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和立法管理
边贸贸易法律制度

边贸贸易法律制度边境贸易是指两国或多国之间通过边境口岸进行跨国贸易的一种形式。
边境贸易往往具有贸易成本低、贸易时间短等优势,因此成为了不少国家和地区加强经贸合作的重要途径。
然而,边境贸易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其中之一便是边境贸易的法律制度问题。
一、国际贸易法律制度边贸涉及跨国贸易,因此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是指为国际贸易活动创造、规范和调整法律关系的体系,包括国际公约、贸易自由化协议、国际仲裁机构等多种形式和机制。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为各国间贸易合作提供保障和支撑,使各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公平地竞争。
在边贸贸易中,如果不遵循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就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问题。
例如,因为在某个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不符合对方国家的标准而引发的纠纷;因为出口产品不符合对方国家的进口标准而遭到拒绝;因为合同条款不清晰或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引发的诉讼等等。
二、中国边境贸易法律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边境贸易大国,中国也建立了相关的边境贸易法律制度。
其中,最早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贸易管理条例》,于1998年发布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边境贸易的组织形式、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的边境贸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现在,中国的边境贸易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包括边境贸易管理、边境口岸管理、跨境电商等多个方面。
其中,比较重要的法律条例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该法律规定了海关的职责、权限、监督等方面,强调海关在边境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海关在边境贸易中通常负责边境口岸的监管、税收征收、贸易数据统计等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律规定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制度,包括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贸易合同、信用证等方面。
该法律对中国的进出口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机制、电子合同、在线支付、售后服务、网络交易平台等多个方面,是对跨境电商活动的重要监管法律。
第14讲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 2000年6月21日,在世界贸易组织一百三十 年 月 日 五个成员中, 五个成员中,有三十七个成员要求与中国 进行双边谈判, 进行双边谈判,已有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并签署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 中国入世还由 步走: 中国入世还由3步走 步走: • 第一步,与最后五个要求和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 第一步, WTO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 第二步,等待 第二步,等待WTO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入WTO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WTO总干事。 总干事。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 总干事
• 2005 年3 月1 日《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部分概念模糊和用语不规范的条款进行 了修改或调整,提高了与 提高了与WTO 等多边规则的 了修改或调整 提高了与 一致性,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一致性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第五章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与措施

(二)保障措施的实施原则 Principles for Application of Safeguard Measures
• 1.保障措施应当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加以实施。 • 2.保障措施的实施应当在合理的限度内。 • 3. 对受到影响的出口成员方给予适当的贸易补 • 偿的原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1.关税的征收 (collection of custom duties) • (1)从量税(specific custom duties) • (2)从价税(ad valorem custom duties) • (3)混合税(mixed or compound duties) • (4)选择税(alternative custom duties) • 2.海关税则(schedule of custom duty rates) •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个国家通过立法
一. 、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 (一)倾销的概念(Dumping)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一国的产品以低于 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二) 反倾销的概念(Anti-dumping ) 所谓反倾销,就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保 护本国相同产业的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 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商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 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 二.国际反倾销法的历史与现状
1.进出口配额措施 (Import and Export Quotas) 2.进出口许可证措施 (Import and Export Permit/License) 3.外汇管制措施 (Control Measure over Foreign Currencies) 4.商品检验检疫措施以及复杂的产品技术标准 (Commodity Inspection) 5.反倾销措施(Anti-dumping Measures) 6。反补贴措施(Countervailing Measures) 7.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s)
中国国际贸易法

中国国际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一部旨在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贸易秩序、保护贸易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
该法于1994年5月1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再次进行修正,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颁布后,确立了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等原则,并奠定了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制度。
自1996年12月起,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同时自主大幅度降低关税,减少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
这些改革措施初步建立起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充分发挥汇率、税收、关税、金融等经济杠杆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和调控体系。
试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试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零碎到系统的过程,文章就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进行阐述和分析。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从1949年至1979年改革开放近30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开始起步发展。
(1)起步发展阶段的国内、国际环境国内方面:一是新中国刚刚成立,生产力低下,但又有优越的社会制度。
在“超越论”和“战胜论”指导下,社会主义各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二是来源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教训。
在开展对外贸易活动中,往往存有戒备心理,过分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忽视对外经济交往。
国际方面:帝国主义对新中国“封锁”、“禁运”,我国被迫采取国内和国外市场割断的政策;同时,我国无法与当时占垄断地位的资本主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于是采取割断的办法不与其竞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2)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当时的对外贸易立法主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制定了《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
这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从无到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管得过宽、统得过死的国家统制贸易制度,不利于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故对当时对外贸易的促进作用有限。
法制的不健全,导致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严重限制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从改革开放至中国加入WTO,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增长,外贸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大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成型。
(1)成型阶段的国内、国际环境国内方面:新中国成立后30年,经济长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发展,闭关锁国,同国外发展的差距扩大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对外贸易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国际方面:战后,发达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先后选择了对外开放的道路。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第四章 对外贸易立法管理

(四)适用范围
➢地域适用范围 ➢人的适用范围 ➢时间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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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贸法》的基本原则
➢ 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 鼓励发展对外贸易 ➢ 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 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 ➢ 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 在多边、双边贸易关系中坚持平等互
利、互惠对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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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对外贸易立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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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 对外贸易立法调控手段的概念和特点 ➢ 中国运用立法手段管理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 中国对外贸易立法体系 ➢ 中国对外贸易基本法的主要原则 ➢ 中国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管理
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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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与难点
➢中国运用立法手段管理对外贸易的 必要性
➢中国对外贸易基本法的主要原则 ➢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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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权威性 ➢统一性 ➢严肃性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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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用法律手段调控对外贸易的 必要性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对 外贸易需以法律手段为依据 (二)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下发展对外贸 易须以法律手段为基础 (三)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发展对 外贸易需以法律手段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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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贸易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任
通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从业禁
止等多种手段对对外贸易违法行
为进行处罚
附则
军品、裂变和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
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对外贸易管
理以及文化产品的进出口管理进
行另行规定
边境贸易灵活优惠的特殊原则
对单独关税区的非适应性
该法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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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法宗旨
➢扩大对外开放 ➢发展对外贸易 ➢维护对外贸易秩序 ➢保证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据此,我国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制度。但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合同登记仅具有备案意义,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3.关于技术进口合同的特别规定
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
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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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2)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货物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同一进口合同项下收货人可以申请并领取多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部分货物也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国家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与实践

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与实践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成为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其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和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进行探讨,并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和评述。
一. 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框架在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框架主要由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
这些法律旨在规范和促进中国的对外贸易,并保护中国企业和外商的合法权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中国国际贸易的基本法律之一,它规定了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该法规定了贸易主体的资格、贸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国际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对外商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外商投资的机构和方式,并强调了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和促进。
这为中国的国际贸易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动力。
二. 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实践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律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贸易合同管理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通过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程序,并对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同时,中国法院也积极参与到合同纠纷的解决中,为当事人提供公正、有效的司法保护。
2. 反倾销制度实施在面对国际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中国采取了反倾销制度来保护自身产业的利益。
根据相关法规,当中国企业受到外国产品倾销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向中国政府提起反倾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3.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合作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国积极参与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共同努力,推动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改革,为全球贸易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 维护知识产权权益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强立法、完善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等措施,维护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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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阶段(1978-1991年)
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把发展对 外贸易提高到了重要的战略地位,外贸体 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1979年7月1日第五 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8日 公布实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标 志着这个阶段的开始。
(三)第三阶段(1992-2000年) 随着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
反补贴则是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 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 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 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 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 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 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第一节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概况 第二节 《中国对外贸易法》 第三节 中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一、运用立法手段管理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外贸 体制改革的需要。
(三)适应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的需要。
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遵循邓小平同
志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 方针,对外贸易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 发展。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是从新中国 成立之初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不同 时期的外贸形势,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大体上经历了以下 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77 年)
建国初期,中国政府在宣布废除帝国主义 强加在中国头上的各种不平等条约和国民 党政府旧法律法规的同时,着手制定新中 国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1991年10月,外经贸部组织调查、考察小 组赴全国各地及美国、加拿大、日本、墨 西哥、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新加 坡、泰国等地征求意见和进行考察。
1992年4月,当时的外经贸部部长李岚清签 发了向国务院呈请审议《对外贸易法》草 案的特急报告。至此,《对外贸易法》修 改稿已十次之多。
1993年3月,吴仪就任外经贸部部长后,对 草案继续组织了修改。
(四)第四阶段(2001年入世后至今)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中国
对外贸易立法建设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履行中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 定书》中的承诺,我国的外贸立法不仅需要适应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的需要,还要适应入世 后将世贸组织规则转化为国内法的需要,对原有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 上分别予以修订、保留、废止并制定新的法律法 规,使之能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并 在全国统一实施,为完善对外开放进一步提供制 度保障。
(二)199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对外贸易形式的发展,为
了履行我国入世有关承诺,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 则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适应新形势下我 国对外贸易工作的实际需要,迫切需要修改《对 外贸易法》,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 方面
1.修订《对外贸易法》是履行我国加入WTO 的承诺,将我国的入世承诺和世贸组织规 则规定的我国作为成员国应当享受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的需要,。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 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 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 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 为“反倾销税”。
《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GATT1947
(二)WTO反补贴规则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公共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地 向本国的生产者或出口经营商提供的资金或者财 政上的优惠措施。
1986年7月,我国正式向GATT提出恢复缔约国地 位的申请,《对外贸易法》的起草又提到议事日 程。
1987年8月,《对外贸易法讨论稿》完成,并派出 两个调查组到辽宁、天津、广东、福建和北京等 地作调查。同年12月,新的征求意见稿出台。
1988年4月7日至11日,外经贸部在武汉东湖召开 全国《对外贸易法》讨论会,对征求意见稿展开 了大讨论。
一、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对外贸易法》的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
法》)的出台,历经风雨12载: 1982年5月,外经贸部开始组织力量起草《对外贸易法》。
1983年4月,《对外贸易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1985年5月,《对外贸易法送审稿》完成。后因外贸体制 改革有许多重大问题一时难以确定,起草工作暂时告一段 落。
对外开放进入第二阶段以后,对外贸易立 法也随之进入新的时期。同年,党的十四 大确定了我国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相适应并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对外经 济贸易体制。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并于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是我国外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渊源,也是 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实施的主要依据, 其内容涉及工商、海关、商检、外汇、税 收、原产地、运输等各方面。中国入世以 后,根据WTO规则以及我国入世时的承诺, 国务院在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及服务贸易 三个领域都颁布了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这一类规范除商务部发布的部门规章之 外,还涉及大量的与对外贸易活动有关的 其他管理部门如海关、商检、外汇管理、 税务、银行管理等,各部门在处理外贸具 体工作时,往往根据具体问题,颁布了专 门的部门规章。
2,修订《对外贸易法》,是我国作为WTO 成员,更充分地享受WTO成员权利的需要
3、修订《对外贸易法》,是适应对外贸易 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的需要。
4.修订《对外贸易法》,是深化外贸体制改 革的需要。
三、2004年《对外贸易法》的基本框架以 及修订内容
(一)基本框架
2004年《对外贸易法》主要规定了中国对 外贸易的基本方针、基本国策、基本制度 和基本贸易行为,在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体 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GATT1947第19条对保障措施的规定只是原 则性的,缺乏对重要概念的定义,可操作 性差;没有界定“增加的进口”与“损害” 之间的因果关系;程序规则也不明确。
在总结GATT1947第19条实施经验的基础上, 经过缔约方艰苦的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 《保障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Safeguards, SGA)。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法》。
(二)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基本框架 《对外贸易法》由8章44条组成,规定了我
国对外贸易制度和对外贸易管理关系的基 本原则。其立法宗旨是:“为了发展对外 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该法是我国管理 货物、服务以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的一部基 本法,对于调整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 制定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法律及外贸体制 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
目前,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以《对外 贸易法》为中心,由包括四个层次的法律 规范所构建的。
1.宪法
我国的宪法明确把我国实施改革开放 基本国策写进了序言,同时还明确规定了 国务院负责管理外贸的权力。
2.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我国《对外贸易法》由第
一、世贸组织与贸易救济措施
贸易救济(trade remedy)是指当外国进口 对一国国内产业造成负面影响时,该国政 府所采取的减轻乃至消除该类负面影响的 措施。
(一)WTO反倾销规则
所谓倾销指的是一种“差价销售”,即一 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 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 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 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 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1)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 (2)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原则。 (3) 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原则。 (4) 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 (5)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原则。 (6)对外贸易促进原则。
二、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
(一)199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允许的保
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损害的贸易救济手段。 1943年美国与墨西哥签订的《互惠贸易协
定》,在国际贸易史上首次规定了保障条 款。此后,GATT1947第19条对保障措施作 了规定,即当一缔约方发现由于关税减让 等原因,导致某一产品进口激增,以致对 国内生产者产生或即将产生严重损害时, 该缔约方当局可以对该进口采取保障措施。
(三)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
《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 效力范围,包括时间上的效力、适用的贸 易范围、地域范围、对人的效力。
2.基本原则
1994年《对外贸易法》规范地体现了一系 列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我国制定、 实施各项外贸法配套法规的依据和基础, 也是对外贸易法的主体管理对外贸易活动 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指导原则
1. 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规章
(二)国际法渊源
国际渊源主要包括国际立法、国际组织决 议、各国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国际惯 例。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条 约、协议,我国承认和接受的国际贸易惯 例都是我国对外贸易法规的表现形式。
1.中国缔结和参加的一般国际经贸条约 2.中国加入的特殊性质的国际经贸条约 3.中外双边或多边经贸协定 4.国际贸易惯例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于 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对外贸易法》 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法,是整 个外贸制度的核心,它规定对外贸易经营 许可证制度、配额关税和海关制度、关税 壁垒、检验制度、两反一保制度、货物进 出口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