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设计规范方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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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目次页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2.2 符号3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3.1 城镇消防用水量3.2 室外消防用水量3.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4 自动水消防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4 消防给水系统4.1 一般规定4.2 消防给水系统选择4.3 消防给水系统分区4.4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参数5.消防水源5.1 消防水源水质5.2 城镇给水5.3 消防水池5.4高位消防水池(箱)5.5 天然水源6 供水设施6.1 消防水泵6.2消防水箱6.3 稳压泵6.4 气压水罐6.5 消防水泵接合器6.6 泵房7 消火栓系统7.1 消火栓系统7.2 市政消火栓7.3室外消火栓7.4室内消火栓8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8.1管网形式及选择8.2 管材及管件8.3 阀门及其他9 消防排水10 水力计算10.1 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和水力计算10.2消防给水系统减压计算11 控制与操作11.1 一般规定11.2 消防泵控制功能要求12 施工12.1 一般规定12.2 进场检验12.3安装与施工12.4 试压和冲洗13 系统调试与验收13.1 系统调试13.2 系统验收14 维护管理附录TOP1 总则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

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974-2014Firefighting Water Supply & Fire hydra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with clause explanation] GB 50974-2014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Fire water pump room should set hoisting facility and meet with following regulations: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between 0.5t and 3t, manual-operation hoisting facility should be installed.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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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一、概述。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消防设施,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设计原则。

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特点,合理确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和容量。

3. 采用高质量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4. 考虑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便捷性,确保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

三、设计要求。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城市自来水供水或设置专用消防给水泵。

(2)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料,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建筑物内各个消防设施的需要,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应合理,覆盖建筑物内各个区域,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使用。

(2)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栓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操作的位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使用。

(3)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和接头应采用高强度、耐腐蚀的材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四、施工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设施和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五、验收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2. 验收人员应对系统的管道、阀门、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系统的合法使用。

六、维护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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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X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X

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

建国60年来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从无到有,至今已建立了完整的体系。

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国工程建设有了巨大地发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开展也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国际交流更加频繁,使我们更加认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可靠性与经济性的关系,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其次是经济合理性。

水作为火灾扑救过程中的主要灭火剂,其供应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灭火的成效。

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

例如,1998年5月5日,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的火灾,就是因为家具城及其周边地区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市政消防给水严重不足,消防人员不得不从离火场550m、600m的地方接力供水,从距离火场1400m的地方运水灭火,延误了战机,以至于两万平方米的家具城及其展销家具均被化为一片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余万元。

又如2000年1月11日晨,安徽省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发生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523m2,庐阳宫及四周126间门面房内的服装、布料、五金和塑料制品等烧损殆尽,1人被烧死,619家经营户受灾,烧毁各类商品损失折款1763万元,庐阳宫主体建筑火烧损失416万元,两项合计,庐阳宫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这场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以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直至造成重大损失。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 差不多参数3.1 一样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刻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3.1.2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运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依照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运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刻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运算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的体积之和确定;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两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爱护单位的重点转木木结构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下表〔下页〕规定:备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规定减少2支;2 当高层民建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L/s;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版

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旳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旳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旳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旳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用有效旳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旳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和准入制度规定旳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旳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旳水源,涉及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旳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不必消防水泵直接加压旳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旳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旳工作压力和流量旳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旳工作压力和流量旳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旳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旳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立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旳储水设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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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术语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3基本参数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3.2室外栓表3.3.2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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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 . 0 • 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 • 0 •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 • 0 •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 • 0 • 4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 • 0 •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 • 1术语2 • 1 • 1 消防水源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 . 1 . 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 . 1 .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 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5 消防水池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6 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7 高位消防水箱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2 . 1 . 8 消火栓系统hydra nt systems/sta ndpipe and hose systems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2 . 1 . 9 湿式消火栓系统wet hydra nt system/wet sta ndpipe system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 . 1 . 10 干式消火栓系统dry hydra nt system/dry sta ndpipe system平时配水管网内不充水,火灾时向配水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2 . 1 . 11 静水压力static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压。

2 . 1 . 12 动水压力residual/running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简称动压2. 2符号A ——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B max ――最大船宽度;C――海澄-威廉系数;C v――流速系数;c-水击波的传播速度;Co -水中声波的传播速度;d g—节流管计算内径;d k—减压孔板孔口的计算内径;d i - -管道计算内径;E-- -管道材料的弹性模量;F—-着火油船冷却面积;—f max-―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g重力加速度;H—- -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至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几何高差H 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H 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i单位长度管道沿程水头损失;K—-水的体积弹性模量;-k i—管件和阀门当量长度换算系数;k2—安全系数;k3消防水带弯曲折减系数;L—- -管道直线段长度;L d消防水带长度;L - -节流管长度;L max-—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L P—管件和阀门等当量长度;L;——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m 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n――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n £――管道粗糙系数;P――消防给水泵或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或设计压力P o――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设计压力;P f――管道沿程水头损失;P n――管道某一点处的压力;P p――管件和阀门等局部水头损失;P t――管道某一点处的总压力;P v――管道速度压力;△ P ——水锤最大压力;q ――管段消防给水设计流量;q f --------- 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q ii --------- 室外第i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q2i -------- 室内第i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R――管道水力半径;R o――消火栓保护半径;R e――管道雷诺数;S k --------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T――水的温度;t i 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t2i――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V ---- 建筑物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V i——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V 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V 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y ----- 系数;k水头损失沿程阻力系数;P——水的密度;卩一一水的动力黏滞系数;v——水的运动黏滞系数;&当量粗糙度;Z――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Z――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5――管道壁厚。

3基本参数3 . 1 一般规定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 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 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3. 1. 2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 %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 . 1 .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3. 1. 4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3 . 2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 2 . 1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3. 2 . 2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 . 2 . 2的规定。

表3 . 2 . 2城镇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3 . 2 . 3工业园区、商务区、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根据其规划区域的规模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3 . 3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 . 3 . 1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3 . 3 . 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 3 . 2的规定表3 . 3 . 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注: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疋;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 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 2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3 . 3 . 3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表3 . 3 . 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3 . 4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 .4 . 1以煤、天然气、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油化工厂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2石油天然气工程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3 .4 . 2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储罐区一起火灾的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2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邻近罐最大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 3 . 4 . 2-1或表3. 4 . 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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