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锅炉检验收费标准1⼆、锅炉介质化验分析及⽔处理设备调试收费标准2三、固定式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3四、B类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五、C类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4六、压⼒管道收费标准七、安全阀校验(含铅封)收费标准5⼋、电梯及升降机收费标准九、起重机械收费标准1.桥(门)式等起重机收费标准62、臂架起重机收费标准3.1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按产品出⼚价的0.7%收取;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价的0.9%收取,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0%;改造或重⼤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按该设备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
3.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按100元/车位收取。
其它类型起重机按上述相似类别收取。
⼗、⼚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7⼗⼀、⼤型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8⼗⼆、试验、检测收费标准1、理化、⾦相2、⽆损检测、测速、垂直度等9⼗三、锅炉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四、说明1、除特殊注明外,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进⾏的测定厚度与硬度、⽆损检测、压⼒试验、⾦相、理化、安全附件校验、测速、介质化验、⽔处理设备调试等试验、检测费⽤及其它动⽤仪器设备的费⽤均按标准规定另⾏收取。
102、现场检验⼯作中所产⽣的⽔电费、燃料费、脚⼿架与⼯作台搭建费,打磨、除锈、介质清洗置换、压⼒试验、载荷试验以及因检验检测需要拆装设备(含包装)等发⽣的费⽤,由受检单位承担。
3、除特殊注明外,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需到现场⼯作,则收取不超过(M-1000)d×0.5%元的台班费;其中M为仪器设备购⼊时的单价(元),当M≤1000,不收取台班费;d 为仪器设备实际⼯作天数,若因受检单位原因延误仪器设备投⽤的,则每天按1/4天计⼊实际⼯作天数。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应由建设单位⽀付。
5、需进⼊有毒、易燃、易爆环境进⾏检验检测的,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注:(1)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实作考核费不含试件及其他实验项目费用;
(2)表中未涵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项目,考核费参照锅炉作业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六、说明
(一)需要登高(或地下)检验(不含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业务(电梯检验除外),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3米或最低点≤ -3米(以土建基础±0为基准,下同)的,加收20%的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7米或最低点≤-7米的,加收30%的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7米或最低点≤ -7米后每递增4米或递减4米,加收5%的检验费;因工作位置加收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60%(电站锅炉不超过40%)。
进入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内检验,或接触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环境检验的,加收20%的检验费。
(二)检验检测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特种设备(电站锅炉、气瓶除外),在处理和整改后,若再进行检验检测时,按不超过收费标准的10%收取复检费。
(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涉及按百分比收费的,均以产品出厂价格(不
含辅机附属设备)或工程总造价(含设备造价、设备施工费、保温)为计费基价,安装监督检验收费计费基价为非含税价;
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所需介质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和壁厚测定等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执行;其它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提出复检,其检验
费由责任方承担。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电梯局部节选〕2021年6月19日,由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共同批准自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
六、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应严格按照相关检验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检验检测工程按照相关检验平安技术标准或标准规定的工程执行。
按照平安技术标准或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检测、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材料化学成分分析检测、金相检测和平安附件校验的,按规定的收费工程、收费标准另行计收专项检测费。
制造监督检验费用按台或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批次收取;安装监督检验费用按台收取;改造、修理监督检验费用按施工工程收取;定期检验费按台〔只、辆〕收取;检测费用按收费标准规定的计量单位收取。
〔二〕特种设备在安装、修理、改造后经检验不合格及定期检验不合格应当复检的,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20%收取。
同年度内或同一次改造、重大修理的仅限收取第一次的复检费用,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对新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收取相关监督检验费用的,同年度内不得再收取定检费用。
特种设备的零配件更换、维修费用据实收取。
〔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及起重机械的首次定期检验,按照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1.2倍收取。
〔四〕检验前的准备、清理以及检验后的处理费用均由受检单位承当,如:设备除锈、除垢;管道、系统隔离;炉墙、保温层、容器衬垫的拆装;脚手架的搭拆;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所需介质;盛装易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容器检验前的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及检验过程监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抽真空、充氮保护、喷漆等。
〔五〕符合有关标准,属于高温、粉尘作业环境,或需接触、进入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设备内部的,加收30%;属于高处作业的,加收30%。
〔六〕设备出厂价格指产品本体〔含内件〕及附件的出厂价格。
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及相关检验工程检验费的核算,现场施工总造价不包括设备本体和部件价格。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
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2)移动式压力容器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1、锅炉安装: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
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1—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一、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一)电梯定期检验注:1.电梯6层以上每增加1层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超出15层时每增加1层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5%;杂 物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每增加一个贯通门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楼层 间距大于4米时,每增加4米(不足4米按4米计算)按增加1层计算;2.自动扶梯提升高度>4米时,每增加1米(不足1米按1米计算),加收10%;自动人行道运行长度>8米时 每增加2米(不足2米按2米计算),加收10%;公共交通型加收30%;3.货梯超过2吨时,每增加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加收10%;4.微机控制的电梯加收10%;集选、并联控制的电梯加收30%;梯群控制的电梯加收40%;5.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消防、液压、汽车用电梯等)按相应检验收费的2倍收取;6.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1次。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1.桥、门、门座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注:1.起重机吨位每增加5吨(不足5吨按5吨计算)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幅度、跨度大于10.5米时,每增 加3米(不足 3米按3米计算)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起升高度大于4米,每增加2米按上述收费标准 加收10%,不足2米按2米计算; 2.架桥机按桥门定期的2倍收取;3.带有电梯升降结构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4.凡有副钩、抓斗、电磁吸盘、夹钳、双小车、双司机室等起重机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5.防爆型、冶金型(包括吊运融熔金属、炽热金属、炽热非金属的起重机)、绝缘型、非标起重机按相应检 验收费的2倍收取;6.桥式起重机、门式起机、门座式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每2年1次,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2.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注:1.工作幅度大于20米时,每增加10米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不足10米按10米计算);2.起重力矩大于40吨·米的,每增加20吨·米,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3.当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5米(不足2.5米按2.5米计算)或一个标准节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4.自升式塔机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行走式塔机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带有电梯升降机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5.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1次。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检验费用的合理收取和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1. 设备基本信息核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规格等信息的确认,核查费用根据不同设备类型和规模进行标准收费。
2. 设备外观检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外观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破损、腐蚀、变形等情况,外观检查费用根据设备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3. 设备功能性检验费:对特种设备的功能性能进行检验,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的正常性等,功能性检验费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功能进行标准收费。
4. 设备安全性能测试费: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对设备的安全阀、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测,安全性能测试费用根据设备的风险等级进行标准收费。
5. 设备文件审核费:对特种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文件、使用和维护手册等,文件审核费用根据文件数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设备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确保检验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设备类型的特殊性和行业特点,避免因为收费不合理而导致特种设备检验的滞后或者不合格设备上市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理制定,可以保障检验质量和费用公平,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种设备检验是指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验,旨在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多种类型,其检验要求和标准各有不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注:1、D 为锅炉蒸发量(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也按蒸发量折算)。
2、热水锅炉以每 0 。
7 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 1 吨/时。
3 、 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 、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收费标准(元/台) 按产品销售价 1.0% 按产品销售价 1.2% 按产品销售价 1.4%汽(火)车槽车 按产品销售价 1 。
5%注: 1、容器类别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分类。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产品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者安装工程总费用的 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 1 。
5%收取。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 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按 3%收取,且不低于 1000 元。
(2)、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按 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 300 万以上,按 2 %收取。
2 、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 A 、B 级分别收取 3%和 4%。
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批产品总数销售价计收.收费标准(元/只) 按产品销售价 0.8% 按产品销售价 0 。
6% 按产品销售价 0 。
7%气瓶类别 焊接、无缝钢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溶解乙炔气钢瓶收费标准(元/台)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4%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2%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0%锅炉蒸发量(吨/时)D ≤1 1<D ≤4 D >4备注 每台至少 60 元 每台至少 100 元 每台至少 150 元产品名称 一类压力容器 二类压力容器 三类压力容器注:安装(含修理改造)工程费为安装合同确定的总费用(含材料费)。
特种设备监检收费标准

桥(门)式起ຫໍສະໝຸດ 机单梁地控Q≤3T单梁司机室Q≤3T
双梁Q≤5T
龙门装卸桥Q≤5T
电动葫芦Q≤0.5T
19项检验
21项检验
21项检验
21项检验
16项检验
台
台
台
台
台
330
380
420
438
155
(2)
升降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技术文件
吊钩
滑轮
附件十一: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
电梯
货梯
(元)
390(每增加一层加收50元)
1、1、装电梯的检验费加30%。
2、2、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按客梯基价执行。
3、3、电梯检验周期为1年。
4、4、器调校每二年一次,限速器调校每台380元,易损件件按实收取。
5、5、贷梯以5层为基数。
2、厂(场)内机动车辆检验周期为1年
4
客运索道
工程造价
0.15%
5
防爆电器
设备购价
2.0%
检测费低于30元按30元收取。
说明:
1、1、表中工程造价指设备的购价加上设备的安装费用等。
2、2、该表中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二年。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类别
项号
检验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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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梯集选控制加收%:微机控制加收%,梯群控制加收%。
()电梯层以上每增加层加收,每增加个贯通门层站加收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收费。
()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的加收%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每增加加收%检验费,最高不超过%。
(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吨位每增加吨加收。
()跨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
()防爆型加收;冶金类起重机加收;非标起重机加收。
()电动葫芦按桥式的%收费。
()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检验费。
()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起升高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最高不超过。
()行走式加收%。
注:()高度大于,每增加层加收。
()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费。
()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取检验费.
()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检验费.
注:()起重量>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杆的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钩的加收检验费.
注:()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载重量大于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有起重机构的加收%检验费。
()挖掘机加收%检验费。
()改装车加收%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收费。
()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个,每超出个加收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人,每超出人加收元.
()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
()水上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