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_行政公文
环评批复样本

环评批复样本【篇一: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模板(环评批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同意东莞市xxxx有限公司在东莞市xxxxxxx号新建厂区建设。
年加工生产耳机300万条,扬声器、受话器700万片。
具体要求如下:1、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须按申报的方案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须配套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车间须做好通风设施,须按申报的方案配套建设废气排烟管道,车间有机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设置专用废气、烟尘排气管道,其高度须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原则上不得低于15米;3、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4、废油墨、废容器、废抹布等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并须办理转移报批手续,不得交无证单位或个人处理;5、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前,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建成后,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试运行。
试运行三个月内向我局申报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待污染防治设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6、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内容、规模、地点等如需改变,另报我局审批;7、建设单位在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等情形,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以上各项环保审查意见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章经办人:黄柱梁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篇二:环评批复样本-20111215】关于《东莞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莞汇景塑胶制品厂:你单位报送的《东莞品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xxxxxxx,项目总投资12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总占地4722.4m 。
环评批复流程

环评批复流程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是指在国家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管理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环评批复是环评程序的最后一步,是指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过评价审查、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后,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种文件,批复内容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和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环境管理和保护责任。
环评批复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环评报告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后,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环评报告,并按照要求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和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2. 环评报告审查,环保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包括对报告书的技术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结论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并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报告书进行评审。
3. 公众参与,环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4. 环评批复,环保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公众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作出环评批复决定。
环评批复应当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环境管理和保护责任,并可以附加环境保护条件。
5. 环评批复的公告,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告环评批复的决定内容,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6. 环评批复的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应当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履行环境管理和保护责任,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总的来说,环评批复流程是一个严格的程序,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共同遵守和执行。
只有通过严格的环评批复流程,才能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评价和控制,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环评批复流程,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环评批复范文_行政公文

环评批复范文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下文是环评批复范文,欢迎阅读!环评批复范文篇一 XXX卫生院:你单位报来的《XXX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20xx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1/ 13(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
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苏环管[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63号)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邳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徐州市环保局、邳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徐州市环保局及邳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开发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使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产业定位,鼓励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一类、二类工业,重点发展纺织、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严格限制三类工业,含有电镀及印染生产工艺的项目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开发区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范范文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范范文一、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据法律法规进行。
二、审批程序1. 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向环境保护部门递交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 提交资料审核:环境保护部门对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书进行审核,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3.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4. 公示:对评审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5. 决策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众意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决策审批;6. 批复:环境保护部门对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批复,并出具批复文件。
三、审批内容审批时,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并包含足够详尽的资料和信息;2. 项目本身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估是否准确,并提出相应措施;3. 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4. 是否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是否做到合理规划;5. 是否考虑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6. 是否满足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四、审批结论1. 通过审批:对符合法定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予以批复,并要求申请人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 不予审批:对不具备环境保护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复,并说明相应原因;3. 要求补充资料: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完整、不合规的,要求申请人补充必要资料后重新提交。
五、注意事项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2. 专家评审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确保评审程序公正、透明;3. 公示期间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形成公众参与的结果;4. 决策审批应依据法律法规,科学决策,确保环境保护要求得到充分保障;5.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需要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并告知后续建设、监测等事项。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环评报告批复是指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的审核结果和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可,而环评报告的发布则是将环评报告公开与社会大众共享。
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的过程是环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环境评价的开放、透明和公正。
本文将会对环评报告书中的批复与发布进行详细探讨。
一、环评报告批复环评报告批复是环评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工作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环评报告批复应准确、客观地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以下是环评报告批复需要考虑的几个重要因素: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环评报告批复的首要任务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进行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应基于科学、客观的方法和数据,全面、准确地描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评价过程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并确保评价结果符合环保要求。
2. 环境保护政策的合规性环评报告批复还需要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
环评报告应明确项目的环境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目标,并评估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项目的符合性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政策的框架下得以有效实施。
3. 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公众参与是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评报告批复的关键环节之一。
环评报告应公开透明地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和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公众参与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公众在环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二、环评报告发布环评报告发布是环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和项目的环保情况。
环评报告的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1. 公开透明环评报告应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以便公众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和评估。
环评报告的发布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在环保部门网站上公示、报纸媒体发布、社区公告等方式,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接受。
2. 易于理解环评报告发布应注重信息的易读性和易理解性。
生态环境部关于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11.04•【文号】环审〔2024〕113号•【施行日期】2024.11.04•【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113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发改函〔2023〕278号)、《关于暂缓审批〈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长赣工管〔2023〕1号)、《关于启动审批〈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怀邵衡安长赣〔2024〕2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南省、江西省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
正线自长沙西站接轨引出,经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和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赣州市,于赣州市赣县区衔接既有赣瑞龙铁路。
正线全长429.459公里(湖南131.886公里、江西297.573公里),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运行列车对数近期(2035年)为32对/日至91对/日;远期(2045年)为40对/日至114对/日;新建桥梁273座长182.672公里,新建隧道117座长193.779公里,桥隧比为87.66%;正线设车站10座(新建9座、扩建1座)。
设牵引变电所10座(新建8座,改建2座)。
相关工程包括长株潭枢纽配套工程、萍乡地区配套工程和赣州枢纽配套工程。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2〕1499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实施将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前坪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前坪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6.24•【字号】豫环审〔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前坪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98736553A)上报的由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省前坪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是《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在10个工作日内,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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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下文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欢迎阅读!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
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XX
通讯地址:XX(061XX)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兴国经济开发区(南区)首期拆迁安置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1 / 2
要求听证。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三近日,采育镇大街(采凤路~采福路)道路工程;采文路(育林街~育才街)道路及管线工程;育富街(采文路~采福路)道路及管线工程,获得区环保局环评批复。
该路的建设是采育镇区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完善采育镇镇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意义重大,有利于提升采育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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