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年部门预算
《教育厅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说明

《教育厅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说明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预算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和《贵州省教育厅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教育厅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主要原则(一)内容完整、层次分明。
《指标体系》包括通用类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专项支出类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两大部分。
从横向看,《指标体系》包括部门职责和资金用途两级,对应预算项目支出方向。
从纵向看,绩效指标体系分为三级,一、二级指标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指标框架设置,三级指标体现各行业各领域预算支出核心产出和效果。
(二)量化可比、简便易行。
绩效指标和标准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等设定。
根据不同预算支出对象的特点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力争做到绩效指标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操作简便、实用性强。
(三)共建共享、动态管理。
《指标体系》由各地各校和厅相关处室(单位)共同使用和维护,动态更新完善,持续提升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指标体系的内容(一)通用类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用于衡量各单位(处室)共性支出的产出和效果,目前共设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督导调研、课题研究、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组织会议、组织培训、组织宣传8个类别。
(二)专项支出类项目效指标体系。
涉及省教育厅35类专项支出绩效指标(详见《指标体系》)o(三)绩效指标具体信息。
《指标体系》设置了若干信息项,包括支出分类、绩效指标、绩效标准等,基本框架见下图:表1:《指标体系》各信息项具体解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计[201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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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计〔2012〕140号)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函》(浙财教函〔2011〕8号)和《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预算的通知》(浙财预〔2012〕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到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各单位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到全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完成。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健全预算执行和监督机制,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全力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全年预算执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职责,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责任。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工作,要将经批准的预算和已到位的经费情况及时告知内部各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要加强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实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实行预算执行情况与经费安排挂钩制度。
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制定预算经费支出计划报给财务部门,并实行专人负责,抓紧实施。
三、加强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绩效。
要关注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各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要组织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2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4日安徽省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建立决策科学、程序公开、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我省财政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投资资金,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等进行投资活动的资金。
第三条政府性投资本着“统筹兼顾、聚焦重点、量入为出、控制风险、注重绩效”原则,按照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和有关政策进行编制。
第四条政府性投资资金由省财政厅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管理。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政府性投资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各有关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和重点绩效评价等。
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主要负责提出对应项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年度资金使用投向和绩效目标,审核编制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跟踪监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1•【字号】皖财资〔2024〕65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2024年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四章资产使用方式第一节资产自用第二节出租、出借第三节对外投资第五章使用收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等。
第四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共享共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约束有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六条省财政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4.10•【文号】财教〔2021〕71号•【施行日期】2021.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要求,根据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55050000001),详见附件1。
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
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90元/年·人,调整为105元/年·人,初中阶段不变;同时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应地循环比例调整为小学“75%+25%×35%”、初中“80%+20%×35%”。
各地要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课前到书。
二、落实好学生“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教〔2020〕68号)要求,督促指导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皖教发[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发〔2012〕46号)厅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厅直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力度,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之中,保证投资效益,促进厅属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2012年12月31日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以下简称厅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决策水平,保证投资效益,促进厅属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厅属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校园规划)的编制,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编制校园规划,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概算,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监督项目规范实施。
第四条厅属高校是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请报批、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和公开建设项目信息。
第五条厅属高校基本建设决策应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高等学校校园规划、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经学校党委、行政集体研究决定。
校园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审计、项目管理的委托等都要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皖财教〔2022〕134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财教〔2022〕1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财政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3日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
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
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3.07•【字号】皖财教〔2020〕176号•【施行日期】2020.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7日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和省财政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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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年部门预算————————————————————————————————作者:————————————————————————————————日期:安徽省教育厅2011年部门预算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省教育厅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4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4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单位: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编制数人员实有数在职离休退休人数比上年增(减)数人数比上年增(减)数人数比上年增(减)数省教育厅3597533347510 778 -2911093650省教育厅本级行政行政单位118 122 5 18 73 5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比照行政)参公管理单位5 3 -1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财政拨款事业65 58 -3 1 22 5省支教办财政拨款事业2 2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事业8 8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政拨款事业65 37 -2 5 25省电化教育馆财政拨款事业20 15 -2 8 1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财政补助事业10 7 -2 3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财政补助事业25 17 3 8省校办产业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17 13 1 12 1省教育评估财政补18 10 2 5中心助事业安徽师范大学财政拨款事业2840 2590 -31 87 -7 1249 80安徽大学财政拨款事业2697 2533 51 109 -2 1097 6安徽农业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764 1673 -26 51 -2 848 6安徽医科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192 1090 5 43 -4 546 12安徽工程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352 1254 15 18 -1 259 10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财政拨款事业1214 1225 -1 8 172 12蚌埠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885 851 20 24 -3 341 10皖南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729 657 36 32 -1 270 8安徽中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946 851 18 45 -2 363 15阜阳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1362 1152 23 22 280 20皖西学院财政拨款事业851 1067 252 12 1 297 121安庆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1108 1106 23 27 -1 252 11淮南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760 883 44 13 2 237 60安徽广播电视大学财政拨款事业426 271 6 7 -1 58 1滁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685 670 19 9 -1 150 9宿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656 738 83 20 1 157 29巢湖学院财政拨款事业771 738 20 7 90 1池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577 587 44 2 88 4铜陵学院财政拨款事业724 740 6 7 202 35安徽科技学院财政拨款事业844 857 -4 7 -1 147 -4黄山学院财政拨款事业817 802 7 245 7安徽工业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895 1895 4 35 707 12合肥学院财政拨款事业350 492 -9 71 7合肥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1110 782 18 23 -2 241 18安徽化工学校财政拨款事业253 148 -9 64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520 353 4 13 281 13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183 94 -4 2 31 2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财政拨款事业345 285 18 3 42 6安徽理工学校财政拨款事业191 175 -2 2 54 2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138 119 -3 1 24 1安徽能源技术学校财政拨款事业191 128 -4 43 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758 505 10 8 168 1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402 324 -8 2 -1 49 2安徽理工大学财政拨款事业2151 2001 -96 45 -3 959 65淮北师范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920 1398 19 18 -1 294 15安徽财经大学财政拨款事业1436 1575 -25 36 346 22合肥铁路工程学校财政拨款事业261 172 -2 1 90 2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财政拨款事业201 168 -2 4 104 4安徽机械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117 106 1 19二、部门预算构成和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省教育厅2011年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和49个所属单位预算组成。
根据2011年省级基本支出供给政策,省教育厅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元单位编码单位名称财政供给形式类/档财政补助定额标准308001 省教育厅本级行政行政单位行政三档16000 308002 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参公管理单位参公管理类一档13000 308003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05 省支教办财政拨款事业事业一档8500 308006 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财政拨款事业事业一档8500 308007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08 省电化教育馆财政拨款事业事业三档6500 308012 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财政补助事业308013 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财政补助事业308014 省校办产业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308015 省教育评估中心财政补助事业308020 安徽师范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21 安徽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22 安徽农业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23 安徽医科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25 安徽工程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26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27 蚌埠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28 皖南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29 安徽中医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0 阜阳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1 皖西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2 安庆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3 淮南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4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35 滁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6 宿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7 巢湖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8 池州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39 铜陵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40 安徽科技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41 黄山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42 安徽工业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43 合肥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44 合肥师范学院财政拨款事业本科类550 308046 安徽化工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308047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高职类450 308048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49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财政拨款事业高职类450 308050 安徽理工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51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52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53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高职类450 308054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拨款事业高职类450 308055 安徽理工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56 淮北师范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57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拨款事业大学类700 308058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59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 308060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财政拨款事业事业四档5500三、201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2011年部门组织收入302390.3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6350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1、2011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单位:万元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2011年计划数2010年预算数增减数增减幅度(合计302390.3 293966.3 8424.0 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123.0 8053.0 70.0他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入1198.2 332.9 865.3 25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66172.3 264042.3 2130.0业收入14010.0 5151.0 8859.0 17营收入220.0 -220.0 -10级补助收入100.0 128.0 -28.0 -2属单位上缴收入9374.8 6114.0 3260.8 5他收入3412.0 9925.1 -6513.1 -62、2011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名称2011年预算数2010年预算数增减数增减幅度(%)合计635099.9 515060.0 120039.9 23.3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及重点333525.7 221903.5 111622.2 50.3项目预算拨款政府非税收入8505.1 7576.1 929.0 12.3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66172.3 264042.3 2130.0 0.8 事业收入14010.0 5151.0 8859.0 172.0 经营收入220.0 -220.0 -100.0 上级补助收入100.0 128.0 -28.0 -21.9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9374.8 6114.0 3260.8 53.3 其他3412.0 9925.1 -6513.1 -65.6四、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35099.9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39.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1、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表:单位:万元支出来源支出类别资金来源增减变化情况合计2011年预算拨款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其他资金安排上年结余安排2010年预算拨款安排数增减幅度(%)小计经常支出预算拨款重点项目预算拨款政府非税收入人员支出320229.1 204865.6203613.41252.2107048.48315.1133696.253.2在职人员235890.7 145308.3144274.91033.483193.87388.691789.858.3离退休人员62424.151777.451559.2218.29720.3926.434385.65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14.37779.97779.30.614134.30.17520.83.4定额公用支出61605.029866.529649.3217.230420.91317.625878.115.4其中:综合定额56734.929704.329548.1156.226494.5536.125649.415.8项目支出253265.8 107298.7 22973.0 77290.0 7035.7 128703.017264.169905.3 53.5合计635099.9 342030.8 256235.7 77290.0 8505.1 266172.326896.8229479.6 49.02、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分来源情况表:单位:万元2011年预算安排数 2010年预算安排数幅小计经常支出预算拨款重点项目预算拨款政府非税收入小计经常支出预算拨款重点项目预算拨款政府非税收入277026.7 191741.4 77290.0 7995.3 182173.9 139633.7 35390.0 7150.2 50007.8 49859.7 148.1 32660.4 32568.6 91.8 8771.0 8649.6 121.4 8608.5 8491.6 116.9 6225.3 5985.0 240.3 6036.85819.6217.2五、2010年部门预算收支报表 1、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单位:万元收 入收 入 项 目预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一、财政补助收入342,030.8 一、一般公共服务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256,235.7二、外交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77,290.三、国防政府非税收入8,505.1 四、公共安全五、教育541,518.7六、科学技术七、文化体育与传媒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66,172.3八、社会保障和就业58,060.2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三、其他收入26,896.8十、医疗卫生13,208.事业收入14,010.十一、节能环保经营收入十二、城乡社区事务上级补助收入100.0 十三、农林水事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9,374.8 十四、交通运输其他3,412.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四、上年结余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二十、住房保障支出22,313.收入总计635,099.9支出总计635,099.92、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科目编码科目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205 教育269031.4168768.4100263.020501 教育管理事务4787.2 1683.9 3103.3 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941.6 94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8.3 2278.3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567.3 742.3 825.020502 普通教育238521.7153597.984923.8学前教育2100.0 2100.0 高中教育6644.0 6644.0高等教育204291.7153597.950693.8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5486.25486.20503 职业教育25722.513486.612235.9中专教育5563.3 5063.3 500.0 高等职业教育9237.2 8423.3 813.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0922.10922.208 社会保障49859.749859.7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9859.749859.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5.9 465.9事业单位离退休49393.849393.8210 医疗卫生8649.6 8649.6 21005 医疗保障8649.6 8649.6 行政单位医疗98.1 98.1事业单位医疗8551.5 8551.5 221 住房保障支出5985.0 598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5985.0 5985.0 住房公积金4394.1 4394.1提租补贴1590.9 1590.9合计333525.7233262.710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