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食品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人员培训的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人员(包括临时雇用人员)。
2.负责部门及培训内容
2.1办公室负责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包括培
训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师资、教材、考核方
式等内容)及监督实施;负责上岗基础教育;负责员工能
力考评
及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2 生产技术科负责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组织与实施。
2.3 经理批准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2.4 按照《工厂各类人员上岗资格》,办公室负责工厂人
招聘、人员安排和对员工考评。
2.5 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和转岗人员
的培训,其内容有:
(1)基础教育(新员工):包括工厂概况、厂纪、
厂规、质量
方针、目标、《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等。
(2)岗位技能培训;包括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操
作
规程、技术文件、工艺文件以及现场实际操作紧急情况时应
变措施等培训内容。通过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6 生产技术科负责在岗人员的培训,按培训计划对生产岗位员工组织实施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2.7质检科负责对检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有:
(1)检验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2)产品标准、检验标准的培训;
(3)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8供应科负责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有:
(1)采购人员: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采购知识的培训;
2.9销售科负责对营销和仓管员的培训,培训内容有:
(1)营销人员:成品相关知识、营销知识的培训:
(2) 仓管员:库存物资的质量特性、仓库管理知识的培训;
以上人员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方式
对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工厂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参加专业机构的培训。
4.培训频次安排
4.1新员工和转岗人员
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2 课时。
4.2管理人员
每季一次,每次不少于3 课时。
4.3在岗生产一线员工
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 课时。
4.4专业技术人员(含车间技术员,质检员、化验员)
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1 课时。
4.5采购、营销、仓管员
每半年一次,每次不少于 3 课时。
5.培训考核
培训的考核一般按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
际知识水平。
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
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
果。
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
法进行:
现场操作;书面答卷;口答测试等。
培训考核由培训师(教员)设置考题,办公室组
织、
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办公室派人监考。
6.培训档案及管理
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登记、统计表(单)等;
2)培训师(教员)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
材、
教案等;
3)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卡)等。
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2)定期
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
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3)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7.考核奖惩
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