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期末复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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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期末复习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复习完整版
3。、发盘(名词解释) 发盘又称发价,是这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 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4、接受(名词解释) 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 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这在法律上称作承诺。
5、构成发盘的条件(简答题)
(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 3)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
6、发盘的撤回 发盘发出之后,在其达到受约人之前,发盘人可以改变主意将其撤回。根据《公约》的 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 之前或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1、交易磋商的形式 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为口头磋商和书面磋商两种,口头磋商比较适合谈判内容复 杂、设计问题多的交易,多数商品的成交是通过书面磋商方式达成的。
2、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买卖双方交易磋商的程序可概括为以下 4个环节,即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其中, 只有发盘和接受是每笔交易必不可少的。
7、发盘的撤销 发盘的撤销不同于撤回,是指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即已生效后,发盘人再取消该发盘、 解除其效力的行为。
8、构成接受的条件(简答题) 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以某种方式表示出来 接受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对于逾期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逾期接受的情况下,决定该接 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发盘人处; 《公约》规定,口头发盘须立即接受合同方能成立; 《公 约》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发盘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
1、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简答题)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总结如下[5篇范文]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总结如下[5篇范文]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总结如下[5篇范文]第一篇:国际贸易复习资料总结如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一、贸易术语的作用1、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2、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3、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班轮运输是在不定期船运输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

所谓班轮运输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港口间运输的船舶。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费率收到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3、船货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三、提单的性质和用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四、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3、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4、必须是国际间货物运输,并且必须由一个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5、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五、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规定投保人2、投保险别的选择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运输距离;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5、成交数量;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第一篇:国际贸易重点总结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进行的商品、劳务和技术交换活动。

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指一国进出口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又叫做对外贸易系数、贸易密度。

分为进口依存度和出口依存度。

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为贸易顺差或出超,以正数表示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为贸易逆差或入朝,以负数表示就整个对外贸易或某一行业而言,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的贸易顺差就是净出口,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的贸易赤字就是净进口。

绝对优势:是指一国(人)生产1单位的某种商品所使用的资源少于另一国(人)同类产品的生产。

比较优势是指一国(数种产品中)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

新古典主义的解释;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另一国贸易条件(TOT)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的比率净贸易条件: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

净贸易条件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净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即TOT=Px/Pm×100 提供曲线是指在不同价格条件下,一国愿意出口和进口的数量之交点的轨迹特定要素:这类(在一定时期内)专属于某一产品生产的生产要素就是特定要素规模经济是指在产出的某一范围内,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同质产品是指可以完全相互替代的产品或相同产品而生产区位不同或制造时间不同差异产品又叫异质产品,是产品具有差别性特征垂直差异产品是指仅仅在质量上存在差异的产品,水平差异产品是指有着同样的质量,但其特色或特质不同的产品贸易政策是指一个经济体的政府为实现其促进或限制对外贸易目标,对贸易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按其对贸易的干预程度大体分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最惠国关税是指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所征收的关税,关税税率由最惠国待遇协定所规定,可以是单方减让的关税,也可以是相互减让的关税。

国际贸易期末总结

国际贸易期末总结

国际贸易期末总结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深,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挑战进行总结。

首先,国际贸易对各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国际贸易,各国能够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比如一些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通过出口资源获得外汇,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国际贸易可以带来技术和管理的转移,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此外,国际贸易还能够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提高就业率和劳动力的素质。

其次,国际贸易面临着一些发展趋势。

首先,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各国通过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等手段,促进贸易自由化,打破了国界限制,增加了贸易往来。

其次,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跨国贸易更加便利。

电子商务的兴起为贸易提供了新的形式和机会,推动了贸易的数字化和跨境电商的发展。

此外,全球产业链的形成也成为国际贸易的新趋势,各国通过参与国际分工,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全球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然而,国际贸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保护主义的思潮抬头,各国出台贸易限制措施,导致贸易摩擦加剧。

贸易战的爆发不仅对国际贸易造成了冲击,也给世界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

其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平衡,某些地区的贸易壁垒仍然存在,阻碍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之一。

知识产权盗版和侵权现象使原创技术和产品难以实现正当权益和价值。

为了克服这些挑战,各国应不断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

首先,各国应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其次,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创新和技术转移。

同时,加强合作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维护原创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权益。

此外,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保护主义的冲击,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总之,国际贸易对各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充分利用资源、促进技术转移和劳动力流动,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复习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复习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导论1、国际贸易业务有哪些特点?了解这些特点对我国企业从事国际商务活动有何实际意义?①国际贸易属于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②国际贸易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③国际贸易风险大,不稳定性高;④国际市场商战不断,竞争激烈。

2、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在各环节应注意哪些事项?(1)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①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②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③出口合同履行阶段(2)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②交易磋商和签订进口合同阶段③进口合同的履行阶段3、了解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从事国际贸易有何作用?了解所适用的法律可以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国际惯例的运用,有利于国际贸易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从而促进国际贸易正常有序的进行和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4、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国内法较多,请简要作一介绍。

①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②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③关于国际货款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④关于对外贸易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法》⑤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如何正确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它与国际贸易条约有何异同点?国际贸易惯例一般是指国际贸易业务中,经过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撰的一些行为规范和习惯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1)不同点:①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

后者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条约的形式达成某种贸易协议,其效力只在缔约国之间有效;②前者不是书面的规则,后者则属书面的规则;③在国际法上,条约的效力高于惯例的效力;④对于前者,各个国家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条约,非缔约国没有遵守的义务;⑤一般是惯例产生的时间要早于条约的时间,条约往往是对惯例的重要肯定。

国际贸易复习参考.

国际贸易复习参考.

国际贸易复习参考1.买卖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有哪些?国际贸易情况复杂,产生争议和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争议和索赔并不局限于买卖双方,有的还涉及运输、保险等方面,而且各方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清原因和责任方。

从索赔对象来分,大致有以下各种原因:(1)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索赔包括:①买方违约。

如不按时开立信用证,以及故意开立不完全的信用证或过高要求的信用证,致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或在买方负责运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接货,或不按时签订运输契、指定交货地点等。

②卖方违约。

如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交货;不提供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合适单证等。

③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以致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引起争议索赔。

(2)向承运人的运输索赔(装运索赔)包括:①货物短卸。

即货物未卸净,或货物误卸在其他港口造成短卸。

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窃,或因破损撒漏而货物短少。

③属于承运人责任的货物损毁,包括破损、毁坏、水渍、污染等。

2. 进口的索赔对象贸易中进口方的索赔对象有三个:向卖方索赔、向承运人索赔、向保险公司索赔。

(1)向卖方索赔当卖方没有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即商品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数量不足,交货拖延或不交货,包装不良使货物受损等,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2)向承运人索赔进口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提单是清洁的无任何不良批注,一般即是承运人的过失造成,买方可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承运人提出索赔。

(3)向保险公司索赔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装卸过程中事故等致使货物受损,并属于承保范围以内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此外属于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货物残损、丢失,而承运人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补损失的,如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以内的也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1)、它有不可预见性,它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重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重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重点总结1.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贸易概念:指跨越国界进行的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特点:包括全球性、互补性、竞争性、多样性等。

-国际贸易的作用和意义:推动全球经济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2. 国际贸易政策与法规-贸易政策: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汇率政策等。

-国际贸易法规:例如WTO的相关规定、各国的关税法、出口管制法等。

3. 贸易方式与业务流程-贸易方式:进出口贸易、再加工贸易、中转贸易等。

-贸易业务流程:询盘、报价、洽谈、签约、结算、运输、清关等。

4. 国际贸易文书与单证-常见贸易文书:合同、发票、提单、保险单、装箱单等。

-单证作用:证明货物的收发、商品的所有权、运输和保险等。

5. 贸易支付与结算方式-常见支付方式:信用证、跟单汇票、托收、电汇等。

-结算方式:即期付款、远期付款、托收结算、信用证结算等。

6. 国际贸易风险管理-风险类型:信用风险、货物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

-风险管理工具:信用证、保险、担保、期货等。

7. 国际贸易促进与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参加展览会、举办洽谈会、招商引资等。

-贸易服务:报关、货运、保险、仓储、检验检疫等。

8. 跨境电商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跨境电商特点与作用:提升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拓展市场空间等。

-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等。

9.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国际贸易案例:实际案例分析,了解各种贸易活动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解决方案。

-实践操作:模拟贸易业务操作,包括询盘报价、合同谈判、货物运输等。

10. 国际贸易伦理与社会责任-伦理道德:诚信守约、公平竞争、尊重文化差异等。

-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公益慈善等。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范本(二篇)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范本(二篇)

国际贸易重点总结范本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间进行的跨国交易活动,涵盖了进出口业务、国际投资、国际货币流通等多个方面。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已成为国家之间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国际贸易的定义、意义、影响因素以及发展策略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国际贸易的定义和意义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劳务和资本的交换,是国际间经济联系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包括贸易双方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较低的交易成本,通过互不完全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贸易具有互利性,通过贸易可以实现各国利益的最大化;贸易受制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包括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货币政策等。

国际贸易对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贸易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满足各国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其次,国际贸易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国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通过贸易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再次,国际贸易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提高各国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国际贸易可以扩大市场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规模效益的最大化。

二、影响国际贸易的因素国际贸易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度因素、市场因素、经济因素等。

主要的因素包括:1.贸易政策:国家的贸易政策对国际贸易具有重要影响,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贸易配额等。

不同国家的贸易政策差异很大,直接影响贸易的自由程度和成本。

2.经济因素:经济因素对国际贸易有直接的影响,包括经济增长率、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

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会促使居民增加消费,进而提高进口需求。

3.制度因素:制度因素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宏观经济环境等,这些因素影响着贸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4.市场因素:市场因素包括市场规模、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国际贸易的规模和发展受市场因素的制约。

5.技术因素: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有推动作用,包括生产技术的进步、物流技术的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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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复习总结期末考试题型:单项和多项选择题(20分)、填空题(20分)、名词解释(30分)、案例分析(30分)一、立法需要重点掌握: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全文2.我国《合同法》总则二、主要基本概念1.发价、还价、接受(或发盘、还盘、接盘)(我国合同法称:要约、新要约、承诺)2.预约与本约3.诚实信用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5.合同自由原则6.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7.履行利益、期待利益、固有利益8.合同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9.双务合同与履行抗辩权10.根本违约与轻微违约11.预期违约与届期违约12免责事由与不可抗力13.损益相抵规则与过错相抵规则14.加害给付与固有利益15.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16.无效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7.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18.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无效的责任19.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20.附随义务与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21.合同后义务与后合同责任三、学习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一)复习课件内所有案例(二)增加学习分析以下案例1.我方A公司同新加坡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童装。

洽谈中,B看过A提供的样品,同意以此作为交货的品质标准。

而出口合同的品质说明中只简单写明了规格、质料、颜色。

商检条款为“货到港30天后外商有复检权”。

货到新加坡后买家提出“颜色不正、缝制工艺粗糙”,并且提交了新加坡一家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作为依据要求退货和赔偿。

A公司辩解货物是凭样品成交,样品经新加坡B公司确认过。

B指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凭样品成交”字样,也没有写明样品编号;况且A公司没有封存样品作为证物。

A公司解释纺织品按常识会存在色差问题。

B公司回应合同中品质说明中没有注明所交货物会有色差。

A公司又表示不接受B公司的检验证书,认为B公司所找的检验机构不具权威性,没有征得A公司的同意。

B公司辩解合同上只承诺B有复检权,并没有指明检验机构的名称或者必须经由A公司同意。

A意识到即使提交仲裁机构,自己也无法提交有力证据,所以只好在价格上答应新加坡公司做出的降价要求,才使争议得以解决。

【问】A公司最后之所以接受B公司的无理降价要求的原因是什么?【答】该案中A公司最后之所以接受B公司的无理降价要求,就是因为A公司没有明确界定品质条款,服装类的产品要用简单的语言来描述是很容易引起歧义并被对方抓住把柄的,既然双方已经就样品达成一致并且按样生产,那么A公司就应该在品质条款中注明交货品质同编号***样品,允许***色差。

2.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电报出口某家产品,在发盘中除列明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家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出口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答】1、双方之间合同已经成立。

我某出口公司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2、本案例涉及合同洽商发盘的有条件接受问题,所谓有条件的接受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对发盘的条件作了添加、限制或修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条件接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实质上变更发盘条件则购成还盘,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使原发盘失效。

同时,还盘还构成一个新的发盘,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原发盘人的态度,若原发盘人同意,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若原发盘人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合同不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若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只要原发盘人不及时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修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3、结合本案例:我方向美商发盘,美商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条件作了变更,变更了包装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包装条件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机时我某出口公司对美商的这种变更并未加以拒绝,而是着手备货以实际行动对美商的变更加以确认,所以双方之间合同关系成立。

美方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我方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3.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限3月10日复到有效,3月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急升。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问】我方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应迅速通知意商其逾期接受无效,按新的市场价格向意商重新发盘。

2、这个案例涉及到逾期接受问题,所谓逾期接受就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若发盘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受盘人的接受超过了合理的期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①逾期接受原则上无效;②如果发盘人愿意按照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③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原则上有效;④若发盘人不愿意按照因邮递原因产生的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也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由此可见,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发盘人的态度。

3、本案中,我出口企业对意商发盘,因邮递延误,导致意商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我出口企业的态度,而当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急升,所以我出口企业应迅速通知意商其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无效。

按当时上升的国际市场价格重新发盘给意商。

4.某星期二上午我方用书信电向德国某进口商发盘报供某种大众商品有效期定了本周星期五(我方时间),复到有效。

但发电后两小时,我发现计算错误,报价过低,于是立即用加急电报通知客户撤回前电。

然而到了星期五上午却又收到了客户复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二上午发盘。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电讯联络一切情况正常。

【问】应如何处理客户复电,为什么?【答】1、我方应立即通知德国进口商其接受无效,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未成立。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回的问题所谓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发盘兼而有之受盘人之前,由发盘人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条件是:发盘人以更迅捷的通讯方式,使撤回通知比原发盘先行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结合本案例:我方周二上午用书信电发盘需24小时到达(即次日上午到达);但已于当天发加急电报撤回,加急电报7小时到达(即当日下午到达),可见撤回的通知是等于发盘到达德国进口商的,撤回有效,而德国进口商的接受无效。

5.法商于9月5日向我某外贸公司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有效期到9月10日,我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该项发盘,法商在发出发盘后,发现该项商品行情趋涨,遂于9月6日以加急电报致辞电我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

我公司于9月7日收到其撤销通知,认为不能同意其撤销发盘的要求,2小时后,我公司回电法商,完全同意其9月5日发盘内容,法产收到我接受通知的时间是9月8日,【问】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简述理由。

【答】1、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法商撤销其要约无效。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销问题发盘的撤销是指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生效之后将发盘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联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即发盘生效后,受盘人表示接受前发盘人可以将发盘撤销,但有以下两种情况例外:1、发盘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它方式表明此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2、受盘人本着对发盘人的信任已对该项发盘采取了行动则发盘不能撤销。

3、结合本案例:法商向某外贸公司发盘时规定了有效期,所以在有效期内,法商是不能撤销其发盘的,而我某外贸公司表示接受的通知是在法商规定的发盘有效期内到达法商的,所以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6.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向英商发盘供应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有效。

6月2日收到英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必须降价5%,多方正研究如何答复进,由于该商品国际市场发生了对英商有利变化,该商又于6月5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6月1日的发盘。

【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在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对英商有利变化情况下,我方应立即电告英方:其6月1日接受无效。

2、这个案例涉及有条件接受问题,所谓有条件接受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发盘时,对发盘的条件作了添加、限制、修改。

根据《公约》,有条件接受分两种情况:一种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实际性变更发盘条件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使发盘失效,同时还构成一新的发盘,若原发盘人同意,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若原发盘人表示反对,则双方间合同不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非实质性弯更发盘条件,若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只要原发盘人不及时表示反对,则双方间合同关系依然成立。

《公约》还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3、结合本案例: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向英商发盘,那么6月2日英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是变更了价格条件,属于实质性变更了发盘条件,已构成还盘,使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的发盘失效,同时6月2日的还盘构成一个新的发盘,双方之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我出口企业的态度,在商品国际价格对英商有利的条件下,我出口企业应立即电告英方:其6月5日的接受无效,双方间的合同关系不成立。

(当然,我出口企业愿意发不利价格与英商交易也应立即通知英商,其接受有效)?7. 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8.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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