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背景。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对人类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必须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责任部门。
1.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的救援工作。
2. 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员工的安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灾害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案。
1. 预防阶段: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司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制定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
2. 应急响应阶段: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疏散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
安全部门要及时检查和修复安全设施,确保公司场所的安全。
3. 恢复重建阶段:自然灾害过后,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评估损失和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要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作能力。
五、总结。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案,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和互救能力,为公司的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股份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项目贯彻执行公司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第六条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项目有关人员与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与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目标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
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
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与损失,规范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灾害应对、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厂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下的应对与处置。
本办法所指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大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等地质灾害。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控制与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统一领导,协同救灾”的原则。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合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互相协作、相互支持,快速应对灾害,快速灾后恢复。
(三)“预防为主,科学救援”的原则。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强化演练,增强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有序、快速应对自然灾害事件,公司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救灾办公室”),应急救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组长:公司总裁、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分管安全副总裁成员: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及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做出决策。
第六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对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进行统一协调,下设预测预警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综合保障组和后期处置组6个应急专职小组。
第七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各应急专职小组组成与职责如下:(一)预测预警组组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成员:各部门及各单位经理主要职责:安全环保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负责搜集自然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预测预警内容;各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况收集、统计,并向应急救灾办公室报告;各成员单位由专职组组长统一协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
这些灾害往往会给公司的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灾害预警。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灾害的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疏散和救援。
一旦灾害发生,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疏散和救援计划,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安排专人负责疏散和救援工作,指导员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和救援工作。
3. 通讯和联络。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通讯和联络机制,确保与外界的及时沟通
和信息交流。
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员工发布灾害情况和应对措施,同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协调救援工作。
4. 资产保护。
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司的财产和重要设施,防止
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
同时,制定合理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
员工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得到必要的救助和支持。
5.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
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对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
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能够应对各种灾害。
三、总结。
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
预案,提高公司和员工在灾害发生时的抵御能力和自救能力。
因此,
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前言。
自然灾害是指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事件。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型。
公司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雪灾、雷电等。
三、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
公司将设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等。
2. 应急预警。
公司将定期关注天气预报和政府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同时,公司将建立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所有员工。
3. 疏散和救援。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公司将立即启动疏散和救援计划。
领导小组将负责指挥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员工安全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和医疗服务。
4. 重建和恢复。
灾害过后,公司将立即展开重建和恢复工作。
领导小组将负责评估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制定恢复计划。
同时,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四、培训和演练。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公司将邀请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灾害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总结。
公司将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政府和社会救援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的力量引起的、对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山火等。
面对自然灾害,公司需要建立应急预案,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预警阶段。
当天气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全体员工注意防范措施,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2. 紧急疏散。
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公司应立即启动疏散程序,指引员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通讯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通讯系统,确保与员工的及时沟通,了解员工的安全情况,并指导员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物资储备。
公司应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应急灯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5. 应急救援。
公司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对受灾员工进行救援和抢救,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救援组织的工作。
6. 恢复重建。
一旦灾害过后,公司应立即展开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
三、应急预案执行。
1. 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全体员工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2. 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监督,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取灾害预警和应急信息。
四、总结。
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的,但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希望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应急预案,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破坏、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引用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88号令)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为预防、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自然灾害)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分为三级:I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集团级)、Ⅱ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公司级)、Ⅲ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分厂级)。
(一)I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集团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已经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事件,对集团公司声誉产生重大影响,集团公司必须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Ⅱ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企业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严重,已经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对企业声誉产生较大影响,企业需要调度本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三)Ⅲ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企业下属基层分厂或部门级):是指突然发生,对员工、相关方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企业所属基层单位需要调度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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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
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十一)其它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一)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三)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四)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本部应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
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
各单位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项目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
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
保养。
第二十七条应急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