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合集下载

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与精装修工程有关部分)

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与精装修工程有关部分)

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与精装修工程有关部分)一、统一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1.1 第3.0.3条条文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2 第5.0.4条条文内容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质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3 第5.0.7条条文内容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4 第6.0.3条条文内容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筑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1.5 第6.0.4条条文内容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6 第6.0.7条条文内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有关精装修的强制性条文3.3 第5.2.1条条文内容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4 第5.2.3条条文内容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强制性条文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强制性条文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强制性条文《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 50209—2002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鲁ZX-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鲁ZX-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一)鲁ZX—042.1—工程名称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条号检查内容判定A B C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禁止用射钉固定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1.14 幕墙的金属构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需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置;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需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需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品级不该小于C20;楼板周围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该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5mm,含混量不该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该大于%;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品级不该小于;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需进行设计, 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利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需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利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置。

学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学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学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本规范包括了15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基本规定中包括6条.3。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

1。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注释:在装饰装修活动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如为了扩大使用面积随意拆除承重墙等.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会导致建筑物的安全度降低,或影响到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特制定本条。

3。

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防虫(三防)。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注释:以我之见,此处主要是对3。

1.5条的详细说明,重在不能擅自改动设计文件。

3。

3。

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注释:注重环境保护。

2、抹灰工程中包括1条4。

1。

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注释:此处主要还是安全第一,防止抹灰层脱落伤人。

顶棚最重要,有些地方已经取消顶棚抹灰,而改为水泥浆抹面(批顶)或腻子找平.3、门窗工程中包括1条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注释:门窗安装是否牢固既影响使用功能又影响安全,其重要性尤其以外墙门窗更为显著。

所以将此定为强制性条文,内墙门窗安装也必须牢固。

由于考虑到砌块中砖、砌块、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受冲击容易破损,故在砌体结构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1版与2018版强制性条文变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1版与2018版强制性条文变化
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1.12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予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2.5.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强制性条文新旧版本变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有14条被列为强制性条文
有5条被列为强制性条文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 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7.1.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 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基本规定3。

0。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4 单位(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来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

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

0。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6。

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4 地基4。

1 一般规定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强制性条文
1 第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条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送检项目
1 第条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第条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第条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第条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 第条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 第条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7 第条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验收用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