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研究
潘口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研究

l 研究区域概况及数据获取
潘 口水 电站 地处堵 河干 流上游潘 口乡境 内 , 竹 山县 距 城 1 k 是 湖北 省 在 建 的 最 大水 电项 目。 水库 蓄水 达 3 m, 在
收稿 日期 :0 0—1 21 2—1 2
作者简介 : 灵辉, 士, 刘 博 讲师 , 要 研 究方 向为 土地 利 用 与 规划 、 地 制 度 与 政 策 。 主 土 通 讯 作 者 : 银 蓉 , 士 , 授 , 要 研究 方 向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与管 理 、 陈 博 教 主 土地 行 政 与 土地 法 学
刘灵 辉 陈银 蓉 梅 昀
(. 1 电子 科 技 大 学政 治 与公 共 管 理 学 院 , t f I ) 成都 6 05 2 华 中 农业 大学 土地 管理 学 院 , 北 武 汉 4 07 )  ̄l 104;. 湖 3 0 0
摘要
兴修大中型水利水 电工程不可避免地要征收大最农田, 造成大量移 民非 自愿性搬迁 。我 国实行开发性移 民的方针 , 强调农 村
会 和其 他稀 缺资源 的争夺 更加激 烈 , 不同程度 地挤 占了
当地 的耕地 等生产 资料 , 降低 了 当地农 民的收入 。安 置 区居 民的风 险在本质 上或强 度上 都不 同于移 民 的风险 , 但
和他们 有联 系并 且也 可能受 到牵 连而导致 贫 困 。然 而 ,
现 行法 律政策 对安置 区居 民的补偿 问题 鲜有 考虑 , 没有 更
居民没有获得充分的补偿 , 。 因此 需要提高安置区主地流转补偿标准 , 使安置 区居 民也能和移民一样 地分享到水利水 ̄ "l 带来的增 rl
值收益。
关键词
水 库 移 民 ;安 置 区居 民 ;±地 流 转 ;补 偿标 准 潘 口水 电站
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研究

政府 相关工作人 员 正在致 力于对土地 补偿的性质从 新界 定, 采用多 种移民 民 , 分 散N TB , 、 B , 、 B 等 安 置 方 法, 最 大限 度地 协调 移 民和 当地 居 民 的矛盾 。 多个 地 方, A 中移 民的土 【 关 键词 】 水库移民; 土地赔 偿; 土地性质; 土地权 利
二、 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界定
从新界定移 民共享安置区土地 的性质, 让移 民拥有 的土地 合法 化。 ( 一) 购买 的土 地转让给 移民使用的过 程, 移 民享 有 对土 地的继 承权。
购买是 最简单快 捷 的移 民安置方式 , 但是 这就 意味 着政 府要面 临 着 巨额 的淹没补 偿金 , 因此 购买 的前 提是 国家 必须要 有强大 的综 合国
员, 享受 和B 内当地 居 民相 同的权 利 , 地 居 民的矛盾。 但是 如果移 民人数 众多, 实 施的效 果就 会大打 折扣 。 也 包括 了土地的继 承权和 经营 权。 可能 导 致失 地农 民的产生 。 同时采用 这样 方式也可 能导 致 国有土 地和 三. 结语 随着我 国水利水 电事业 的发展 , 水库 修建事业也在不断发 展, 因此 集体土地 的界限不 明确, 这 增加了土地管理 的难度 。 土地 征收方 式还存
各方面 考量 后将A 全部转移 到了B 内, 形成了B 。 B 成 员的身份 已经发 生了改 土 地征 收能够 有效 避 开法律 障碍 , 确保移 民获得 相应的土 地的 同 变 , 不 再是 A 的成 员, 而是 B 内的 新成
水库移民补偿方式比较研究——以某省A水电站为例

1 问题 的提 出
移 民补偿 与安置 是水库 移 民安 置工作 的核 心问
( 自治 区 ) 其 中云南 省是 目前实 施 长期 补偿 人 数最 , 多 的省 份 。 容置 疑 , 毋 长期 补偿 的方式 是一种 创新性
的移 民安置方 式 , 于偏 远 山区农村移 民来 说 , 对 长期
表 1 年产值 1 6倍 、 长期 补偿 、 股分 红 入 三种方 式 的比较分 析
都采 用长期 补偿 的方式 , 如该方 式在 云南 、 州等省 贵
逐 步得到认 可和推 广 开来 , 仅 中小 型水 利 水 电工 不
程在 试行 , 大型水 电工程也 在试行 。 国现 已实施长 全
期 补 偿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已 达 2 多 个 , 及 7 省 0 涉 个
F × ( + 8)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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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会管理的机制研究》 项 目批准 号为 0 A H 1 ) ( 7 S 0 0 阶段性成果 。
陈绍军等 : 库移 民补偿方式 比较研究 水
2 三种补偿方式 的计算 思路
2 1 年产 值法 .
F 总=∑ F =∑ F ×( + ) … 一() 1 Ⅱ“ ’ 2
i= i:
标准 , 由电站业 主每 年 以谷 物或 现 金 的形 式 对 移 民 实 行补偿 , 电站运行 一 年 , 偿 一 年 , 至 电站 运行 补 直
方 式只 是移 民补偿 费用 的一种 长期 的 支付 方 式 , 其
实 质并 不是入 股分 红 的方 式 , 种 方 式不 仅 适用 于 这
有 稳定 收益 的盈 利性 的水 电项 目, 时也 适 用 于水 同
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研究与应用

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研究与应用柴立;姜仁贵;解建仓;朱记伟【摘要】通过对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指导性文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解读,为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提供科学依据.遵循条例规定,设计了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流程,进行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与环境容量计算,并应用到具体移民工程中.以陕西省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第二水源地三河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为例,分别从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与校核、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辅助信息系统3个方面对三河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行全过程分析与集成应用.文中设计的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流程实现了移民全过程管理,试点的成功经验可为同类工程提供参考.【期刊名称】《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6(046)005【总页数】5页(P764-768)【关键词】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移民安置;建设征地;工作流程;三河口水库【作者】柴立;姜仁贵;解建仓;朱记伟【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48;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48;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48;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4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68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是水库开工建设的前提,直接关系到移民利益和工程能否顺利进行。
国务院1991年颁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并于2006年进行修订重新颁布实施(简称《新条例》),《新条例》作为当前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指导性条文法规,为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规划与实施,移民后扶持等提供科学依据[1]。
水利部最新印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移民安置验收是工程验收的前置条件,由此可见,移民安置是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库移民安置土地流转调查研究(熊成喜)古贤水库

水库移民安置土地流转调查研究(熊成喜)古贤水库一研究目的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是人类为了更好的利用水力资源,有目的地改造自己生存环境的自觉行为,而移民安置则是此项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前者是为了改善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后者则是为了达到此目的而对生存条件作出的必要调整。
一直以来,水库移民安置是困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最主要问题。
因为移民安置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矛盾聚焦点,移民能否得到顺利安置,直接关系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
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水库移民安置主要是实行以土安置的方针。
但由于现目前耕地资源本来就紧张,大部分地区人多地少,加之区域间耕地资源极不平衡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移民安置的土地从哪里来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而从以往移民安置的经验来看,一方面是通过开发移民安置区的未利用土地,另一方面则是将安置区居民拥有的土地调出一部分,重新分配给移民。
从我国现实条件来看,由于受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和可供开发的土地质量较差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开发未利用土地安置移民的只占很小一部分,而大部分移民安置还是得通过安置区土地流转来实现。
但是,由于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量本来就少,客观上决定了安置区居民不愿意将手中少量的土地流转出来。
加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土地分散到农户单独经营,农业的经营目标已开始向追求利润方向转变,这就主观上决定了安置区居民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来。
因此,安置区居民对将土地流转给移民并不感兴趣,这使得要通过在安置区进行土地流转来安置移民得不到群众的支持。
另外,由于中国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在世界上是属超小型的,为了限制农用土地的进一步细分,保证农业适宜的经营规模,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诸如:“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期30、50年不变等,其防止土地经营太分散的政策取向很明显,这就使得通过局部土地流转来安置移民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在没有群众支持和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怎样最大程度的既能够满足移民的要求,保障移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生活水平不降低,又能够合理的解决安置区土地流转的各种纠纷,是本文将要解决的问题。
石梁河水库的移民安置和土地补偿

1 移民安 置和 土地补偿 问题的提 出
水库 移 民安 置 是一 个 涉 及 到 社会 学 、经 济 学 、
人 口学 、农业 科学 、水 利工 程学 、地 理学 、环 境科
为合 理 。 ,同时 将 移 民安 置 工 作 纳 入 地 方 政 府 的 )
扶 贫 攻 坚 计 划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吸 收 移 民 就
维普资讯
石梁河水库 的移 民安置和土地补偿
张桂 华 ,张敬 西 ,朱 丽 向
( 苏省连 云 港市 石梁 河水 库管 理处 ,江苏 连 云港 江 2 22 ) 2 3 3
【 关键 词】 移 民安 置 ;- ̄ 1 ;石 梁 河水库 + -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7 —4 8 20 ) 70 3 —2 6 1 10 ( 0 6 0 —0 8 0
业 ,使 他们 的长 远 生 计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保 障 ,全
力 为移 民的发 展 创 造 一 个 良好 的 条 件 ,通 过 扎 扎 实 实地 做 好 各项 工 作 ,石 梁河 水 库 库 区移 民 问题 必然 能够 妥 善解 决 好 的。 由于石 梁 河 水 库 移 民涉 及 众 多领 域 ,是 一 项 庞 大 复 杂 的系 统 工 程 ,关 系 到 人 的生 存 权 和居 住 权 的 调 整 ,党 和 政 府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石 梁河 水库 移 民工 作 ,在 石 梁 河 水 库 兴 建 时 ,国 家 已对 库 区 高 程 2 . 水 位 线 以下 的 群 众 进 行 了移 民 ,并 给 7 0m
库 区 实 施 统 一 管 理 ,且 省 政 府 应 按 照 苏 鲁 两 省
19 9 0年 l 2月 2 日双 方签 订 的协 议 书 规 定 ,对 江 4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区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研究
( 1 . S c h o o l o f P o l i t i c a l S c i e n c e a n dP u b l i cA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 Un i v e r s i t y o f E l e c t r o n i c S c i e n c e a n dT e c h n o l o g yo f C h i n a , Ch e n g d u 6 1 0 0 5 4 , S i c h u a ,C n h i n a ; 2 . Co l l e g e o f L a n d Ma n a g e me n t , Hu a z h o n g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Wu h a n 4 3 0 0 7 0 , Hu b e i , C h i n a )
水 力 发 电
第3 9卷第 7期
2 0 1 3年 7月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移 民 安 置 区 土 地
琉 转 补 偿 标 准 研 究
刘 灵 辉 , 陈银 蓉
( 1 . 电子 科 技 大 学 政 治 与公 共 管理 学 院 , 四川 成 都 6 1 0 0 5 4 ; 2 . 华 中农 业 大 学 土 地 管理 学 院 ,湖 北 武 汉 4 3 0 0 7 0 )
“ 卡尔多一 希克 斯 ” 社 会 福 利 改 进 标 准 ,要 实 现 安 置 区 土地 向移 民转 移 过 程 的 社 会 福 利 改进 ,就 需 要 对 利 益 受 损 的 安
置 区 集体 和居 民给 予 相应 的补 偿 以 弥补 其 福 利 损 失 。 因此 ,安 置 区 土地 流 转 的 利 益受 损 方 理 应 获 得相 应 的 货 币 补偿 。
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补偿现状与补偿原理
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补偿现状与补偿原理摘要:移民的重新安置是水利水电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特别注意农民的重新安置。
由于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计来源,因此必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并确保其适于耕种。
然而,现实是,移民的土地权在重新安置过程中常常受到侵犯,移民的到来对居住在接安区的农民构成了威胁,并损害了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农民的土地权,从而导致了冲突。
目前,有关政府官员正在努力重新界定土地补偿的性质,采取不同的重新安置办法,最大限度地缩小移徙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差距。
关键词:水库移民;土地赔偿;土地性质;土地权利中国坚持移民发展方针,并强调指出,移民的生产安置应主要以农业为重点,在重新安置到农村地区后,移民应能获得资金在这方面,在许多情况下,原住居民的土地和资源被剥夺,同时,原住居民不希望移民在违反原有社会秩序的情况下迁移,因为移民的到来加剧了土地竞争,公共设施、市场、就业机会和其他稀缺资源在不同程度上取代了当地农业用地等。
生产资料减少了当地农民的收入。
1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性质类型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一个集体经济,但移民迁入其他集体土地的问题超出了集体经济的范畴。
在当地人口中,土地分配必然会造成原住居民和移民之间或多或少的冲突。
由于国家法律明文禁止在土地承包期内进行土地改革,有关的官员试图通过重新界定共同使用的土地来使移民拥有的土地合法化。
(一)购买购买是最简单和最快的土地来源方式,但这意味着原土地所有者应该得到补偿,因此,购买必须基于国家必须有强大和综合的国家能力。
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土地补偿率相对较低。
此外,传统农业文化受到严重影响,有些农民即使接受了购买可耕地的建议,也可以利用补偿购买非土地商品,这导致不安全和社会不稳定,而购买土地并不能为移民在安置后提供足够的土地补偿。
(二)土地征收土地征用有效地消除了法律障碍,并确保移民能够获得适当的土地,当地居民得到适当的土地补偿,以便有效地解决移民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冲突。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和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和对策作者:陈兀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03期摘要:水库移民问题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预防与减缓社会矛盾的关键,是促进我国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
本文将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分析,并采取一定的对策。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对策前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修建也不断进行,同时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以及环节的改善。
但是在水利水电工程的修建过程中不得不面临两个艰巨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当地居民的搬迁。
水库移民问题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预防与减缓社会矛盾的关键,是促进我国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
为保护移民利益,国家也因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更好的确保补偿问题落到实处。
而移民补偿问题的核心工作还是在于工程的受损者和受益者利益分配问题上。
为了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工作,应该根据市场机制,并在国家所制定的移民补偿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受益者受损者之间的协商来保证分配的公正、公开、合理。
确保移民的的真实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并且生活水平在恢复原来的生活水平上甚至更好。
本文也将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治理措施。
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问题表现1、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制度欠公平。
长期以来,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
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国依然存在“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的思想,从目前的形势刊,依然是从一开始就补偿到位,后期不再进行扶持的方式进行,这样带来的一些遗留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因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会涉及我国土地制度、经济体制、投资体制和投资项目评价制度等多方面,这些制度就会对移民补偿、移民搬迁、移民安置、移民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
假设政策偏差,以及执行缺失,就会造成移民安置投资不足,从而引发更多的遗留问题。
农村水库移民征地补偿合约探讨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作者简介: 沈际勇 (<$=# —) , 男, 江苏如东人, 博士研究生, 从事水库移民研究。 (<) 一类特殊的产权交换现象, 交换一方是在另一方施加很高的局限条件下选择参与交换; (!) 交换参与 !本文在以下意义上使用该术语: 一个过程, 描述合约达成、 执行和维护的动态过程。 者, 这些参与者是受到很高的局限条件的约束, 不得不参与交换的一方; (%) 必须将这样的产权交换合约看成是交换双方的选择, 因为经济问题总是与选择有关的。因此, 为了研究的需要, 将 "从经济学角度研究, 水库移民补偿视为移民在约束条件很高的情况下, 选择参与产权交换的结果。 水利经济, (!) !"#$%& : !##$, !" ’’C (() * +,) * -. (//0 : " 112 * (() * +,) * -. 电话 3 传真: #!; =%"=@%;# #
第 !" 卷第 ! 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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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移民的土地安置
我国的水库移民政策历来注重移民安置。在很 长的一段时间内, 我国的水库移民政策强调农村水 库移民必须以土地安置为最主要的安置方式。土地 安置实质上可视为水库移民补偿合约的使用条款, 因为在逻辑上可以这样理解土地安置, 即移民在参 与交换之前, 拥有一份农地产权合约, 移民的人力资 产状况保证了移民可以从这份合约中获得较稳定的 收入。将未来的收入以社会折现率进行折现, 就是 移民拥有的土地财富, 也就是土地资产的市场价格。 水库移民补偿实质上就是政府以这样的价格买断移 民的土地资产# 。如果从静态的角度来看, 移民的 财富没有因为参与产权交换而发生什么变化, 但从 收入实现的动态过程角度来分析, 移民以新的资产 获取收入需付出更多的交易费用, 因为移民的人力 资产与新的资产形态不匹配。移民在资产形态改变 后, 若又进行费雪意义上的投资与消费的重新权衡, 可能会使得不同形态收入的比重发生变化, 可供统 计的货币性的收入可能减少, 这样, 政府实施的水库 移民在价值上的合法性可能会减弱。从纯粹理论的 角度而言, 经济学用以进行价值判断的指标是帕累 托改进, 该指标是说倘若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因 为水库移民减低了效用, 那么水库移民就是社会效 率的增进, 是应当接受的合意的交换。目前效用的 基数衡量还是福利经济学一个尚未解决的根本难 题, 因为货币性的收入可以带来效用, 非货币性的收 入同样可以增加效用, 因此, 无法从效用数字判断政 府实施的水库移民是否实现了帕累托改进。对水库 移民项目进行帕累托改进标准的检验, 只能依赖于 可供统计的货币收入。由于存在上面所说的信息获 取的困难, 不能肯定货币收入变化的原因, 更不能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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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研究
【摘要】移民安置工作是水利水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对农民的安置更是工作的重点。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必须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确保农民有地可耕。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移民在安置的过程中土地权利往往受到损害。
而且移民的到来对安置地区农民造成了威胁,使得安置地区农民的土地权利也受到了影响,导致两者的土地矛盾冲突。
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致力于对土地补偿的性质从新界定,采用多种移民安置方法,最大限度地协调移民和当地居民的矛盾。
【关键词】水库移民;土地赔偿;土地性质;土地权利
一、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性质类型
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但是移民安置必须调整其他集体的土地,这就超出了集体经济的范围。
将当地居民的土地分给移民的行为,必然导致安置地居民与移民之间的矛盾。
由于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在土地承包期内对土地进行调整,因此,移民安置的相关工作人员都企图从新界定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的性质,让移民拥有的土地合法化。
(一)购买
购买是最简单快捷的移民安置方式,但是这就意味着政府要面临着巨额的淹没补偿金,因此购买的前提是国家必须要有强大的综合国力。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远不如发达国家,因此征地补偿的标准也相对偏低。
而且受到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严重,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有可能无法接受耕地被购买。
而部分农民即使接受了耕地购买,可能将赔偿金用于购买非土地性质的东西,导致生活得不到保障,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土地购买的方式其实并不适合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土地赔偿。
(二)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能够有效避开法律障碍,确保移民获得相应的土地的同时,当地居民也能够获得相应的征地赔偿,有效缓解了安置地移民和当地居民的矛盾。
但是如果移民人数众多,实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也可能导致失地农民的产生。
同时采用这样方式也可能导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界限不明确,这增加了土地管理的难度。
土地征收方式还存在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政府将获得淹没地和安置地两个地方的土地,这是一种花一份钱买两份东西的现象,明显违背市场规律。
(三)市场化土地流转
市场化土地流转的方式相对而言较为合理,实现了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的合法化,也不会违背市场规律,而且市场机制的引入优化了资源的配置。
这种模式虽然相对其较为合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市场化土地流转所需的协调和谈判时间较长,增加了土地流转的成本。
第二,移民最终获得的土地较为分散,导致移民无法实现集中化安置。
第三,市场化土地流转缩小了移民的土地权利。
二、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界定
(一)土地产权内的安置
如图一所示,A1表示的被淹没的部分,A2则表示安置地的土地,在土地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A1的部分移民将会转移到A2。
这就意味着必须要在A2中对土地进行调整、购买和市场化流转,以便于安置移民的同时确保当地居民的权益。
但是不管是A1还是A2都属于A,A代表的是集体经济,在A内的所有人都对土地拥有不可动摇的承包权。
因此,土地产权内的安置是一个在政府主导下,将按淹没地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移民使用,并且向移民支付一定赔偿的过程。
(二)土地产权外的非建成安置
这种安置方式是指将移民安置到原来所属的集体经济外,这种移民的安置方式相对较为分散。
如图二所示,将A3内的移民,分散到了B1、B2、B3等多个地方,A3中移民的土地来源是使用征地补偿金在B1、B2、B3等地开发荒地、调整集体土地或使用集体机动土地等。
在这个模式中,A3中的成员就变成了B 内的新成员,享受对B内土地的继承权。
因此,土地产权外的非建成安置,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将安置地的荒地、机动土地或是当地居民的土地转让给移民使用的过程,移民享有对土地的继承权。
(三)土地产权外建成安置
这种安置方式就只指将原有的移民安置到原有集体经济外的地方,并建成统一的安置地区。
这种安置方式包含了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原有的村落为单位建成安置区,另一种是建立新的组织。
由图三可见,A4就是移民,在通过各方面考量后将A4全部转移到了B内,形成了B4。
B4成员的身份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是A4的成员,而是B内的新成员,享受和B内当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包括了土地的继承权和经营权。
三、结语
随着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水库修建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因此而产生的移民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地区土地补偿的性质根据不同的移民安置方法而有所不同,土地性质的界定,能够帮助移民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协调当地居民和移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地区土地性质研究是一个老课题,研究成果颇丰,但随着水电事业的发展也会产生许多新问题,需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不断深入研究,共同探讨移民安置问题新出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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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瑞强,叶蕾,王琳.长期补偿安置模式的社会风险及影响探讨——基于农村水库移民的视角系[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1年9期
[4]梅昀,刘灵辉,李进军等.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补偿现状与补偿原理[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