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要求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技术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因此,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煤矿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的工作。
通过瓦斯等级鉴定可以掌握矿井的瓦斯涌出情况,对矿井瓦斯涌出量、涌出形式进行分级。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到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与装备,对矿井瓦斯进行有效管理与防治,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为确保全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鉴定数据准确可靠,能切实用于指导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适用于全省煤矿井工开采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本技术要求未规定事项以《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 200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规定为准。
二、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一)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瓦斯等级。
(二)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或核定产量)的60%以上(但实际日产量不得超过核定日产量的110%)的条件。
(三)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
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8小时以上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三、鉴定要求(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二)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必须经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级确定。
(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同时必须进行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作为核定和调整风量的依据。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涌出量预测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巷道预排瓦斯宽度及残余瓦斯含量取值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生产采区瓦斯涌出量计算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生产采区采空区瓦斯涌出量计算 这部分瓦斯要精确计算非常困难,可采用采
空区瓦斯涌出系数K‘作近似计算。
✓已采采区采空区瓦斯涌出量计算 采用已采采空区瓦斯涌出系数K”作近似计算。
分源预测法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 由掘进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和掘进巷道落煤瓦斯涌出量 两部分组成。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 包括开采煤层瓦斯涌出和邻近层瓦斯涌出两部分。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分源预测法
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量。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鉴定报告表
➢ 将鉴定结果填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表中。在鉴定月的 上、中、下三旬进行测定的三天中,选取沼气涌出量最大 的一天作为计算产煤一吨瓦斯涌出量的数据。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报批资料
➢ 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 ➢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表; ➢ 矿井通风系统图,并表明鉴定工作的观测地点; ➢ 煤尘爆炸指数表; ➢ 上年度矿井内、外因火灾记录表; ➢ 上年度瓦斯(二氧化碳)喷出、煤(岩)与瓦斯
q p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不同预测方法结果对比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以朱仙庄二水平被保护层工作面为例 ➢ 被保护层卸压瓦斯抽采率按60%设计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计算
煤矿瓦斯等级划分

煤矿瓦斯等级划分嘿,老少爷们儿!咱今天来唠唠煤矿瓦斯等级划分这档子事儿。
咱都知道,煤矿那可是个神秘又有点危险的地儿。
这瓦斯呢,就像个调皮的小鬼,要是不把它搞清楚,指不定啥时候就给你来个大麻烦。
先说说低瓦斯矿井吧。
这就好比是个温顺的小羊羔,一般情况下比较听话,不怎么惹事儿。
在低瓦斯矿井里干活,虽然也不能掉以轻心,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
你想想,要是整天在一个没啥大动静的地方干活,是不是心里也踏实点?不过呢,可别因为是低瓦斯就大意了,万一这小羊羔哪天发点小脾气,那也不好对付。
再说说高瓦斯矿井。
哎呀呀,这可就像一头脾气不太好的公牛。
随时都可能尥蹶子,让人提心吊胆的。
在高瓦斯矿井工作,那可得十二分小心。
各种防护措施得做到位,不然这公牛一发怒,后果可不堪设想。
就像你走在一条险路上,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摔个大跟头。
还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这简直就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啊!那威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扛得住的。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那可不得了。
所以啊,对于这种矿井,那得拿出武松打虎的勇气和智慧来。
各种先进的技术设备、严格的管理措施都得跟上,才能降伏这头“老虎”。
咱再打个比方,这瓦斯等级划分就像是给煤矿分了个三六九等。
低瓦斯矿井是平民百姓,平平稳稳过日子;高瓦斯矿井是有点脾气的小官,得小心伺候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那就是皇帝老子,稍有不慎就可能龙颜大怒。
那咱咋办呢?首先得认清自己所在的矿井是啥等级。
要是低瓦斯,也别得意忘形,该注意的还得注意;要是高瓦斯,就得绷紧神经,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是煤与瓦斯突出,那更得严阵以待,把各种办法都使出来。
总之,煤矿瓦斯等级划分可不是闹着玩的。
咱得重视起来,根据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咱矿工兄弟们的安全,让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回家。
瓦斯分级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分级治理规定一、总则1、矿井采掘区域的瓦斯治理划分为一、二、三级。
各级瓦斯治理区域确实定应以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突出危急性评价报告、瓦斯地质图为根底参考资料,同时结合井下现场实际状况综合进展判定。
2、全部高瓦斯矿井必需托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展全矿井 X 围的突出危急性评价和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工作。
突出危急性评价报告与参数测定报告报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3、高瓦斯矿井必需编制煤层瓦斯地质图,结合井下实测数据与时对有关数据进展修订、完善。
4、各高瓦斯矿必需按规定成立由矿长担当组长的预防煤与瓦斯突出领导组,设置特地防突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领导。
5、资源整合煤矿的防突与瓦斯治理由主体矿井负责监管〔无主体矿井的由本矿负责〕,整合矿井的防突领导组组长由主体矿井矿长兼任。
主体矿井矿长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到整合矿井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监视检查各项瓦斯防治措施、防突措施的执行状况。
6、各矿每月必需召开一次通风例会,通风例会由矿长主持,对本矿与整合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进展安排部署。
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并报集团公司通风处。
7、高瓦斯矿井必需编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响应程序与处灾措施。
8、高瓦斯矿井以与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当开采水平、采区、或垂深增加到达 50m 或采掘X 围扩大时,必需至少进展一次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测定。
高瓦斯矿井全部采掘工作面在生产前必需进展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测定。
9、高瓦斯矿井要制定完善的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瓦斯动力现象记录档案,安排专人进展记录,具体把握瓦斯突出预兆与瓦斯动力现象的动态,对瓦斯动力规律进展分析总结。
10、消灭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的采掘工作面必需马上停产,停电撤人,并同时向公司调度、通风处汇报。
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制定专项防突安全措施,待防突安全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前方可恢复作业。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 Q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5-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工开采的瓦斯矿井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18)《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三、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等级。
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或正常产量)的60%以上的条件。
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
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8h以上时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四、鉴定的一搬要求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2、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级确定。
3、矿井在设计前,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的煤层瓦斯含量等资料预测的瓦斯涌出量和邻近生产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资料,预测矿井瓦斯等级作为计算风量和设计的依据。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18)执行。
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同时还必须进行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测定工作,作为核定和调整风量的依据。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
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瓦斯爆炸是一种常见的事故,严重威胁煤矿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环境安全,国家出台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是2013年12月在全国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发布的,是对现有瓦斯等级鉴定标准的补充和完善,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中,瓦斯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Ⅳ级为最高级别,表示煤矿内瓦斯浓度严重超标。
依据煤层气含量、煤层软硬程度、煤体质量、构造情况、井下开采条件等方面原因分为四级。
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在煤矿内测量瓦斯浓度时,需要采用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而且要对瓦斯浓度定期测量。
对于测量出的瓦斯浓度数据,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分类,以确保瓦斯等级判定的准确性。
同时,煤矿还需要加强对瓦斯排放管道和排放处的监测和管理。
在煤矿生产中,为了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精度和准确性,煤矿管理部门还需要督促矿工严格执行煤炭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同时,煤矿管理部门
还需要定期对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实施,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更科学、更权威,更规范的标准和方法。
煤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暂行办法,全面加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降低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煤炭生产的稳定运行。
瓦斯矿井的等级划分

在煤矿的采掘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瓦斯向巷道和采空区中涌出。
它有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形式。
普通涌出是煤层和岩层中的瓦斯均匀地、缓慢地、长期地向采掘巷道中涌出的形式。
它是矿井瓦斯的主要来源。
特殊涌出包括瓦斯喷出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这种涌出形式带有突然性,并具有音响和强大的动力作用,有很大的破坏性,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瓦斯涌出量,指的是单位时间内实际涌到采掘空间的瓦斯数量。
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指标有:单位时间内涌出瓦斯的体积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单位是立方米/日或立方米/分和正常生产条件下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瓦斯量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单位是立方米/吨两种。
《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吨,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分;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吨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采用不同的方法来管理矿井。
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缺一就不能发生爆炸。
1、瓦斯浓度。
瓦斯与空气混合,按体积计算,瓦斯浓度在5%—至16%时具有爆炸性。
瓦斯爆炸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
如有别的可燃气体或煤尘混入,或温度、压力增加后,瓦斯爆炸界限就会扩大,瓦斯浓度不到5%就可能爆炸超过16%还会爆炸惰性气体混入后,可使瓦斯爆炸的界限缩小,瓦斯浓度达到5%也不爆炸,不到16%即失去爆炸性。
如果混入的惰性气体很大,就可能使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失去爆炸性。
2、点燃瓦斯的火源。
井下煤炭自燃、明火、电气火花、架线机车火花、吸烟以及摩擦、撞击和放炮产生的火花都可以点燃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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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吨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分的矿矿井的简称。
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矿井瓦斯等级是以相对瓦斯涌出量的大小来划分的。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工作制度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吨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分。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吨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分。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煤矿瓦斯分高浓度瓦斯和低浓度瓦斯,高浓度瓦斯是指瓦斯浓度大于25%的瓦斯,低浓度瓦斯是指瓦斯浓度低于25%的瓦斯。
我国60%以上的瓦斯是含甲烷25%以下的低浓度瓦斯,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瓦斯浓度在25%以下的就不能贮存和输送,更谈不上利用了。
贵州素以“西南煤海”著称,煤炭资源丰富,在煤层中蕴藏有大量可供开发利用的煤层气。
全省埋深2000m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达3.15万亿立方米,总量少于山西,居全国第二,其中富甲烷的煤层气占贵州省总资源量的92.7%。
全省煤层气的分布,基本与煤矿的分布一致,相对集中于西部,以六盘水煤田最丰富,次为织纳煤田与黔北煤田。
早在20世纪70年代,贵州省煤层气的初步开发利用已经开始,贵州省内国有重点煤矿相继在六枝与水城、盘县地区建立了煤层气抽取利用系统,供民用、发电等。
随着地质勘查与开发试验研究的深入进行,贵州煤层气大规模商业性地面开发也逐步展开。
煤层气成为贵州又一重要的洁净新能源。
它的有效开发,有助于改变贵州省缺油、少气、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
近年来,贵州煤层气开发利用在一些大型煤炭企业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在煤层气抽采和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在煤层气资源集中分布区的贵州水城矿业集团、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等相继建起瓦斯民用工程,井下抽采的煤矿瓦斯(煤层气)除主要用作民用燃气外,在煤矿瓦斯发电领域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随着贵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供求日益紧张,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煤炭安全生产问题得到广泛关注,特别是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贵州省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煤层气产业的发展壮大。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传统煤炭工业遭遇极大冲击,凭借良好的安全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将迎来发展机遇,商业化进程加速。
截至2008年10月,贵州全省已建成煤层气发电站10座,总装机容量为33000kW,2009年贵州省计划将煤层气发电站总数提高至16座。
在国际能源局势趋紧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前景诱人。
从贵州煤层气资源的分布、开采条件和资源品质分析,贵州煤层气资源有着储量大、分布集中、品位较高等特点,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煤层气发电、煤层气液化等开发项目开发前景广阔。
随着贵州煤层气抽采环境的完善,预计到2010年贵州全省煤层气抽采总量将达到16亿立方米,其中预计井下抽采瓦斯量为15亿立方米。
到2015年,贵州全省煤层气抽采总量有望达到30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提高至94%。
沈阳市周边地区具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抚顺、铁法、阜新、本溪、沈南、沈北六大煤田煤层气资源总量约为480亿立方米,按照50%的可采率估算,可供沈阳及周边城市使用50年时间。
同时,也将为重化工和精细化工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煤层气大规模开发利用实现之后,煤层气将成为沈阳市的主要气源之一,长期以来制约城市发展的"气源瓶颈"将被彻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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