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 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状况,编制土地开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有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土地、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开垦计划,制定土地开垦方案,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
2、《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六)其他规范标准
1、《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3);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坐落:XX市镇)技术负责:XX(工程师)项目负责:作业组长(技术员)报告编写:作业组长(技术员)报告审核:XX(工程师)总经理:XX(高级工程师)XX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08年月日目录1.. 项目概述. 12.. 作业依据. 13.. 采用的坐标系. 14.. 已有成果资料的利用. 15.. 勘测定界测量. 21) 土地权属调查 (2)2) 地类现状调查 (2)3) 拨地定桩测量 (2)4) 勘测定界图的测绘 (3)5) 面积计算 (3)6) 精度控制和质量保证 (4)7) 结论 (4)6.. 成果资料整理、提交与确认. 47.. 附件. 51. 项目概述为保证(xxxx单位)建设用地的农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XX土资发[2006]49号文件和XX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特委托XX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前的勘测定界工作。
XX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征收和农转用申报材料,确定建设用地勘测界线,抽调4名精干技术人员,集中配备精良设备和仪器,于200 年月日至200 年月日完成了权属调查、地类调查、界桩放样、地形测量和面积量算及汇总等工作,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和落实各阶段经济政策及时提供了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
本项目位于XX市镇村,用地以、为主,行政隶属(个镇、)个村(村、村、村),地势平坦,通视情况和交通状况良好。
2. 作业依据1)《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2)《XX省土地勘测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1999年版)3)《XX省城镇数字地籍调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省国土厅、2005)4)《全国土地分类》(2002年试行版)5)《地籍测绘规范及说明》(CH5002-94)6)《城市测量规范》(CJJ8-99)7)《XX省地籍图图式》(1993)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 采用的坐标系本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测量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勘测定界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操作步骤

勘测定界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操作步骤勘测定界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是对某一地区的土地进行分类及面积统计的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统计工作需要由专业的勘测人员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勘测定界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的操作步骤:第一步:收集相关资料在开始勘测工作之前,需要收集一些相关资料,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壤质量报告、土地所有权证等。
这些资料对于正确分类和统计土地面积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步:划定勘测范围根据勘测的具体目的和任务,确定需要勘测的范围,在地图上划定出勘测的边界。
可以使用GIS软件等工具对勘测范围进行标记和定位,以便后续勘测工作的准确进行。
第三步:采用合适的勘测方法根据地区的特点和勘测目的,选择合适的勘测方法进行土地分类和面积统计。
常用的方法有现场测量、遥感影像解译等。
现场测量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和测量仪器进行,遥感影像解译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数字图像处理技术进行。
第四步:划分土地分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规定,将勘测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如农田、建设用地、林地等。
可以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特征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分类划分。
第五步:测量土地面积根据划分出的土地分类,采用测量仪器或遥感影像解译等方法,进行土地面积的测量。
在现场测量中,可以使用全站仪等工具进行土地面积的测量。
在遥感影像解译中,可以使用专业的软件进行土地面积的计算。
第六步:填写统计表格根据所得到的土地分类和面积数据,填写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这个表格包括各个土地分类的名称、面积、所占比例等信息。
可以使用电脑软件或手工填写表格,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步:审核和校对数据填写完统计表格后,需要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校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可以请其他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审核,对可能存在的错误进行修正。
第八步:生成报告根据填写好的统计表格,生成相应的报告。
报告应包括土地分类和面积统计的结果、方法和数据来源等信息,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利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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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坐标转换方法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1980西安坐标系向CGCS2000转换采用全国 统一的高精度高分率格网改正量。开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 转换软件,实现矢量数据(DLG)、影像数据(DOM)坐标转换。 优点: ①不受成图比例尺与成图区域大小的限制,确保同一地
理位置的转换改正量相同;②采用高精度高分辨的连续的转换改
(四)任意图斑椭球面积计算
③ 指 定 一 条 经 线 L0 ( 如 L0 = 60 ° ) , 这 样 多 边 形 ABCD 的 各 边 AB 、 BC 、 CD 、 DA 与 L0 就围成了 4 个 梯 形 图 块 ( ABB1A1 、 BCC1B1 、 CDD1C1 、 DAA1D1);
(四)任意图斑椭球面积计算
(六)计算中的取位及要求
① 高斯平面坐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② 高斯投影反解变换后的B、L以秒表示,秒后保留6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7位四舍五入。
③ 椭球面积计算结果以平方米为单位,县级及以上控制面
积计算结果保留 1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2位四舍五入;其 他面积计算结果保留 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三)高斯投影反解变换公式
(四)任意图斑椭球面积计算
1. 任意封闭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原理 应用公式(D.3)将任意封闭图斑高斯平面坐标进行高斯 投影反解变换计算,将高斯平面坐标换算为相应椭球的大 地坐标,再应用公式(D.1)计算图斑椭球面积,从而得到 任意封闭图斑的椭球面积。
(四)任意图斑椭球面积计算
(二)坐标系转换
鉴于坐标转换软件中转换数据为涉密资料,为确保软 件使用安全,要求各省(区、市)土地调查办指定一 家事业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坐标转换软件进行管 理和使用,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组织完成本省、地、 县各级三次调查相关数据坐标转换工作。 6 月 27 日全国调查办在西安召开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坐标转换软件培训会,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定的事业单位参加了培训,会后 签订保密协议,并下发了转换软件。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建立了“三调坐标转换技术服 务”微信群,各省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会负责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各
3:是否单独建立林网化表格,包含全团条田数、四边有林条田数、三边有林、两边有林、单林带4:统计时间项在师级汇总表中可改为团场
表间公式:1:统计时间A列为年度,如:2008年2:权属B列分:国有,私有,集体4:林业用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林地(含宜林地)
5:有林地
林、两边有林、单林带、无林地。
以林班为单位统计缺失的林带数。
:国有,私有,集体3:总面积C列为该统计单位全部土地总面积,总面积=林业用地+非林地合计无林地(含宜林地)
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林业用地+非林地合计。
长兴县土地利用现状分乡镇分类面积统计表

29
资料来源:长兴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1996年)
注:* 县域合计数包括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
** 本县合计指扣除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后属长兴县管辖范围的土地面积。
*** 其它小计指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的合计数。
30
资料来源:《长兴县土地统计年报》1992-1996年。
本研究整理。
注:* 全县总计中包括南湖林场以及少量的外县插花地。
**小计中不含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
***其它未利用土地指的是南湖林场以及少量的外县插花地。
** 本县合计指扣除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后属本县管辖范围的土地面积。
*** 其它小计指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的合计数。
** 本县合计指扣除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后属本县管辖范围的土地面积。
*** 其它小计指南湖林场和外县插花地的合计数。
注:其它包括南湖林场和少量外县插花地。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分区

土地利用分区发布时间:2008-05-07 00:00:00 作者:user 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土地利用分区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及其规划利用方向为依据划分的不同用途的用地区域。
土地利用分区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各用地系统编制部门用地规划提供依据。
一、各区土地总面积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占全市土地面积%市区合计166025.7 3.1道里区47923.7 0.9南岗区16486.6 0.3道外区32952.7 0.6太平区24814.4 0.5香坊区20855.0 0.4动力区13595.9 0.3平房区9397.4 0.2二、哈尔滨市区用地区划分如下:(一)农业用地区农业用地区是以种植业为主,综合发展农业所需要的用地范围。
面积1900.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8%。
其中耕地面积1781.5千公顷,占农业用地面积89.5%。
农业用地区域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切实保障种植业的需要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区域内土地利用途径变化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农业,服务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鼓励区域内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需要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区域内的耕地尤其基本农田必须切实加强保护,不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准改变用途。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以及建窖、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废弃物。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按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在农业用地区内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项目,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是实行特殊保护的耕地,本次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580.8千公顷,占农业用地区内耕地的88.7%,占全市1996年耕地面积的87.2%。
2.一般农田区农业用地区扣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一般农田区,其中包括江河泄洪区内的耕地。
一般农田区面积为319.7千公顷,占农业用地区19.4%。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8.15•【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按时完成,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要求,根据2008年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各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进展情况,现将报送县级调查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进度要求,东部地区应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调查、省级预检及验收工作和报送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核查确认;中部地区及西部重点城市应于2008年年底完成调查和核查确认;其他地区应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核查确认。
各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确保调查底图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数据整理与建库及省级预检和验收工作,并于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验收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报送全国土地调查办。
二、组织形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以县(区、市)为单位,由省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全国土地调查办接收成果资料后,出具资料报送回执单。
各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应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向全国土地调查办报送本地区调查进度和报送成果计划,以便全国土地调查办了解和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国家级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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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6 1.5186 0.9988 0.9988 0.3867 0.3867 3.5218 3.5218 2.4221 2.4221 8.8480 8.8480
建设用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合计 独立矿工用 农村居民点 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公路 交通用地 铁路 小计 水利设施用地 水工建筑物
0.6835 0.6835 0.2721 0.2721 0.1458 0.1458 0.9770 0.9770 0.3821 0.3821 2.4605 2.4605
0.0332 0.0332 0.1372 0.1372 0.0407 0.0407 0.3786 0.3786 0.2635 0.2635 0.8532 0.8532
8.9500 8.9500 6.4749 6.4749 1.1412 1.1412 23.5744 23.5744 17.0301 17.0301 57.1706 57.1706
2.0281 2.0281 1.5952 1.5952 0.3111 0.3111 1.7719 1.7719 1.0722 1.0722 6.7785 6.7785
6.9275 20.7843 20.7843 16.1002 16.1002 6.3046 6.3046 0.1146 44.5073 44.5073 49.6068 49.6068 0.1160 137.3032 137.3032 0.1146 5.2482 5.2482 0.1146 1.8090 1.8090 1.4581 1.4581 1.1840 1.1840 0.7170 0.7170 0.0801 0.0801 1.1840 1.1840 0.7170 0.7170 0.0801 0.0801 0.1146 1.8090 1.9236 1.4581 1.4581 0.1146 5.2482 5.3628 6.9275 0.6280 0.6280
县
乡
权属
总计 灌溉水田 旱地 菜地
耕地 小计
国有 大坪乡 集体 小计 国有 石南镇 集体 小计 国有 通城县 隽水镇 集体 小计 国有 五里镇 集体 小计 国有 马港镇 集体 小计 国有 总计 集体 合计
7.0554 22.3690 29.4244 0.8958 17.2402 18.1360 0.3438 6.8548 7.1986 1.1424 46.4774 47.6198 0.3080 52.2324 52.5404 9.7454 145.1738 154.9192
10.9781 10.9781 8.0701 8.0701 1.4523 1.4523 25.3463 25.3463 18.1023 18.1023 63.9491 93.9491
农用地 园地 其中 基本农田 一般农田 果园 茶园 小计 有林地 蔬林地 灌木林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10.9781 10.9781 8.0701 8.0701 1.4523 1.4523 25.3463 25.3463 18.1023 18.1023 63.9491 63.9491 0.0811 0.0811 0.1406 0.1406 0.2217 0.2217 0.1406 0.1406 0.1406 0.1406 0.0811 0.0811 0.0811 0.0811
0.1279 0.1279 0.2678 0.2678 0.3438 0.3438 0.32118 1.2118
合计
0.1279 0.4007 0.5286 0.2678 0.4230 0.6908 0.3438 0.4701 0.8139 0.3257 0.1611 0.4868 0.1466 1.1675 1.3141 1.2118 2.6224 3.8342
6.9275 1.1840 8.1115 0.6280 0.7170 1.3450 0.0801 0.0801 0.8167 1.8090 2.6257 0.1614 1.4581 1.6195 8.5336 5.2482 13.7818
0.1279 0.4007 0.4007 0.4230 0.4230 0.4701 0.4701 0.1611 0.1611 1.1675 1.1675 2.6224 2.6224 0.4007 0.4007 0.4230 0.4230 0.4701 0.4701 0.1611 0.1611 1.1675 1.1675 2.6224 2.6224 0.1279 0.2678 0.2678 0.3438 0.3438 0.3257 0.3257 0.1466 0.1466 1.2118 1.2118
8.2876 8.2876 6.9502 6.9502 4.4656 4.4656 15.4986 15.4986 29.0824 29.0824 64.2844 64.2844
其他农用地 苗圃 小计 畜禽饲养地 农村道路 田坎 坑塘水面 养殖水面 农田水利用 地 小计
8.2876 8.2876 6.9502 6.9502 4.4656 4.4656 15.4986 15.4986 29.0824 29.0824 64.2844 64.2844
0.1695 0.1695 0.1320 0.1320 0.1196 0.1196 0.5004 0.5004 0.5731 0.5731 1.4946 1.4946
0.6324 0.6324 0.4575 0.4575 0.0806 0.0806 1.6658 1.6658 1.2034 1.2034 4.0397 4.0397
6.9275 6.9275 0.6280 0.6280
0.7021 0.7021 0.1614 0.1614 8.4190 8.4190
0.7021 0.7021 0.1614 0.1614 8.4190 8.4190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荒草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小计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其他用地 滩涂 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