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基础教育基本信息调查表(小学、指标解释)

2 0 1 0年4月2 0日修订中国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1、学年: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每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年初‛指第一学期开学时,‚学年末‛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2、学校学校: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招收适龄人口实施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
设立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城市、县镇、农村:按学校所在地分类,各类学校可分为城市、县镇、农村。
城市、县镇、农村的划分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市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县镇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农村是指城市、县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学校办别:按学校办别分类,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可分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民办、其他部门办三类:(1)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校;集体办是指校舍、师资、经费等主要由乡(镇)、村、街道集体单位负担(辅以财政专项补贴)的学校;(2)民办学校,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3)其他部门办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
学前教育(幼儿园和学前班):幼儿园是指招收三周岁以上(含三周岁)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初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初中)(201 /201 学年初)制定机关:教育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80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续续续续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一、指标解释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
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是指在校园内为教学、管理等实现宽带互联,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
二、填报说明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通电:是指学校可获得定期或随时可用的电力来源(例如电网/电源连接,风能,水,太阳能和燃料动力发电机等)。
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

案例10:收费忧思录——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中央七部委曾下文对教育乱收费的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各省、市、县相关部门同时对所辖范围内稍有名望的中小学展开了强大的检查攻势,下决心要彻底根除教育乱收费。
但是这么多年来,教育乱收费的抨击声依然此起彼伏,教育乱收费的恶劣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连乱收费的根源也没有搞清楚。
本案讲述的是,2006年T县审计局对T县教育系统开展的基础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案情提要2006年5-8月,T县审计局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T县教育系统的基础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人员采取常规审计方法,发现该县教育系统乱收费的现象仍然严重。
乱收费金额较前有所加大,乱收费的名目更加复杂多样,乱收费的行为甚至漫延到教育主管部门。
审计查出:◢县教育局违规收费86.27万元,县城与农村中学超标准收费110.75万无;乡镇巧立名目收取学生普九基金、危改基金等129万元等。
◢通过设立园丁公司,超标准和巧立名目收取教师培训费、新生建档费、照相费等17万元;违规经营车辆出租、打字复印、照相等业务,在项目资金中虚报项目运作租车费、打字复印费等,三年套取项目资金121.5万元,除成本费用列支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或变相发放福利。
义教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工程违规收取管理费用158万元;与建设局设计室、质监站一起打包收取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89.21万元。
◢部分工程项目由教育局指定施工单位,不通过设计和监理。
在这些项目中,教育局部分领导收取施工方“回扣”16万余元;只是进行简单的内外墙涂料装饰的学生宿舍,教育局按新建宿舍报账,从中套取项目资金47万元,用于教育局职工集资入股创办的教育服装厂的设备购臵投入。
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立即作出暂停教育局长人大副主任的提名,案件移送县纪委作进一步查处。
一个星期后,县纪委建议县委组织部暂时免去该局长的行政职务,并以该局设立“小金库”应负领导责任和收受商业贿赂等多项违反财经法纪事实,将此案移送至县检察院立案查处。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建设明细表

经核实,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未完成,城乡办学条件未能达到基本均衡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1、校点布局调整文件、规划或相关资料;
2、按规划落实校点调整一览表;
3、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处理及利用情况统计一览表;
2、2012年度学校教职工工资报表、工资调整等表册;
3、近三年学校教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报表、凭证;
4、教师下乡补贴政策及兑现情况。
C18城乡教师住房问题得到解决(3分)。
实地查看部分学校教师安居房和周转宿舍。
1、制定教师安居房和周转宿舍建设规划(1分)。
2、建设规划得到落实(2分)。
1、近三年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
C6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且能向农村倾斜。(3分)
查近两年相关财务报表。
1、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综合两年结果,体现出向农村倾斜(1分)。
2、中央、省拨付的各项教育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并按规定使用(2分))
C7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并在安排支出上向农村倾斜。(2分)
1、县、乡(镇、场)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近三年签订的年度均衡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情况通报;
2、近三年县、乡(镇、场)及相关部门检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及宣传报道;
3、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文件;
4、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C3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和监测评价机制。(2分)
2、近三年教师周转房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015年教育经费预算及执行表

填报单位(盖章):封开县南丰镇侯村初级中学 填报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编号 财政资金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合计 执行数 二、 15.租赁费 42 0.00 商品 16.会议费 43 35000.00 35000.00 和服 44 80000.00 80000.00 务支 17.教师培训费用 45 30000.00 30000.00 出 18.其他培训费用 19.公务接待费 46 25000.00 25000.00 20.实验耗材费用 47 30000.00 30000.00 21.体育耗材费用 48 40000.00 40000.00 22.其他材料费用 49 40000.00 40000.00 23.劳务费 50 0.00 24.委托业务费 51 20000.00 20000.00 25.工会经费 52 20000.00 20000.00 26.福利费 53 0.00 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 0.00 28.其他交通费用 55 0.00 29.学生活动费用 56 40000.00 40000.00 30.学校财产、责任保险费用 57 30000.00 30000.00 3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8 80000.00 80000.00 小计 59 904000.00 0.00 904000.00 1.退休费 60 360640.00 360640.00 2.抚恤金 61 0.00 62 30000.00 30000.00 三、 3.生活补助 对个 4.医疗费 63 30000.00 30000.00 人和 5.助学金费用 64 0.00 家庭 65 0.00 的补 6.学生营养餐补助费用 66 10000.00 10000.00 助支 7.奖励金 出 8.住房公积金 67 145877.00 145877.00 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 10000.00 10000.00 小计 69 586517.00 0.00 586517.00 1.房屋建筑物购建 70 0.00 2.办公设备购置 71 100000.00 100000.00 四、 3.专用设备购置 72 290000.00 290000.00 资本 4.大型修缮 73 400000.00 400000.00 性支 74 11010.00 11010.00 出 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6.其他资本性支出 75 80000.00 80000.00 小计 76 881010.00 0.00 881010.00 单位负责人: 莫贤文 审核人:侯进宁 制表人:苏敬明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鄂财教规〔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8〕3号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报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2018年6月28日附件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筹措,其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相关财政性资金(不含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下同)。
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支持各地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第三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突出重点、省级统筹、注重绩效、地方主导、扩大普惠”的原则。
第四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为省直、省直管市及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统称“各地”)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包括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下同),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资金统筹用于以下几方面支出:(一)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教财基2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一)教财基2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教财基2表的填报范围:除高等教育学校外,其他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所有学校或单位填报。
包括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凡涉及多类学校合在一起的,其机构数就高不就低,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收支可按以下方式拆分:由填报单位按实际学生人数拆分,分别填入相应学校类别的报表中;或由统计软件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自动拆分。
教财基2-1表:1.在职教职工。
填报编制在学校或单位,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
各类学校或单位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下同。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的在职教职工数。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的在职教职工数。
2.代课人员。
填报学校因教师缺编,长期聘请的顶编教师或教师因产、病假等,聘请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在册执教一年以上或预期一年以上的顶编教师。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的代课人员。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的代课人员。
3.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或单位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4.学生数。
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不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幼儿数。
教育行政单位和教育事业单位不填报该项指标。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的在册人数。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的在册人数。
说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应包括独立设置教师进修学校的学生数。
——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
不包括短期技能培训的学生数。
5.年末校舍面积:按统计年度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
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
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合肥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列入市级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2010年安排20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情况调整。
第二条资助原则专项资金使用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布局,扶优促强、激励先进为原则,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支持民办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质生源,为社会输送合格劳动者。
第三条资助对象资助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基础教育(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类学校)。
民办幼儿园的资助按照《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及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范围:(一)安排民办学校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奖补经费400万元。
(二)安排民办中小学实施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奖补经费100万元。
(三)支持和奖励社会效益和办学成就明显的民办学校。
2010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其中:1、安排支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推进民办基础教育(含小学、初中、高中)优质发展;2、安排支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加强学校专业能力建设、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对达到一定办学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重点奖补。
(1)奖补获得国家及省级示范(重点)学校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2)奖补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支持的“三重”建设项目(重点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实习基地)。
(3)对达到一定办学规模且办学行为规范的民办学校,按培养合格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数量给予奖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省属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精神,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完善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2010年以来,我省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职业院校年初预算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落实到位,大幅度提高了高职院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财政投入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
在新形势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有利于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100% ≥95% ≥50
持续提高 ≥95%
进一步提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学生满意度(%) 教师满意度(%)
≥80 ≥85% ≥85%
≥80 ≥85% ≥85%
备注:1.本表的填报主体是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可进行代编。 2.本表在“一上”环节通过系统录入,具体字段信息以系统为准。 3.本表用于“一上”阶段填报新增项目目标或修订完善已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 4.阶段性绩效目标为选填项,一级项目不需要填报,部分部门预算二级项目要求填报,以系统设置为准。
按《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 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建设 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率100%持续提高
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
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 小学生师比 初中生师比 高中生师比
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是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健康发展等。
总体绩效目标
2021年度目标
一是在全省新增9.6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其中公办幼儿园学位6万个,对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保教质量;二 是新建、改扩建500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不断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加强两类 学校建设,确保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及省要求;三是全面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进一步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发展,培育省 级优质教育集团不少于100个,开展特色学校培育创建;四是新建改扩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推进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基本实现市、 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全省招收5人以上残疾儿童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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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序号
项目名称
填 报 内 容 三、绩效情况 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个) 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优秀案例(个) 建成教育城域网县市区(个) 完成农村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数(个) 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的乡镇以上学校数(所) 学校接入互联网教室总数(间) 学校多媒体教室总数(间) 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乡镇以上学校数(所)2
湖南省2015年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填 报 内 容 一、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专项资金(万元) 其他财政资金(万元) 行业部门和企业投入资金(万元) 地方自筹资金(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奖补资金支出(万元) 全国中小学信息化应用展览补助支出 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优秀案例奖补支出 县域内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奖补支出(万元) 8 教育信息化 三通工程试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万元)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出(万元) “湖南慕课”建设支出(万元) “湖南微课”建设支出(万元) “名师课堂”建设支出(万元) 教育新干线建设支出(万元) 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支出(万元) 教育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万元) 湖南省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支出(万元) 教育信息化专业管理人员培训支出(万元) 电子政务与门户网站建设支出(万元) 目 标 填报日期: 实际情况 -
目 标
实际情况
8
教育信息化
已开通专递课堂数(个) 已开通名校网络课堂(个) 已开通名师网络课堂(个) 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总数(个) 已开通学校机构空间总数(个) 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班级数(个) 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教师数(人) 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学生数(人) 已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个) 已奖补县域内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单位(个) 基教建设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个)
2
序号
项目名称
填 报 内 容 基教建设基教新干线(个) 基教建设湖南基础教育资源网(个) 基教建设湖南微课网(个) 基教全部实现数学多媒体教学的教学点(个) 基教建立名师工作室数(个) 职教建立湖南慕课(个) 职教建立职教新干线 职教建立“名师课堂”
目 标
实际情况
8
教育信息化
高教建设高教新干线(所) 高教建设名师课堂(个) 高教建设数字图书馆 教育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 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率 湖南省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率 完成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名) 电子政务与门户网站建设完成率 取得的其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