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规定
车内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驾驶员队伍建设,规范驾驶员档案管理,提高驾驶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的档案管理,包括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安全行车记录、奖惩情况等。
第三条驾驶员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驾驶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驾驶员证信息: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初次领证日期、换证日期等;3. 培训记录:驾驶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4. 安全行车记录:事故记录、违章记录、安全行车里程等;5. 奖惩情况:优秀驾驶员表彰、安全奖、处罚记录等;6. 其他相关资料:体检报告、劳动合同、绩效考核结果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驾驶员档案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2. 负责驾驶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定期对驾驶员档案进行审查、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 对驾驶员档案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5. 配合相关部门对驾驶员档案进行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驾驶员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驾驶员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驾驶证信息等资料,建立档案;2. 驾驶员参加培训、考核时,相关部门及时将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资料归入档案;3. 驾驶员发生事故、违章时,相关部门将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资料归入档案;4. 驾驶员获得表彰、受到处罚时,相关部门将相关资料归入档案;5. 驾驶员离职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整理其档案,并进行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驾驶员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档案资料损坏、丢失。
第八条驾驶员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驾驶员本人有权查询、复制自己的档案资料;2. 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询驾驶员档案时,需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泄露驾驶员档案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室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室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确保各项车管业务顺利进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支队车管所及授权开办车管业务的公安交警大、中队~应设置机动车、驾驶人档案保管室、查阅室~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调档查阅审批制度、安全及卫生制度等。
第三条内定或指定的专门档案人员应为正式民警~具备基本的档案管理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四条调档查阅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正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需查阅档案的~应出具公函和调档人的工作证明~并经请示车管部门主管领导同意。
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档查阅的~应说明理由~征得牌证管理科科长同意。
外借的~还必须征得车管所主要领导同意~并完备相应的签字认可手续。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持有人查询本人档案的~应出具身份证和驾驶证、行驶证~由档案管理人员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查阅。
第五条查阅档案应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需要出具证明或者复印档案资料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 1 —已入库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原则上不得出库。
第六条因审核需要而调档开展调查工作的~调档工作统一由综合科监督调查人员负责。
调档时~调档人与交档人应同时签字~注明日期~监督调查工作结束后~须及时归档~注明归档日期。
第七条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不得外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督部门以及公正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因办理案件需要而复印档案的~报支领导审批~并收存相关部门出具的调档查阅、复印资料申请及证明。
第八档案建立及管理:,一,车管所及各公安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应建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做到一证一档。
驾驶证档案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
实物档案应装订成册~完备档案资料目录~并按照档案编号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上架排列。
2023年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引言:随着交通工具的增加和道路交通的日益繁忙,驾驶员的行车安全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行车素质,2023年将推行一项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记录进行全面管理和归档,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进行评估和监控,从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的建立2023年起,对所有持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将建立行车安全档案。
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包括驾驶证种类、驾照领取时间、有效期等信息。
3. 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记录:包括超速、酒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记录。
4. 驾驶员的事故记录:包括发生的交通事故类型、责任划分等信息。
5. 驾驶员的驾驶培训记录:包括参加的安全驾驶培训班次、培训成绩等信息。
6. 驾驶员的行车技能评价:根据定期的驾驶技能考试和评估,给驾驶员进行评级,评估其驾驶技能水平。
7. 驾驶员的奖惩记录:包括获得的驾驶技能竞赛奖励、违章处罚等信息。
二、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的管理1. 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的建档:所有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档案将在其首次获得驾驶证时建立,并通过线上系统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行车安全档案的更新: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档案将根据其交通违法记录、事故记录、培训记录等进行定期更新,保持驾驶员档案的准确性。
3. 安全行车记录的上传:驾驶员行车安全记录将通过车载终端、摄像头等工具进行实时上传,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驾驶员档案的查询: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可通过指定的系统查询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档案,评估其行车安全状况。
5. 驾驶员档案的使用: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将作为评估驾驶员行车安全状况的参考依据,用于驾驶员的考核、奖励和处罚。
三、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的意义1.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建立行车安全档案,驾驶员将更加重视自身的驾驶行为,注重交通法规的遵守和安全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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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杜绝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的原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培训机构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归档。
第四条、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第六条、档案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学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各驾校必须将学员档案全部上缴车管所,在上缴档案时,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齐全,并按身份证尾数号码按科目分类,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
第八条、各驾校必须明确规定一名驾校业务员负责办理抽档及归档手续。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抽取档案,如遇特殊情况需抽取档案时,必须经过考验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九条、各驾校在科目考试时,可提前三天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抽取考试人员档案。
并按抽档案数量向档案管理员签字备案。
考试结束后,按抽档数量归还档案。
杜绝档案丢失和不按规定抽取档案。
如有发现档案“满天飞”现象,将对该驾校停业整顿。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存放应设置专用档案柜和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要求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第十一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档案“七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十二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喀什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验组负责实施。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驾驶技术和驾驶经验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为了管理和监管驾驶员,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有效的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驾驶员档案的管理,并明确驾驶员档案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驾驶员档案的管理,包括驾驶员的个人信息、驾驶证情况、交通违法记录等。
3. 术语和定义•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的个人信息、驾驶证情况、交通违法记录等相关信息的档案。
•驾驶员个人信息:包括驾驶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驾驶证情况: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类型、有效期限、准驾车型等信息。
•交通违法记录:包括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
4. 驾驶员档案管理责任和程序4.1 驾驶员档案管理责任驾驶员档案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如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建立、归档和更新。
•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审核和监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备份。
4.2 驾驶员档案管理程序1.驾驶员录用阶段: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要求,收集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并建立驾驶员档案。
2.驾驶员培训阶段:驾驶员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更新驾驶员档案,并将培训成绩记录在档案中。
3.驾驶员考试阶段:驾驶员通过相关考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将考试成绩和驾驶证情况更新到档案中。
4.驾驶员工作阶段:运输管理部门对驾驶员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驾驶员离职阶段: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驾驶员的档案进行归档,并备份相关信息。
5. 驾驶员档案的安全保密驾驶员档案包含驾驶员的个人敏感信息,需要采取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性,具体要求如下:•驾驶员档案只允许授权人员访问和查询,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驾驶员档案的存储和传输要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档案安全。
•驾驶员档案的备份要定期进行,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规范驾驶员档案工作,确保驾驶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驾驶员档案内容的完整,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2. 准确性原则:驾驶员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
4.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驾驶员档案,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驾驶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驾驶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 驾驶员资格证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
3. 驾驶员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
4. 驾驶员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结果等。
5. 驾驶员奖惩记录:奖惩时间、奖惩原因、奖惩结果等。
6. 驾驶员违章记录:违章时间、违章原因、违章处理结果等。
7. 驾驶员体检报告: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
8. 驾驶员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驾驶员档案管理员,负责驾驶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调阅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档案的收集:1. 驾驶员入职时,应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 驾驶员工作期间,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收集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档案。
3. 驾驶员离职时,档案管理员应收集驾驶员档案,并进行归档。
第七条驾驶员档案的整理: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内容分类,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2. 档案整理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归档、保管和调阅。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驾驶员档案的保管:1. 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驾驶员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车驾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驾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车驾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驾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车驾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规范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三)便捷服务,方便档案利用;(四)责任明确,强化监督考核。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车驾管档案收集范围:(一)车辆注册、转移、注销等登记档案;(二)驾驶证申请、审核、换发、补发、注销等档案;(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档案;(四)其他与车驾管工作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资料收集应及时、规范;(三)档案资料收集应严格按照档案收集范围执行。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二)档案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三)档案资料整理应保持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七条档案归档要求:(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二)归档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排列;(三)归档档案应附上档案目录。
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应采用专用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保管应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保管应建立档案保管日志,记录档案保管情况。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九条档案利用范围:(一)车驾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二)上级机关、司法机关、当事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三)其他依法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二)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三)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翻阅、涂改、损坏档案;(四)查阅档案应保护档案秘密,不得泄露。
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依法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驾驶员,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经营者等。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收集、保管和使用,不得泄露驾驶员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档案的建档和管理第四条每个驾驶员应当建立一份个人驾驶员安全档案,记录其驾驶员的信息和相关安全记录。
第五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驾驶员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二)驾驶员执照信息,包括驾驶证种类、驾驶证号码、驾照颁发机关、领照日期等;(三)驾驶员的事故记录,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等;(四)驾驶员的安全考核记录,包括驾驶证满分次数、各级安全驾驶员评定等;(五)其他与驾驶员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应当由驾驶员所在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同时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和监督。
第七条驾驶员在开车之前需要把驾驶员安全档案和驾驶证交给驾驶员所在单位进行核查和备案。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档案的使用第八条驾驶员安全档案的使用应当依法合规,不能随意泄露和滥用。
第九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可以给予以下用途:(一)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二)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考试和评价;(三)对驾驶员进行事故责任的追究;(四)对驾驶员进行事故案件的调查和司法审判;(五)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使用。
第十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可以由驾驶员本人、相关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和使用,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书面申请和合法的身份证明。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备份保存在云端服务器上。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不得再继续保存和使用。
第十三条驾驶员停职或离职后,其驾驶员安全档案应当由原单位转交给驾驶员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保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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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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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杜绝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的原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培训机构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归档。
第四条、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第六条、档案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学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各驾校必须将学员档案全部上缴车管所,在上缴档案时,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齐全,并按身份证尾数号码按科目分类,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
第八条、各驾校必须明确规定一名驾校业务员负责办理抽档及归档手续。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抽取档案,如遇特殊情况需抽取档案时,必须经过考验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九条、各驾校在科目考试时,可提前三天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抽取考试人员档案。
并按抽档案数量向档案管理员签字备案。
考试结束后,按抽档数量归还档案。
杜绝档案丢失和不按规定抽取档案。
如有发现档案“满天飞”现象,将对该驾校停业整顿。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存放应设置专用档案柜和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要求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第十一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档案“七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十二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喀什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验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