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中国古代女性以小脚为美,所以中国古代妇女流行裹脚。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
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
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
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
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缠足这一陋习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
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
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恐怖习俗-缠足

世界十大被遗弃的恐怖习俗---缠足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
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被废弃。
缠足是指,大约在女孩儿六岁或是更早时,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这样做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然后,为了重新塑型,他们将脚打碎变得严重畸形。
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4—6英寸(约10——15厘米)。
这就是如今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国女性残障(无行走能力)的重要原因。
第一,把两只脚都浸泡在混有药草和动物血液的温水里。
这种混合药剂使得肌肉松弛易塑。
随后将她们的指甲剥
去以防止术后的内部感染。
以上步骤都是为接下来真
正的缠足作准备。
第二,现在进入塑造“优美线条”的阶段,首先准备丝质或棉质绷带,大约长10英尺、宽2英寸,也把它浸泡
在先前准备的混合药剂里。
第三,然后把每没一只打碎的脚趾用湿绷带缠好,这些湿绷带在变干过程中不断束紧,然后逐渐收紧至脚跟。
第四,制作鞋子时,为了更适合于缠足而大幅度缩减鞋子大小。
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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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不是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的。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
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
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
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
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
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
《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
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
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
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
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
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
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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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的由来
❖金莲得名于南朝齐 东昏侯的潘妃步步 生莲花的故事。
❖小脚之所以称之为 金莲,应该从佛教 文化中的莲花方面 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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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流行的社会根源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 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 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 贞操的目的。 其二: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 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 其三:裹脚的起源与统治者相关。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 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 玩小脚成为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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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不一
神话传说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 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 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 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 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 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 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 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的由来
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 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 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 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 ?却始终是一个谜。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 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 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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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深思
缠足-产生于封建礼教观念
缠足与中国封建传说的礼教观念也存在着密不可 分的关系。 中国的封建统治一直是以家族 统治为基础,由封 建的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归和道德标准,充 满了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突出了男性权益。如 过去所提倡的“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等封 建礼教就给缠足风的兴起创造了社会前提。这种 封建礼教到宋代,对妇女的束缚更加残酷,至明 清理学更是达登峰造极,这与缠足风俗的产生与 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

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在中国的历史中,有一个久远而残酷的传统——缠足。
这个传统在清末民初时期达到了顶峰,成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讲述一些关于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以展现这一传统带来的苦难和对妇女生活的影响。
1. 缠足的起源清末民初缠足现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10世纪左右。
当时,北宋朝的贵族妇女开始以缠足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阶层地位。
这一习俗逐渐传播开来,并在后来的明清时期渗透到了普通百姓中。
2. 缠足的工艺和哲学缠足过程中,女性的脚会被包裹在绷带或布料中,以保持其小巧纤细。
这一过程非常痛苦且漫长,往往需要数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
缠足不仅仅是为了美观,也被视为一种对女性气质的培养和礼仪的体现。
尽管这是一种残酷的做法,但当时社会普遍认同。
3. 缠足妇女的生活缠足后的妇女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她们不再能进行日常活动,比如跑步、跳跃和长跑。
这意味着她们的行动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甚至无法离开自己的家园。
此外,缠足也会导致严重的脚趾疼痛和行走困难,给妇女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困扰。
4. 缠足的社会影响清末民初时期,缠足不仅仅是妇女个人的遭遇,更是整个社会的反映。
它成为了中国封建思想、妇女地位和家族观念的重要标志。
缠足妇女被视为乖巧、柔弱和易于控制的象征,而男性则被认为是家庭和社会的主导者。
5. 反对缠足运动的兴起随着现代思潮的传入,一些知识分子开始质疑和反对缠足这一传统。
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对妇女的虐待和束缚,妇女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
于是,一些人开始积极参与反对缠足运动,试图改变这一传统。
6. 缠足传统的逐渐消失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缠足传统逐渐式微。
新时代的涌现逐渐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与观念,妇女们也开始争取自己的权益和地位。
终于,在20世纪初,清末民初缠足传统正式被废除,给妇女带来了解脱。
通过以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苦难和生活的限制。
这个传统不仅是对妇女权益的侵犯,也是整个中国社会落后和封建思想的体现。
裹足

五、发展变迁
• 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 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 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 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 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 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 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 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 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 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 由二色合成。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 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 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四、裹足原因探析
• 1.从文化的视角看,裹足之所以能在宋元明清流行不衰,是由于传统农 业到了后期,孕育出大量城市商镇,原先在农村下田劳动的妇女,进入城 市商镇以后,家庭经济来源由丈夫经商、入仕等途径解决,妇女在家里 专心带养子女和从事家务,尤其有钱有势人的家庭,妇女过着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生活。妇女丧失了经济独立的生活能力,只能随男子的好恶 而好恶。商业社会又滋生专门为男子服务的茶楼酒馆及娱乐消遣的歌 伎娟女,小足的女子步行起来婀娜多姿,成为男性畸形欣赏的玩物,一旦 形成了风气,是很难立即扭转的。 • 2. “时尚”(Fashion)的威力是不可言喻、无法抵挡的,每个时代都有建 立在它自己的经济文化基础上的时尚。宋元明清的裹足之风,也是那个 时代的“时尚”。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孕育出来的上层文化时尚 之一,就是对女子提倡骨瘦如柴、身材高挑的时装模特和选美小姐,在 这种波及全球性的时尚带动下,所有的女孩都一高风怕发胖,饿肚皮,闹 减肥,想增高。(游修龄.《红楼梦》女子不裹足——农耕文化和游猎 文化的较量[J].古今农业.2002(1))
•
对所有调查对象畸形足形态进行比较分析后发 现,在山东、云南、陕西地区所调查的缠足妇女 畸形形态类似,双足呈“跟行足”畸形,以跟行 足步态行走;在福建地区所调查的缠足妇女双足 呈“马蹄足畸形”,以马蹄足步态行走。其中跟 行足型广泛存在于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病例调查 中山东、云南、陕西的缠足妇女都属于此种类型; 马蹄足型存在于福建、台湾等地。(秦为径《中 国四省部分地区现存缠足畸形抽样调查》)
三寸金莲诗词

三寸金莲诗词
三寸金莲,又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通过对女性脚部的强制束缚,使其变成畸形的小脚。
这种陋习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数百年,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而三寸金莲则是男性对女性身体的一种束缚和摧残。
这种陋习不仅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更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地位。
在文学作品中,三寸金莲常常被用作一种象征,代表了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和压迫。
许多诗人通过诗词来表达对这一陋习的痛恨和对女性的同情。
以下是几首关于三寸金莲的诗词:
《金莲叹》
三寸金莲步轻摇,玉碎花容泪满袍。
苦海无涯终有尽,谁言缠足无妙招。
《缠足吟》
红颜血泪染金莲,玉足蜷曲似弓弯。
莫道人间无正义,缠足自缚是何年。
《叹金莲》
小脚伶仃步若飞,红颜血泪染香泥。
金莲缠足悲无尽,千古恨事有谁知。
这些诗词表达了对三寸金莲这一陋习的痛恨和对女性的同情。
三寸金莲不仅仅是对女性身体的摧残,更是对女性精神的压迫和束缚。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历史上的这一陋习,尊重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努力创造一个平等、自由、和谐的社会环境。
缠足的由来 古代女子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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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由来古代女子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缠足的由来: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
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
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
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
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
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 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
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
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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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
《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
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
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
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
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
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
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
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
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
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
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也讲到裹足。
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
”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
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
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
《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
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
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
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
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
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
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
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
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明代,对妇女贞洁的要求发展到极致,妇女缠足成为汉族最普遍的习俗。
清入关前,皇太极就曾下令,不准学习关内妇女缠足之习。
入关后,顺治二年即下令,以严禁女子缠足并试图改变汉族妇女缠足之风。
顺治到康熙时期,清廷曾多次发布禁令,不许妇女缠足,但汉民族强大的文化传统不是一时能够改变的,而清廷对风俗的此种干预也引起了汉族士大夫的极大反感。
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王认为:康熙三年所定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
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
此种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
王的建议得到批准,"裹足自此弛"(清)钱泳:《履园丛话·杂忆》卷23,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1页。
此后,清廷虽然也时有颁布新法,禁止缠足,但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
但流风所至,习俗难改,且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
历史记载中就有旗籍女子用细布把脚裹成条状的,称为"刀条儿"脚,因为成年女子无法将脚裹成小脚,所以才有了这种办法。
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
不仅如此,有学者研究认为,其实旗人妇女的马蹄底鞋,也与汉族妇女缠足有异曲同工之妙,旗下妇女穿上这种古式的高跟鞋,既有汉族传统文化习俗的浸染影响,也有追踪社会时尚的心理原因。
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明确把裹足变成了高贵妇人专有的装饰,而对贱民阶级的女子,政府以法令禁止其实行。
清代实际社会生活中,继承明以来的风俗,缠足成为女子身份高贵的象征,为上层社会所提倡,为普通人们所接受。
女子裹足与男子读书一样,成为进入上层社会的必要条件。
当时普遍认为,女子小脚是高贵的象征,是素质高的表现。
清代的一首《鼓儿词》这样说:"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
同是一般裙衩女,为何脚步两样声?"缠了足的是小姐,不缠足的是丫头,也说明了缠足是女子尊贵的象征。
女子缠足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能否找到一个好婆家,影响其成人以后的生活。
河南安阳的歌谣云:"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
"为了使女儿长大后能找个好婆家,做父母的也要狠心地、不顾女儿痛苦地硬是给她缠小脚。
民间素有"娇男不娇学,娇女不娇脚"之说,对于男孩子来讲,尽管读书很苦,但它是进入上流社会的基本途径,所以再苦也要读;同样,女子缠足虽然是一种苦难,却是身份的象征。
尽管缠足简直就是一种残酷的肉刑,可是越是慈爱的父母,越不能娇任儿女。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这个"肉刑"不管妇女是否接受,其所受的苦难是注定了的。
清廷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清代却是缠足风俗最为流行的时期。
全国除了两广地区和江苏、安徽、云南、贵州等省,"外此各省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
流风所至,缠足成为妇女最为重要的事情,甚至超过了品德的修养,如果一个女人是天足,则父母以为耻,夫家以为辱,甚至亲友乡邻传为笑谈,女子本人也自惭形秽,相沿成习。
除了最贫困的劳动妇女外,一般小康人家的女子都自幼开始裹足。
全国以陕西和山西妇女裹足最为有名,有"从来小脚说山西"之誉,山西则以大同名气最大。
山西大同偏僻农村有所谓"晾脚会"和"赛脚会"的比赛,每年春秋两季,小脚妇女们梳妆打扮,聚集在街头,展示她们的小脚,让来往人等"品脚",引以为荣。
直隶宣化也有"小脚会",每年五月十三日在城隍庙会上举行。
这天是关羽诞辰日,庙会上百戏竞集,游人如织,妇女们"大率列座门前,多或十余人,少亦五六人",频繁换鞋,引得路人注目,"游人指视,赞其纤小,则以为荣"。
有诗说:"惹得游人偷眼看,裙边一样露纤纤。
"缠足女子,脚多致残,不良于行,在缠足盛行地区,往往要拄拐杖,最典型的如陕西,女子被称为"三足",指的就是当地女子"行路无时可离木杖也"。
即使是缠足之风不甚流行的广东地区,富贵人家女子也要以缠足来显示其出身为"巨室"。
与陕、晋等地不同,广东缠足,崇尚"短圆",以足长二三寸,横向也只二三寸许。
传说广东最上品的缠足,能站立于小碟子之内。
所以离开了别人的扶持,一步也不能走。
嘉、道时,浙江临平有一姚姓妇女,脚小到只有一片树叶的样子,平日做鞋累了,鞋帮和线一起插在头上,小到人们无法看见。
姚美人的名声很大,"闻名乡里",当地有个美人埭的地名,就是由这个女子得名的。
但这个姚美人脚太小,行动不便,后来被她的儿媳欺负致死。
缠足被视为富贵人家的象征,也是妇女品德的第一要务,风行草偃,成为人们普遍的追求。
以清代的情况看,"实由富贵贫贱阶级之见深入人心"。
《清稗类钞·容止类》。
缠足也成为士人阶层普遍欣赏的事物,甚至也成了性的敏感区域,当时流行上品的缠足有"七字诀",即:瘦、小、尖、弯、香、软、正。
著名文人李渔认为最上品的莲足应该是"肥秀软"。
有个叫方洵的文士写了《香莲品藻》的文章,专门研究小脚,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
而风流文士们把酒狂欢时,以所谓"香莲"载酒,更是在酒酣耳热之时,于席间注入了性的联想与意会。
清代不缠足的大体只有下层劳动妇女和少数民族妇女。
如我们前面提到广西有女子以抬轿子为职业的,如果是缠足则不可想象了。
2 反缠足与放足(1)缠足作为对妇女的一种摧残与桎梏,历来就有人提出反对。
如著名文人袁枚,好色而不好弓足,曾明确反对把缠足作为美女的标准。
据载,杭州有个叫赵钧台的人到苏州买妾,媒人给他推荐了一位李姓女子,貌绝佳,但赵嫌这女孩是大脚。
媒人说这女子能写诗,赵就以弓鞋为题叫女子写诗。
女子当即写道:“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
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赵读了诗后也感到惭愧。
袁枚听说了此事,感叹说此人非真好色,并专门写信给赵说:“人的眉目发肤,是先天的,而小脚只不过是后天缠出来的。
女子最贵姿态姣好,而不是缠足后站都站不稳,如果是缠了个三寸的小脚而缩颈粗腰,你能指望其凌波微步,姗姗来迟吗?”到近代以后,反对缠足形成一种声浪、一种思潮,开启了妇女放足的先声。
从社会总体情况看,缠足到晚清时已流行800年,积习所致,非一时一令所能废止。
对于汉族士大夫来说,缠足一事,其重要性并不亚于男子的科举考试,严禁缠足也很容易激起汉族士大夫的敌对和反抗。
光绪二十七年(1901),慈禧太后寿诞时,又颁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不准官吏胥役借词禁令,扰累民间。
如遴选秀女仍由旗人挑取,不得采及汉人以示限制。
”这样一道谕旨,与其说是一种命令,不如说是一种温和的劝慰。
如前所说,清统治者曾多次下令禁止缠足,但遭到汉族士人的强烈抵制,就清前期而言,在民族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干预汉人家庭内部事务,也引起很大反感。
所谓“男从女不从”,未必有根据,但却是有道理的。
所以有清一代,男人的头剃了,女子的缠足却并未放开。
足虽未放,但清统治者反对或至少是不提倡缠足却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