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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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书】

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 ^男 **** ^年 ** J月*** 日出^生彳住土址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大队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331021100085121 1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一、被申请人认定的未按规定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事实不清。一是2010年6月18日,***路暴风城路停放的车辆较为拥护,已无多余的停车位置,即便是在绿化带周围非停车位也停满了车辆。为不妨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经仔细观察后在***路暴风城正面紧接着一辆多出一半停车位的车辆后停车,车辆前身在规定的停车位内,由于划定的人行道不规范,车辆后身距人行道1米外,但未占用人行道位置,车身后部周围遗留空间较大,并不存在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能。故被申请人认定的违章事实不清,缺乏依据。

二是被申请人执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立法精

神和相应规定。如果被申请人认定存在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事实成立,那么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 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立即移开,或在无法联系到车主情形下可依法决定将车辆拖至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位置。被申请人在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停车后,仅仅以简单的行政罚款了事,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时通知车主纠正违法行为,放任违法状态持续,该行为存在行政不作为之嫌,已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及时纠正”和第九十二条第(四)项只处罚不纠正的之规定。且申请人在违章当日未收到处理通知书,在被申请人短信通知后才知晓6月18日10点因违章要求去接受处罚。

6月21日收到

三是被申请人的执法行为存在显失公平,缺乏公正性,随意性过大。

6月18日,在暴风城门前即人行道上,一辆车停放位置占据了整个人行道,在附近的绿化带周围非指定的停车位上也停满了车辆,被申请人在取证违章停车时,仅仅对申请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而未对其它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存在主观选择性执法行为,对同样的违法行为作出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况且,这些位置的违章停车问题长期(每天)存在(证据附后),对此,被申请人是否因出于选择性不进行执法检查,还是仅注重罚款而出于不作为不去纠正违法行为,让违法长期存在。

二、被申请人处罚程序违法。

一是被申请人依法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申请人。本案中,被申请人发现违法行为时,未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也未通知申请人到场接受处理,而是申请人在6月21日收到短信通知后,主动到被申请人办公地点被处以了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仅有在违法行为现场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故被申请人适用的处罚程序违法。即便是申请人同意在被申请人办公地点接受处罚,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时,未有行政执法人员在场,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未经执法人员当场签字或盖章,未将处罚处罚决定当场宣告后送达申请人。在违法处理办事窗口,仅有两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协警员,根据申请人的告知的内容,将处罚决定书打印后交给申请人签字。

二是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告知申请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申请人在6月21日获悉违章情况后到其办公地点,在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便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去缴纳罚款。

三、本案所依据的的证据不充分。

一是处罚决定书称,违法事实有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所列举证据不完整、不明确,比如是照片还是录像,或是其它证据,致使申请人无法知道被查获的违法行为到底是依据什么证据来认定。

二是据知情的群众发映,6月18日对申请人车辆拍照取

证的主体是协警员,并不是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故本案所依据的证据形成过程、来源和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四、适用法律错误。一是根据申请人当时车辆停放位置和现场路况

环境,部分车身已在规定的停车位内,并不会产生妨碍其他车辆、

行人通行”后果,被申请人未通知申请人挪动车辆或拖开也足以证明。无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违章停车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是违章行为现场无法及时纠正,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才得以采取。申请人向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两年内未发生一例交通违章行为,此次由于一时疏忽出现不规范行为,且又未产生妨碍其他车

辆、行人通行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根据《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等规定。在对违法行为处罚上,法律有明确规定相应处罚措施的,应首先适用法律,即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应采取警告或提醒警示等措施来实现执法目的,而为了罚款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等因素,简单的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来实现罚款目的,不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实施罚款后又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其执法动机也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为进一步规范被申请人执法行为,降低凭个人主观臆断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保障我县道路畅通有序,本人在承认自身行为存在不当的前提下,特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致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

附:1、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证明处罚事实)。

2、浙江省代收罚没款专用票据(证明申请人已缴纳罚款)。

3、违章发生地现场照片三张(申请人于*****年**月***日拍摄的照片,证明申请人未在人行道上停车,当时停车位置不影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事发地长期以来每天存在违章停车现象,被申请人对此违法行为均未作处罚等事实)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二: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XXX

职业:XXX

出生年月:XXX1年XX 月

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

XXXXX 经常居住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1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2XXX 年XX 月XX 日(星期X )下午XX 时XX 分许对申请人 车牌为XXXXXX 小客车停放在XXXXX 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2XXX 年XX 月XX 日(星期X )下午XX 时XX 分,本人将车牌为 小客车停放在XX 路XX 街XX 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 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

(编号为XXX ,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

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 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 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区硬化水泥地面处, 位置紧靠防护栏,未阻挡或影响 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小区;此处无标示,故该位置存在歧义,容易让 人误以为该处可以临时停放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例”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XXXX 15 单》

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若交管部门认为该地方不可停车,应设立禁停标示或划线,若小区物业不允许停车,应由物业进行检查并提醒;

根据道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

规定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对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有要求。

3?《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停车地点仅记载为“xx路”据我所知,xx路南起xx街,北至xx街,全长xx公里,本次记录违法地点过于不精确,本人停放的位置为xx路xx街xxx东门,该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潦草现象;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本人为到来前丢失,将造成本人的错误猜测,虽存在违法照片,但要尽量消除执法误会

道法”第一百零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人郑重建议: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务必本着对公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执法

的态度,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等重要违法要素,避免产生歧义。道例”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案件要点:

行政复议申请书-不服环保局罚款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系##市###########厂经营者,住址######################。 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 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开办的####市#######厂已于2011年办理好环保手续,并经####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发给环保合格证。申请人在经营期间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已花费巨资购置、安装、使用排污设施,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督导和考察,经营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由此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在工厂征用拆除之前,各项生产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二、因莞惠城际轨道谢岗段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上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和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征用的厂房和其他建筑,同时拆除了厂房内的的生产设备。由于时间紧迫,拆除后没有工作场地。在停工三个月后,不得已在原厂房旁搭建一个小型临时铁皮房,用于打样和少量生产,应付在此以前没有完成的少量订单,而且生产设备由原来的五台改为二台。在此期间,经营作业对环境的污染甚微。 因此,申请人搭建简易厂房临时少量生产,是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所造成,并非申请人主观过错。 三、申请人已尽最大的努力主动消除和减少因临时生产对环境产生的

影响。申请人在被拆除的厂房旁,已经以最快速度重建厂房。2012年8月重新安装了环保设备,并在安装完毕后,马上请环保部门重新检验和督导。同年9月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环保部门于同年10月现场验收完毕,现已进入书面审批阶段。 由上可见,申请人的环保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结果。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系国务院在1998年11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法规,而《大气污染防治法》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4月制定的法律。从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及先后顺序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申请人应该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幅度处罚,而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处罚。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的法律有误。被申请人处罚申请人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刘XX,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XX三区XX栋,电话:159XXX14XXX; 被申请人: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NO:龙华201402211(4403122014D0155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 3、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4403191091108003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3日,申请人驾驶粤B.C8142号公交车,沿梅板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距离万家灯火公交站台约15米左右,申请人向右变更车道,准备进公交车站上下客,此时,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因向左借道超车不成时,慌忙中回转方向盘,导致粤B.9S628号小车的右后视镜,与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左侧,靠近尾灯处发生刮擦。 刮擦发生后,申请人把车停稳开门下车,准备用手机拍照固定事故现场时,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迅速将车移动,并将车开到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的右边停下,然后报警。 申请人认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邓XX驾驶的粤

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所至,当事交警罔顾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故意破坏现场,不让申请人拍照取证的事实;罔顾“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移动车辆破坏现场,致使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责”的常理;罔顾右前方15米左右就是公交车站台,申请人是要向右变更车道进站上下客的常理,仅仅因为申请人执意要求对方司机,邓XX承担赔偿,激怒了当事交警。结果,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使粤B.C8142号公交车与已经移动了的粤B9S628号小车的刮擦痕迹“吻合”,当事交警“欲加之罪”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是向左变更车道,影响了“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负此次事故全责。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的成因与事实完全不符:把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车辆,变成了在“同方向相邻车道”行驶;把“向右变更车道”的粤B.C8142号公交车,说成是“向左变更车道”。在事故现场,被申请人完全不听申请人的解释。据此,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让在交通事故中真正有过错的驾驶员,吸取教训,也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此致 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刘XX 2014-5-4 附:打印的现场照片及说明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4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 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

行政复议申请书(关于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杜**,汉族,1980年3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31980***,执照注册号:450221600***。 被申请人:管理局 申请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所作出的柳工商处字〔2012〕**号行政处罚决定(见附件七) 2、赔偿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执法不当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500元整(按照查封货值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所作的(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出复议申请,其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 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见附件一)已在生产企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备案(见附件二),备案检验依据为Q/WEJN01-2010多元素钾肥(见附件二第三页),氧化钾含量≥22%,是合格产品(见附件三第三页),被申请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广西质检站)的检验报告(见附件四第三页)上的23.1%的检验结果更加佐证了该产品是达标合格的产品。而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产品是“**”牌氯化钾(注:钾肥有氯

化钾和硫酸钾二种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作物,使用不当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制了醒目标注,其合情合理),这显然是犯了指鹿为马的错误,因此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 二、被申请人采用的证据不足 被申请人判定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为不合格产品采用的证据是广西质检站2012年7月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见附件四第二页)里检验依据栏上写的是GB6549-1996《氯化钾》,而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所抽样的肥料包装上标注的是Q/WEJN01-2010(见附件一)多元素钾肥,因此广西质检站2012年7月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不是申请人所售“**”牌红色多元素钾肥的检验报告,要么就是偷换概念,故被申请人采信的证据不足。 三、被申请人适用的法律不当 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是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的企业标准产品(见附件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并获得了《湖北省产品执行标准证书》(见附件二第二页),该产品不适用GB6549-1996《氯化钾》国家强制标准。因此,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申请人明显错误。 四、被申请人执法违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李连寿,男,汉族,————出生,住西安市莲湖区——-号。 被申请人:西安市房屋征收治理办公室主任:余森宝 申请理由: 第一本案别具备拆迁裁决必备的前提条件——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这说明《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的依据即法源,是《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别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据此,裁决程序的适用,其前提条件也必须是“按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申请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体土地上的,因而,其拆迁别能适用《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其裁决,亦别能适用《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被申请人别具备裁决的主体资格——别是市、县人民政府都市房屋拆迁治理部门 第三裁决缺少法定的依据——《评估报告》和《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补偿标准别合理 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所谓的补偿,就只能是被申请人杜撰的结果。 第四剥夺了申请人的补偿挑选权 第五裁决的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治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而被申请人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程序违法,理应予以纠正。 2、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中止裁决程序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430********* ;联系电话:139******* ;住址:株洲市 ^芦淞I区 〔*********** 被申请人: 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 行政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于20**年06月13日在申请人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多收税款。 事实和理由: 20**年06月13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 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强列异议时,被申请人以电脑程序评估不能更改为由拒绝申请人异议行为。申请人为了房屋交易过程不致终断,被逼按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缴纳税款,被申请人未按《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处理房产评估价格异议过程,具体行政行为间单粗暴,涉嫌违法和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应予以纠正,返还多收税款。

具体理由如下: 1、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 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异议时,被申请人从 始致终未明确告知申请人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存在。没有告知申请人有异议处理过程办法,没有告知申请人在缴税大厅另一端设有异议处理办公室。而是在评估确认书上最后有一排小字说可以提出异议,做为被申请人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2、申请人现已完成整个购房过程,已完成过户交房手续(见附录 十)。根据购房合同(见附录一)第二条,第五条1款规定,实际购房金额应为63万/(1-7.6%) =68.2万。目前付了68.6656万(因按74.4万纳的税),具体付款凭证见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 3、申请人购房合同合法合规,现已履行完毕,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 低于市价。依据一,*****1栋3001号房屋2016年,2017年有漏 水,渗水情况(见附录七,附录八物业查房记录)存在质量问题。 二,贷款评估报告(见附录十一,附录十二)虽然有偏重,但申请人实际购房金额远高于它,可以印证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低于市价。 三,就算买了减价房屋,也应按实际购房金额纳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答复(见附录九)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变更。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f6018385.html,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4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xx驾驶,与造成本次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范文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范文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文书是用行政手段解决行政争议而使用的公务文书。由于审理争议案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制作行政复议文书就成为行政机关本身的事。本章着重介绍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使用较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除说明它们的性质、作用外,主要是阐明其写作方法和要求。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概说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自从实施《行政复议条例》以来,机关工作中就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这一文种。(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性质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请求重新审查所制作的文书。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必须是《行政复议条例》中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见《行政复议条例》第二章),并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不属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复议机关也不会受理。由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涉及的对象可能是公民个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有的是私人文书,有的是公务文书。无论为公为私,它都属于行政复议申请书。(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作用行政复议申请书是行政复议行为实施和作出决定的书面依据,其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申请人认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提出复议申请,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种监督由内外监督

组成。先说内部监督,由于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级,所以行政复议是上级审查下级工作的一种行为。它成为行政管理的一种内部监督方式。再说外部监督,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复议申请。表明群众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异议。这是一种很好的民主监督方式,已成为行政管理成效的一种检验方式和信息反馈,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作要求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一种严肃的行为,需要明确有关要求:(一)把握行政解决的原则提出复议申请要立足于用行政手段解决,相信复议的行政机义能够妥善罢甘休解决问题。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行政诉讼,另一种是行政复议。有些行政复议,具有一级复议、终局裁决的特征。需用行政诉讼手段解决的争议案,不宜选择终局复议的审理程序。(二)符合申请复议的时限要求《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lO天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可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很重要,否则,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三)符合行政复议的规范程序行政复议是从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开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是申请复议,还是提起诉讼,应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一行政争议不能同时用两种方式进行。如果已向 ___起诉且已受理的,就不得申请复议;同样,已向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The standard version of the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co nsideration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申请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 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 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或本人(两者选其一):xxxx,性别:XX 出生年月:XXxxx 年x 月x 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住址:XXXXXXXXXX。车辆型号:XXXXXXXX ,车辆牌照号:XXXXXXXXXXXXX 。 XXXX 年x月xx日,XXXXXX驾驶车辆XXXX xxx 在xxxxxxx行驶的行为,交警做出XXXXXXXXXXXXXX处罚,对此处罚存在异议,请求撤销XXXXXXXXXX警察支队xxxxx大队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车辆XXXXXX(号牌)是XXXXXXXXXXXXXXX车辆,XXXXXXXXXX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现申请XXX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xxxxx大队撤销对(车辆牌号)XXXXXxxxxx作出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盖章(签名):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请加盖公章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填写说明)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申请人:珠海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X区X路X号院X楼XX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某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被申请人:您认为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名称,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的机关) (以上信息需如实、准确填写,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地址:珠海市X区X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 复议请求:撤销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免除对本公司的罚款。(需填写明确的请求,如要求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公司送达了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我公司从事了XXXX 的违法行为,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1.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2.该处罚决定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描述事实情况和申请理由,包括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不公正以及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材料。)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格式(精选多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xx市xxxxxxxxx局________________分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议请求: 1.撤销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_________向我公司送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我公司_______________,我公司认为该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具体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的经营行为并不违法,被申请人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请求市xxxxx局复议予以撤销。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址:现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事由及请求内容: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模版)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男;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名称: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申请人车辆(车牌号码为XXXXX)作出“1025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2017年XX月XX日,申请人从“XXX交警”官方APP“机动车违法自主处罚”系统中获悉,申请人所驾驶的XXXX车辆于2017年XX月XX日XX:XX:XX在XX市XXX路发生“1025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因该行为被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事实描述 1.违法信息记录查询事实描述。在“XXX交警”官方APP“机动车违法自主处罚”系统中可查询到相关处罚内容,但无法查询到具体违法图片或视频证据。按照系统提示第4条,“在自主处理违法前,请核实交通违法信息记录是否属实,如对违法记录有疑义的,请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监控资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委托人分别于XXX年XX月XX日(星期五)下午XX时XX分(本次因大厅网络故障未能查询)和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到被申请人处调取相关违法信息记录进行核实,经被申请人提供的违法信息记录图片和有关负责人现场答复明确,违法信息记录图片为现场执勤交警拍摄。 2.现场实地情况事实描述。由违法信息记录图片显示的具体违法地点为XXX路与XXX路交叉口,申请人车辆XXXXX正准备由XXX路右转驶入XXX路,因前方车辆停下避让XXX路人行横道而被迫滞留于XXX路人行横道。需要说明的事实:事发时,XXX路右转至XXX路路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法律文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 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 决定。(见附一) 事实和理由: 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 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 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 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 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 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 3*****2,详见附 件二)。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

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 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 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 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 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二: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工作单位: 住址: 驾驶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119065499568、 no:119065499569、 no:119065499570的三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处罚 程序违法,返还三次罚款500元整。 二、请求公布两个涉案监控设备的近期检验报告。 三、请求确认在德州百货大楼北十字路口设置的由南向北的车辆禁 止左转标志违法,取消此禁令标志。 四、请求公布交通罚款的数量、流向。 事实及理由: 一、事情过程: 2012年3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进行车辆年检(车牌号为 4t315),在查询违章时,一女性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此车有三次违章,(后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第一次违章是2011年5月24日14 时27分在振华街与兴武路十字路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龙,男,19*5年0*月05日出生 住址:*州***市红*岗区**岗区*路政府*小区*栋*单元*01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 * 住址:*义市*岗区*南线与*材路*叉路口东南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岗大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请求撤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处罚决定书编号:*****611686的违法记录 事实和理由:202*年1*月1*日(星期一)下午1*点1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贵AT**48的小型白色小汽车停在*江路与*江路交汇处已划线的停车位上,临时停车,我正在从*府*小区走路出去把车开走的时候,*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路网格执法人员就直接在我停车路边已经规划的停车位上给我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的事实和理由表述为,违法在人行道上停车,但事实是,我并没有在人行道上停车,我是停在已经划线的停车位里停车,且有可以停车的标识标牌(见下图影像书证),和划线的停车位(见下图影像书证),*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颠倒事实,显失公平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编号为:5******322611686)和违法停车告知单((综合行政执法))第520****0021427号,应为无效文书,请求拆销处罚。 申请人认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处罚决定书编号:**20*****22611686的违法记录和***岗区综合行政执法**路网格执法人员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综合行政执法))第5***000021427号违法记录,违法行为特征描述为,停车地点为***路(人行道),显示违法代码为10393,代码代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___号桑塔纳轿

已成功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市XX区XX路XX弄XX号X0X室, 联系电话:1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第XXXX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1X年X月X日XX时XX分左右,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XXXXXXX的机动车,在XXX路东侧XX 附近的左侧第三根车道正常行驶,行至近XX路道口附近,左侧第二车道两车之间出现空挡,因变道需要,申请人在白色虚线路段迅速打左转向灯并入左侧第二根车道,并在变道后关闭转向灯向前继续行驶,这时在前车右侧前方出现两位交警,待申请人车辆开到其前面时示意申请人将车停下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申请人询问有何违章行为,警号XXXXXX的交警说变道未使用转向灯,申请人说确定自己变道时打了转向灯,但此交警说“你打了我们怎么没看见?”,申请人说可能你们确实没看见,但该名交警拒绝听取任何解释直接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警号XXXXXXX的交警做出的第XXXXXXXX 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存在执法人员违法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为了专向整治不打转向灯违章就武断认定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一、认定违法事实错误。申请人是具有多年驾龄的司机,深知高峰车流中变道时打转向灯对于避免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并且常年在XX路行驶,对路况很熟悉,一直很注意在岔路口虚线路段提前打转向 灯变道。当天交警所站方位在申请人车辆前车的右前方,因变道时间短暂,又有车辆遮挡,很难及时看到左转向灯的闪动,却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未使用转向灯,认定违法事实错误。 二、主要证据不足。警号XXXXXX的交警做出的处罚决定,仅仅依据他看到申请人车辆并入左侧第二根车道并且出现在他们视野时左转向灯未亮的事实,却并不能证明在申请人变道过程中未使用转向灯,属于典型的主要证据不足。申请人要求执法机关调取XX路东侧的上方高架探头以及左侧第二、三车道 申请人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均可证明申请人在变道时确实使用了转向灯。 申请人支持执法机关依法维护交通秩序,充分理解交警部门执法的辛苦和不易,但也不能因为近期重点整治不打转向灯的违法行为,就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武断盲目的认定违法行为,为了督促交管部门端正执法目的、规范执法行为、并且还自己一个清白,唯有提起行政复议。 综上,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第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复议请求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复议请求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钟方立律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事实及理由:此致(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2.证据__________份。 咨询我 王小丹律师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例申请人:支xx,男,56岁.,汉族,xx省xx县xx乡农民,住x县xx乡xx村。被申请人:xx 省xx县税务所地址:xx省xx县xx乡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孙xx职务:所长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xx乡税务所x字第x号杭税处决定,特向xX 县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x字第x号抗税处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xx-kxx乡农民。xx乡有一座16门砖瓦窑场,为乡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x x年,乡人民政府与该乡农民付xx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付xx为乙方。甲方将砖瓦窑场发包给乙方,并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1万元;承包期1年,自19x x年1月起至当年12月底止。付xx承包后,又以发包方身份,与申请人签订了制砖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付xx为甲方,申请人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场房、

(完整版)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xxx 职业:xxx 出生年月:xxx1年xx月 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xxxxx 经常居住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1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xxxxxx小客车停放在 xxxxx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本人将车牌为 xxxx小客车停放在xx路xx街xx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 15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为xxx,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 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区硬化水泥地面处,位置紧靠防护栏,未阻挡或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小区;此处无标示,故该位置存在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该处可以临时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若交管部门认为该地方不可停车,应设立禁停标示或划线,若小区物业不允许停车,应由物业进行检查并提醒; 根据“道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规定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对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有要求。 3.《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停车地点仅记载为“xx路”,据我所知,xx路南起xx 街,北至xx街,全长xx公里,本次记录违法地点过于不精确,本人停放的位置为xx路xx 街xxx东门,该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潦草现象;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本人为到来前丢失,将造成本人的错误猜测,虽存在违法照片,但要尽量消除执法误会。“道法”第一百零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人郑重建议: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务必本着对公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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