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可行性探讨1政策与立法层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全体现到公共图书馆事业上,就是用法律的权威来调整和规范与公共图书馆发展相关的各种关系,以此来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快体现到公共图书馆事业上,就是尽快通过立法的手段,完善公共图书馆业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权利保护,规范行业的服务标准,使其能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适应。
因此,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公共文化事业上的重要体现。
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推动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国家立法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与公共图书馆事业直接相关的法律,但已有部分法律法规涉及到公共图书馆。
据有关调查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30多部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从不同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建设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规范。
典型的如近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已经涉及了公共图书馆业务活动的重要方面。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公共图书馆的立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政府政策层面,党和政府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包括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
国务院各部门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出了各类重大政策举措,国家发改委推进了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国家话剧院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将涉及文化产业的有关内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作为鼓励类项目,并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财政部则加大了对中央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投入,同时努力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中央财政文化支出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倾斜,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公共图书馆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其立法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从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法定地位、规定基本职责和服务标准、保障经费和资源支持、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以及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与交流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结论指出,加强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是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综合考虑政府、公众和图书馆三方利益。
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促进公共图书馆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带来更多文化与知识的益处。
通过关注这些问题,公共图书馆将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服务社会大众,促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立法、法定地位、基本职责、服务标准、经费支持、资源支持、监督评估机制、合作交流、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政府、公众利益、图书馆利益。
1. 引言1.1 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当今社会,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知识传播、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图书馆的立法工作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法定地位至关重要。
公共图书馆应该被明确规定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享有自主权和独立法人地位,以便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使命。
规定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职责和服务标准也是立法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公共图书馆应当明确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确保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保障公共图书馆的经费和资源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应当为公共图书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建立公共图书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也是重要的问题。
监督机制可以促进公共图书馆规范运作,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而合作与交流可以促进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共同发展。
加强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是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公众和图书馆三方共同努力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刍议

。
进 入 19 9 0 年 代 以 来 国 家
,
调 整各个方 面社会关 系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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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特 别是 调 整社 会 主 义市 场 经 济关 系 的法 律 越来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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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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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文 化 事业 的立 法则 相对 缓慢 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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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是 图书馆 法 制 建设 的步伐 已 远 远 落 后 于 国 家 法 制 建设 的整 体进 程 至 今 也 没 有
.
一
为 企 业 个 人 及 其他社 会 组 织 的各项 活 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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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公 共 图 书馆建设 标 准 与 服 务 准 则 以 保 障公 共 图 书 馆 科 学 发 展 的基 本 法 律
法 制 建设 步 伐 不 断 加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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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是 搜 集 整 理 收 藏 图 书资料 供人 阅览 参 考 的机 构 是 人 类 文 明 的集散 地 具 有 保存人 类 文 化
图书馆立法决策工作细则

图书馆立法决策工作细则一、“三重一大”主要事项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图书馆创新发展全局和广大馆员读者切身利益,依据规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图书馆重要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收入分配待遇、奖励和关系读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图书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图书馆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图书馆各部正副主任的任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包括图书馆各部正副主任的任免和行政干部的推荐、党政纪处分的报批,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图书馆办馆条件、服务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包括市级以上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技文化交流合作重要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图书馆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预算外收入的分配。
主要包括图书馆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图书馆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资源建设、馆舍维护等费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基本程序5、执行图书馆“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会议包括图书馆党委会和图书馆馆务会。
党委会主要研究全局性的重要问题,人事任免事项和党建工作。
馆务会主要研究重要的馆务工作。
6、“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须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选拔任免干部,须按照有关规定,在图书馆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前征求各方面意见。
中国图书馆立法相关问题探析

问题 进行探 析 。
关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909 (000 7.2 10 .522 1)40 1 0
出台 。然而 , 正是 在这 期 间, 界及 中 国的经济 文化 发生 了翻 天 世 播的 途 径增多 、 速度 加快 , 使得 人们 对于 知识 获取 的迅 捷度和 也 信息 量产 生 了更高 的要 求 。面对 全球 化 、 字化 等 的冲击 , 数 图书 馆 作 为实体 的知 识传播 和保存 媒介 , 虽然 因为 其无可 替代 的功 能
规 章 制度 的总 依据 。 ( ) 国图书馆 立 法的 历 史及 现状 二 我 的通知 》 教 育法》 五十 条等 其他 涉及 图书 馆 的立法规 范 。 些 、 第 这 法 规都 是对 图书馆 的某 一方面 职责 做 出的规定 , 乏 一部 图书 馆 缺
图书馆 法 的制 定对 各 国文化 事 业 的发展 起 到 了重要 作用 。
对 于什 么是 图书馆 法 , 图书 馆法 的 民事法 律地 位 , 调整 内容等 有 动 。; ” 涉及 图书馆 物质 保障 的法规 :国务院转 批文化 部关 于文化 《 着 纷纭 众说 。 在此不 加赘 述 , 笔者 同意 以下 关 于图 书馆法 含义 的 事业若 干经 济政策 意见 报告 的通知》 19 年 9 5日颁 布的 《 、9 6 月 国
欧洲 一些 国家为 了促进 图书馆 的公 共化 , 证 图书馆 事业 的健康 相 互关 系 的调整 , 一不 需要 新 的法律加 以规范 , 保 无 启动 图书馆 立
有序进 行 , 已经 开 始制 定和颁 布 图书馆 法 。从 1 5 就 9 0年英 国议 法 势在 必行 。 会 通过 世界 第一 部全 国性的 公共 图书馆 法《 共 图书馆法》 公 以后 , 目前 , 国 法律 法规 中涉 及到 图书馆 的有 二 十多 部, 我 主要 有
公共图书馆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共图书馆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玉涛(兰州市图书馆,甘肃 兰州 730000)摘 要: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服务场所,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全民阅读的成果。
我国高度重视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拓展了手机图书馆和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新的服务形式,而且总分馆和流动图书馆等各种形式也正在不断建设之中。
但是在公共图书馆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针对公共图书馆的特点进行分析,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图书馆管理方式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问题;策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在面临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在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理论的指导,图书馆内部之间的结构极不平衡,在根本上抑制了图书馆全面发展的可能性。
在信息愈加丰富的现代化背景下,实现科学管理对于发挥图书馆的教育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实践管理理论公共图书馆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求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目前,正值图书馆“十三五”规划建设之中,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要与社会经济与时俱进,只有不断发展才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才能不被社会淘汰。
一、公共图书馆管理中存在的难点(一)缺乏规章制度就目前而言,大多数的公共图书馆隶属于政府管理,虽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了公共图书资源的统筹结合,但是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制度建设严重缺乏。
笔者认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资金管理不明确,在大多数公共图书馆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复杂,所以对于资金的出入并没有明确的记录,这就导致很多部门难以对固定的资金做出合理的规划,也导致公共图书馆在做出发展目标时,无法根据数据科学有效的进行。
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决策缺乏数据支撑,在实施的时候难以适应实际的需求[1]。
我国图书馆立法困难的主要问题研究

Ab ta t T e man i u s o u o n r i r r i c l n d at g lg sain i h o c mmu i ' c g i o e r e o h s r c : h i s e f o r c u t l a d f u t i rf n e ilt s t e lw o s y b y i f y i o nt s o n t n d g e f t e y i l r r , h e a y tm fl r r a s b h n , r g n ai n o i e e ttp so b a is i d i o ,i — r p r d lg s t e t e r i a telg l s b y s e o b ay lg e i d fa me tt fdf r n y e fl r re , n a d t n l p e a e e il i h o i o i i l av y
馆 组织 条 例》 99年新 中 国成 立后 , 国未 曾出 台全 国 。14 我
性 的图 书馆 法 。_] 3 改革 开放 3 O年来 , 国图 书馆 界 , 中 对制
论准备不足 , 在立法架构 、 法律属性、 基本原则、 调整对 象 , 以及有关重大 问题上多种意见分歧严重。 为解 决这 些主要 问题 , 文章提 出了进一步加
强图书馆 立法理论研究 , 搞好自身建设 , 立法宣传 工作等新举措 。 做好
关键 词: 图书馆 立法
立 法 问题
立 法研 究
我国图书馆法立法现状与内容规范

的版本法 和图书审查 限制 形式 。近代较 为完 整的图书馆法 规是 在 2 0世纪初 期清政府颁 布的《 京师及各省 图书馆通行 章程 》 章程 》 。《 规定 了图书馆 的宗 旨 、 机构 、 经费 、 藏书 和借
的成人与儿童提供 图书馆 服务 。 经费从房地产 中提取 。 法 该 案颁布 后修 订了三 次 , 第一次修 订 于 15 8 5年 , 第二 次修 订
图书馆法律体系。
1 . 2我 国 图书 馆 法 制 建 设 史 我 国最 古 老 的 图 书馆 立 法 可 追 溯 到 公 元 1 2 12年 制 定
国颁布 了世界上 第一部全 国性 的《 公共 图书馆 法》 。该法 案
规 定 每 5 0 0人 的 地 区设 一 图 书 馆 ,地 方 政 府 应 为 本 地 区 0
必须免 费为使用 图书馆 的公 民服务 。这是 英 国图书 馆法 的
一
新 中国成立 后 , 为指导和保障 图书馆 的建 设发展 , 国家
最 高行政机构及有关 部门多次颁布关 于图书馆事业 的行 政 法规 。如 15 9 0年 国务 院《 于禁止珍贵 文物 图书 出口暂行 关
大特点 。
美 国于 14 8 9年产生 了第一部州 图书馆法 ,到 1 9 8 0年 已有 2 9个州相继制定 了各类型 的州 图书馆法 。 9 6 1 5 年美 国
新 世 纪 图 书 馆
21 年第5 。一 00 期
图书馆事 业
我 国图书馆 法立 法现状 与内容规 范
魏 白莲 ( 南京大学信息管 理系)
【 要 】 论 文阐述 了国内外图书馆法制建设 史和我 国图书馆 法立法进程及现状 , 摘 并提 出了我 国《 共图书馆 法》 公 应该规 范的 内容 , 希望能对我 国《 公共 图书馆 法》 的立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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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35 图书馆管理论文
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前言
公共图书馆立法就是将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框架中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使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公共图书馆管理有章可循。
据国家图书馆研究院20xx年9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超过60%从没去过图书馆,其中40%的中小学生上大学之前没去过图书馆,可见,读者对公共图书馆缺乏了解,利用图书馆的意识还很薄弱。
我国要加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就必须大力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引导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享受图书馆。
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大幅提升,这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及一些亚洲国家,公共图书馆事业特别发达,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些国家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
许多欧美国家都是先有公共图书馆法然后
才制定全国性的图书馆法律。
例如,美国1848年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波士顿公共图书馆法案》,到1877年有20个州制定了公共图书馆法,而全国性的《图书馆法》直到1956年才制定。
由于政体和国情方面的差异,我国不可能如美国各个州一样各省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虽然我国目前也有公共图书馆方面的管理措施,如《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等,但由于均由地方人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法律体系的层级及法律地位都比较低,管理松散,缺乏足够的强制力,施行效果非常有限。
因此,需要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公共图书馆进行宏观规划和统筹管理,公共图书馆立法制定势在必行。
笔者试就公共图书馆立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析,以作抛砖引玉之用。
2.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1关于公共图书馆经费来源
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是图书馆运行的基本物质保障,没有经费来源,公共图书馆的一切服务和发展都无从谈起。
据统计,中国平均每46万人口才拥有一
家公共图书馆,而美国每1.3万人拥有一家公共图书馆,英国和加拿大每1万人左右拥有一家公共图书馆,德国每6600人一家,奥地利4000人,瑞士3000人。
我国总共3000家公共图书馆中有600多家全年无一分购书经费。
可以看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程度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同,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也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别尤为严重。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目前实行条块管理,经费来源于地方行政机构的税收,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程度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
毋庸置疑,这种经费来源有很大的局限性。
前任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曾指出,全国有700个县级图书馆没有一分钱购书经费,有的虽然把图书馆建起来,但里面书籍少而且陈旧。
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尤其严重。
而在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较为发达,政府又重视文化建设,重视文化软实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所以无论是无锡、苏州、和常州等市级图书馆还是江阴、昆山等县级市图书馆,政府都是成百万、上千万元地大手笔投入,这就为当地公共图书馆的持续良性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使公共图书馆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公共图书馆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真正成为“人
民的终身学校”。
因此,公共图书馆立法需要把经费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使经费来源有法可依。
2.2关于公共图书馆组织文化建设
公共图书馆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龙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文化领域内的反映,因此,公共图书馆加强组织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至关重要。
公共图书馆在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上要勇于开拓创新,建设本馆组织文化,并不断完善。
公共图书馆可以引入CIS(企业识别系统)创建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文化。
笔者所在的无锡市图书馆在组织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就。
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同时,无锡市图书馆尤其不断加强组织文化方面的建设,确定了组织精神、发展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创制馆标、馆歌,规范服务达标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现效率服务和人性化服务,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
2.3关于服务创新
2.3.1创新是公共图书馆发展的根本动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本身就是管理体制的创新,是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拥有自主创新能力是图
书馆永葆青春活力的前提,也是公共图书馆良性循环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不竭源泉。
因此,公共图书馆的创新功能应当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法的形式来保证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功能的实施,确保公共图书馆在保留传统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实现服务突破。
20xx年江苏省文明馆评估明确要求把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社会效能和创新成果作为文明馆评估的重要指标,以倡导服务创新,扩展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功能。
这说明,文明图书馆“文明”的含义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生变化,不仅有图书馆员语言和行为上的合乎礼仪,更需要有基于思维创新上的适合社会读者需求的服务。
公共图书馆传统的服务功能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社会读者的需求。
2.3.2服务创新问责制
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是大势所趋,并且体现公共图书馆的核心社会价值,但当公共图书馆缺乏服务创新而引起读者抱怨时,相应的问责制就必不可少,并且应当用法律的形式把问责的程序、内容和结果规定下来,从而体现公共图书馆立法的人本精神,“能者上、庸者下,”这不仅有利于公共图书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读者的满意度,而且有利于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发展。
2.4关于文化休闲
诚然,公共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功能是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学术交流等,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闲暇时间的增多,人们在有意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的同时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对信息服务的方式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不仅要终身学习,而且要快乐学习,这样,公共图书馆的文化休闲功能不断提上服务日程,服务地位也逐步上升。
早在1997年,英国文化、传媒和体育部图书馆信息委员会发表了《新图书馆:人民的网络》的调查报告,认为“明天的图书馆将向大众提供各种日常生活信息,并广泛地提供有价值的休闲和社会机会”,可以看出,公共图书馆将逐渐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并具具有休闲娱乐的社会功能。
因此,文化休闲应当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职能,并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文化休闲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读者来自工作、学习和人际等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调整公共图书馆和相关社会群体的矛盾。
公共图书馆的讲座、展览、志愿服务、绘本角色体验等活动都是知识创新服务的体现,具有休闲娱乐的社会功能。
除此之外,图书馆还可以辟出文化休闲的专门场地,供有需求的读者使用。
如无锡市图书馆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讲座、展览等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辟出专门场地开放休闲书屋,提供书籍杂志免费阅览和茶水、饮料、棋牌,都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
3.结语
20xx年,“全民阅读”两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说明我国把全民阅读、书香社会建设提升到国家文化战略的地位。
目前,公共图书馆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十二五”重点立法项目,文化部也启动了《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相关工作,这是图书馆界的喜讯,也是我国文化共享工程和文化建设史上一件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对公共图书馆地位和职责、经费来源、管理体制、服务资源、服务效能、读者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律职称,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将正式驶入稳定、持续和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转型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