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版
2024年小区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2024年小区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小区物业的财务安全,合理利用物业经费,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小区物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收入、支出、预算、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小区物业是指由业主自愿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的居民住宅区。
第四条区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小区物业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物业财务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小区物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物业管理费;(二)停车费;(三)公共设施费;(四)其他收入。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的征收标准由小区物业的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表决,必须保证公平合理。
第七条小区物业应当向业主提供明细的收费项目和金额,并通过书面和电子方式向业主公示。
第八条小区物业应当与业主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小区物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收费款项定期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款项流转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小区物业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物业管理费使用;(二)维修与维护费用;(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四)小区公共安全费用;(五)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用;(六)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小区物业应当按照业主的决定和要求,合理使用收入用于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改善。
第十二条小区物业应当成立专门的维修与维护队伍,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各类问题,确保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三条小区物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小区物业应当合理规划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小区物业的其他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并进行合理的预算控制。
第四章预算第十六条每年底前,小区物业应当适时制定下一年度的预算方案,并提交给业主大会审议和批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财务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活动涉及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物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全面反映物业管理活动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传递、报告。
(五)安全性原则:财务资金和资产应确保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物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二)编制、审核、执行物业管理活动的财务预算。
(三)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资金管理、收支核算、成本控制。
(四)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资产核算、盘点、报废等工作。
(五)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
(六)负责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等。
(二)支出预算:物业服务费、设备维修费、人员工资等。
(三)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余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
(二)保证资金平衡。
(三)注重成本控制。
第九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年度财务决算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报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第十二条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截留。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条例(2023最新版)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财务预算和预测第四条物业公司每年应编制财务预算和预测,确保公司的资金运作符合预期目标。
第五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通过预算编制和执行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控制。
第六条财务预测是根据公司过往的财务数据和市场趋势,对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估计和预测,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物业公司应按照会计原则,正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财务会计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核算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核算。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账簿核对和调整,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条物业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公布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同时应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信息。
第五章:财务审计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评估。
第六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应对各类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财务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应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财务管理职责及权限1. 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准确、及时地记录和管理公司的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制定公司的财务决策计划,并对外提供财务信息。
三、财务核算与报告1.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 财务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编制和上报,以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
四、预算管理1.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
2.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收入预测和费用预算。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应注重预算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3.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五、资金管理1.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资金调度和资金流动分析等方面。
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投资运营的正常进行。
3.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监控资金流动情况,预测和分析资金缺口,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六、审计与风险控制1.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应强调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2.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和损失的扩大。
3.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和较高的职业操守,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4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依法保护物业公司财产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履行财务信息报告、财务审核、财务监督等职责。
第三条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涉及资金、会计、财产、合同等方面,除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相关财务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和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物业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有熟悉财务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制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手册等,明确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物业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送财务报告。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资格,熟练掌握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技能。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并具有相应的权力和职责。
第三章财务信息管理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财务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记账和报表编制。
财务信息应按照账务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形式进行存储和归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
资金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费用控制、资金回收等原则。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税收申报和缴纳义务,确保纳税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财务审核与监督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财务审核应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并具有相应的授权和权限。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全文」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政部财基字第7号颁布,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全文,还有大家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
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人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业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财务管理体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财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财务人员,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应当由管理层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三、资金筹集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包括股东投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收取物业服务费等。
在筹集资金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效益的原则,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和风险,制定科学的筹资方案。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项税费,并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四、资金使用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优先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
资金使用应当遵循预算管理、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
企业应当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对于重大项目的资金支出,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五、资产管理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的管理,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货币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应收账款应当及时催收,定期进行账龄分析,防范坏账风险。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避免积压和浪费。
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健全台账,定期进行清查和折旧计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六、成本费用管理企业应当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成本费用的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核算各项成本费用。
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定期进行考核和分析。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3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为了小区有个优美的环境,广大业主得到更好地服务,便于物业公司更好地管理,将来开创更多更好的创收项目,现制定以下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
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3.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经理审阅,报公司董事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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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基本任务管理处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物业管理处的财务管理为独立运作及核算,与物业管理公司分开。
筹集和管理物业管理处的资金和资产,组织日常财产运作和会计核算,协调财务开支,真实地、系统地、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监督各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1.会计制度管理处的业务范围,所属国内行业,执行其所属行业之会计制度。
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为了符合国内《会计法》要求,管理处需按国内规定的会计年度,即自公历1? 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编制一套符合国内要求的会计报告。
3.记帐本位币管理处记帐以人民币为单位。
4.收入和费用的确认管理处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2.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工作财务汇报流程1.财务汇报流程管理处财务每月定期向项目中心物管部报告。
物管部财务每月定期向项目中心财务部报告。
2.财务汇报格式为统一口径、便于汇总,管理处统一使用公司总部规定的财务报告格式。
3.财务报告分类月报、季报和年报4.财务报告组成及内容财务报告组成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编报,其主要报告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它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应付账,收入明细账等)。
财务报告中管理处核算或反映的内容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执行。
5.财务报告提交与审批时间季报应于每月5日以前、年报应于年度终了10日内,报公司总部物业经理审批。
公司总部物业经理应在收到管理处财务报告次日起3日内审完,并将财务报告返还各管理处。
6.对外公布资料:按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每季公布收支表给业户查看。
预算及审批预算流程1.预算制度管理处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要按财务预算执行,受财务预算的制约;管理处的财务预算由年度财务预算、季度财务预算组成;管理处的财务预算要树立全局观念,搞好综合平衡,做到统筹兼顾;财务预算需经地区总监审批后才能执行;预算编制禁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2.预算编制根据管理处业务范围及工作方式;管理处所在地区生活及工资水平;由管理处付薪的员工人数;管理处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的构成及数量、价值等;租赁的房屋、设施等的数量及价格;其它3.预算编制、审批及拨款流程前季度第二个月月末各管理处部门向财务提供预算所需数据,然后财务部按总部统一规定之预算格式编制。
管理处在前季度第三个月第一个星期,将预算报物业经理审批。
物业经理收到各管理处预算,在10日内审批完成。
审批完毕后,交地区总监最后审批,审批于5日内完成。
审批后的财务预算,及时回复各管理处并通知公司总部(项目中心)财务部。
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管理处预算的拨款金额、拨款时间等,及时为各管理处拨款。
4.预算与实际对比各管理处的财务报告,要有反映预算数与实际完成数对比资料;实际完成数大于预算5%以上时,要有文字说明;实际完成数小于预算10%以上时,要有文字说明;审批管理1.营运开支审批范围:非业主,住客按金/基金等的物业管理处营运开支,一般多于RMB500。
申请程序未经批准和有效报销前的支出当个人借款处理审批权物业管理处主管可签批支付每单不多于RMB500。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经理可签批支付每单RMB3000或以下。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总监(即项目中心财务总监)加签每单RMB3,000至RMB30,000。
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即项目中心地区总监)加签每单RMB[]以上。
有效合同或预算。
复核2.备用现金开支审批最高存放金额:RMB5,000;申请现金补充备用现金金额:RMB500;存款应付约一星期需要。
备用现金适用范围:难以用支票形式支付的小额支出,一般不多于RMB200。
申请程序。
未经批准和有效报销前的支出当个人借款处理。
审批权物业管理处主管可签批支付每单不多于RMB300?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经理可签批支付每单RMB300以上3.合同方面如已有合同之约束,及既定协议之金额,则由物业经理签批后便完成审批。
未有合同,则按如下情况对外签约(备预算)预算金额30,000元或以上审批:总经理预算金额3,000-30,000元或以下审批:财务总监预算金额3,000元以下审批:物业经理3.货币资金及往来帐项管理现金管理1.现金处理管理处的现金管理由现金出纳和会计负责,现金出纳,应每天登记当天的现金收支记录及整理有关凭证资料,管理处负责人可以随时监督检查。
管理处办公室应储存适量现金,现暂定500元,足够3-5天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现金存量在规定的限额内。
当现金余额到达现金存量下限时,由出纳通知会计,并准备支票由物业经理签署后提取现金。
现金出纳根据管理处开支情况,提出现金存量上下限报总部物业经理批准。
办公室应把现金储存于保险箱内。
保险箱密码与保险箱锁匙由二人分别持有管理,未得物业经理批准不得移交第三者。
出纳与会计每周末及月末下班前进行现金盘点;由出纳填写现金盘点登记表两人共同签字。
月末盘点,会计核对现金帐无误后,再由会计及出纳共同签署确认帐物相符。
管理处负责人可以随时进行监督盘点。
出纳每日必须登记现金日记帐,保证账目与现金数额相符,并每月与会计对帐。
2.现金提款管理处每月的用款由项目的专用帐户开支。
管理处现金储存量在规定限额内(现暂定在不超过5,000元。
每当现金余额到达现金存量下限(500元)时,出纳要通知会计,并准备转帐支票预约签署。
财务部要每月咨询管理处主管,建议财务部主管修订现金存量上下限。
每次提款由出纳负责安排,管理处派员与出纳一同提款。
按金管理1.退还装修押金及装修工作证押金程序装修后3个月内,管理处对已装修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写《装修按金发还申请表》,并附上文件凭证.管理处经理签名同意后可予以退还装修押金及工作证押金。
财务核实发还申请表后才发放款项。
支出报销流程1.支出简化流程各部门需指定一人与财务部对口办理有关支出报销管理工作。
(其它人员支出报销亦统一由部门与财务部对口)部门任何支出,先向财务部索取《付款申请表》,填好后连同有关单据合格、发票等并作背书,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
管理处经理签批后,再交财务部核对。
会计核对后,将付款申请书及有关单据交财务部出纳。
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将签署后的付款申请书与发票、原始凭证等交会计。
财务部会计入帐,制作凭证。
若要开支票,会计负责准确支票并安排盖章。
遇到物业经理审批权限以外,需要总部审批的支出,由物业经理与有关高层预约时间审批。
2.支出报销时限由管理处负责人确定每周的某段时间天为报销日期,非特殊情况,其它时间不审批报销。
管理处人员有因工预借款项,应在完成业务返回管理处后3日内报销结帐,对有特殊情况的其清帐日期亦不得超过30天。
出差前领款亦不可以早于出差前3天领款。
3.现金预支管理处货品购买,尽可能地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预借现金必须填写《借支单》,经管理处主管签字后,向出纳领款,副本留在出纳处,正本予会计入帐,但出纳及会计要在副本上签署确认。
预借现金必须在借出日起3日以内归还/清帐。
清账前,借款人需个人承担借款责任;每次借款不得越过人民币3000元,若部门总借款共3次而未清账时,共3000元便不可再预借款项。
员工使用现金应取得原始凭证/合格方案并背书,填《付款申请表》,本人签字后,交管理处经理批准签字,会计审核,向出纳领款。
有预借现金者,应同时还清所借现金。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合格方案,用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得到部门主管核实批准,财务部审核,作为自制凭证入帐。
注:凡采购办公用品及各种设备、物料,要经行政部办理入仓出仓手续,并签字核实。
帐户管理1.户口分类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户口类别负责人用途户口类别负责人用途1、基本户口财务总监作收支费用1、小额户口物业经理支付日常支出(储备额不超过10,000元)(3000元以下)2、大额户口财务总监处理日常收款及转帐至小额户3、按金户口财务总监收取装修按金、管理费按金4、基金户口财务总监收取资产储备金注:每个管理处均开设以上类别户口2.户口运作1.小额户支付RMB3,000或以下物业管理处营运开支。
小额户运作类似备用金运作模式,资金不足时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大额户转入。
小额户不收管理费和其它物业管理处的收入。
户口签名人除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地区总监与财务总监外,物业管理公司主管(KK?LEUNG)可单独执行。
2.大额户主要支付RMB3,000以上的物业管理处营运收入。
大额户运作类似公司的基本户运作模式,资金不足时以实报实销形式大额户调入。
大额户收管理费和其它物业管理处的营运开支。
资金不足由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免息借入补足,一些非一般支出经特定审批程序或会由基金户拨入应付。
户口签名人参考广州项目中心下属公司银行户运作模式,物业管理公司主管(KK?LEUNG)可单独签RMB3000可以下的支票。
3.按金户专门收支物业管理处客户的各类按金。
户口签名人参考广州项口管理中心下属公司银行户运作模式,物业管理公司主管(KK?LEUNG)要单独签RMB3000或以下的支票。
4.基金户专门收支物业管理处客户的各类基金。
一些非一般支出经特定审批程序或会由基金户调拨至大额户应付。
户口签名人参考广州项目中心下属公司银行户运作模式,物业管理公司主管(KK?LEUNG)可单独签RMB3000或以下的支票。
4.固定资产的管理计价方法1.资产计价采用历史成本原则。
2.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
3.设备或物品要作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表》折旧1.折旧按照建时的成本价及预期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每月计算,不预计残值和清理费用。
2.购建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处理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不计折旧。
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汽车10年电脑及其辅件3年家具5年办公室仪器5年装修3年其它报总部批准后执行5.费用的管理报销手续1.用款申请购买大宗物品(1,000元以上)需做三份报价分析填报《报价分析表》;在有预算情况下1,000元以下由管理处经理审批:1,000元至3,000元由总部物业经理审批;3000元以上由总经理或授权物业经理审批。
2.报销手续持原始凭证(购物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表》,经手人按审批单要求填写后交管理处有关领导签名。
报销审批单由管理处经理或有关领导签名后,现金开支的结清余款,有备用金的补足备用金。
1000元以下之零星开支费用,由管理处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3.备用金各部门主管因公需零星购物的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限额管理处经理1,000元,各部门主管300元。
申请备用金需填写《借支单》由总部物业经理签名同意,再到财务部领取,作为本部门购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