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所有分部分项各个环节的检查验收。
备注:A级点为质量监督站检查验收;B级点为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C级点为专职制件员检查验收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1)验收步骤:分项——分部——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2)验收方法:分项工程实行过程“三检”制度进行内部验收,专职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分部工程: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合Fra bibliotek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由技术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将本工程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设为质量控制点:分阶段、分级控制、分级验收。具体办法如下:
控制等级
控制点名称
A
施工方案审查,灌注桩成孔抽验,原材料抽样检查,搅拌站计量工作检查,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屋面防水验收,门窗制作安装样板检查,内外墙样板检查,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B
施工方案审查,原材料检查,预制构件检查,半成品检查,测量定位放线检查,地基验槽,回填土检查,基础与主体砌筑工程检查验收基础与主体线浇砼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基础与主体验收,屋面防水检查验收,门窗与油漆工程验收,楼地面检查验收,抹灰工程检查验收样板间验收,竣工验收等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篇: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书管理制度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验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内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1、XXX作为内部开发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内部工程开发项目的检验、验收管理。
2、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建筑公司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置业公司收到验收证明后,由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由项目部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在施工人员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置业工程部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由项目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并将验收证明附在结算书上。
3、检查验收人员组成:①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饰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员或施工员、质量安全员②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公司检查人员二、外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集团公司对外承包的工程,需要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供有效的质量验收证明后,由统计员后附验收证明入账。
3、各部分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上签字确认后,由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工程量割算书后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对于零项工程无法签订条约的,由相关部分负责人进行定价后,将有效证明附在结算书背面进行入账。
工程量结算书后没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签字人员不齐全)、零项单价证明及未签条约没有单价的情形,预算科人员将不予以割算。
四、工程量结算书整理好后,由预算科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批,分管经理审批后再呈报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转入监察审计室进行审核,监察审计室审核完毕后转入生产计划科,由生产计划科与财务科办理交接手续。
本办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XXX-2015-07-17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XXX一品红作)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办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想要求。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5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正式开工前,按照国家规范的规定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作业队质量、技术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报施工单位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____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测、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时,报请建设单位____,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____1、施工作业队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要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____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2.施工作业队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理,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____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____施工单位项目部、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单位工程完工后,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施工项目总工程师____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报请建设单位____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后,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4、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
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评定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引言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施工方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工相应的工程量,并通过相应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经过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的一项工作。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验收范围及程序1.验收范围2.验收程序(1)资料准备阶段: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准备所有与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规范标准、施工记录等。
(2)工程完工阶段: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应自行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3)试运行阶段:施工方应开展相应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工程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4)业主验收阶段:施工方应向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和证明材料。
(5)验收确认阶段: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和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
如果存在问题或不合格情况,应提出整改要求,并重新进行验收。
三、验收要求及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要求2.设备和系统测试要求施工方应对工程设备和系统进行全面、科学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测试报告和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标准,未达到和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3.验收报告和证明材料要求施工方应填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工程量的照片、测试报告、检测结果等。
验收报告和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以确保验收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责任1.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对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结果负有最终责任。
2.业主责任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确保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评估工程质量和验收结果。
五、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执行1.制度宣传对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全员宣传,确保每个项目参与者都对制度有正确的理解和解读,掌握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规范。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完成质量的最终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的公正、公正和及时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组织,包括验收组长、验收组成员、技术专家等。
第七条验收组长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组织和指导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八条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名单。
第九条技术专家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专家组织推荐,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条建设单位要为验收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验收流程第十一条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内容,并由验收组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验收组在验收前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准备验收工具、组织验收人员等。
第十四条验收组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验收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六条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十七条验收标准以《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验收标准包括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验收标准书。
第十九条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由建设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检验批验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合格。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质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对主控项目全部检验,一般项目据具体情况确定。
2.资料检查:完整、真实。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并与现场吻合后予以签认。
二、分项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路基涉及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梅汕客专(MSJL-4标)监理项目部
2016年5月3日。
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验收程序,强化质量管理,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收是指本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1号线土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验收依据第四条本工程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
第五条验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二、经批准的交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交工设计文件);三、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工程项目验收在1号线项目办的领导下,成立验收组开展工作,验收组织单位为各标段土建监理单位;参加单位为质监站、1号线项目办、系统设备中心、安全质量部、总工办、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单位等一、定期召开验收工作会议;二、负责本工程验收的指导、协调、组织、监督管理等工作;三、审核本工程验收申请;四、负责出具本工程验收结论;五、完成验收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验收单元划分第八条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单元划分是遵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42号)、《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轨道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并结合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特点确定。
第九条本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划分按照《合肥市轨道交通单位、分部、分项划分规定(土建部分)》(试行)(合城轨【2014】114号)执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专业多、各工序交叉实施,要加强检验批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质量,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减少不同子单位工程之间的交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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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篇: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书管理制度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验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内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1、置业公司工程部作为内部开发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内部工程开发项目的检验、验收管理。
2、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建筑公司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置业公司收到验收证明后,由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由项目部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在施工人员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置业工程部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由项目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并将验收证明附在结算书上。
3、检查验收人员组成:①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饰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员或施工员、质量安全员②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公司检查人员二、外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集团公司对外承包的工程,需要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供有效的质量验收证明后,由统计员后附验收证明入账。
三、各部门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上签字确认后,由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工程量割算书后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对于零项工程无法签订合同的,由相关部分负责人进行定价后,将有效证明附在结算书后面进行入账。
工程量结算书后没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签字人员不齐全)、零项单价证明及未签合同没有单价的情况,预算科人员将不予以割算。
四、工程量结算书整理好后,由预算科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批,分管经理审批后再呈报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转入监察审计室进行审核,监察审计室审核完毕后转入生产计划科,由生产计划科与财务科办理交接手续。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地产集团各开发项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定义 1、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按项目部位或工种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如建筑工程中有: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木装修工程等。
2、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能生产出来,并且可以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计算工料消耗的最基本构造因素。
例如,砖石工程按项目部位,划分为内墙、外墙等分项工程。
(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要求,填写“报验申请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安排验收工作,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项目主管、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工程部、项目总监参加验收。
(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是相关的验收规范、规程,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验收记录上面签字确认。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文件编号:HCQ- 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工程部有关人员、监理公司对此均负有管理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1、定义隐蔽工程:是指项目部位将被下道工序所覆盖的工程。
2、隐蔽工程验收总要求(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2)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至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部进行抽查。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验收后,应及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地基的处理。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 1文件编号: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一)项目竣工预验收总要求1、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项目总监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工程部、项目公司、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集团领导小组。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等相关单位,工程部、项目总监。
2、项目工程竣工内部预验收的初验(1)竣工资料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竣工验收必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备、准确。
必备技术资料一般应有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b)全套如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的竣工图纸,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通知;c)各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技术资料,一般包括:主要材料、构件合格证书、检验及试验记录,主要设备的品质合格证书、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 d)砼及砂浆试验记录; e)隐蔽工程验收记录;f)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g)各种施工、检查、系统及设备调试记录(包括地基验桩记录、- 3文件编号: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施工单位正式填写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工程正式验收是由项目公司组织,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行业部门(如市政、环保、档案、水、电、通讯、煤气、人防、消防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参加的项目工程整体验收,其验收结论具有合法性。
正式验收的程序和实施应按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进行。
正式验收的具体事务可由项目公司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办理。
2、一般的项目工程正式验收应有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概况、施工情况、自检自评结果及各项验收准备工作情况。
(2)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和预验收结果。
(3)实施验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事先将验收人员按专业分成若干小组,进行竣工资料审查和工程实物验收,组长应由验收委员会(或小组)成员担任,工作人员可由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站抽派,必要时,还可特邀相关工程技术专家。
各小组验收完成后,验收委员会(或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吸收设计、施工、监理、质监人员参加,在认真讨论基础上,做出竣工验收结论意见。
若不同意验收,即将存在问题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确定复验时间,若同意验收,则予以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
(4)竣工验收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后存档。
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三篇: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正式开工前,按照国家规范的规定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作业队质量、技术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报施工单位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测、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时,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1、施工作业队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要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2.施工作业队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理, 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单位工程完工后,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施工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后,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4、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评定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2、检验批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
6、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各作业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