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分部 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编制依据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编制而成,旨在规范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条件1. 分部单位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完成施工。
2.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记录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3. 分部单位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均应有合格证明,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 分部单位工程已完成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并整改完毕。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确认是否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3.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正式验收。
4. 验收小组应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5. 根据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五、验收标准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 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功能和使用性能。
3. 施工工艺和完成质量。
4. 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
5.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六、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记录、问题整改记录、验收意见等应详细记录,并由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这些记录将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保存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七、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并对不合格的部分负责整改至合格。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组织和参与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
3.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并在验收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建设单位应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验收准备1. 完成工程建设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检,并整理好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约定验收时间。
3. 验收前,各方应准备好相应的验收工具和设备。
四、验收组织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必要时邀请的设计单位代表或第三方专家。
2. 验收小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验收程序1. 开展现场检查,对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审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4. 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经验收合格后,由各方签署工程验收单,确认工程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或者搞特殊化。
七、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2.1 分项工程指工程项目按建设过程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用途划分的部分,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等。
2.2 分部工程指分项工程划分的具体施工任务,一般包括施工顺序、工序、材料、设备、质量和进度要求等。
2.3 单位工程指根据施工任务的具体要求或者实际操作需要,划分为一个完整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建筑结构体。
2.4 验收指经过检查、测试、试运营等手段,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和完工情况进行评价和确认的过程。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3.1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项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项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2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3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单位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完成质量的最终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的公正、公正和及时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组织,包括验收组长、验收组成员、技术专家等。
第七条验收组长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组织和指导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八条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名单。
第九条技术专家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专家组织推荐,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条建设单位要为验收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验收流程第十一条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内容,并由验收组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验收组在验收前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准备验收工具、组织验收人员等。
第十四条验收组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验收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六条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十七条验收标准以《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验收标准包括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验收标准书。
第十九条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由建设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
2. 验收范围包括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项目经理在工程完成前提前组织预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首次验收: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首次验收,对工程质量、细节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合格意见。
3. 报监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监验收,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 最终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前,项目经理组织最终验收,确认工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公司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
2. 工程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安全。
3. 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周围环境清洁。
五、验收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保证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3. 监管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六、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必须详细,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由项目经理保存备查。
2. 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确认,确认双方对验收结果无异议。
3. 验收记录必须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追溯。
七、验收奖惩1. 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可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奖励。
2. 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程序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程序1、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为了方便工程的质量管理,根据工程特点,把工程自大到小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验收的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者是分项工程,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序控制。
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确认合格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1)自检、互检①.施工者自检、互检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就是按照施工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
自检主要是在本班组(本工种)内部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种工人和班组等参加。
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进行自我检查和互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②.质检员组织检查评定施工班组组织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单位工程的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班组质检员)对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作为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向下一道工序交接的依据。
(2)交接检交接检是各班组之间,各工种之间,各分包之间,在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毕之后,下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始之前,共同对前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查,经后一道工序认可,并为他们创造了合格的工作条件。
例如,基础公司把桩基交给土建公司;瓦工班组把某层砖墙交给木工班组支模,木工班组把模板交给钢筋班组绑扎钢筋,钢筋班组把钢筋交给混凝土班组浇筑混凝土;土建施工队把主体工程(标高、预留洞、预埋铁件)交给安装队安装水电等。
交接检通常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单位参加,进行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质量的验收,也是班组之间的检查、督促和互相把关。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核验制)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验收,监督站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一、验收条件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施工内容;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检评定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了预验收并合格,监理单位出具了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4、施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后基本符合要求;5、地基与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已按规定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核验申请;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监督站对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方案审查合格后,同意组织验收;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三、验收会议议程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介绍与会单位及人员(与会人员签到);2、建设单位简要介绍分部工程概况;3、施工单位汇报分部工程施工概况、质量验收自评意见及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情况;4、监理单位汇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评估意见及施工技术资料审查意见;5、抽签确定现场验收检查部位。
6、建设单位宣布分部工程验收分组和验收部位、内容;7、现场检查验收及审查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检查完成后各小组汇总验收检查情况;8、勘察、设计单位及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发表验收检查意见;9、监督站对存在问题进行讲评;10、监督站宣布分部工程质量核验意见;11、施工单位负责人表态;12、建设单位领导讲话。
四、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见表B1-11);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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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1 1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
(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b、检查砂石质量。
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八、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
2、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
4、停工后复工前检查。
5、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其下一道工序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
验收参照的技术标准或规范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