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
(精品模板)二审答辩状15篇

二审答辩状15篇二审答辩状1答辩人:曾__,女,汉族,1936年8月15日出生,现住在__市__区__路__号__家园6B。
被答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分公司。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上诉答辩人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一、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合理合法。
1、被答辩人作为被告人冯__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有权依法承担被保险车辆所造成的人身损害。
被答辩人根据保险合同,有义务对投保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要共同诉讼人,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原告的申请列为共同被告,所以被答辩人作为原审被告出庭并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我国司法实践,也符合保险公司存在的社会责任。
至于被答辩人在上诉中提出的“合同相对性”、“另有约定”云云,既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也与《广东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相冲突,明显是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一种借口。
至于其提出所谓广州、东莞、深圳的案例,一方面这些案件是否如被答辩人所言遵循“具体约定”原则来裁判真实性尚未可知,另一方面这些案件并非发生在__因此没有任何司法实践意义,更何况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所以被答辩人的意见完全是一家之言。
2、驾驶人冯__是否离开案发现场,不影响被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人冯__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答辩人有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优先赔偿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不足部分由被答辩人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被答辩人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只适用于被答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纠纷,不得对抗第三人,被答辩人完全可以另行起诉争取法律支持。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1、原审参照的《广东省20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依法有效。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很多人都知道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一审中当事人是可以提交答辩状的,其实,在二审程序中也是可以提交的,但可能与一审的答辩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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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答辩人:李ⅹⅹ ,男,ⅹⅹ年ⅹ月ⅹ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ⅹⅹⅹⅹ。
被答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ⅹⅹⅹ分公司,住所地ⅹⅹⅹⅹⅹⅹⅹ。
负责人:ⅹⅹⅹ,总经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答辩人的民事上诉状答辩人已收悉,答辩人认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0)裕民一初字第017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应依法驳回答辩人的上诉观点,维持原审判决,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根据城镇户口计算被上诉人相关损失费用完全正确。
(1)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应按农村户口计算相关费用损失,难道答辩人提供的自2008年7月份至2009年9月份含有答辩人的签名确认、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尚不足以证明答辩人与六安市ⅹⅹⅹ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另外,答辩人是否有当时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没有实质性的作用。
很多员工因公负伤,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附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凭借其他相关证明一样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此,即使没有劳动合同,答辩人与六安市ⅹⅹⅹ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具有事实劳动用工关系,并已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居住登记表以及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显加重答辩人的举证责任,是无理之举。
因答辩人老家在偏远农村,到六安市区上班,为避免早出晚归,长途奔波,不得已才在六安市区租房居住,难道此种情形答辩人还要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及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吗?此无理要求实在令人不解,针对城镇还是农村户口认定赔偿额的问题,答辩人已完全完成了举证责任,除非被答辩人有相反证据*****答辩人的举证。
合同范本之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

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篇一:保险合同纠纷一二审均胜诉的答辩状】答辩状答辩人:无锡hx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hx公司)法定代表人:ww职务:董事长住所地:无锡市ls镇stw因保险合同纠纷,被答辩人中国t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下称t保险陕西分公司)不服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崇安法院)(2010)崇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t保险陕西分公司的民事上诉状,答辩如下:一、保险事故确实发生2010年9月21日,hx公司混凝土输送泵操作工lh在施工中操作保险机动车时,碰到空中假设的高压线而引发保险机动车火灾,导致保险机动车烧毁。
为证明该事实,hx公司向崇安法院分别提供了无锡市北塘区公安消防大队、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西漳派出所出具的火灾扑救经过、出警经过。
同时,在庭审中,原审被告中国t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下称t保险无锡分公司)也向法庭出示了该公司的现场查勘笔录。
这些证据都证明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火灾这一保险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在本案当中,hx公司已经尽其所能向崇安法院提供了可以证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证明和资料,尽到了投保人的相关义务。
同时,hx公司和t保险无锡分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前述材料本身也足以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及其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
另外,保险合同约定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及火灾责任认定书的目的也就是在于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性质、原因及损失程度。
在本案当中,hx公司即t保险无锡分公司向崇安法院提供的材料足以实现该目的。
综上,人民法院不应拘泥于证据的形式,而更应注重证据的内容及其是否能实现证明目的;确认崇安法院关于保险事故发生等的事实认定。
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

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1】答辩人 : 某财产保险公司分公司因民事诉讼原告刘元碧等人亲属谢万平交通事故死亡,起诉本答辩人为本案共同被告一案, 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1 、本诉讼案和本答辩人没有直接的关联 , 本答辩人不应作为被告参加本次诉讼。
在本案中本答辩人和原告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 本答辩人既不是致使原告亲属谢万平死亡的侵权者 , 也没有和原告有任何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原告与肇事车辆粤 l02116驾驶员周广远之间是侵权的法律关系 , 而本答辩人与肇事车粤 l02116 车挂靠车主惠州市安骏集装箱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安骏公司 ) 之间是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被保险人才是保险金的唯一请求权人 , 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 , 除被保险人以外 , 没有其他受益人。
所以本答辩人只对被保险人负有合同责任,而对本案的原告方不负任何责任。
况且 , 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宜放在同一个侵权诉讼中审理的 , 如果那样的话 , 则剥夺了本答辩人的实体审查权和程序诉权 , 这也是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相违背的。
2、本答辩人与被告安俊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并不等同于无过错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本答辩人与安骏公司的保险合同签订并生效于2004 年 3月 23 日,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签订并生效的保险合同 ,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能约束其实施前的保险合同行为。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前 , 法院不能按照原告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错误理解提出的诉讼请求 , 来判决本答辩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虽然在我国很早就有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提法 , 但强制三者险在我国的推行是有明显的阶段性的 , 目前的强制三者险并不等同于无过错强制三者险 , 保险公司不应该为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借鉴学习国外的做法 , 把保险人本应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 , 从方便受害者的角度 , 直接支付给受害第三者。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好!我是[答辩人姓名],对于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的二审,我得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呢,上诉人在上诉状里提出的那些事儿,我觉得有点站不住脚。
上诉人说咱们这个保险合同存在欺诈或者误导,这可真是冤枉人啊。
咱就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那保险代理人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把合同里的主要条款,包括啥时候能赔、啥时候不能赔,都给解释了一遍。
就像讲一个故事一样,从开头讲到结尾,每个情节(条款)都没落下。
我当时听得也是仔仔细细的,还问了好几个问题呢,这怎么能说是欺诈或者误导呢?这就好比我去市场买菜,菜贩子把菜的价格、新鲜程度都告诉我了,我也同意买了,回头我再说人家骗我,这没道理呀。
再说说关于这个理赔的事儿。
上诉人觉得应该赔,但是按照合同条款,他这个情况真的不符合理赔条件。
这就好比比赛有比赛规则一样,您不能说比赛输了,就说规则不对,得按您想的来呀。
合同里明确写了,[具体不符合理赔的条款情况],而上诉人的情况正好就对上了这个不赔的情况。
咱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出了事,保险公司就得赔,那保险公司不得赔到破产呀。
而且,在整个保险期间,我们保险公司也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的。
比如说及时寄送保险相关的通知啊,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啊,就像一个尽职的服务员,一直在旁边候着,该做的都做了。
还有哦,上诉人提到的一些所谓的新证据或者新理由,我觉得都很牵强。
就像是为了打官司临时拼凑出来的,没有啥实际的说服力。
这就像搭积木,看着是搭起来了,但是稍微一碰就散架了。
最后呢,我希望法官大人能明察秋毫,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按照事实和法律,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咱得尊重合同,尊重事实,这样大家心里都踏实。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日期]。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尊敬的二审法官:您好!我是[答辩人姓名],今天来给您讲讲我对这个保险合同纠纷案子的看法,就像唠家常一样,希望您能耐心听听。
一、关于一审判决的看法。
我觉得一审判决还是挺公正的。
一审法院那可是仔仔细细地审查了这个案子,把各种证据都扒拉了一遍,才得出那个判决结果的。
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裁缝,每一针每一线都缝得恰到好处。
二、对被答辩人上诉理由的反驳。
# (一)保险条款理解问题。
被答辩人说对保险条款理解有误,认为我们应该按照他们的理解来赔付。
这可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咱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合同就像一份说明书,清清楚楚地写着各种条款呢。
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场买个电器,说明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用、有什么功能,不能说等出了问题,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解释说明书吧。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被答辩人也是成年人,字也认识,怎么现在就突然说理解错了呢?这就有点像考完试,发现成绩不好,就说题目理解错了,想让老师重新打分,哪有这样的呀?# (二)理赔范围争议。
被答辩人觉得这个事情应该在理赔范围内,可实际上,根本就不符合我们保险合同里约定的理赔条件啊。
我们的保险合同就像一个有着严格门禁的小区,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能进来。
被答辩人的情况就像一个没有门禁卡的人,非要硬闯,这可不行啊。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买了个只保火灾的保险,结果他因为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就跑来要求按照火灾保险赔,这不是乱套了嘛。
我们在合同里约定的理赔范围那是有明确界限的,可不是能随便扩大的。
# (三)被答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被答辩人在投保的时候,有些重要的情况没有告诉我们。
这就像两个人交朋友,一方藏着掖着自己的一些大事,那以后肯定会出问题啊。
保险行业最讲究的就是诚信,如实告知是最基本的要求。
被答辩人没有做到这一点,就像在盖房子的时候,地基没打好,现在房子出了问题,却怪房子质量不好,这能说得通吗?三、答辩人的观点与证据支持。
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

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我写这篇答辩状是为了对原告方提起的保险合同纠纷进行辩护,并向贵庭说明我方的观点和证据。
首先,我坚决否认原告方提出的索赔请求。
根据我方的调查和现有的证据,我们认为原告方对于保险事故的描述存在主观夸大和虚构的成分。
原告方所提供的医疗费用、损失金额和其他索赔要求都没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告方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请求,但是他们未能履行这一要求。
其次,我们亦对原告方提出的保险合同存在争议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核实,发现原告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保险责任和相关的责任免除条款。
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原告方在索赔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尤其是关于保险责任和免责事由的部分。
原告方未能履行其阅读和理解的义务,并在损失发生后寻求不当的赔偿。
此外,我方还指出原告方在索赔时存在故意隐瞒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根据我们收集到的证据来看,原告方刻意隐藏了一些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并提供了伪造的证据以获得更高额度的赔偿。
这种欺诈行为明显违反了保险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我们强烈要求贵庭对原告方进行惩罚并驳回其索赔请求。
最后,我方强调了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约束力。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协议,要求各方互相信任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我们认为原告方对保险合同存在误解和对我们的指控不实,希望贵庭对此进行审慎审理,并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观点的论述和证据的呈现中,我方将遵守法庭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并始终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恳请贵庭审慎处理此案,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正确公正的判决。
谢谢法庭的审议!此致,代理律师。
二审合同纠纷答辩状维持原判范文

二审合同纠纷答辩状维持原判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原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收到贵庭关于×××合同纠纷案的二审裁定书。
我方对原判决提起异议,并提出如下答辩状,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晰,恳请贵庭认真审查,维护公平正义。
一、追索原告诉讼请求不当的理由
1.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原告请求明显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2.原告举证不足,不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履行情况。
3.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不实,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予以支持。
二、合同履行情况及争议焦点
1.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
2.原告主张的违约责任应由其自身承担,违约金应予减免。
3.合同解释存在争议,需要法院对相关条款进行权威解释。
三、缘由及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对原判决提出异议,并就合同履行情况及争议焦点进行澄清和阐述。
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请求贵庭依法撤销原判,维持我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裁决本案。
特此答辩。
原告:(盖章)
日期:__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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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
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大家会写吗?在书写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时,大家一定要注意它的格式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范文,请参考!
保险合同二审答辩状【1】
答辩人: 某财产保险公司分公司
因民事诉讼原告刘元碧等人亲属谢万平交通事故死亡,起诉本答辩人为本案共同被告一案, 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1 、本诉讼案和本答辩人没有直接的关联, 本答辩人不应作为被告参加本次诉讼。
在本案中本答辩人和原告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本答辩人既不是致使原告亲属谢万平死亡的侵权者, 也没有和原告有任何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原告与肇事车辆粤l02116驾驶员周广远之间是侵权的法律关系, 而本答辩人与肇事车粤l02116 车挂靠车主惠州市安骏集装箱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骏公司) 之间是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被保险人才是保险金的唯一请求权人, 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 除被保险人以外, 没有其他受益人。
所以本答辩人只对被保险人负有合同责任,而对本案的原告方不负任何责任。
况且, 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宜放在同一个侵权诉讼中审理的, 如果那样的话, 则剥夺了本答辩人的实体审查权和程序诉权, 这也是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相违背的。
2、本答辩人与被告安俊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并不等同于无过错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本答辩人与安骏公司的保险合同签订并生效于2004 年3月23 日,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签订并生效的保险合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能约束其实施前的保险合同行为。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前, 法院不能按照原告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错误理解提出的诉讼请求, 来判决本答辩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虽然在我国很早就有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提法, 但强制三者险在我国的推行是有明显的阶段性的, 目前的强制三者险并不等同于无过错强制三者险, 保险公司不应该为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借鉴学习国外的做法, 把保险人本应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 从方便受害者的角度, 直接支付给受害第三者。
但并不是要保险公司为受害者自己的责任受过。
保险公司本身是没有直接对受害第三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义务的, 无论从合同的约定还是从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没有这个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是说保险公司" 可以" 将计算出来的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受害第三者, 但不是" 必须"。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只是从方便受害者、简化手续的角度, 由保险公司把本应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直接支付给受害第三者, 但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只能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相应地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草案) 已出台讨论稿, 从该( 草案) 的内容可以理解出国家对于强制三者险的立法精神及真实涵义。
强制三者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采用统一的费率标准, 如果实行无过错责任的话, 其费率标准将会大大地高于目前的商业三者险费率。
而不象目前存在5 万、10 万、50 万甚至100 万元等不同的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
参考目前上海、北京等地统一以4 万元作为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 来履行强制三者险赔偿责任等情况, 即将制定的强制三者险限额不可能定在如本案保险合同的50 万元这么高。
而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无过错强制三者险的费率标准来收取保费,当然不应该履行无过错责任保险的赔偿义务。
本答辩人不是侵权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本答辩人仅仅是基于保险合同法律关系,通过被保险人这个桥梁才产生对第二者的保险给付义务, 但这个义务是间接的, 只在本答辩人应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 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垫付责任, 不存在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最高责任限额与被保险人承担连带责任,更不存在对整个事故损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记载的事实,受害人谢万平的过错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负同等责任,所以受害人谢万平自己应该承担事故损失40% 的民事责任。
因而, 本案原告把全部事故损失都要求本答辩人承担的诉讼请求明显是不合理的。
本案涉及到两个赔偿责任计算标准, 一个是侵权的被告对原告方的侵权赔偿责任, 因为该交通事故发生于2005 年1 月23 日, 是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_ ( 以下简称《解释》) 生效之后, 当然应该适用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