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老年人古文称谓

老年人古文称谓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古文称谓是一种传统的文化现象,它通过特定的称谓来表达对某人的尊重和敬意,同时也能够体现出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家庭、尊长等价值观念的尊重和传承。
在古代社会,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视为家庭中的长者和智者,其智慧和经验被视为宝贵的财富。
古代人们对老年人的称谓也是非常严谨和尊重的。
在古代中国,老年人的称谓有很多种,每一种称谓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用法。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古代中国人对老年人的古文称谓吧。
1. 老前辈:这是对长辈的一种尊称,表示对老人的敬重和尊重。
在古代社会中,年长者往往被尊称为“前辈”,以示长者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第二篇示例:老年人自古以来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家族和社会的支柱。
在古代,对老年人的称谓也是有着特殊的礼节和尊重的。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古人对老年人的称谓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老年人的称谓是非常尊敬和体现尊严的。
老年人在家庭中扮演着长者的角色,是家庭的主心骨,因此在称呼老年人时都是采用尊称的方式。
在古代,对老年男性的称谓有“老爷”、“老父”、“长者”、“长辈”等,这些称呓都是表示对老年男性尊敬和敬重的表达。
而对老年女性的称谓也是非常尊敬的,有“老妈”、“老婆”、“老女人”等,这些称谓都体现了尊重和关爱的含义。
在古代社会中,老年人常常被当作“贤人”、“圣人”来尊称,这是因为老年人在社会中具有非凡的经验和智慧,能够为后人提供指导和建议。
在古代社会中,对老年人的尊敬和称许都是非常普遍的。
而在名家著作中,也常常可以看到对老年人的尊称和赞美,比如论语中提到的孔子“老而不死是为贼”。
古人对老年人的称谓不仅仅是一种礼节,更是一种道德和文化的传承。
在古代社会中,老年人被当作家族的智囊和精神支柱,他们的经验和智慧对后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老年人的尊敬和爱戴是古代社会的一种美德和传统。
在当代社会中,尊敬和爱护老年人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古时的年龄代称

我国古时的年龄代称对某些年龄不直说而使用代称,是古代一种习俗。
为了帮助阅读古代文学作品,现介绍常见的几种年龄代称:孩提:指需人提抱的乳哺婴儿,又称“孩抱”、“孩稚”、“孩孺”和“孩乳”。
童龀:儿童换齿叫“龀”,如《愚公移山》有“有遗男,始龀”。
童龀,泛指年幼者,如《后汉书》有“年皆童龀”。
垂髫:古时童子头发下垂,因用以指童年或儿童。
又称“垂发”,如《后汉书》有“老夫童稚垂发戴白满车下”。
总丱:也称总角。
束发为两角之形。
是男女未冠笄者之称,泛指童年。
如《诗经》有“总角丱兮”;《颜氏家训》有“总丱之子必先入学”。
豆蔻:喻处女,常指十三、四岁女子。
如杜牧诗云“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束发:古时男孩十五岁是成童的年龄,要把头发扎结起来。
所以,“束发”被用来称呼十五岁的男子。
如《大戴记》有“束发而就大学”。
及笄:“笄”是古代妇女用来固定头发的簪。
《公羊传》有“女十五而笄”是说女孩十五岁后就要用“笄”把头发结束起来,表示已经成年。
于是“及笄”便成了十五岁女子的代称。
又,《国语》有“既笄而孕”。
故,“及笄”也指到了可以出嫁的年龄。
弱冠:《礼记》说“二十岁曰弱冠”。
古时二十岁行冠礼,因未达壮年,故称弱冠。
后世指二十左右的男子,或泛指年少者。
破瓜:古时文人将“瓜”字拆成两个“八”字,用以纪年。
二八就是十六。
古诗文中常见“破瓜”或“二八”,大多是指十六岁的女子。
另,也指六十四岁,即八八六十四。
如,吕岩赠张洎诗有“功成当在破瓜年”。
而立:《论语》有“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后世,便用“而立”指代三十岁,用“不惑”代指四十岁,用“知命”作为五十岁的代称。
但,为了表示谦虚,五十岁的人常自称为“未知之年”,也作“半百之年”。
花甲:古时用天干与地支纪年,错综搭配,六十年为一个甲子,周而复始。
因此,后世常用“花甲”借指六十岁。
也作“耳顺之年”。
古稀:唐朝杜甫《曲江诗》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中国传统文化中各年龄段的雅称

中国传统文化中各年龄段的雅称古时候的人们都好温文尔雅,无论多通俗的名词都有许许多多的雅称,年龄也不例外。
在中国古代,年龄在不同的阶段,甚至不同的性别,都有各自不同的说法。
第一则度:又称“初度”,指小儿初生之时,后来也引申为“生日”。
出自《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汤饼之期:指婴儿出生3日,旧俗小儿出生三日,设筵招待亲友谓之“汤饼筵”,也作“汤饼宴”、“汤饼会”。
赤子、襁褓:本意是婴儿的被子,后来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论语·子路》:“则四方之民襁褓负其子而至矣。
”牙牙:象声词,婴儿学语的声音,小孩开始学话,指1岁的小孩。
孩提:指初知发笑尚在襁褓中的幼儿,指2—3岁的儿童。
《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
”第二则童龀【chèn】:指儿童少年时期,《说文》中有“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龀”的说法。
意思是指男孩8岁,女孩7岁,此时乳牙脱落,长出恒牙。
总角:原指古时少儿男未冠,女未笄时的发型,头发梳成两个发髻,如头顶两角。
后代称儿童时代,也就是8、9岁至13、14岁的少年。
九龄:指九岁,典故名,典出《礼记注疏》卷二十〈文王世子〉,也指九十岁,后引申为长寿。
黄口:指10岁以下的儿童,还有另一层意思是指雏鸟的嘴,借指雏鸟。
幼学:10岁。
《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后引申为幼时的学业。
第三则外傅之年:儿童10岁。
外傅是指古代贵族子弟至一定年龄出外就学所从之师,与内傅相对。
《礼记·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记。
”金钗之年:指女子12岁,古代女孩到了12岁要带钗,金钗就是作为代称。
南朝梁•武帝《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
”豆蔻:指女子13、14岁,出自唐•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豆蔻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由于初夏还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故称未成年的少年时代为“豆蔻年华”。
古代最全年龄称谓,30岁女子已是半老徐娘!

古代最全年龄称谓,30岁女子已是半老徐娘!在中国古代,对年龄的称谓有很多种。
可以说,每个年龄组都有不同的称谓。
在古代的年龄称谓中,我们可能熟悉28岁、30岁、毫无疑问的年龄等等。
今天,边肖将为您提供最全面的古代称谓信息以及古代称谓的相关介绍。
古代年龄称谓大全:0-1岁:襁褓时代,0-1岁的孩子在古代年龄称谓中被称之为孩提、襁褓时代,主要是指初生或者尚在发襁褓中的幼儿,未满周岁的婴儿被称为襁褓时代。
2-3岁:孩提之年,古代年龄称谓中孩提之年指的就是还在幼儿时期的孩子,需要大人的照顾与关怀。
也有称之为“孩提包“或“提孩“的说法,韩愈诗中就有“两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
7岁(女子):髫年(tiao),7岁的女孩子在古代年龄称谓中会被称之为髫年(tiao),是指还在幼童时期,髫年也是指女孩子头发开始长,但是并没有束发时的自然下垂现象,故称之,也称作“垂发之年“。
8岁:总角,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是古代年龄称谓对8岁小孩的称呼。
9岁:九龄,9岁是儿童开始学习的时间,教数之年指儿童9岁。
语出《礼记》。
10岁:黄口,黄口也是对10岁以下孩子的统称。
我们经常听到黄口小儿这个词,指的是童心未泯的男孩或女孩。
12岁(女):柴进之年,在古代的年龄称谓中,意思是女孩12岁,12岁的时候开始照顾她,所以被称为柴进之年。
13岁(女):豆蔻几岁了?指古代十三四岁的少女,指少女的青春。
13-15岁:舞勺之年,根据《礼记》的记载:勺,一种管乐器,古未成童者习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学习勺舞。
舞勺之年也用作童年的代称。
14岁(女子):二七之年,取二七一十四之意,如南朝陈后主《车飞伯劳歌》:“年时二七犹未笄,转顾流眄鬟鬓低。
15岁(男子):成童,男子15岁左右称“束发“或“成童“,这时应该就要学会古代六艺了。
15岁(女子):及笄之年,及笄之年(jī)是古代女子的一种古代年龄称谓,泛指该女子15岁了,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古代女子到了及笄之年后就意味要出嫁了。
国内外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

国内外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解析所谓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是指在家庭生活中,赡养人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在对被赡养人履行物质赡养的同时,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在感情和心理上得到精神的慰藉,能够愉悦地安享晚年,享受家庭特有的天伦之乐。
在现阶段,我国老年人的赡养仍然依靠家庭。
子女赡养父母是宪法明文规定的,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目前相当多的子女习惯把养老理解为物质与生活的照料,认为赡养老人就是让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算孝顺到家了,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甚至出现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被侵害的现象。
中国敬老院网整理了中国古代以及当下,外国老人精神赡养有益经验,对我国应借鉴有益经验做了全面解析,(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
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
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物质赡养问题基本解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高层次的需要---精神需求就会凸现。
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
其中老年人精神缺少慰藉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保护正在成为日趋严重的问题,如果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到亿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中国古代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规定孝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是儒家所提倡的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孝包含养老和敬老两个方面,精神赡养就是敬老的表现。
=中国古代对年龄的称呼

0岁
度:小儿初生之时。
赤子、襁褓:未满周岁的婴儿。
汤饼之期:指婴儿出生三日。旧俗小儿出生三日,设筵招待亲友谓之〝汤饼筵〞,也作〝汤饼宴〞、〝汤饼会〞。
1岁
牙牙:象声词,婴儿学语的声音。如牙牙学语,指小孩开始学话。清?袁枚《祭妹文》:〝两女牙牙,生汝死后,才周晬耳。〞周晬,指婴儿周岁。
61岁
还历寿:61岁的寿辰。由于按干支纪年法,60年为一轮,61岁正是新一轮重新算起的时候,故称〝还历〞。
70岁
从心之年: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论语?为政》)所以后代称70岁为〝从心之年〞。
古稀之年、悬车之年、杖围之年:均指70岁。杜甫有诗曰:〝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后人就多依此诗,称70岁为〝古稀之年〞。
始室:30岁。《礼记?内则》:〝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
克壮:正当壮年。古代三十岁为壮。唐?魏征《是渐不克终疏》:〝贞观之初,时放克壮。〞
半老徐娘:女子30岁。
40岁
不惑(不惑之年):指男子40岁。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
外傅之年:儿童10岁。
12岁
金钗之年:女孩12岁。
13岁
豆蔻:指女子十三四岁至十五六岁。豆蔻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初夏还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故称未成年的少年时代为〝豆蔻年华〞。
舞夕之年:少年十三至十五岁。
15岁
及笄[jī]:笄,本来是指古代束发用的簪子。古代女子一般到15岁以后,就把头发盘起来,并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经成年。〝及笄〞即年满15岁的女子。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养老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养老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养老制度因时代不同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古代养老制度的概述:
先秦时期: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养老机构是“孤独园”,由梁武帝萧衍于普通二年(公元521年)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办,收养孤儿和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由国家来收养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负责其衣、食及医疗等。
汉朝: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养老令”,用于保障老人的生活。
赋税方面规定,年满56岁的老人可免征赋税,另外年满60的鳏寡老人在市场上做买卖,不用收租税。
汉朝选拔人才制度的察举制非常重视官员的品行,把孝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主要用于挑选品行端正,足以为世人榜样的孝子、廉洁之士。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继承了历朝的传统赐予老人官爵(虚衔)和几杖。
为了便于照顾和赡养老年人,朝廷会酌情减免老人家属的赋税徭役,而且朝廷非常重视对子女孝行的褒奖。
还针对老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救助政策和措施。
唐代:官员退休后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
中国古代年龄段划分标准

中国古代年龄段划分标准中国古代年龄段划分标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域有所不同,本文将重点介绍从明清时期起的年龄段划分标准。
明代年龄段划分标准:1.童年:出生后到7岁为童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孩子通常由父母亲和家庭长辈照顾和教育,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
2.孩童:8岁到15岁为孩童阶段。
在这个阶段,孩子开始接受正式的教育,包括礼仪、经史、算术和文学等知识,准备日后参加科举考试。
3.青少年:16岁到25岁为青少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年轻人已经接受了基本的教育,开始步入社会,寻找自己的人生道路。
4.成年:26岁到59岁为成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们进入职业生涯,努力工作以养家糊口。
男性还可能考取功名,从事政府工作。
5.老年:60岁及以上为老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们退休或者放下工作,享受家庭生活,传承家族衣钵。
清代年龄段划分标准:在清代,年龄段划分标准大致与明代相同,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1.童年:出生后到6岁为童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孩子通常由父母亲和家庭长辈照顾和教育,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
2.孩童:7岁到15岁为孩童阶段。
在这个阶段,孩子开始接受正式的教育,包括礼仪、经史、算术和文学等知识,准备日后参加科举考试。
3.青少年:16岁到25岁为青少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年轻人已经接受了基本的教育,开始步入社会,寻找自己的人生道路。
4.成年:26岁到59岁为成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男性开始考取功名,从事政府工作;女性则主要从事家庭事务,包括照顾孩子和家务劳动。
5.老年:60岁及以上为老年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们退休或者放下工作,享受家庭生活,传承家族衣钵。
综合来看,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年龄段划分标准主要有童年、孩童、青少年、成年和老年五个阶段。
这些标准与现代有所不同,主要是受到当时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年龄段划分也会因地域、职业和个人差异而有所不同。
此外,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年龄段的划分标准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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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子女今后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
那么,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古代,又是如何解决养老这一问题的呢?
在夏朝,不孝敬老人判重罪,直至处以死刑。
对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生病如不给医治,不细心照料,都在不孝之列,要受到处罚。
依据不同情节,处以在脸上刺字(墨)、割鼻子(劓)、斩脚(刖)、死刑(大辟)等不同的惩罚。
周朝虽无具体的处罚制度,但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具有礼仪含义的具体要求。
如,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60岁以上老人的饭菜中要配肉;70岁以上老人的饭食中要增加副食;8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吃些珍馐美味;到了90岁,小辈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饮食。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但孝敬老人的传统没变。
如,齐国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赋税和徭役;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的赋税和徭役。
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
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推行了一套特殊的优惠政策。
规定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免除缴纳租税。
酒是国家专卖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卖酒。
为确保养老制度的落实,汉律还规定:对不赡养老人者,要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尸体展示街头。
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尽孝者也判重罪。
子女杀戮父母、祖父母者,即使未遂,均判弃市(暴尸街头),殴伤长辈者同样也处弃市。
唐朝规定: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
此规定,目的是让子孙尽心竭力地照顾好老人。
唐朝在“补给侍丁”制度中规定:对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给安排一个
照料的人,90岁以上的老人给安排两个照料的人,100岁以上的老人给安排5个照料的人。
政府安排的这些人全部免除服徭役义务。
礼制上还规定子女对老人要给予精神上的安慰,清朝规定,儿子家庭再贫困也必须设法赡养好父母,如果因贫困导致父母自缢身亡,要按照过失杀父(母)处罚,判处儿子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为确保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还首创建立了“存留养亲”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
就是说,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家中无人赡养时,对于不是犯有十恶不赦的犯人,允许对其缓期执行,留下来照顾老人,待老人辞世后再去服刑。
除家庭养老外,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还在南京建立了“孤独园”,专门收留、赡养孤苦老人;唐肃宗建立了“普救病坊”,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南宋时期在杭州设立了“养济院”,将无法养活的老人登记造册,由国家进行赡养。
(据《深圳晚报》)
本文摘自:《中老年时报》2013年11月8日7版,作者:凌子越,原题为:《中国古代的“老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