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2024最新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及施工作业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专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专业主管部门需做好承包商入厂前、厂区施工中及完工离厂时各个时间段的管理工作。
(一)负责承包商资质的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
详见附件1。
(二)负责与承包商之间得施工合同签订、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协调。
(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在引领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前需向安全监察部提供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并列出清单由专业主管部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详见附件1。
(四)负责对承包商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公司规定的现象下发罚款通知单。
(五)负责承包商施工结束后的施工验收及完工证明的开具。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对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再审核确认,参与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标题: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承包商和供应商在现代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成为重要议题。
本文将提供一个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保障承包商和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目的该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承包商和供应商在履行业务任务的过程中遵守安全标准和法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发生的可能性。
三、范围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承包商和供应商。
四、责任1.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订、实施和维护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2. 承包商和供应商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合公司所要求的安全措施。
五、承包商和供应商甄选1. 公司将根据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甄选,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
2. 公司将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历史进行调研和评估,以确保其具备与公司安全标准相符的能力。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相关员工接受安全培训,以提高其意识和技能。
2. 公司将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培训和教育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七、工作场所安全1. 公司将与承包商和供应商共同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2. 承包商和供应商须遵守公司的安全政策和安全管理要求,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八、联合工作和协调1. 公司将与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合作,以确保工作任务按安全标准顺利执行。
2.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与公司保持紧密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安全问题,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九、事故控制和应急准备1. 公司将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事故控制和应急准备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2. 承包商和供应商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和防止进一步损害,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十、安全绩效评估1. 公司将定期评估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绩效,以确保其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在企业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技改项目施工中旳安全管理, 防备施工中安全事故旳发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股份企业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揽企业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技改项目旳施工单位。
承包商其他业务方面旳管理, 按摄影应旳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基本条件第三条承包商应具有独立旳法人资格, 具有所承担工程项目对应业务范围和等级资质条件。
第四条承包商应当具有国家规定旳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 依法获得对应等级旳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旳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承包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旳法律法规以及我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旳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旳安全业绩。
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旳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状况档案。
对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安全业绩较差旳, 不予引进。
第七条承包商旳项目负责人应当获得对应执业资格, 对建设工程项目旳安全施工负责。
第八条承包商旳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旳安全作业培训, 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承包商应接受企业对其进行旳包括施工器具在内旳安全状况旳检查。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和准入第十条在组织对承包商项目协议评审时, 应对承包商旳安全资质进行评审, 由承包商提供安全管理文献, 安全资质评审重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资料;(二)个体防护器具旳目录和有效检查证书;(三)承包商旳安全培训资料;(四)安全管理旳有关制度;(五)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资料;(六)其他对应内容。
第十一条在对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时, 要对承包商旳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安全资质证书、施工设备年检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资格以及近年来旳安全业绩体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配置规定)等资料进行综合审核, 根据承包商旳安全业绩和诚信记录, 选择合格旳承包商。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确保工程和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安全责任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负有保障现场安全的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周期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在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中,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安全组织机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别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信息报告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及时向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报告安全信息,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记录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工程或采购项目中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九条安全检查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责任人。
第十条安全考核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安全规章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施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根据工程或采购项目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作业流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2. 安全责任公司将明确规定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且要求承包商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
具体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现场执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减少风险确保承包商员工明确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汇报并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积极参与解决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3. 安全管理体系3.1 安全规程制定与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特殊工艺的安全操作要求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个人防护措施等。
3.2 安全培训和教育为了确保承包商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公司将组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程的讲解和解读安全操作技巧的培训现场应急意识和处理能力的培养。
3.3 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公司将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同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安全风险评估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公司要求承包商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評估的内容包括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使用的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工作过程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评估结果需要记录并汇报给公司,确保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5. 安全通报和交流公司鼓励承包商与员工之间进行安全通报和交流。
这有助于及时传递安全信息,提高工作中的安全意识。
同时,对于承包商的安全创新和经验,公司也将给予肯定和奖励。
6. 安全监督与奖惩机制为了确保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司将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与奖惩机制。
对于具备良好安全记录的承包商,公司将给予奖励和优先合作的机会对于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记录在案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承包商,公司将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 结论通过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旨在加强对承包商工作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为公司员工和财产提供更高的保障。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3篇)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____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____》五、程序步骤5.1职责: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
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资质审核5.2.1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3)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5)审核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6)审核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资质,交由安环部审核,安环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资质审核记录表》,凡不具备以上条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5.3承包商的选择标准: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2)施工内容必须在承包商资质的许可范围内。
承包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承包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四)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六)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企业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承包商应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对承包商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五)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八条企业应承担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一)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三)对承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承包商及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四)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原因,落实责任,采取措施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承包商安全奖惩制度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处罚的标准和程序。
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优秀的承包商和个人进行奖励,包括荣 誉奖励、物质奖励等。
救援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采取合理的救援措施,确保自身安 全。
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确保人员安全。
在救援过程中,应保持与相关部门 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
事后分析与总结
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 员进行事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对本次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02
承包商应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
次发生。
承包商应配合发包单位进行事故报告与处理的协调工作,不得
03
以任何理由隐瞒、拖延报告事故情况。
04
承包商安全管理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
01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承包商在承接工程或提供服务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包括安全
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应急演练与培训
1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 发事件的能力。
2
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 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应进行针对性的培 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应急响应与处置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承包商应立即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调动资源进行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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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P017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
Ⅱ.范围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1.1 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
1.2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
1.3 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
1.4 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
1.5 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1.6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2.1 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
2.2 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2.3 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4 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
3 EHS部3.1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
3.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
3.3 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
3.4 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
3.5 根据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发放承包商现场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在项目结束时收回。
3.5 项目实施期间监督承包商人员、设备、材料在厂区的进出,禁止无证人员进入厂区。
4 财务部负责接收和管理承包商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并及时将安全保证金的缴纳、扣除和退还信息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
Ⅳ.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3.《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南京净佳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2009)Ⅴ.定义1 承包商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2 危险性作业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危险性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等。
除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外,其余上述危险性作业均应办理许可手续。
3 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电焊、气焊、气割)、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为关键装置。
——生产、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为重点部位。
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也属于重点部位。
Ⅵ.内容1 承包商资质与安全职责管理1.1 承包商资质审核1.1.1 项目管理部门在初步确定承包商时,应审核以下内容:①承包商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工商营业执照)。
②承包商的营业能力、施工管理能力、队伍素质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资质及其等级证书)。
③公司对该承包商在上一档期的安全资质评审报告。
1.1.2 项目管理部门在确认承包商的上述审核内容合格后,由EHS部负责审核以下内容:①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如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资质、危化品生产/运输资质等)。
②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
③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④承包商的设备、装置是否具有合法的安全资质(如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⑤承包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为现场人员缴纳了工伤社会保险。
1.1.3 如项目由总承包商分包实施,则项目管理部门及EHS部应同时审核分包商的相应资质,审核内容与程序与审核总承包商相同。
1.1.4 项目管理部门在填写承包商协议的《合约流转审核会签表》时,必须在表中注明该协议为承包商协议。
总经理在批准承包商协议和行政部在协议上盖章时,均必须审核EHS部是否在会签表中确认了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否则协议不应批准、盖章。
1.1.5 EHS部负责保存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资质与安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在承包协议终止后存入承包商安全档案。
1.2 安全生产职责管理1.2.1 项目管理部门在与承包商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时,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同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书面确认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项目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包含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的长期专项服务承包协议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1.2.3 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或另行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承包商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所有生产活动均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厂区内的活动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厂区外的活动遵守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方现场人员使用的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个人防护器具均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本方现场人员无职业禁忌症,其心理和生理状况均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质证书。
——承包项目中向我方提供的设备、器材、零配件等材料均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要求。
②明确事项:——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
——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承包商为保障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配置的资源或提供的条件。
——承包商现场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承包商对项目实施分包时,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职责。
1.2.4 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内有两个及其以上的独立承包商同时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各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各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1.2.5 EHS部参与并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商谈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条款。
协议签署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将复印件交EHS部备案。
2 承包商安全培训管理2.1 入厂培训管理2.1.1 承包商入厂前,项目管理部门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EHS部,EHS部负责在承包商入厂的第一天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
2.1.2 安全培训/考核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②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重点讲解公司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电工作业/动土(或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许可管理规范。
③承包商作业区域(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④作业期间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2.1.3 EHS部负责将公司的《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见附件1)递交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后者签收的回执中应承诺将该手册的内容告知所有参与项目的现场人员。
2.1.4 EHS部负责组织需要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由该装置、部位的管理部门负责讲解与考核,并在培训结束的当天将培训记录(见附件2)报EHS部备案。
第2.1.2节第③、④点的部分内容也可安排在现场安全培训中讲授。
2.1.5 承包商因工作需要调整现场人员时,应事先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并由后者通知EHS部。
新入厂人员到岗的第一天必须由EHS部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
2.2 培训有效性管理2.2.1 所有参加培训的承包商现场人员均应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在《安全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上签名。
2.2.2 对承包商现场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有效期为1年(自通过考核之日起计)。
对从事长期专项服务的承包商,EHS部应在参培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有效期终止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后者应及时告知承包商安排重新培训与考核事宜。
2.2.3 EHS部依据安全培训考核名单向承包商发放临时出入证,未参加安全培训和未通过安全考核的人员不得发放临时出入证,并严禁其从事与项目有关的作业。
2.2.4 EHS部负责建立承包商进厂培训台帐,记录培训日期、内容、培训人及参培人、考核结果等信息。
3 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3.1 作业开始前的安全管理事项3.1.1 作业开始前,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沟通,明确下列事项:①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如作业时间超过1天,必须明确每天开始和结束作业的时间。
②作业区域范围划定和警戒线设置方式。
③作业区域公用工程和地下工程(电缆、地沟、管线等)的具体位置与防护要求。
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开具程序和使用要求。
⑤作业区域存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时,承包商现场人员的现场安全培训安排。
3.1.2 项目管理部门和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陪同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查看作业现场,并明确下列事项:①承包商确认熟悉作业区域及其周边的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和应急通道,确认作业区域状况符合其现场人员的安全作业要求。
②作业所需公用工程(水、电、风、汽等)的交接界面及交接程序。
③作业所需各种车辆出入厂区的线路,车辆、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放置地点。
④作业所需各类原材料、拆卸和待安装物件的放置地点。
⑤发生紧急和意外情况时的现场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3.1.3 承包商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区域作业时的安全控制要点:——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安全措施和作业方案,报EHS部备案。
——在上述区域的作业开始前,必须落实安全措施,确认现场监护人员到位。
——由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告知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应急处理要求。
3.2 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职责3.2.1 项目管理部门职责①落实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计划在节假日和其他非长白班工作时间内作业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②协调并保障承包商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配置。
③监督承包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安全生产承诺。
④在承包商和公司各有关部门间沟通项目安全管理信息,提出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
3.2.2 公司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①清楚了解项目计划、进度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