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人力集团员工手册08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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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人力集团员工手册

(2008年修订版)

目录

欢迎辞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集团概况 (3)

第三章人事管理 (4)

第四章考勤管理 (7)

第五章薪酬福利 (13)

第六章培训管理 (14)

第七章财务管理 (14)

第八章员工奖惩管理 (16)

第九章保密管理 (22)

第十章安全管理 (22)

第十一章员工通道及申诉 (23)

第十二章日常行政、办公管理 (23)

第十三章附则 (24)

欢迎辞

亲爱的同仁:

您好!

真诚的欢迎您到红海工作。红海是一家具备独立法人和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也是广东地区最早一家专业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

作为一家服务性公司,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为客户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您的加盟,无疑给红海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红海需要您这样一批富有创造力、事业心及成就感的新生力量,在此,对您的到来,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从今天起,您就是红海人了,您将引以为豪!

为了使您能快速地适应这里的工作环境,公司向您推荐《员工手册》,希望您能理解并贯彻其中的各项内容,红海将为您提供一个发挥智慧与才能的平台,您将会在此得到锻炼和提升!

愿在我们共同的努力和真诚的合作下,秉承着红海人的精神,共创红海的和谐和辉煌!

愿您在红海阳光生活,快乐工作!

董事长签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让红海人力集团全体员工更好地了解集团的基本情况、运作与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使员工有章可循,同时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特撰写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红海人力集团全体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集团概况

第三条集团简介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隶属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又于2006年注册成立了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底实行集团化运作。广东(广州)红海公司是一家具备独立法人和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性人力资源公司,也是广东地区最早一家专业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

红海人力集团现以劳务派遣(人事、劳务项目外包及业务外包)、劳动人事与社保事务代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策划与易经人才评价和办公场所风水勘與顾问、企业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技能职业资格培训与企业内训,为五大主流业务,可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类跨地区、跨省、跨国公司,专门量身订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全方位、规范、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有效盘活人力资源管理。

红海已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人力资源行业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下辖30多家分/子公司遍及全国十一个省/区。

第四条企业文化

公司使命: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与客户携手进入色彩缤纷的人力资源世界,实现共赢。

公司愿景:红海华南、红海中国、红海世界!成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领头军。

公司宗旨: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红海服务,做得比您要求的更好。

公司口号:聚精会神搞劳务派遣,一心一意做事务代理。

公司理念:诚信连接,成就你我,红海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公司核心价值观:讲实话,做实事,重实效;流程保障品质,品质铸就品牌。

公司工作方针:针对客户“灵活、便捷用工和降低成本与风险”的价值需求,有效盘活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五条员工入职

新员工在入职报到当天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证、劳动手册、离职证明;

5、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结婚证);

6、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

7、红底大、小一寸照片各1张;

8、半年内有效的体检表(市级以上医院);

9、暂住证(非本市户口提供);

10、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司机岗位)。

第六条试用与转正

(一)员工培训

入职培训:培训期为1个月,采取笔试和工作实践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

格者进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试用。

(二)试用

1、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的试用工资。

2、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或事假超过3天以上的,公司有权按所休假的天数

顺延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3、试用期满前,根据试用期表现,经部门总经理考核审定合格后,报总裁

批准,人力资源部发出试用期转正通知。未发出通知的视为转正处理。

4、试用期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

可以随时终止试用: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2)工作未达到工作标准,或未完成规定的业绩指标的;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被发现或查出其相关资格或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5)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

5、新入职员工,公司将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的视为严重

违纪,公司有权作出无偿辞退处理。

(三)员工正式录用

转正后的员工,如连续3次绩效考核(如月度考核岗位为连续3个月,季度考核岗位为连续3个季度,依次类推)为不合格,由人力资源部报董事会予以处理:

1、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薪酬按新岗位薪酬支付;

3、予以降薪,岗位不变,下调一档工资。

转正后的员工,如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工资上调一个档次。

(四)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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