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管理工作流程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管理工作流程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管理的工作流程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
1.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排除诊断
1、社区获得性肺炎:发热、白细胞升高、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咳痰、胸痛等,听诊有水泡音,影像学有肺炎的表现。
2、医院获得性肺炎
3、呼吸系统非感染性疾病:
(1)血管炎
(2)自身免疫性疾病
排除诊断
(3)嗜酸性粒细胞相关性疾病
(4)肿瘤相关性疾病
2. 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其它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三、病例的发现与上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
若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
若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应填写会诊单。
医院专家组会诊后立即报告辖区CDC。
区县CDC核实后报辖区卫生局和市CDC。
东丽区中医医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方案

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方案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方案篇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022年修订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022年修订版)为尽早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明确各地卫生部门工作任务,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流程,指导各地及时采取疫情相关防控措施,减轻事件危害,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二、病例定义(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1.发热;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在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其中至少一例是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一段时间曾经共同生活、居住、学习、工作等,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
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三、工作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流程(附件1)负责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的监测、报告、排查和管理等工作。
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构成或极可能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相关法规和预案,由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一)病例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在做好病例救治的同时,应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填写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报告卡(附件2),以“临床诊断病例”类型上报。
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将个案报告卡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023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高热)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

2023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高热)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2023医院不明原因肺炎(高热)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背景近日,我们医院发现了一种不明原因的肺炎,主要症状为高热。
此病症具有较高的传染性和致死率,对我们的医院及社会公众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该疫情,救治患者,保障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
目标- 快速隔离和确诊患者,减少传播风险。
- 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救治,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 确保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 加强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合作,及时分享信息和资源。
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1. 突发疫情监测和报告- 设立疫情监测岗位,负责监测医院内外疫情动态。
- 发现可疑病例,立即向疾控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 患者筛查和隔离- 临床医务人员应积极向患者询问是否出现高热等症状,及时排查可疑病例。
- 对疑似患者,立即进行隔离。
- 为患者提供隔离病房,确保病房内设备、药品和耗材的充足供应。
3. 诊断与治疗- 由专家组成诊断团队,对病例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诊。
- 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 定期召开专家会诊,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和科学的治疗。
4. 病房管理- 加强病房消毒工作,确保病房内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 隔离病房内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佩戴相关防护设备。
- 病房内的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病毒核酸检测。
5. 物资保障- 及时调配和增加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
- 设立分发中心,统一管理物资的分配和消耗情况。
- 加强与相关供应商和采购部门的沟通,确保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6. 应急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 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于不明原因肺炎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 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于疫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7. 信息共享和合作- 加强与公共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分享疫情信息。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市(地)级专家组会诊后,排 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应订正 为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它不 明原因疾病”,并由市(地) 级卫生行政部门报省级卫生行 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 门根据需要组织省级专家组进 行最终审核。市(地)级专家 组无法排除SARS或人禽流感的,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 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 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应立即组织省级专家组进行会 诊。
染病。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
二
例
、
病
例
定
义
1
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
、
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不
(1)发热(腋下体温≥38℃);
明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胸部
原
X线)
因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
肺
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炎 病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 (参照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颁布 的2006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
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 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 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 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
(以下简称“疾控机构”)负
、
责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
工
测、排查和管理工作。
作
内容(源自一)病告
例 的
发
现
与
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 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 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 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 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 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 直报。
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报告和处理指引---广东省卫生厅

附件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报告和处理指引(试行)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排查能力、规范报告和处理程序,明确各部门在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报告、排查和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参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4〕93号)、《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中华医学会 2003)、《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中华医学会)相关内容,结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核实、检测、筛查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34号)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肺炎病例的诊治(一)肺炎的定义。
1.社区获得性肺炎。
社区获得性肺炎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含广义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2.院内获得性肺炎。
院内获得性肺炎是指住院48~72小时后由细菌、真菌、支原体、病毒或原虫等引起的肺部感染。
这里主要指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的住院病人,也包括治疗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医护人员。
(二)诊断依据。
1. 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伴或不伴有胸痛;2. 发热或者体温不升;3. 肺实变体征和/或湿性罗音;4. 外周血白细胞>10×109/L或<4×109/L,伴或不伴核左移;5. 胸部X线显示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间质改变,伴或不伴有胸腔积液。
以上1~4项中任何一项加第5项,除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外等可建立肺炎的临床诊断。
(三)建议患者住院标准。
1.年龄大于或等于65岁;2.存在以下基础疾病或相关因素之一:糖尿病、慢性心或肾功能不全、COPD、恶性实体肿瘤或血液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吸入性肺炎或存在易发生吸入的因素、近一年内曾因CAP住院、精神状态异常、脾切除术后、器官移植术后、慢性酗酒或营养不良、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3.存在以下异常体征之一:(1)呼吸频率大于或等于30次/分、脉搏大于或等于120次/分;(2)动脉收缩压<90mmHg、体温大于或等于40℃或小于35℃、意识障碍、存在肺外感染病灶(如败血症、脑膜炎);4.存在以下实验室或影像学检查结果异常之一:(1)白细胞>20×109/L或<4×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2)呼吸空气时氧分压<60mmHg或氧分压/吸入氧浓度<300;二氧化碳分压>50mmHg;血肌酐>106umol/L;(3)血尿素氮>7.1mmol/L、血红蛋白<90g/L或红细胞压积<30%;血浆白蛋白<25g/L;(4)有败血症或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证据,如血培养阳性、代谢性酸中毒、凝血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5)X胸片显示病变累与1个肺叶以上、出现空洞、病灶迅速扩散或出现胸腔积液。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与管理方案

• (二)现场调查 1、县级疾控中心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 ,应于24小时内对病例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 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追踪和医学观察。
重点了解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包括周围有无聚集 性发病现象,有无高危职业史,如饲养、贩卖、 屠宰、加工家禽人员及从事禽病防治的人员。
2、调查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 相应得工作建议。
四、相关单位的职责
• 卫生行政:负责领导辖区内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排查和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经费,组织督导评 估、检查、组织专家会诊。
• 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治、报告 、隔离、排查、提供相关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 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等工作。
• 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 行追踪、医学观察、防控措施、标本采集等。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 方案
(2013年版)
• 一、目的 – (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呼吸道传染病。 –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 (三)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二、病例定义
•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 – 1.发热(腋下体温≥38℃); –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 减少; –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 4、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R.H. Stoddard, American poet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6.17.20216.17.202110:5110:5110:51:1910:51:19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及处理制度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及处理制度
1.当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临床科室2小时内在感染控制网填卡报告感染控制科,感染控制科立即报告医务部及分管院长。
2.医务部接到报告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3.医院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专家组核实、会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筛查。
4.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科室,必须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加强隔离防护措施。
6.及时将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相应的隔离观察治疗,密切接触者须进行医学观察。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方案

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治、排查工作。医务人员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时,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 医务人员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后,应立即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报告;医院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对医务人员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会诊; 对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应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负责对聚集性病例所在医院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及资料上报;
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或院内感染控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及后续的订正报告; 协助疾控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为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级专家组会诊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临床标本,并妥善保存,以备送检; 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与疾控机构配合进行标本转运。
(五)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县级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后,仍不能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时,县级疾控机构和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尽快送至有条件的实验室,进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检测。 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集相关标本进行SARS、人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的实验室检测。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如病人死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各级疾控机构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 县级疾控机构要将发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情况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务人员在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向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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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管理的工作流程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
1.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排除诊断
1、社区获得性肺炎:发热、白细胞升高、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咳痰、胸痛等,听诊有水泡音,影像学有肺炎的表现。
2、医院获得性肺炎
3、呼吸系统非感染性疾病:
(1)血管炎
(2)自身免疫性疾病
排除诊断
(3)嗜酸性粒细胞相关性疾病
(4)肿瘤相关性疾病
2. 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其它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三、病例的发现与上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
若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
若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应填写会诊单。
医院专家组会诊后立即报告辖区CDC。
区县CDC核实后报辖区卫生局和市CDC。
东丽区中医医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