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过程,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本规范。
2. 施工规范2.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区域无障碍物;•检查施工工具和设备的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转;•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充足且符合设计要求;•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准备;•确定施工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2 施工过程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具体要求如下:•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绿化植物的选取和布置;•进行园地的开挖和土壤改良工作;•进行苗木的移植和定植;•完成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灌溉、施肥、修剪等养护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
2.3 施工质量控制在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质量监测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记录和检查;•严格执行质量检测标准,对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和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验收规范3.1 验收准备在城市绿化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作,确保工地整洁有序;•进行设施设备的功能测试和安全检查;•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确保整个场地清洁。
3.2 验收程序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有效。
具体程序如下:1.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城市绿化工程的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验收组成立:相关部门应组成验收组,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实地验收。
3.验收审核:验收组应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施工过程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00-(规范正文)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_DB44-

581-2009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T ××××—××××DB××/T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04-01实施2009-01-09发布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DB44/T 581-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ICS 65.020.20B 05备案号:24577-2009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及定义14 总则35 基本规定36 绿化种植工程47 大树移植工程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1111 竣工验收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15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7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0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59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60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1. 引言城市绿化工程是指通过种植草坪、绿化景观、建设花坛等手段,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美化城市、增加绿色空间的功能。
为了确保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与验收标准。
本文将介绍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流程和验收标准,并对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2. 施工流程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流程包括勘测设计、土地准备、苗木选用与园林构建等环节。
下面将逐一介绍每个环节的内容。
2.1 勘测设计勘测设计是城市绿化工程的起点,它包括城市规划和绿化设计两个方面。
在城市规划阶段,需要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要求确定绿化区域和节点。
在绿化设计阶段,需要设计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绿化方案,包括植被选择、景观布局和灌溉系统等。
2.2 土地准备土地准备是指对绿化区域进行前期的土地处理工作。
首先需要去除地表杂草和垃圾,然后进行土壤改进和平整地表。
土壤改进可以采用施肥、翻耕和平地机械等手段,以确保土地质量满足绿化需要。
2.3 苗木选用与园林构建苗木选用是城市绿化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和土壤类型的苗木是保证绿化工程成功的关键。
在园林构建阶段,施工方需要按照绿化设计方案进行苗木的栽种、景观布置和灌溉系统的安装。
3. 验收标准为了确保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的验收主要分为施工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阶段的验收标准。
3.1 施工阶段验收施工阶段验收是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按方案进行。
•施工质量:检查苗木的选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园林构建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
•平安问题:检查工地是否存在平安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平安。
3.2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对城市绿化工程的最终成果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规模要求:审核工程的实际范围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绿化分部工程土方分项工程一般规定A.本条款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A.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主控项目A.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A.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A.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基础分项工程一般规定A.本条款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A.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A.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原材料A.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A.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种植土回填A.主控项目A..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A..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A.一般项目A..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A..2平整后绿地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栽植分项工程一般规定A.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CJ/T24的规定.A.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对棕榈科植物和要求全形态保留的植物要注意保护树冠,避免主干受损.A.植物种植之前,应进行种植槽、穴和有机肥的隐蔽验收.A.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查明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的埋设情况.原材料A.主控项目A..1绿地播种用的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A..2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形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A..乔木胸径的允许偏差为±,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10cm.A..灌木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5cm.A..到场苗木严禁带明显病虫害,不得受伤或土球松散.A..3进场苗木应符合广州市地方规范DB440100/T105.A..4从境外或外地病源地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植物检疫的要求.A.一般项目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及影响观瞻部分,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乔木类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不得短截和抹头,尽量保持原有树形.用做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种植穴、槽的挖掘主控项目为:种植穴的直径与深度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至少应比土球直径大20cm,树穴上下基本垂直,并按要求回填种植土及基肥,保证种植后的树窝大小一致.A.一般项目A..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A..2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cm至15cm厚的沙砾或敷设渗水管,加设排水盲沟.A.乔灌木与地被种植A.主控项目A..1乔灌木与地被植物种植前应清除杂草,按设计要求添加基肥,基肥应为有机肥,并进行30cm深的翻土,使之与土壤充分混合.A..2种植时苗木根部不能直接与肥料接触,在接触根部的地方应铺放一层未拌肥的种植土,厚度大于5cm.A..3种植苗木应拆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A..4乔、灌木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花卉、地被种植深度为原土球深度;完成面以不露出土球为准,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种植线深5cm至10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cm.A..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均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主干对齐,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A..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应将形态丰满的一面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A..7花卉、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A..8块状草皮铺种后,草块间隙不能大于1cm,完成面应有合理的排水坡度.A.一般项目A..1苗木运到现场应及时栽植.当日不能种植的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并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A..2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茎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吨的大型土球,应在外部套大绳操作.A..3花卉、地被种植A..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A..坡式种植,应由上而下种植.A..多品种混植时,应按先高后矮、先宿根后草花的顺序种植.A..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A..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A..4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A..5树木种植后应将土球四周的松土分层填实,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A..6新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开窝蓄水.A..7种植苗木支撑物固定A..胸径20cm以下的行道树种植时应采用混凝土柱扶固,砼柱埋深应≥70cm,柱内侧间距应≥80cm.A..胸径20cm以上的行道树和其他乔木,种植后应采取适当扶固措施.A..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固定物禁用易腐烂、外观差的材料.草坪播种A.主控项目A..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的类型.A..2播种时应先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如选用撒播,要均匀覆土至后轻压,然后喷水.A..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至10cm并保持湿润.水生植物种植A.一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缸盆应牢固埋入水底泥中,防止浮起.漂浮植物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养护分项工程一般规定A.本条款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分项的施工和质量验收.A.养护分项应按养护计划落实有关措施,并做好记录.主控项目 A.植物应生长良好,符合植物生长规律.花灌木和开花的地被植物着花及脚叶整齐,无脱落.草坪生长正常,叶色青绿.A.植物成活率须达95%以上,绿地中无黄土裸露,草地覆盖率达95%以上.A.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适度修剪,绿篱高度、宽度恰当,平整一致.A.植物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施工范围植物无明显病虫害.A.植物种植后应定期施肥,保持植物长势良好.草坪外观平整,边缘清晰、顺滑,无积水现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管线设计施工与地下管线安全施工检修技术指导手册-编委会_管线设计_经营管理ICS 65.020.20 B 05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DB44/T 581-2009 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2009-01-09发布 2009-04-01实施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总则 (3)5 基本规定 (4)6 绿化种植工程 (4)7 大树移植工程 (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12)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 (11)11 竣工验收 (1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22)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5)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28)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32)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39)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41)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1)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60)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61)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是为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城市景观。
本文档旨在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准备在进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确定施工方案: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绿化植物的选择、土壤改良方案、灌溉系统设计等。
•采购材料:根据施工方案,采购所需的绿化材料,如植物苗木、草皮、土壤改良剂等。
•准备设备:确保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完好,并做好相应维护工作。
•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等。
3. 施工过程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的基本步骤:3.1 土地准备在开始绿化工程之前,需要对施工区域的土地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清理施工区域:清除施工区域内的杂草、垃圾和其他障碍物。
•土壤改良:对土地进行适当的土壤改良,以提高植物的生长条件。
3.2 种植植物根据设计方案,选择合适的植物进行种植。
具体步骤如下:•准备苗木:将所选植物苗木进行处理,去除病虫害和破损部分。
•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布局: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施工区域内进行植物布局,确定种植位置。
•种植植物:将处理好的苗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确保根系和土壤之间的贴合。
3.3 灌溉系统安装为了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需要,需要安装适当的灌溉系统。
具体步骤如下:•系统设计:根据设计要求,设计灌溉系统的管道布局和喷头位置。
•管道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灌溉系统管道的安装,包括主管道和支管道。
•喷头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喷头并进行调试,确保喷头工作正常。
3.4 养护管理在施工完毕后,需要进行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植物能够良好生长。
具体步骤如下:•浇水:根据植物生长的需要,按时进行浇水。
•去除杂草:定期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草和枯萎的植物。
广东绿化施工和验收规范

ICS 65.020.20`DB44 B 05备案号:24577-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581-2009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2009-01-09发布2009-04-01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总则 (3)5 基本规定 (3)6 绿化种植工程 (4)7 大树移植工程 (7)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 (10)11 竣工验收 (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1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6)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0)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58)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59)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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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A.1绿化分部工程
A.1.1土方分项工程
A.1.1.1一般规定
A.1.1.1.1本条款(6.1)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1.1.2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
A.1.1.2主控项目
A.1.1.2.1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
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
A.1.1.2.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
A.1.1.2.3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
A.1.2基础分项工程
A.1.2.1一般规定
A.1.2.1.1本条款(6.2)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2.1.2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
A.1.2.1.3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
A.1.2.2原材料
A.1.2.2.1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A.1.2.2.2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
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2.3种植土回填
A.1.2.3.1主控项目
A.1.2.3.1.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A.1.2.3.1.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
A.1.2.4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
A.1.2.4.1一般项目
A.1.2.4.1.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1.0cm。
A.1.2.4.1.2平整后绿地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3栽植分项工程
A.1.3.1一般规定
A.1.3.1.1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CJ/T24的规定。
A.1.3.1.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对棕榈科植物和要求全形态保留的植物要注意保护树冠,避免主干受损。
A.1.3.1.3植物种植之前,应进行种植槽、穴和有机肥的隐蔽验收。
A.1.3.1.4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查明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的埋设情况。
A.1.3.2原材料
A.1.3.2.1主控项目
A.1.3.2.1.1绿地播种用的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A.1.3.2.1.2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形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A.1.3.2.1.2.1乔木胸径
的允许偏差为±0.5cm,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10cm。
A.1.3.2.1.2.2灌木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5cm。
A.1.3.2.1.2.3到场苗木严禁带明显病虫害,不得受伤或土球松散。
A.1.3.2.1.3进场苗木应符合广州市地方规范DB440100/T105。
A.1.3.2.1.4从境外或外地病源地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植物检疫的要求。
A.1.3.2.2一般项目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及影响观瞻部分,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乔木类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不得短截和抹头,尽量保持原有树形。
用做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A.1.3.3种植穴、槽的挖掘主控项目为:种植穴的直径与深度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至少应比土球直径大20cm,树穴上下基本垂直,并按要求回填种植土及基肥,保证种植后的树窝大小一致。
A.1.3.3.1一般项目A
.1.3.3.1.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A.1.3.3.1.2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cm至15cm厚的沙砾或敷设渗水管,加设排水盲沟。
A.
1.3.4乔灌木与地被种植
A.1.3.4.1主控项目
A.1.3.4.1.1乔灌木与地被植物种植前应清除杂草,按设计要求添加基肥,基肥应为有机肥,并进行30cm深的翻土,使之与土壤充分混合。
A.1.3.4.1.2种植时苗木根部不能直接与肥料接触,在接触根部的地方应铺放一层未拌肥的种植土,厚度大于5cm。
A.1.3.4.1.3种植苗木应拆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A.1.3.4.1.4乔、灌木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
花卉、地被种植深度为原土球深度;完成面以不露出土球为准,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
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种植线深5cm至10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cm。
A.1.3.4.1.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均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主干对齐,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A.1.3.4.1.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应将形态丰满的一面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
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A.1.3.4.1.7花卉、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3.4.1.8块状草皮铺种后,草块间隙不能大于1cm,完成面应有合理的排水坡度。
A.1.3.4.2一般项
目A.1.3.4.2.1苗木运到现场应及时栽植。
当日不能种植的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并采
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A.1.3.4.2.2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茎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吨的大型土球,应在外部套大绳操作。
A.1.3.4.2.3花卉、地被种植
A.1.3.4.2.3.1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A.1.3.4.2.3.2坡式种植,应由上而下种植。
A.1.3.4.2.3.3多品种混植时,应按先高后矮、先宿根后草花的顺序种植。
A.1.3.4.2.3.4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A.1.3.4.2.3.5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A.1.3.4.2.4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A.1.3.4.2.5树木种植后应将土球四周的松土分层填实,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
A.1.3.4.2.6新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开窝蓄水。
A.1.3.4.2.7种植苗木支撑物固定
A.1.3.4.2.7.1胸径20cm以下的行道树种植时应采用混凝土柱扶固,砼柱埋深应≥70cm,柱内侧间距应≥80cm。
A.1.3.4.2.7.2胸径20cm以上的行道树和其他乔木,种植后应采取适当扶固措施。
A.1.3.4.2.7.3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
固定物禁用
易腐烂、外观差的材料。
A.1.3.5草坪播种
A.1.3.5.1主控项目
A.1.3.5.1.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的类型。
A.1.3.5.1.2播种时应先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如选用撒播,要均匀覆土0.3cm至0.5cm后轻压,然后喷水。
A.1.3.5.1.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至10cm并保持湿润。
A.1.3.6水生植物种植
A.1.3.6.2一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缸盆应牢固埋入水底泥中,防止浮起。
漂浮植物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A.1.4养护分项工程
A.1.4.1一般规定
A.1.4.1.1本条款(6.4)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分项的施工和质量验收。
A.1.4.1.2养护分项应按养护计划落实有关措施,并做好记录。
A.1.4.2主控项目A.1.4.2.1植物应生长良好,符合植物生长规律。
花灌木和开花的地被植物着花及脚叶整齐,无脱落。
草坪生长正常,叶色青绿。
A.1.4.2.2植物成活率须达95%以上,绿地中无黄土裸露,草地覆盖率达95%以上。
A.1.4.2.3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适度修剪,绿篱高度、宽度恰当,平整一致。
A.1.4.2.4植物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施工范围植物无明显病虫害。
A.1.4.2.5植物种植后应定期施肥,保持植物长势良好。
草坪外观平整,边缘清晰、顺滑,无积水现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