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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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系统要求》

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系统要求》

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实施爆破作业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经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规定了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施工公告、爆破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项目日常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和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等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item of blasting operation2012—05—02发布2012—06—01实施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5.1.1.2 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b)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c)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d)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e)起爆网路是否可靠;f)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g)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h)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i)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5.1.2 申请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a)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b)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c)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d)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e)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项目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项目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2]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12年5月2日公安部发布的《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将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为认真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两个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

两个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标准的实质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

要加大对治安管理部门和派出所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民警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全面掌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知识,熟记相关条文并能准确运用。

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使涉爆从业人员了解两个标准的主要内容,增强自觉遵守执行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活动。

二、以贯彻执行两个标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顿爆破作业单位。

各地要按照《条例》和两个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爆破作业单位清理整顿工作。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爆破作业单位,要依法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爆破作业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符合规定条件后再依法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条件的爆破作业单位,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ga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通常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参考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资格条件:
- 年龄要求:通常要求年满18岁或以上。

- 教育背景:需要具备相关文凭或证书,如爆破工程技术专业背景。

- 技术知识:需要具备相关的爆破技术知识和经验。

可能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获得资格证书。

-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严重的身体残疾或疾病。

2. 管理要求:
- 人员管理:雇主或责任单位应确保雇佣的爆破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证书,跟踪和管理他们的培训和技能更新。

- 安全管理: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 现场监督:雇主或责任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监督人员,在爆破作业现场实时监督和指导爆破作业人员。

- 安全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 许可证和审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请注意,实际的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行业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参考当地的法规和指南,并咨询专业的爆破工程师或当地相关部门的建议。

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精编版

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精编版

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实施爆破作业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经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规定了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施工公告、爆破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项目日常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和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等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是中国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文件,用于规范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该标准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单位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爆破作业。

2. 爆破作业单位管理要求: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现场作业、应急处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人员配备、设备选用、爆破方案编制、现场操作等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可控。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的实施,
可以规范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申请和管理过程,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质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同时,该标准文件也为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提供了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是中国的行业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爆破作业单位。

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行业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ga991-《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说课讲解

ga991-《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说课讲解

G 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实施爆破作业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经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规定了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施工公告、爆破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项目日常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和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等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2.09.28•【字号】湘公通[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通知(湘公通[2012]121号)各市、州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项目管理启用新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

为认真做好《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推进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换、发证工作为确保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质量,规范审核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省公安厅成立“湖南省爆破专家组”和“湖南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组”,专门为贯彻执行两个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全省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试题库、统一师资力量、统一考核标准和实行培训、考核分离的要求,市州公安机关负责爆破作业单位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也可参加爆破作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与爆破安全技术》及配套的《试题库》。

市州公安机关制定的培训、考核方案应根据培训教材制定,并事先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备案(附件1),授课和考核专家从“湖南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组”中选派,参与授课的专家不得担任同期培训班的考核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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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作者:————————————————————————————————日期: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实施爆破作业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经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规定了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施工公告、爆破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项目日常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和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等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5.1.1.2 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b)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c)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d)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e)起爆网路是否可靠;f)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g)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h)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i)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5.1.2 申请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a)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b)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c)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d)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e)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5.1.3 审批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1.4 安全监理5.1.4.1 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监理。

5.1.4.2 安全监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b)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c)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d)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e)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5.2 其他管理要求5.2.1 施工公告5.2.1.1 爆破作业单位应在施工前3天发布施工公告。

5.2.1.2 施工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作业项目名称;b)委托单位;c)设计施工单位;d)安全评估单位;e)安全监理单位;f)爆破作业时限。

5.2.2 爆破公告5.2.2.1 爆破作业单位应在爆破前1天发布爆破公告。

5.2.2.2 爆破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地点;b)每次爆破时间;c)安全警戒范围;d)警戒标志;e)起爆信号。

5.2.3 备案5.2.3.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事先与委托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3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5.2.3.2 对由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在实施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经爆破作业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情况,向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见附录B)。

5.2.4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5.2.4.1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由爆破作业单位依法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自主选择购买。

5.2.4.2 因爆破作业项目需要,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新建、改建、扩建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但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应经安全评价合格。

5.2.4.3 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其临时存放条件应符合GB6722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看护。

5.2.4.4 当天爆破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天清退回库,不应在爆破作业现场过夜存放民用爆炸物品。

5.2.5 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5.2.5.1 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实施爆破作业的,所选用的混装设备和建立的设施应符合GB6722、GB50089的要求。

5.2.5.2 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经安全验收评价合格的,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

5.2.5.3 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仅限本单位合法的爆破作业活动使用。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式样A.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式样见表A.1。

表A.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申请单位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级别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设计施工方案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爆破作业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项目姓名技术负责人电话治安保卫负责人姓名电话设计施工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爆破作业人员名单种类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安全评估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安全监理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安全警戒距离方位被保护对象名称核定安全距离(m)………………仓库编号性质储存品种核定储存量1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印章)年月日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经办人签名:审批人签名:(签发机关印章)年月日备注附录 B(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式样B.1 《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式样见表B.1。

表B.1 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申请备案单位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级别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设计施工方案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爆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治安保卫负责人姓名电话设计施工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爆破作业人员种类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名单安全评估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安全监理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姓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安全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名:(安全评估单位印章)年月日安全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名:(安全监理单位印章)年月日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单位印章)年月日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备案意见经办人签名:审批人签名:(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申请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印章)年月日备注说明:申请单位应当随本备案表提交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报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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