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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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

规范节

5转运调配

5.0.1暂时不具备回填出路,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

5.0.2转运调配场的配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规定,选址应根据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及资源化利用要求确定。

5.0.3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按设计总调配量与设计日处理能力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5.0.4新建的转运调配场用地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转运调配场用地指标

注:l、表内用地不应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它功能;

2、用地面积应含转运调配场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应含兼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化和园林用地;

3、与相邻建筑间隔应自转运调配场边界起计算。

5.0.5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

2、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5d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

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地坪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地坪标高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并应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5.0.6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分类堆放区的上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宜设置作业设备与运输车辆的维修车间等设施。

5.0.7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5.0.8转运调配场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可根据需要增设资源化利用设施。

6再生利用

6.0.1建筑垃圾作为生产再生建筑材料的原料时,应符合相应的再生建筑材料标准。

6.0.2分选处理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施工现场、转运调配场、填埋场或资源化处理厂进行。

6.0.3分选工艺应根据后续处理功能要求和处理对象特点合理选用不同组合的设备。分选工艺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

6.0.4分选工艺根据原料品质,可采用单级或多级串联方式,也可采用多条生产线并联方式。

6.0.5废旧建筑混凝土生产混凝土用再生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中的废旧建筑混凝土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主要产品应包括混凝土用再生细骨料和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2、废旧建筑混凝土生产再生混凝土骨料的工艺可包括破碎、分选、清洗等环节;

3、再生混凝土骨料质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6.0.6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生产再生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块可用于生产公路路面和桥涵工程用再生骨料;

2、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生产再生骨料的工艺宜按照本规范第6.0.5条的有关规定选用;

3、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工程时,应预先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其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于路面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规定;

2)用于桥涵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规定。

6.O.7再生砖和砌块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中废砖瓦及混凝土可用于制造再生砖和砌块,基本生产工艺可包括分选、破碎、计量配料、搅拌、振压成型、养护、检验出厂等环节;

2、生产再生砖和再生砌块的胶凝材料宜选用水泥;

3、再生砖的性能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422、《蒸压灰砂砖》GBll945、《蒸压灰砂空心砖》JC/T637的有关规定:

4、再生砌块的性能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l522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ll968、《装饰混凝土砌块》JC/T641的规定。

6.0.8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中废沥青可用于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骨料温度应控制在180℃~l90℃,沥青温度应控制在145℃~l55℃,搅拌时间应为32s~37s;生产过程中,应将新旧骨料混合后再加入新沥青拌合至颜色均匀一致后出料,再生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为l40℃~l60℃;

2、沥青路面资源化再生时,应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稳定,旧沥青的比例应小于25%;

3、使用再生沥青铺路时,沥青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B/Tl5180、《道路石油沥青》SHO522、《建

筑石油沥青》GB/T494的规定。

6.0.9其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微粉可作为原材料取代石英砂,并可按照相关工艺制备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各项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ll968的相关规定;

2、废木材再生前应分离附着在木材上的金属、玻璃、塑料等物质;经防腐处理的术材.应视防腐剂毒性及含量进行妥善处理;

3、废弃的管道应按材质分类,金属(含复合管中金属)应进入金属回收利用途径;化学化合物管道、管件应进入塑料回收利用途径;

4、钢架、钢梁、钢屋面与钢墙体宜按拆除后的板、型材分类,板类(去除可能混杂的保温夹层)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处理;

5、建筑垃圾中碎砖、碎混凝土块、碎石及水泥拌合物等可用作载体桩原材料.载体桩设计、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载体桩设计规程》JGJ/Tl35的规定。

7回填

7.0.1局部标高低于规划使用要求的地坪可用建筑垃圾回填,回填宜优先选择开挖土方。

7.0.2回填地块应根据规划用途选用适宜的回填原料和采用相应的压实措施。

7.0.3回填前宜对低洼地进行清理,当低洼地含水量大

时,宜采取排水、清淤等处理措施以利于加固基底土体。

7.0.4雨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流人回填点内部,并应避免边坡塌方。

7.0.5在回填现场主要出入口宜设置洗车台,外出车辆宜冲洗干净后进人城市道路。

8填埋

8.0.1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前应收集当地建设规划、周边社会发展情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道路、交通运输、给水排水及供电条件等基础资料。

8.0.2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当地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求。建筑垃圾填埋场应选择具有自然低洼地势的山坳、采石场废坑等地点.并应满足交通方便、运距合理的要求。

8.0.3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严禁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8.0.4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

2、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3、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8.0.5填埋场主体设施可包括:计量设施、填埋库区没施、防渗系统、雨水污水分流设施、场区道路、垃圾坝、污水处理设施。

8.0.6填埋场配套设施可包括:进场道路、备料场、供配电设施、给水排水设施、生活和管理设施、设备维修设施、消防和安全卫生设施、车辆冲洗设施、通信及监控没施、停车场等。

8.0.7建筑垃圾填埋区应根据规划限高、地基瓜载力、车辆作业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分层厚度、堆高高度、边坡坡度.并应进行整体稳定性核算。

8.0.8填埋场应配备推铺及降尘洒水设备,作业时宜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8.0.9工程泥浆经干化后含水率低于40%时方可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8.0.10工程渣土、装修垃圾宜分区填埋。

8.0.Il工程渣土填埋区设计应采取雨水导排、污水收集与处理、封场利用等措施。

8.0.12装修垃圾填埋区设计宜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l7的规定,采取地基与防渗处理、雨水导排、污水收集与处理、封场利用等措施。

8.0.13填埋场地应在填埋前、后取得水、气、噪声等环境本底数据。

8.0.14填埋场在作业期间应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要求

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l6889的有关规定执行。

8.0.15填埋场地在作业期间应进行地质沉降监测。

8.0.16填埋场封场工程应包括堆体稳定、地表水导排、植被类型选择与分布等内容,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ll2的有关规定。

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9.0.1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不得进入建筑垃圾回填点、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9.0.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处理、处理场所应有雨水、污水分流设施,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9.0.3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粉尘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填埋、压实等过程产生的灰尘,可经过配备洒水车、在堆体表面覆盖塑料布及绿化等方式来控制粉尘产生量;

2、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处理车间中.宜采用密封设备系统、局部抽吸的方式控制粉尘外泄。

9.0.4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应选取低噪声运输车辆,车辆在车厢开启、关闭、卸料时产生的噪声不应超过82dB (A);

2、宜经过建立缓冲带、设置噪声屏障控制转运凋配场、填埋场和资源化处理厂噪声;

3、噪声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宜采取隔声罩、隔声间或者在车间建筑内墙附加吸声材料等方式降低噪声。

9.0.5从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卫生专业培训。

9.0.6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应按照作业需求配置作业机械.并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9.0.7建筑垃圾处理作业现场应设置劳动防护用品贮存室.并应定期进行盘库和补充;对使用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有破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9.0.8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应设道路行车指示、安全标志及环境卫生设施标志。

9.0.9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除应满足以上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 1.0.4 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经处理后的地基计算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提高地基强度,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1.2 复合地基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换填垫层cushion 挖去表面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层。 2.1.5 加筋垫层reinforced cushion 在垫层材料内铺设单层或多层水平向加筋材料形成的垫层。 2.1.6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对地基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的地基土固结压密后的地基。 2.1.7 堆载预压drift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8 真空预压vacuum preloading 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9 压实地基compacted foundation 利用平碾、振动碾或其它碾压设备将填土分层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0 夯实地基rammed foundation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1 挤密地基compaction foundation 利用横向挤压设备成孔或采用振冲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共同作用下,将松散土层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2 砂石桩复合地基sand-gravel columns composite foundation 将碎石、砂或砂石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密实砂石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cement fly ash-graval pile composite foundation 由水泥、粉煤灰、碎石等混合料加水拌合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民族大道维修工程 中铁十六局集团 南宁市民族大道人行地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12日

一、施工的目标 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南宁市相关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南宁市相关标准,创建一个建筑垃圾的施工环境。 二、运输路线 本工程土方运输路线:起点为民族大道各施工工地出口,终点高新园艺场长巷坡二队的长巷消纳场。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南宁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四、土方外运方法 本工程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南宁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运土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加盖板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外运的时间段:按整体工程进度计划从2016年4月12日至8月30日,按市环保及城市管理的要求,按只允许夜间挖运,每天挖运时间段:从前一天下午8:00至第二天早晨6:00,每日工作10个小时。土方及石渣外运量=开挖总量-回填总量=57493.3 m3,(详见附表)计划4个月时间完工,每日挖运量约2000m3,如只按上述时间挖运,单车15m3*7趟/天=105m3,需要约20辆车。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

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保证外运土方运到指定弃土场。 根据南宁市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土方外运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我方将在土方运输过程中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现场南边出入口设置洗车槽, 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工作,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将运土车箱上两侧土方拍实,盖好车厢盖后方可放行。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并成立保洁人员组织及保洁的设备配置计划。

建筑垃圾处理措施

建筑垃圾处理措施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为了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工程目标 1、工程管理目标 1.1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市级文明工地,积极配合县上双创工作。 1.2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安全管理达标创优, 2)无重大伤亡、机械和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3)无扰乱社会安和污染环境事故; 4)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15%以下; 2、环境管理目标 我们将依据环境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则,合理处理,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达标现场。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3、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挂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三、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处理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在工地现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 四、环保预控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蓝天城市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创建洁净优美卫生的文明小区,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垃圾产业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原则,在居民中大力倡导垃圾分类收集,建设绿色生态小区。 二、人员体系 按照片区设定“桶长责任制”辖区内22个垃圾分散收集点责任到人,努力提高责任桶实际分类的准确率。我们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都参与到小区的垃圾分类协助分类工作中去,督导业主准确分类。 指导员:*** 监督员:*** 桶长:***,环境维护部领班,负责垃圾回收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监控工作。 副桶长:***协助桶长做好检查和监控工作。

***负责1、2、7幢12个单元及周边道路绿化带的卫生及区域内垃圾桶集中工作。 ***负责8-12、16-5幢共12个单元及周边道路绿化带的卫生及区域内垃圾桶集中工作。 ***负责16-1-16-4、17、18幢共13个单元及周边道路绿化带的卫生及区域内垃圾桶集中工作。 ***负责23-1、23-2、27、30、31、32、33幢共12个单元及周边道路绿化带的卫生及区域内垃圾桶集中工作。 三、指导体系 1、做好垃圾分类向居民宣传工作。 小区内悬挂分类宣传横幅、滚动电子屏,上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短信群发、智能语音播报等方式方法,让广大业主朋友充分了解到垃圾分类的重本性,并定期组织我司工作人员学习分类知识,全员参与分类工作。 2、做好垃圾分类硬件支持。 物业为小区内的每户家庭配送一对专用的生活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从源头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引进了专用的“垃圾带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强制性条文13条: 3.0.5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处理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造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3、对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上层。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一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或防振措施。 6.3.1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7.1.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图、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3.6 水泥土搅拌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8.4.4 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10.2.7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6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方案设计(CJJ134_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427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 l34—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8.0.3、8 0.1 3、9.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H月j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汁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Z007]125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 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一I'L-;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蓬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15弄ll号.邮政编 码:200232j。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 本规范参编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公司 江苏中兴建没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 同济大学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秦峰王雷张雪梅张卫东 黄海冷发光赵由才郭树波 许碧君杨德志李露倪道仁

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 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2019年11月30日前实现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动,开展宣传培训 1.开展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发放到每名员工;各单位负责清洁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要组织专项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

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结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引导身边的人参与垃圾分类规划化工作。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基层党建、团建等活动中。 3.巩固宣传成果。各单位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鼓励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趣味活动,提升并巩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 (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分类设施 1.各单位、部门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利用的,应按照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善并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规范的分类垃圾桶。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规划分类垃圾桶的设置。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已经配备了塑料垃圾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取消,但只能投放可回收垃圾。 4.各分类垃圾桶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不得外露外泄。 (三)先分类、后清运

建筑垃圾减量化规划标准-标准全文

CECS XXX:2019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中文标题:建筑垃圾减量化规划标准英文标题:Planning Standard for reduc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快推进建筑减量化工作进程,从更加宏观的角度考虑建筑垃圾在减量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场地及总体布局、5 设施建设规模及分析、6 设施建设选址及布局、7 黄线管控导则、8 附则。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归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北京建筑大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编,100044邮箱:752123536@https://www.360docs.net/doc/4013923159.html,)。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中建柏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6) 4 场地及总体布局 (7) 5 设施建设规模及分析 (10) 6 设施建设选址及布局 (12) 7.黄线管控导则 (16) 8.附则 (17) 本规程用词说明 (17) 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doc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分类原则和标准按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一)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废物,如纸类(废旧报纸、打印纸、纸箱等)、塑料类(塑料瓶、塑料箱等)、金属、玻璃等。 (二)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贝壳等,泛指生活饮食中所需用的来源生料及成品(熟食)或残留物。(三)其它垃圾:是指以上几类垃圾之外的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二、垃圾分类工作流程 (一)设施设置 1、在厂区设置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地点如下:

2、在每个垃圾桶上张贴分类标识,在门卫宣传栏、司机班宣传栏及二楼宣传栏等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在室外大垃圾桶上方悬挂“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等标语,在厂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倡导大家共同遵守垃圾分类的规定。 (二)收集方法 1、员工将所产生的垃圾按分类要求投放进本区域内垃圾分类箱。 2、保洁员每日检查、收集本区域内的垃圾,严格按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在室外的垃圾分类容器中,并清洁垃圾箱,保持垃圾箱干净整洁。 3、厨余垃圾由食堂人员每日进行清理,定期对垃圾分类箱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堂用餐环境卫生整洁。 (三)处理要求 可回收垃圾根据收集量,由行政部负责联系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所得收入上交财务部。 厨余垃圾由保洁员负责送交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冬季每天1次,其他季节每天2次。 其它垃圾由保洁员负责送交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天1次。

三、各部门主要工作 1、行政部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垃圾分类箱的设置工作、各部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2、厨余垃圾由厨房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到专用容器中,做到随时清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3、各部门主管负责指导部门员工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准备阶段 6月15日前,由行政部牵头落实完成垃圾分类宣传画张贴、垃圾分类箱安置工作。 (二)培训阶段 6月20日前,行政部负责与各部门一起完成垃圾分类培训,向员工发放垃圾分类相关资料,做好相关的记录,确保每名员工都能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知道垃圾如何分类。 (三)垃圾分类工作推行阶段 7月1日开始,全厂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并严格按照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四)检查监督阶段 7月1日开始,行政部将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及批评教育,本月内再次发现的,将对责任人进行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技术方案设计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建筑垃圾处理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2)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3) 五、施工现场垃圾堆放区块布置图 (4) 六、管理组织架构 (5) 七、管理措施 (5) 八、工作制度 (6) 九、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7) 十、建筑垃圾清运 (9) 十一、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13)

一、编制依据 1、《人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3、《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4、《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7、《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9、《危险废物名录》 10、《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1、《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

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民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雅居乐金沙湾健康教育新城项目B0601 地块. 建设单位:雅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监理单位: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市雅居乐金沙湾健康教育新城项目B0601工程位于市秀英区西秀镇金沙湾四路与金荣路交汇处西南侧位于金沙湾,处于西岸和盈滨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doc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地下车库由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学校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XXXXXX中学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实现减少占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变废为宝。垃圾分类处理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的最终出路,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因此,垃圾分类是对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学校既要对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垃圾进行恰当的分类、收集、输送和处理,更要担负起对师生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宣传和培训。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进行,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输送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为加强我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成立XXXXXX中学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垃圾分类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组长:XXX校长主管全面工作。 副组长:XXX副书记兼常务副校长分管监督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实施本方案做好各自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的 领导作用,指导党员干部从政治层面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意义,让 每位党员干部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XX副校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总务处物资配置、场地整改布置、垃圾分类标识制作粘贴、垃圾分类收集、联系各类垃圾的相关单位 进行清运、处理以及垃圾分类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等工作。 XX副校长分管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公室和德育处做好对师生宣传和督促,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子班牌、钉钉消息推送、国 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手抄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活动,营造氛围、增强师生垃圾分类的意识,保证师生垃圾分类处 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及时评估班级学生垃圾分类处理中的行 为。 XXX副校长分管垃圾分类处理的课程教育工作,指导教务处做好垃圾分类处课程的设置、教材编写以及教授,让学生对垃圾分类有全 面的科学的认识。 组员:XXX(总务处主任)、XXX(办公室主任)、XXX(德育处主任)、XX(校团委书记)、XXX(教务处主任)、XXX(初三段长)、XX(初 二段长)、XXX(初一段长)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垃圾分类: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油脂、瓜果、皮核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阶段安排: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总则 1.0.1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 1.0.4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经处理后的地基计算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提高地基强度,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1.2复合地基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 基。 2.1.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 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换填垫层cushion 挖去表面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 层。 2.1.5加筋垫层reinforced cushion 在垫层材料内铺设单层或多层水平向加筋材料形成的垫层。 2.1.6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对地基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的地基土固结压密后 的地基。 2.1.7堆载预压drift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8真空预压vacuum preloading 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 法。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

政府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中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引及目标 面对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理中的缺位问题,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日常政务中,可以在此难题处理上发挥巨大优势。不同于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自伤性发展,也不局限在环保问题,循环经济所形成的是一种以资源为始发点、以再生资源为终点从而代替废物垃圾并由二者围绕产品循环往复的兼顾经济、社会、环境三方的闭环式、极具生态性的模式。所以,要弥补政府的缺位问题,制度、政策、政务、技术、教育等各环节都需要以循环经济为指引,政府工作者及企事业人员应从思想上摒弃固有弊端,以一种开放式、经济型、高效益的理论为指引,这才是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的关键要穴。在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政务上都要以循环经济的核心3R原则为借鉴加以考量,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时刻将利益挂在嘴边,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以期人类与自然和谐共赢。 (二)法规制度从根源上缓解建筑垃圾问题 1.环境保护法上的完善建议 自2015年保护环境随着《环境保护法》出台被列为一项基本国策起,环境问题受到了广泛重视,环保法实施两年来取得了卓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当下城市垃圾的有效处理造成困扰,所以建议稍作改进。 首先,环境保护规划制度仅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编制相应规划,但是随着城市发展涌现的城中村、拆迁、道路建设等变化,宏观上进行规划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今日益精细化的社会要求,所以应以规划制度为原则,出台相应法规对企业、基层组织的责任进行细化,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建筑垃圾问题要求企业、当地基层组织等协力制定符合县级以上城市规划要求以及顺应循环经济理念的建设施工计划。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针对建设项目所设定,但是城市建筑垃圾问题多发于建设项目完工后或开始前的拆迁、重建、废弃等,且为避免重复评价,一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多是考核项目本身的属性、地点、方式而忽略项目过程前、进行中、过程后产生的垃圾问题,所以环评制度应将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城市垃圾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枣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6号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伟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枣庄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其他区(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筑垃圾(以下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开挖渣土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置规划,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 负责研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的日常处置工作; 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新城区和光明大道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也可以直接查处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内的各类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15日内,按照管辖范围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与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参与营运车辆的相关资料;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自行安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信合·湖东春天2#、4#、5#、6#、8#、9#楼工程是建设地址位于信阳市鸡公山大道与羚锐大道交口西南角的高层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78772m2,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楼,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承台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本工程由信阳悦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勘察,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信阳市质监站,安监站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由河南五建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社区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社区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篇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冉义镇生活垃圾处理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

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五、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方法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基本规定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换填垫层法 4.4质量检验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预压法 5.4质量检验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强夯法和强夯换法 6.1一般规定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施工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6.4质量检验 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振冲法 7.4质量检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砂石桩法 8.4质量检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 9.4质量检验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 合肥市寿春中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 建筑施工垃圾: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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