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摸底表(含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实用标准(试行)【2011】23号.doc

实用文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我区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设置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部分标准适用于非完全小学,并做出了具体规定,未规定部分不适用于非完全小学。
第三条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标准化建设、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 ,进行督导评估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城乡中小学布点应符合城乡规划,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 3 公里,初中不超过 5 公里。
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城市中小学新建与扩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并与居住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规划。
中小学设置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的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第五条学校设置以师生安全为前提。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质塌陷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以及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工业污染区、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电磁塔、油(气)库、加油(气)站、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公路干线等不得穿越校区。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城乡规划局:现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标准。
现有学校办学条件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完善办学条件,逐步达到标准。
二、设置与规划1、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设置学校,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使其具有适宜的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农村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以上设置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置一所初中,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和一年级适龄儿童不足30人的地区必要时可设置教学点,乡(镇)中心小学应逐步建成寄宿制小学。
农村初中原则上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并满足学生寄宿的需求。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应视区域人口密度合理设置服务半径,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因素。
3、原则上,农村完全小学每年级为1-4班,城镇完全小学每年级为2-6班,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每年级为4-12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为2-4班。
4、新建学校应选在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易发地区、水坝泄洪区、河流行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远离物理、化学的污染源、架空高压输电线和高压电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我区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设置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部分标准适用于非完全小学,并做出了具体规定,未规定部分不适用于非完全小学。
第三条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标准化建设、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城乡中小学布点应符合城乡规划,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
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城市中小学新建与扩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并与居住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规划。
中小学设置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的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第五条学校设置以师生安全为前提。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质塌陷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以及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工业污染区、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电磁塔、油(气)库、加油(气)站、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公路干线等不得穿越校区。
学校设置保证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主干道。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义务教育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民办学校的设立等原则上应达到本标准要求。
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能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置、规模第四条学校设置应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学校服务半径参照学校规模、住宿条件及交通环境确定。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根据适龄就学人口、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因地制宜设置。
按照方便学生就学、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教学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
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
支持在山区、偏远地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最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与原“鄂教规【2011】3号”不同之处比较(1)

非百分之百寄宿学校一律视同“非全寄宿学校”。
学校类别
完全小学
初中
完全小学:1-5班,60m直跑道,不设环形跑道;6-11,100m直跑道,不设环形跑道;12-23班,200m环形跑道及田径场;24班以上,300m环形跑道及田径场。
初中:1-11班,100m直跑道,不设环形跑道;12-17班,200m环形跑道及田径场;18班以上,300m环形跑道及田径场。
项目
鄂教规【2011】3号的办学标准
最新通知订正的பைடு நூலகம்准
区别说明
生均用地面积
分“非全寄宿学校”(小学20㎡/生,初中25㎡/生)和“寄宿制学校”(小学32㎡/生,初中34㎡/生)
只有一个标准:小学20㎡/生,初中25㎡/生
非百分之百寄宿学校一律视同“非全寄宿学校”。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分“非全寄宿学校”(小学不低于5.66㎡/生,初中6.66㎡/生)和“寄宿制学校”(小学不低于12.25㎡/生,初中13.41㎡/生)
最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与原“鄂教规【2011】3号”不同之处比较
初中理化生统一标准为3间,小学科学教室统一标准为1间
体音美器材设备
规定初中12班以下、12-24、24-35、36以上的英美体教室间数为1-3间;12班以下、12-24、24-35、36以上的英美体教室间数为1-2间.
中小学:建有音乐、美术教室和体育器材室,且配备了相应的器材设备
初中、小学标准均为3间
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设备
规定初中12班以下、12-24、24-35、36以上的各功能室间数为1-4间;完小12班以下、12-24、24-35、36以上的小学科学教室间数为1-2间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办学条件摸底团山表

丙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枞阳县枞阳镇城关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石岭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旗山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蒲洲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戚矶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石矶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高岗小学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旗小学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连湖小学 枞阳县枞阳镇龙窝教学点 枞阳县枞阳镇湖东教学点 枞阳县长河初级中学 枞阳县第二中学 枞阳县青山初级中学(小学部) 枞阳县青山初级中学(初中部)
丙 枞阳县会宫镇栏桥小学 枞阳县会宫镇安凤小学 枞阳县会宫镇晓春小学 枞阳县会宫镇拔茅小学 枞阳县会宫镇华表教学点 枞阳县会宫镇老桥教学点 枞阳县会宫镇夏嘴教学点 枞阳县安凤初级中学 枞阳县光裕初级中学(小学部) 枞阳县光裕初级中学(初中部) 枞阳县雨坛乡先锋小学 枞阳县雨坛中心学校 枞阳县雨坛乡群力小学 枞阳县雨坛乡双丰小学 枞阳县雨坛乡合兴小学 枞阳县雨坛乡新塘教学点 枞阳县雨坛初级中学 枞阳县老洲中心学校 枞阳县老洲镇许祠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红杨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鸭河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王套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联合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李沟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永合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源潭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老湾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同乐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老洲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姚岗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临江小学 枞阳县老洲镇施家小学
乙 汤沟镇 汤沟镇 汤沟镇 汤沟镇 汤沟镇 长沙级 长沙级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OU山镇 凤义乡 凤义乡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横埠镇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黄华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中渡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宋马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中心学校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龙桥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向阳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岗西小学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城山教学点 官埠桥镇 枞阳县官埠桥镇岱冲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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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有;2.无
标 准(供参考)
现状情况 与标准差距
小学22㎡,初中26㎡ 小学5.2㎡,初中6.4㎡
二、 校舍 建设
(二) 普通教室
(三) 辅助用房
17.生均面积(㎡) 18.玻地比 19.灯光 20.地面硬化防滑
小学1.15㎡,初中1.12㎡ ≥1:6 9+2,有灯罩
21.小学7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 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图书室、体育器材 室]
3
和场 地
音乐教室
(四)音美器材 73.音乐器材达标(是/否) 美术教室
76.美术器材达标(是/否)
(五) 心理卫生
心理咨询室 卫生室
(六) 技术教室
81.卫生器材达标(是/否) 82.个数 83.总面积(㎡) 84.设施情况
田径场地
(七) 运动场所 及器材
87.体育器材室面积(㎡) 球类场地
器械活动场地 96.体育器材达标(是/否)
小学10:1,初中8:1 55.个数 56.总面积(㎡) 57.准备室个数及面积 58.个数 59.总面积(㎡) 60.准备室个数及面积 61.个数 62.总面积(㎡) 63.准备室个数及面积 64.个数 65.总面积(㎡) 66.准备室个数及面积 67.个数 68.总面积(㎡) 69.是否达省标准第一种配 备70方.生案均以教上学(是仪/器否设)备值 (万元)
71.个数 72.总面积(㎡)
74.个数 75.总面积(㎡)
77.符合心理特点(是/否) 78.设施齐全(是/否) 79.位置适合(是/否) 80.设施齐全(是/否)
85.环形道,小学有200m, 初中有300m 86.直跑道,小学有60m, 初中有100m
88.篮球场(块) 89.乒乓球台(个数) 90.排球、羽毛球场(块) 91.足球场(块) 92.单杠 93.双杠 94.平梯 95.肋木
化学实验室(初中)
生物实验室(单独计算,不含与化 学共用)(初中)
仪器室
仪器设备
小学20,初中30
年新增图书不少于藏书标准1%
44.个数 45.计算机数(台) 46.个数 47.通互联网教室数(个) 48.个数
49.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
50.电脑(台) 51.资源是否共享(是/否) 52.带宽 53.节点数
22.初中10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 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劳动 技术教室]
(四) 办公用房
(五) 厕所 (六) 学生宿舍
(七) 食堂
(一) 图书
23.有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室等
24.教工和学生分设
25.男坑位不低于1/30、女1/15,男设小便槽1m/40人
9.布局合理,区域分明
10.绿化、美化、净化 11.校园文化丰富 12.围墙坚固、完整 13.总面积(㎡) 14.生均面积(㎡)
15.总面积(㎡)
16.生均面积(㎡)
指标名称
学校类型 区域类别 学校性质 学生食堂
1
1.完全小学;2.初中;3.农村
1.非寄宿;2.半寄宿;3.全寄宿
26.硬化防滑,有防雨设施
27.总面积(㎡)
28.生均使用面积(㎡)
29.一人一床,整洁有序
30.总面积(㎡)
31.生均面积
32.设施符合卫生规范
33.距污染源25m以上
34.“三证”
藏书室
35.面积(㎡) 36.藏书量(册)
学生阅览室
37.座位数(个) 38.报刊数量(种)
教师阅览室
39.座位数(个) 40.报刊数量(种)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摸底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学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类别
一、 学校 设置 与班 额
项目
(一) 学校设置
(二) 规模班额
(三) 校园环境
(四) 用地面积
(一) 建筑面积
1.覆盖人口(万人) 2.服务半径(km) 3.在校学生数(人) 4.教师人数 5.年级数 6.班数(个) 7.最大班额(人) 8.平均班额(人)
小学3㎡,初中3.3㎡ ≥1.2㎡
2
(一) 图书
41.生均图书册数 42.复本率不超20册 43.2017年新增图书数量(册)
计算机教室
班级多媒体
(二) 教育信息化基
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播放室)
础设施 办公电脑
校园网 54.生机比
科学实验室(小学)
物理实验室(初中)
三、 设备 设施 和场 地
(三) 实验室及 教学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