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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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提
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用药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针
对医生开具处方的全部环节进行规范,包括处方书写、审核、发药、记录等,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药物治疗。

1. 处方书写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包
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用药周期、用量等必要信息,以尽
量避免信息不全造成的错误用药。

2. 处方审核: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
行审核,确认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处方发药:设置专门窗口或柜台,由专业药师按照处方进行
发药,确保药物按照规定的用量和规格提供给患者。

4. 处方记录: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
情况和处方信息,方便随时查询和追溯。

5. 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后,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以保障患者正确使用
药物。

6. 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配送、库存管理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防止药物滥用和浪费。

7. 审计和监督: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
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通过实施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可以有效控制用药风险,提
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生合理开具处方,药师正确发药,患者合理用药,从而达到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和提高患者满意度的目的。

二、管理范围该处方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的处方行为,包括门诊处方、住院处方、急诊处方等。

三、处方开具要求1.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选择合适的药物;b. 合理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重复用药等情况;c. 在处方上明确标注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必要信息;d.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2. 医生开具处方时,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史等相关信息,并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进行个体化用药。

3. 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方,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四、处方审核和发药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学部门或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和发药工作。

2. 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疗机构的内部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药师在发药时,应核对处方上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

五、患者用药指导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学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药物知识咨询。

2. 药师在发药时,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物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回答患者的疑问。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用药指导宣教活动,提高患者对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的认识。

六、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处方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抽查处方、查阅病历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对处方行为的投诉和意见。

七、处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和存档。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一、处方管理制度的定义处方管理制度是在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的,用以负责监管医师、药师和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开立处方、药品配药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行为规定的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维护医疗质量和药物安全的基础,是实施医疗保健服务和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条件。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处方管理规范:明确医师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定处方开具的要求、格式和内容,对各类处方的审查和管理进行规范。

2. 药品配方管理:规定药师在配药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谨慎审查处方、正确计算剂量、准确摆药等方面的规定,防止药物错误配方。

3. 药品管理规定:规定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处方管理制度评估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处方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善,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效果。

5. 处方审查机制:建立处方审查工作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防止药品滥用、重复开方等现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 处方信息化管理:建立处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1. 建立处方管理工作小组:由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制定处方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

2. 开展处方管理培训:对医师、药师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提高其对处方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执行力度。

3. 建立处方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药师配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药品管理的规范性等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倡导医师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建立处方错误纠正机制:对发现的处方错误和药品相关问题进行追查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 加强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处方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处方信息的快速查询和汇总统计,便于管理部门监督和控制。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定义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医疗机构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第三条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处方开具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诊断明确、合理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并注明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

第五条处方审核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合理。

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权:医师是否具有开具处方的资格;(二)处方格式:处方格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三)处方内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四)药物相互作用:开具的药物是否存在相互作用,可能影响疗效或安全性;(五)特殊人群用药:是否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六)药物不良反应:是否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七)用药禁忌:是否违反药物使用的禁忌规定;(八)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六条处方调配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准确调配药物,并注明调配日期、签名等。

第七条处方核对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调配好的药物进行核对,确保药物品种、剂量、用法等与处方相符。

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将药物交付患者。

第八条处方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处方,确保处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处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处方使用患者应当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使用药物,不得擅自更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

患者对处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和管理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处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处方开具规范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 在处方上清晰、准确地填写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 遵循药物的使用说明书,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 遵循药物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 处方审核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业的药师或医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核内容包括:- 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 药物的剂量和用法是否合理。

- 药物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3. 处方存档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和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具体要求包括:-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处方进行存档。

- 对处方进行分类和整理,方便查询和管理。

- 对处方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4. 处方统计和分析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情况。

统计和分析内容包括:- 不同药物的使用频率和比例。

- 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发生情况。

- 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三、处方管理制度的要求1. 规范操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处方开具、审核、存档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和标准。

2. 健全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包括:- 设立专门的处方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处方管理工作。

- 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处方管理水平。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2)一、总则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二、处方管理1. 处方的开立(1)医师开立处方应当符合诊断要求,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方法和用量。

(2)处方应当使用规定的格式,并加盖医师的签章。

(3)处方应当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禁止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词语。

2. 处方的审核(1)药剂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检查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如发现处方不合理或存在问题,药剂师应当与医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药剂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当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3. 处方的保管与归档(1)已执行的处方应当妥善保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2)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3)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三、处方调配1. 药房的管理(1)药房应当具备必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并做好防潮、防热、防尘等工作。

(2)药房应当按照药品分类和存放要求进行摆放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药品处方管理,确保处方开具、审核、收集、保存与销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防止失误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同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医师、护士、药剂师、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以及与处方相关的所有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法律部门、医院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药品管理人员共同制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实施。

四、具体内容1.处方开具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前,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用规范的处方纸,并按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开具信息。

处方信息应准确、完整、清晰、详细。

(2)处方一经开具,即不得更改或篡改。

如遇到处方错误,医师应当及时补救或要求患者重新就诊。

(3)医师必须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过度使用、滥用、误用或副作用等情况,同时注意配伍禁忌和与患者用药史、过敏史、疾病史、身体情况等相关事项的协调。

(4)医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开具处方应符合公司设定的用药目录和用药标准、规格、剂数及使用周期等。

2.处方审核管理(1)护士、药剂师和库房管理人员等人员,需对收到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所收处方应当显示医师姓名、诊断名称、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剂型、规格和发药日期等。

(2)审核作业的录入人员,需对提供给药房的处方进行再审核,确保处方无误,保证发药准确。

3.处方收集管理(1)公司药房必须建立规范化的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所有处方均存档备查,且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清理和销毁。

(2)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供监管部门检查或进行调查使用。

4.处方销毁管理所有处方一律不得外借、复制和销毁,药房应当定期对过期的处方进行销毁。

销毁采用毁尸灰方式或交由专门公司进行处理。

五、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责任主体为处方开具人、审核人、收集人、销毁人,如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或医疗纠纷等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良好的处方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止虚假处方、过度用药等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要求、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目的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合法合规、科学合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包括:1. 规范处方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 提高处方质量,减少虚假处方和过度用药的发生;3. 加强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减少用药风险;4.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处方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

同时,也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处方发药等相关工作人员。

四、管理要求1. 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且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处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包括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

处方中的药品应为合法上市的药品,且应符合药品的适应症和用药规范。

3. 处方应具备完整的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用药要求等。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处方,应有相应的临床依据和专家意见支持。

4. 处方审核人员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审核过程中应注重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信息的核对。

5. 处方调配人员应按照处方的要求,准确配制药物,并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保管和配送要求进行操作,防止药品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6. 处方发药人员应核对处方和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发药过程中应向患者提供用药说明,包括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7.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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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进行药品调剂。

4.处方标准遵守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按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执行,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5.处方书写应当符合《处方书写规范》。

6.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7.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应当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8.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9.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相关部门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10.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12.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
情同意书》。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5.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 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6.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17.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8.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9.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1 次。

20.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加盖签章
后有效。

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2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22.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3.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24.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5.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6.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7.处方要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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