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500字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精选14篇)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精选14篇)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精选14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120xx年暑假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自学《教师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为了能顾更好的完成教师这一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学习教师法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因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通过本次学习,我为以后的工作总结了一下几点努力方向:一、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
我在工作红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
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12篇)

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12篇)篇1:教师法心得体会教师法心得体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
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
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7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作为一名老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必须时刻铭记于心的。
“学高为师”很难去界定究竟怎样的学识渊博,但是“身正”却尤为重要。
若要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老师首先要有一个好习惯。
就如最简单的常规,不迟到。
如果老师自己总是迟到,你怎么能要求学生不迟到呢?又如,要求学生写一手工整漂亮的字,不是所有老师都学过书法,但是不是就不能给学生提供指导性作用了呢?不是的。
老师可以带头跟着学生一起练字,一起PK,取长补短。
踏上教师工作岗位以后,我发现,学生在学习和成长,我也跟着他们一起学习和成长,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因此,教师要想学生做得好,首先得从自己做起。
不要只是口头的命令,而要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和带动他们,最真实的例子才是最令人心服口服的榜样。
相反,如果一个班集体无论是班风还是学风都出现了不好的苗头,我们在怪责学生难教,家长不配合的同时是否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呢?在班级管理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是在摸爬滚打中过来的。
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各种各样,没有现成的套路可套,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一条路才是最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2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5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5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个人心得体会1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首先应该自觉做到严于律己,培养自身内在修养,刻苦专研自己业务领域,尊重和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通过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不断进步。
做学生认可、人民满意的教师不仅仅是口号,而是用心传授知识,培育学生全方位发展。
我们应正确认识老师对于学生的服务作用,不仅教授知识,更要用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影响学生做人做事的态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个人心得体会2《教师法》是国家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思想品德高、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而制定的法律。
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站在教育一线的我们更应熟知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要学法、懂法、守法,也要善于用法。
人民教师是一份崇高而神圣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这种时代发展带来的变化,为国家和人民培养出更多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个人心得体会3通过学习《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的主体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关键,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之灵魂。
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
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
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
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近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作为教师,不仅仅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传授,更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学习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护法律的威严。
近期对于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更加详尽的理解了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就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因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去优化和推动社会的发展。
而拥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
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够时刻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的工作状态就是一种浅层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会缺乏激情,当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体验。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个教师有了高度的责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个性魅力。
让我们做一个责任感的教师,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二、要甘于平凡。
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但其中却又孕育着伟大。
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阴的。
”当教师就要培养这种从平凡中见伟大的绿叶精神。
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地位和权力,没有显赫一时的声名和财富,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
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
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
这一点在《教师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的确,教师是普通人。
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住房,也要赡养老人和扶养子女;教师也有追求生活的权利,也有博取名誉、地位的权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权利。
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更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2篇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一):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务必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假期中,我又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
近几年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
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
可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我的义务。
经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理论的知识丰富了,可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先远远没那么简单。
记得曾教过一名学生,该生表面很老实,可是接触一段时间发现他不但平日纪律不好,并且不按时完成作业,更可气的是他对自我的犯的错误总是能找到一堆理由去推脱,去逃避。
当我教育他时总是和我捉迷藏,趁我一不留神就开溜回家。
对这样的学生当时我觉的即没面子又愤怒,于是在一次班上上自习课时间,我将他带在身边到了高年级教室进行教育。
当时并为发现有何不妥,可是几星期后,该生家长找到学校说我这种行为伤害到了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了孩子的学习信心。
一堆的罪状扣在了头上,教育教学经验仍很青涩的我当时满腹委屈。
受不良情绪的影响,当时我根本就将之前学的理论知识抛在脑头,更别提换位思考,站在孩子的立场想想这件事。
冷静后,在前辈领导的帮忙下我给自我做了次深刻的检讨和分析。
心得教师法(优秀10篇)

心得教师法(优秀10篇)心得教师法篇1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都在不断的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
因为我们的事业需要它们---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
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
从在师范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记的在学习“教师法”的同时还在学习着“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单。
记得曾教过一名学生,该生表面很老实,但是接触一段时间发现他不但平日纪律不好,而且不按时完成作业,更可气的是他对自己的犯的错误总是能找到一堆理由去推脱,去逃避。
当我教育他时总是和我捉迷藏,趁我一不留神就开溜回家。
对这样的学生当时我觉的即没面子又愤怒,于是在一次班上上自习课时间,我将他带在身边到了高年级教室进行教育。
当时并为发现有何不妥,但是几星期后,该生家长找到学校说我这种行为伤害到了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了孩子的学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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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作为教师,不仅仅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传授,更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学习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护法律的威严。
近期对于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更加详尽的理解了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就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因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去优化和推动社会的发展。
而拥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
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够时刻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的工作状态就是一种浅层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会缺乏激情,当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体验。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个教师有了高度的责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个性魅力。
让我们做一个责任感的教师,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二、要甘于平凡。
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但其中却又孕育着伟大。
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阴的。
”当教师就要培养这种从平凡中见伟大的绿叶精神。
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地位和权力,没有显赫一时的声名和财富,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
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
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
这一点在《教师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的确,教师是普通人。
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住房,也要赡养老人和扶养子女;教师也有追求生活的权利,也有博取名誉、地位的权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权利。
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更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
这就是教师的“平凡”。
三、要有丰厚的学养。
教师,顾名思义是知识的传授者。
要想真正地启迪学生的心灵,就必须要有丰厚的学养作为基础。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你对于学科的钟爱,你面对书本时陶醉的眼神,你对学科知识的熟稔和游刃有余的驾驭,你身上所散发的自信,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是他们看到科学文化知识对人精神的滋养,对人境界的提升,从而心向往之,投入到积极主动的学习中。
作为教师,要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学习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阅读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论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规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弯路,快速成长。
四、要有以身作则的原则。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教师除了知识的传授外,还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教师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是伟大的,他们对教师的言行举止,观察最细,感受最强,而且不加选择地模仿教师的言行。
教师成为了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们。
因此,教师时时处处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幼儿树立正确榜样,在积极的师生的互动中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为了不给孩子们树立不正确的形象,就更要注重小事、注重细节、注重无处不在的“小眼睛”。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 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
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
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
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
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
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
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
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
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新时代对教师这一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教师虽是个平凡的职业,却肩负培育祖国花朵的任务,责任重大。
教师应跟紧时代的步伐,调整自己,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成就。
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
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
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
《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育类的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通过学习,我还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
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
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
我们必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当然,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后,让我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教书的学习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