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XX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X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电梯的具体类别和品种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执行。

第三条[部门职责]市、区(市)及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辖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区(市)人民政府及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加强宣传]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建章立制]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其主要负责人对有关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七条[鼓励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鼓励研究、开发、示X和推广电梯节能技术,鼓励推行电梯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第八条[举报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电梯安全XX行为和电梯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生产与销售

第九条[制造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电梯制造有关安全技术规X的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并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销售责任]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检查

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对其销售电梯的合法性负责,禁止销售无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的或者淘汰、报废的电梯。

销售电梯应当与购买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有关售后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资质资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三条[告知要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需要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的,应当在施工前依照有关规定告知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监督检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需要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电梯的,应当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施工过程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要求]安装、改造、维修电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X和标准,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记录、自检报告等。

第十六条[竣工交付]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应当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其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电梯设置与使用

第十七条[配置选型]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功能。

第十八条[住宅电梯]住宅(含商住两用,下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电梯:

(一)七层及以上或者入户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十六米以上的,应当设置电梯;

(二)七至十一层的每单元可以设置一台电梯;

(三)十二层以上的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两台,其中,十二至十四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台电梯时,应当采用联系廊或者屋顶联通方式。

每个单元的电梯至少有一台具备运送童车、轮椅、家具、手把可拆卸的担架的功能。

第十九条[设置审查]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条[配备设施]安装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本办法发布前已安装使用的电梯,有条件的应当加装视频

监控设施。

第二十一条[电梯选购]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购置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X的电梯,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第二十二条[使用登记]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年检制度]在用电梯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变更登记]电梯报废或者停用一年以上的,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报废、开始停用、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故障处理]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运行费用]实行物业管理的电梯,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电梯运行费;对不按规定交纳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缴。

电梯运行费主要用于相关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损耗以及电梯检验等费用。电梯运行费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不得挪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电梯广告]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利用电梯X 贴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安全措施]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并采取下列电梯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三)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四)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明显位置X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六)制定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国家有关电梯使用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安全职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及时提出电梯定期检验申请;

(三)妥善保管电梯层门、机房及电源钥匙等;

(四)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五)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

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三十条[不准行为]使用电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二)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操作电梯;

(三)拆除、毁坏电梯及设施、标志;

(四)在电梯内从事打闹、蹦跳等剧烈活动;

(五)采取强行扒撬等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六)超过电梯额定载荷运载货物。

第四章电梯维护保养与应急救援

第三十一条[维保合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并签订委托合同。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委托电梯维护保养的合同文本,供参照。

第三十二条[登记手续]外地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应当在本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到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维保责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文件资料档案,对负责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三十四条[维保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X、标准和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并做好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维保救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并安排相应的电梯应急救援值班人员,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员实施现场救援。

第三十七条[退出机制]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第三十八条[业主意见]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有关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执行。

电梯运行费有结余的,可以用于更新,改造、维修电梯。

第三十九条[事故处理]发生电梯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应急资金]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住宅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等工作。

第五章检验检测

第四十一条[遵循原则]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第四十二条[资格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X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十三条[检验程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四条[检验程序]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逾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

第四十五条[隐患报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电梯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六条[工作要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四十七条[投诉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的,有关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

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电梯未与购买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有关售后服务事项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法律责任]安装新电梯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记录保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法律责任]外地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未按照本办法到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法律责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

(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未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的;

(四)未安排相应的电梯应急救援值班人员的。

第五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电梯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劝阻;造成电梯损坏或者相关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电梯运行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力和义务的单位。

第五十七条[自用电梯]居民家庭或个人自用电梯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单位名称:(章)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杭州中迅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签发:

说明 本制度的编制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使用规定、要求为基础,旨在促进电梯使用单位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范本编写的各项制度不能完全覆盖企业的管理要求,仅供电梯使用单位参考,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予以修改、完善,力求符合实际,有效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 1、抓好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让其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2、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3、确保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4、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6、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节能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节能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梯,包含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查找

和报告本辖区电梯安全使用隐患;督促落实电梯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和协调业主委员会筹措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资金。 第四条市、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物中电梯规格、数量配置的设计审查以及电梯井道、机房、底坑、监控用房等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电梯移交给使用管理单位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受委托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电梯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其对住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单独设账、专款专用;依法办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做好电梯故障的应急救援工作,实现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规划、安监、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行行业诚

电梯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XXX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Q/XXX-XX-X 版本: X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8年07月01日发布2018年07月01日实施 编审页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总则 二、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三、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四、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杜绝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含1号及2号修改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公司(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公司)受电梯使用公司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二、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围 1.1目的 为了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格遵守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质监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通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格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三、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最全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目录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特种设备岗位培训教育部门与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七、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类) 十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电梯类) 十三、使用登记制度(电梯类) 十四、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十五、现场管理制度——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十六、现场管理制度——故障及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电梯类)十七、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电梯类) 十八、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梯类) 十九、现场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电梯类) 二十、现场管理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二十二、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十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四、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电梯管理办法2017版

电梯管理办法2017版 精品文档 电梯管理办法2017版 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电梯管理办法。下文是关于最新的电梯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电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减少电梯故障和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具体种类、类别、品种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电梯安全的日常检查,建立电梯安全 1 / 23 精品文档 管理制度。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电梯选型、配置进行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电梯改造、修理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电梯事故救援处置。 教育、商业、卫生计生、交通、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电梯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安全。 第六条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旅游景点、会展场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 23 精品文档 电梯使用单位、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知识和常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用电梯。 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电梯安全专业知识的宣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1.电梯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职责 2.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设备常规检查制度 4.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5.电梯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6.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7.电梯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8电梯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演习制度 9.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职责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电梯设备使用,维护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电梯设备的安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督促检查下属分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特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 4、审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计划。 5、督促检查本单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并保证所需要的经费得到落实。

6、批准本单位电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计划。 7、批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电梯设备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设备在技术上负责,并负责解决电梯设备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2、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执行有关电梯设备的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制定电梯设备在安装、改造、修理时的安全措施。 3、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预防发生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电梯设备事故的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三)、电梯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2、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4、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5、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四)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电梯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梯专业知识,应了解电梯的构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205号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岐山 二〇〇八 年四月十日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 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 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单位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说明 本范本的编制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使用规定、要求为基础,旨在促进电梯使用单位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范本编写的各项制度不能完全覆盖企业的管理要求,仅供电梯使用单位参考,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予以修改、完善,力求符合实际,有效运行。

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落实电梯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小型中型大型一、特种设备使用责任制度 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电梯安全管理承诺书★◆▲关于成立电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关于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的通知◆▲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电梯安全管理岗位责任书◆▲电梯岗位职责★◆▲ 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文件与会议活动 收发文登记▲会议记录◆▲四、电梯台帐 电梯卡片★◆▲电梯台帐★◆▲电梯档案管理汇总表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材料清单

电梯作业人员花名册★◆▲注:红字部分为企业按实际需要选择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1.1)

内容概要: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29号)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朱克江 2012年11月22日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住保房管、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进行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市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第六条鼓励电梯使用中所涉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节能等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电梯生产、使用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学校、社会团体、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单位,应当开展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公益性宣传活动。 第二章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电梯。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提供并单向开放新安装电梯标准安全信号接口,方便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电梯进行故障检测分析、应急救援。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逐步开放标准安全信号接口。 第十条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等异常情况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提供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术帮助,协助排除隐患。 第十一条从事电梯销售、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电梯的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建筑法》,完善本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文明施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租电梯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提出了规定要求,由项目部门或电梯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充分发挥电梯设备的生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使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与电梯设备租赁部门之间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条范围 凡进入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长期参与施工的电梯设备,均应符合本

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施工电梯设备 第五条租用施工电梯必须选择经市建委批准的、具有施工电梯资质单位的设备。设备的规定位置应贴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市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应贴在驾驶内)。 第六条施工电梯司机必须具有市建委颁发的操作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应存有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施工电梯进场后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从事安装作业。施工电梯必须按规定填写安装表格。现场安全员应保存以上表格。 第八条夜间施工且现场照明不足时应设标识灯。 第九条施工电梯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接地。雨季施工前应遥测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雨中或雨后应检查施工电梯基础。冬季安装的施工电梯,应在结束冬施天气转暖时检查基础沉降情况。 第十条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有效。并应设有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加锁。 第十一条应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各部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并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 296 号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2016年9月29日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建立协调、考核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房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旅游、教育、安全监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政府采取提供保费补贴等方式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六条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新闻媒体、各类学校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用电梯。 第八条本市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可以根据章程开展下列工作: (一)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会员单位信用评级; (二)开展行业信息分析研究,收集、发布电梯维护保养工时、参考价格等信息; (三)组织行业交流、宣传咨询、教育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四)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协助、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技术鉴定、监督检查、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 第二章生产 第九条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禁止将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生产。

电梯使用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卓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件 物字(2012)第002号 关于成立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为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号)文件精神,加强电梯的702010】作落实的通知》(保市府办【认真贯彻执行电梯安全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洋海命赵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经单位研究,成立电梯管理部,任,理员梯安全管陈禹、高江虹为电管为电梯理部负责人,理管备安全本单位特种设定电依照梯管理的有关规,负责。1年工作,任期作工和日常检查 司限公服正物业务有卓 十月日二二零二一年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有限公司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2013年08月05日编辑:无来源:无【打印】【关闭】 《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5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电梯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房屋建筑工地或者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载人施工升降机以及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责划分)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全市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各区(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 建设、工商、房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和安全监察、监督管

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四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新技术应用和保险)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电梯的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鼓励实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第二章电梯生产和销售管理 第六条(生产单位要求) 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承担主体责任,对电梯质量安全终生负责。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情况和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施工单位不得将承揽的业务进行分包或者转包。 第七条(从业人员要求)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聘用的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

电梯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河南汇凯实业有限公司电梯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强对电梯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从事电梯安装工作职工的安全。2.0 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电梯安装工程和分包工程。 3. 0 职责 3. 1公司安全设备处负责制定“电梯安装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2 公司安装处保证“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4. 0 内容 4. 1 一般要求 4. 1. 1 从事电梯安装工作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病,经医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电梯安装工作。 4. 1.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进入井道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 4. 1. 3 工作时精神要集中,不要开玩笑;严禁酒后上班,身体不适、精神惶惑者不应进入电梯井道施工。施工时应穿好绝缘鞋,带好劳保用品。 4. 1. 4 安装工程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 2 设备拆运 4. 2. 1 电梯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要及时清运走。包装板钉子应打弯,防止扎脚、碰手;抬运重物时呼应要一致,配合协调,防止受伤。 4. 2. 2 设备与材料应分类码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保管,防止发生火灾。 4. 2. 3 长型部件及材料禁止立放,防止倾倒。 4. 3 井道及机房设备的安装 4. 3. 1 电梯安装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的承重力应超过 250 公斤/平方米,每 10M 应设立工作平台,每个工作平台必须有足够的强度。 4. 3. 2 脚手架使用前应组织联合验收(安全员、安装队长、架子工长),办理使用交接手续。 4. 3. 3 电梯施工过过程中,每个电梯厅门口必须设有防护装臵;施工必须拆除时,须有专人监护,完工后及时恢复,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4. 3. 4 井道厅门口必须贴有“井道施工,严禁抛物”的标语。 4. 3. 5 井道内照明应采用永久照明,如使用临时照明,其电压不的超过36v,且灯头与脚手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灯炮损坏后应及时更换。 4. 3. 6 井道内施工要系好安全带,上、下架子时注意放滑。随身携带的工具袋,工具等用毕立即放入袋中,物料不能上下抛扔。 4. 3. 7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同时这些设备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在井道内使用时要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4. 3. 8 现场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加装漏电保护装臵,做到一机一闸;电烙铁、手电钻、电锤等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插头必须完好无损。 4. 3. 9 焊接工作前应办理用火手续,焊接人员应持有焊工操作证,备好灭火器材。施焊完毕后要检查火种,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去。 4. 3. 10 井道内使用电锤打孔要站好位臵,不得用力过猛,防止卡住扭伤。安装膨胀螺栓时,扳子口要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均匀用力,防止滑脱

电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电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制定本制度,供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各部门的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确保齐全清晰; 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人

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10、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1、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3、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4、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5、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6、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7、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8、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梯程序 1、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清梯厢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3、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DOC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朱克江 11月22日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住保房管、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进行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市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第六条鼓励电梯使用中所涉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节能等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电梯生产、使用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学校、社会团体、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单位,应当开展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公益性宣传活动。 第二章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电梯。

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0201109081608)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 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 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 8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 范围 1.2.1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 山东爱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操作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

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 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山东爱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 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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