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社科普及工作者及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决定
关于评选优秀科普专家、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

关于开展2014年度吉林省优秀科普专家、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公民人文科学素质,推动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向纵深发展,省社科联拟于5月上旬开展2014年度吉林省优秀科普专家、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基地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参加“全国优秀科普名家”等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4月30前报省社科联科普处,具体事项见附件。
附件:一、关于评选优秀科普专家、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基地的方案二、推荐表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4月9日附件一:关于评选优秀科普专家、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基地的方案一、优秀科普专家(一)推荐名额优秀科普专家1名(二)、申报条件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紧密围绕我省工作大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社科普及活动的核心内容,努力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高全民族人文科学素质等方面有所作为。
3、热爱科普事业,积极参与社科普及活动,热衷于参加公益性讲座,并在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优秀科普工作者(一)推荐名额优秀科普工作者1名(二)、申报条件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在丰富普及内容、创新普及形式、培育普及品牌、健全普及网络,着力打造科普精品,贴近百姓需求,架起理论与群众、政策与百姓之间的桥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
1500字左右的科普优秀名家文章

1500字左右的科普优秀名家文章篇一:社科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及作品中国共产党天山区委员会宣传部文件区党宣【20xx】45号关于转发《关于推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通知》的通知各片区、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部、委、办、局(分局),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科级事业单位党组织:近日,市社科联下发了《关于推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通知》。
请各片区、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和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如有符合推荐标准和条件的请于8月20日之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区委宣传部826室,联系电话2623153。
望各单位深入挖掘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资源,踊跃参与,积极推荐。
附件:《关于推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通知》中共天山区委宣传部20xx年8月16日中共天山区委宣传部 20xx年8月16日印发乌鲁木齐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乌社科联字〔20xx〕8号关于推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宣传部,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政治处(办公室),市委党校、市职业大学科研处,市社科联所属学会(研究会、协会):全国第十四次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会将于20xx年12月在广东召开。
此次会议将开展评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活动。
会议组委会要求各省(区、市)自行评选并推荐3—5名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3—5部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评选,并以本次会议组委会名义在开幕式上颁发证书。
乌鲁木齐市社科联按照自治区社科联新社科联字〔20xx〕36号文件要求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现就参加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一)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的推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宣传部,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委党校、市职业大学,市社科联所属学会(研究会、协会)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及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在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授牌仪式上的讲话范例(二篇)

在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授牌仪式上的讲话范例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欢聚一堂,隆重举行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授牌仪式,这是对我们社科教育事业的极大肯定和支持,同时也是对我们社科教育团队的一份嘉奖和激励。
在此,我代表社科教育团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喜悦!社科教育是培养学生社会科学素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助力学生发展全面能力的重要途径。
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授牌,意味着我们将有更加广阔的舞台,更加丰富的资源,更加专业的指导,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好的社科学习环境和平台。
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团队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果的认可和鼓励。
社科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承载着培养学生人文关怀、社会责任感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的任务。
社科教育不仅关乎学生的个人成长和终身发展,更关乎国家和社会的未来。
因此,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社科教育贯穿于教育全过程中,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基地的授牌,更加需要我们不断开拓创新,提供更多更好的社科教育资源和教学方法。
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育资讯和研究成果,完善社科教育的师资队伍,不断推动教学模式创新和内容更新,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我们要借助基地平台,积极组织各类学科竞赛、研讨会、实践活动等,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
基地的授牌,意味着社科教育将有更大、更广泛的影响力。
作为社科教育工作者,我们将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要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将社科学问推广到社会中去。
我们将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举办社科讲座,开展社科普及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掌握社会科学知识,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和学科的发展。
我们要通过基地的工作,不断加强与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共进,共同为社科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地的授牌,给我们带来了成就感与挑战。
成就感,是对我们社科教育团队多年辛勤耕耘的一种回馈。
社科普及基地申报材料

社科普及基地申报材料
社科普及基地是指为推动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传播而设立的机
构或场所,其申报材料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还需要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
2. 社科普及基地的设立意义,申报材料需要阐述设立社科普及
基地的背景和意义,包括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当前社会科
学普及存在的问题以及设立社科普及基地能够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
论述。
3. 社科普及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方案,申报材料需要详细描述社
科普及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包括基地的定位、定位受众群体、
科普活动内容和形式、科普资源整合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划。
4. 社科普及基地的运营管理机制,申报材料需要说明社科普及
基地的运营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运营模式、财务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5. 社科普及基地的社会影响评估,申报材料需要对社科普及基地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包括预期的社会效益、推动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成效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6. 其他必要的附件,申报材料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总的来说,申报社科普及基地的材料需要全面、详细地展示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社科普及基地的设立意义、规划和建设方案、运营管理机制以及社会影响评估等内容,以及必要的证明文件。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社政[2002]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2.05.17【实施日期】2002.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社政[20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充分肯定人文社会科学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巨大作用,表彰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广大高校研究人员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勇于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服务,我部在对原《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教育部二00年五月十七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表彰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高校研究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三条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奖项分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类,按一级学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根据需要设立特等奖或荣誉奖,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的决定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社科[2009]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9.09.04
【实施日期】2009.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社科[2009]5号)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工作业已完成。
按照我部《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和
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648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38项,二等奖205项,三等奖392项,成果普及奖13项。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全国高
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
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
新,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而进行
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以本次评奖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
一等奖(38项)。
科学技术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0.03.26•【文号】国科发政[2010]137号•【施行日期】2010.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人民团体:近年来,广大科普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国家科普能力,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29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听取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9]92号)的精神,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决定,在2010年科技活动周期间表彰一批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一)评选范围全国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一)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国家社科基金 普及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普及项目是指由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一类面向公众普及人文社科知识和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科知识的认知水平,推动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促进社会文化进步和国家发展。
国家社科基金普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社科普及宣传:开展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推广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研讨会、培训班、展览、培训和互联网平台等,向广大公众普及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研究成果,提高社会文化素质。
2. 研究成果转化:鼓励将社科研究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出版图书、制作影视作品、开展科普活动等方式,向公众推广相关研究成果,使其更好地为社会所接受和应用。
3. 社科普及教育:加强社科教育的普及工作,通过开设公开课、设计社科普及教材、组织社科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全民的社科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公民的批判思维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 社科文化传承:保护和传承社会科学与文化遗产,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保护工作,组织相关的展览、讲座和研讨会,加强人们对社科文化的认知和理解。
5. 社科普及研究:资助相关学科领域的普及研究项目,鼓励学者进行社科知识普及的研究,探索有效的普及方法和策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6. 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社科普及机构与国际社科普及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社科普及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社科普及水平。
7. 社科普及评估与监测:建立社科普及项目的评估和监测体系,对资助的普及项目进行评价、跟踪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8. 社科普及网络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和运营社科普及的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资源库,提供便捷的社科普及资源和服务,满足公众对社科知识的需求。
通过国家社科基金普及项目,全面推进社科知识普及工作,有效提高公众的社科文化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国家社会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同时,这些项目也为学者和研究机构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平台资源,推动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增强社科研究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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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
社科普及工作者及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决定
各省(区、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为探索全国社科联系统协作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整合协调社会科学普及力量和资源,创新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和载体,不断提升全国各地社科普及工作水平,按照全国第十四次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方案,各省(区、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周密组织科普联动活动,广大社科工作者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以饱满的热情、新颖的形式、喜闻乐见的方法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实现了科普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区域优势互补。
活动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科普名家和科普工作者,推出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关注百姓生活的通俗科普读物。
经各单位推荐,全国第十四次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组委会决定:北京考古学会齐心等115位同志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北京精神50问》等119本读物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北京市东城区委宣传部吴笛等122位同志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首都图书馆等103个单位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社科普及活动大众化、通俗化的核心内容,推出更多更好的科普作品。
号召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开展社科普及活动与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相结合,延伸到基层社区,深入农村乡镇,为繁荣发展社科普及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附表1: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名单
附表2: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名单
附表3: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名单
附表4: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