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株洲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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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5•【字号】茶政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茶政办发〔2018〕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办法》已取得很好效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茶政办发〔2015〕51号文件修订为《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5日茶陵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票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收费,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建设工程项目和县城市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建设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收费项目标准第四条实行“一票制”收费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文物调查勘探费。

第五条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政策标准,分项计费、一张票据合并执收。

(收费项目标准见附件1)第六条政策性收费减缓免事项,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教学及其配套设施用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用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厂房免征防空易地建设费;公益性建设用房和集体土地住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保障性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要求,免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文件标准减半收取;养老和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15〕5号)文件要求,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1【案件字号】(2022)湘02民终7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段郴雯彭德华肖晶【审理法官】段郴雯彭德华肖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黄哲【当事人-公司】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娇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高建群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娇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高建群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娇高建群【代理律所】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黄哲;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附条件代理违约金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代理特别授权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为双方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否可以解除;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利息,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黄哲要求解除合同,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4日的《企业询证函》中对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的数额进行了确定,说明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同意解除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可以解除。

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再主张黄哲要求解除合同超过除斥期的抗辩不予采纳。

2018年上半年度株洲建筑工程

2018年上半年度株洲建筑工程

2018年上半年度株洲市建筑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一)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在建工程430个,总建筑面积1981万平方米。

其中,市本级228个(建筑面积1405万平方米)、县市区202个(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120个、占比27.9%,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占比25.1%。

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15个(市本级5个,县市区10个),占在建项目的3%。

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主要为报建手续不齐全。

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的项目5个(市本级3个,县市区2个),占在建项目的1.1%。

市区所有在建项目均纳入了监管。

从数据分析情况看,以2018年5月31日为统计截止点,2018年上半年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较2017年下半年减少6%,总建筑面积环比增加5%,显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较以往增大。

我市上半年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较2017年下半年减少了25个,环比下降9.6个百分点,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从地区间比较情况看,各县市区有大幅下降,如醴陵和云龙示范区在建项目程均办理了施工许可,环比下降了27.6个百分点和1.6百分点,攸县2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环比减少32.9个百分点,但是炎陵县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有4个,占在建工程项目的36%。

(二)竣工验收及备案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竣工验收项目100个、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

除云龙示范区有1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外,其余项目均经竣工验收后才投入使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为96个,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

其中本期办理36个(市本级3个、县市区33个),面积103万平方米;往期接转60个(市本级43个、县市区17个),面积192万平方米。

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08个,其中本期64个、往期结转44个。

从地区间比较情况来看,市本级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不理想,2018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合格项目38个,办理备案项目仅有3个,未办理备案的比率达92%;县市区办理备案的情况要好于市本级,其中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竣工验收项目均办理了备案,但云龙示范区竣工验收合格项目35个,办理备案项目仅有6个,未备案比率达83%。

湖南省2015年-2018年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湖南省2015年-2018年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10,000.00
岳州电厂(一期)新建工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湖南分公 岳阳市 司)
8,000.00
湖南华电平江电厂新建工程(中国华电集团湖南分公 岳阳市 司)
8,000.00
神华国华永州2×1000MW发电机组(一期) (中国神华能 永州市 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
7,751.98
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益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益阳市 司)
禽肉加工项目(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公司)
常德市
张家界至新化公路工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 张家界市 17,700.00 室)
岳阳电厂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 岳阳市 公司)
16,000.00
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公路工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 株洲市 公室)
11,300.00
神华国华郴州2X1000MW发电机组新建工程(北京国华 郴州市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 力分公司))
工程名称
市/区
原有线电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 常德市
程投资有限公司)
造价(百万)
紫园财富广场商住小区第二期建设项目(通道紫园小城 怀化市 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园神农养生城项目 株洲市
永兴县60万亩油茶基地开发项目(永兴县林业局) 郴州市
湖南浙江机械有限公司汽车制动器、离合器及摩擦片生 郴州市 产项目
S902娄底至双峰公路工程(双峰县潭邵高速公路双峰 娄底市 互通联络线开发有限公司)
644.00
郴州市湘南国际机电建材城项目(含酒店) (郴州市翰鼎 郴州市 实业有限公司)
600.00
邵阳市世纪城(含酒店) (湖南皇冠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邵阳市 600.00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株建发〔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株建发〔2018〕122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现将《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9月29日株洲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权限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建筑评价,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依据《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14、国家标准、专项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细则,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按照评价等级,绿色建筑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

第四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按照工程建设阶段,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和“绿色建筑运行评价”。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评价,设计标识有效期为一年。

因客观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原评审机构复核确认无变更,设计标识有效期可顺延一年。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株建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株建发〔2018〕62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建局,经开区国土建设部,各相关单位、企业: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成果,防止出现粘土制品使用反弹的现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株洲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株办电〔2017〕23号)、《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7〕17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7〕188号)等要求,我局决定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以下简称“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逐步淘汰粘土类墙体材料,实现“十三五”期末新建建筑工程正负零以上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5%的工作目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市住建局“限粘禁实推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何安国任组长,总工程师谭家利、副局长陈华仁任副组长,局节能科、勘设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科、建管科、市质安处、市墙改办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局“限粘禁实推新”工作实施,研究制定“限粘禁实推新”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限粘禁实推新”工作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墙改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8〕12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8〕12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株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科学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等规定,结合株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概况株洲市2017年共发生具有一定规模(小型以上)的各类地质灾害97起。

其中滑坡73起、崩塌19起、泥石流4起、地面塌陷1 起。

直接经济损失约1187.5万元,无人员伤亡。

2017年我市地质灾害有以下特点:从灾害数量统计上,以小型地质灾害为主:从灾害类型上,以滑坡、崩塌数量最多,危害最大;从灾害发生时间上,主要集中在5-6月份;从诱发因素上,暴雨或强降雨是我市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降雨量:预计4~9月总降雨量940mm左右,与常年持平,呈南多北少的空间分布。

其中4~6月累计降雨量在570mm左右,较常年偏少约1成,7~9月累积降雨量在370mm左右,较常年正常略偏多,其中茶陵、炎陵偏多1~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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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度株洲市建筑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一)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在建工程430个,总建筑面积1981万平方米。

其中,市本级228个(建筑面积1405万平方米)、县市区202个(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120个、占比27.9%,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占比25.1%。

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15个(市本级5个,县市区10个),占在建项目的3%。

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主要为报建手续不齐全。

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的项目5个(市本级3个,县市区2个),占在建项目的1.1%。

市区所有在建项目均纳入了监管。

从数据分析情况看,以2018年5月31日为统计截止点,2018年上半年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较2017年下半年减少6%,总建筑面积环比增加5%,显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较以往增大。

我市上半年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较2017年下半年减少了25个,环比下降9.6个百分点,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从地区间比较情况看,各县市区有大幅下降,如醴陵和云龙示范区在建项目程均办理了施工许可,环比下降了27.6个百分点和1.6百分点,攸县2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环比减少32.9个百分点,但是炎陵县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有4个,占在建工程项目的36%。

图一2018年上半年在建项目个数占比情况图图二2018年上半年在建项目面积占比情况图图三2018年上半年在建项目个数与其他期的比较图图四2018年上半年在建项目面积与其他期的比较图图五2018年上半年监督情况图(二)竣工验收及备案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竣工验收项目100个、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

除云龙示范区有1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外,其余项目均经竣工验收后才投入使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为96个,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

其中本期办理36个(市本级3个、县市区33个),面积103万平方米;往期接转60个(市本级43个、县市区17个),面积192万平方米。

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08个,其中本期64个、往期结转44个。

从地区间比较情况来看,市本级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不理想,2018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合格项目38个,办理备案项目仅有3个,未办理备案的比率达92%;县市区办理备案的情况要好于市本级,其中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竣工验收项目均办理了备案,但云龙示范区竣工验收合格项目35个,办理备案项目仅有6个,未备案比率达83%。

图六2018年上半年竣工备案情况图(三)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地有效开展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在建工程项目有430个、建筑面积1880万平方米。

其中,已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项目为341个,申报省级质量观摩项目8个,获批5个。

全市建设工程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竣工验收一次交验合格率100%,获芙蓉奖5项、省优质工程13项,省级质量标准化工程79项、市级质量标准化工程100项、神农奖77项。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年”三年行动。

强化质量常见问题各项措施的落地,2018年上半年,绝大部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完善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设计专篇,并分阶段建立现场实体样板。

全市房屋建筑常见问题治理覆盖率达79%,市本级覆盖率达89%;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大力推进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创建活动,2018年上半年全市开展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223个,占在建项目51.9%,获批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79个,占在建项目18.3%,其中株洲市本级63个,占在建项目27.6%,云龙区、醴陵市、株洲县分别有6、4和3个项目,分别占在建项目的12.8%、11.4%和5.7%。

图七2018年上半年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图图八2018年上半年质量标准化情况图(四)质量监督检查、实体抽测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2018年下半年,我市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共计652起,未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并均得到有效及时的处理和整改。

共整改650起,整改率99.7%,未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其中,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基基础问题64起,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主体结构问题323起,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建筑节能问题54起,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装饰安装问题115起,混凝土搅拌站延伸抽查问题6起,其他问题90起。

大力推进“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和“株洲市混凝土质量追踪与动态监管系统”的运用,通过两套系统与全市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的动态链接,实现了检测数据和报告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和动态监管。

目前,全市共出具检测报告30706份,合格26271份,合格率98.71% 。

市质安处印发了《关于实行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制度的通知》,建立株洲市地基基础运程监控系统。

从2018年1月20日开始,在我市从事地基基础检测的12家检测机构全部实时上传了静载荷试验数据,截止到5月20日止,该系统共监控工程项目31个,涉及桩基础共计198根,其中不合格桩16根。

三大检测监管系统的运行,有效的掌控工程的质量检测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消除了质量隐患。

2018年3个项目有不合格数据,其中1个项目有3块板厚不合格,1个项目有1块板厚不合格,1个项目有4个构件砼强度不合格。

(五)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情况及处理情况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收到工程质量投诉148起(其中市本级79起,县市区69起),已处理148起,处理率100%。

从投诉的质量问题来看,渗漏问题(含外墙、外窗、厨卫、屋面渗漏)38起,占投诉总量的25.7%,开裂问题(含墙体开裂、楼面、屋面开裂)19起,占投诉总量的12.8%,其它问题(结构安全、空间尺寸、节能保温等)26起,占投诉总量的19.6%。

从数据分析情况来看,2018年上半年房屋质量投诉案件数量较2017年下半年有所下降。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投诉的数量与去年下半年持平,主要体现在楼板开裂、墙柱连接部位开裂、楼板局部夹砂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上半年出现了几起因楼板砼局部质量缺陷而引发热点投诉,说明对主体分部验收的监督力度还应更加严格。

房屋渗漏问题的投诉总起数38起,占投诉总量的25.7%,与去年相比,实现了渗漏总起数和占投诉总量比便的双下降(2017年上半年62起,下半年77起,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6.6%、65.8%)。

在房屋渗漏问题中,外墙渗漏所占比率较大,屋面、厨卫渗漏相对较小。

初步分析,外墙渗漏有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对窗安装的防水构造不合理,质量通病治理不到位;二是设计构造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

比如,外墙的飘窗板、装饰线条等部位是易发、多发渗漏的部位,施工图设计往往表达不到位,甚至建筑与结构图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施工单位缺失优化设计能力,施工质量难以控制;三是外墙砌筑质量差,特别是脚手架“眼”堵塞不密实,镶贴面砖的容易发生渗漏。

图十一2018年上半年质量投诉问题情况图图十二2018年上半年质量投诉及处理情况图图十三 2018年上半年与往期质量投诉问题比较图二、质量总体形势综合分析(一)工作亮点从数据分析情况来看,我市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手续正常,日常监督工作能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效果较好,质量投诉处理基本得当、及时,检测数据自动化上传系统的运用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可控,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主要做法如下:1、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确保质量安全安全生产条件。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坚决打击不具备质量安全基本条件,未领取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行为。

质量安全监督建立了以监督小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对所有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违规施工项目,多措并举,督促建设单位办理依法依规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市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数量保持在较低的比率;同时加强了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对多起桩基违法分包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对存在挂靠嫌疑的工程项目开展调查取证,加强对该类项目的差别化监管。

二是落实施工企业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管控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逐步发挥作用。

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监管与质量安全诚信评分相联系,促使施工企业主动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促使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今年上半年针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的26家施工企业11家监理企业发出了不良行为告知和确认书,对21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约谈,对2个项目经理实施了扣分,以严格问责倒逼企业落实现场整改。

2、找准质量监督发力点,努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坚持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同抓同治,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和扬尘问题,都是由于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和违规侥幸心理造成的,文明施工比较差的项目,质量和安全必然存在较多隐患和问题,三者之间是互为因果关系,今年上半年质量监督的主要做法,就是先从施工场地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开始“早抓、抓早”,紧盯不规范建设行为,形成监督工作高压态势。

二是把控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从源头治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抢工期、抢预售,工程建设“先地上后地下”,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情况,市质安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预控和纠正,并向市房产局发出了“关于加强对房地产项目预售管理”的工作联系函,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是强化抗震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到位。

株洲地区是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按照6度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大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对抗震标准和构造做法不熟悉,仍然习惯于过去的技术标准,与此同时,仍有部分已经审批施工图是采用6度以下标准设计,因此在本地存在两种标准并行实施的状况,部分工地未按照设计采用抗震钢筋和构造做法,从去年开始,我市针对抗震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采取停工整改、不良行为告知等手段进行了集中整治。

目前这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区在建工程基本执行到位。

3、全面推动工程质量标准化。

一是组织好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多层次、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由市质安处与企业对接、监督科与项目对接、与本地骨干企业对接,组织了多次市内和省内的学习观摩交流活动,覆盖了本地主要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以上,将规范标准的宣贯课堂放在了施工现场,引导各施工企业和管理人员更新观念、取长补短,因此也培育了一批本地的示范观摩项目,示范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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