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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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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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建村[2016]10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6.12【实施日期】2016.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闽建村[2016]10号)各市、县(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发改委(局)、农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农村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精神,更好发挥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现就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参与整治建设项目范围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建设项目包括以下四类:(一)实施村庄污水处理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砌筑或修建三格化粪池或氧化塘、人工湿地;湿垃圾堆肥厌氧发酵池或坑;干垃圾收集池(屋)以及垃圾简易填埋场等。

(二)装饰、修缮加固或清洗一般性建筑(不含文保建筑、历史建筑);构筑禽畜圈舍;菜地或绿地周边堆叠石块或用竹木等乡土材料修筑篱笆;制作规范化的晒衣架;破损台地、驳岸填平补齐;砌筑河塘护坡和排水沟渠、截洪沟。

(三)拆除房前屋后及村庄周边简易搭盖;清理建筑垃圾等杂物;河塘沟渠清理疏浚;清理乱贴乱画。

(四)房前屋后、村道两侧、山体坡面用乡土树种绿化美化;整理废弃零星空地(供休闲、停车使用);少量的地面硬化或铺设生态透水材料。

二、整治建设项目管理整治建设项目按以下办法进行管理:(一)村委会要组织制定村民参与整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整治建设内容、村民按技能分类使用、材料使用、要达到的效果、质量安全控制、工期要求等方面,下同)、整治建设项目造价预算(包括工作量天数、工价、总投资等,下同)。

生态保护建设绿色乡村福建省打造生态宜居地区

生态保护建设绿色乡村福建省打造生态宜居地区

生态保护建设绿色乡村福建省打造生态宜居地区生态保护建设绿色乡村在当今社会,生态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绿色乡村的建设更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福建省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省份,一直致力于打造生态宜居地区,通过保护生态环境和推进农村发展,实现了绿色乡村的建设。

一、生态保护福建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护宝贵的生态资源。

首先,福建省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立了严格的保护制度,保护了大量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其次,福建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对破坏严重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了大量的湿地、森林和水源地。

此外,福建省还积极推动节能减排,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二、农村发展福建省注重推动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首先,福建省实施了农田水利建设,解决了农田灌溉和农产品灌溉的问题,提高了农田的产量和品质。

其次,福建省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此外,福建省还重视农民的培养和增收,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农产品加工,提高了农民的技能和收入。

三、绿色乡村建设福建省通过生态保护和农村发展,成功建设了绿色乡村。

首先,福建省通过生态保护,保护了农田、森林、湿地和生态系统,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其次,福建省通过农村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这些举措使得福建省的乡村既环境友好又富饶美丽,成为人们向往的居住地。

此外,福建省还推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游客,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增长。

综上所述,福建省通过生态保护和农村发展,以绿色乡村为目标,成功打造了生态宜居地区。

今后,福建省将继续致力于生态保护和乡村建设,追求更高的生态环境质量和乡村发展水平。

只有不断投入和努力,我们才能实现绿色乡村的梦想,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美丽农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23)

美丽农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23)

美丽农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23)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美丽农村建设的指南,根据GBT-2023标准编写而成。

旨在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详细的指导,使农村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之地。

2. 美丽农村概述2.1 定义美丽农村是指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农村地区。

2.2 发展目标实现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传承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3. 美丽农村建设指南3.1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农村水源保护,禁止污染源的建设和排放。

- 推动农村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加强农田保护和耕地保育,合理利用农业土地资源。

3.2 人居环境改善-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提供清洁水源、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

- 改善农村道路和交通网络,方便居民出行。

- 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建。

3.3 文化传承与创新- 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教育和传统手艺的培养。

- 鼓励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 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和场馆。

4. 美丽农村建设的推进措施4.1 政策支持- 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建设。

-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美丽农村建设的认知和参与度。

4.2 合作机制- 加强政府与农民合作组织的沟通和协调,推动美丽农村建设的落实。

- 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农村规划和决策,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 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美丽农村建设。

4.3 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确保农村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 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

- 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资金滥用和浪费。

5. 总结美丽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它既关乎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城乡环境整治“点线面”攻坚,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在农村社区规划整治建设“七好”要求基础上,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形成串点连线成片的规模效应,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2015年,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整治改善1000个村庄人居环境,创建100个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30条以上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

完成合福铁路沿线景观整治,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5万户、20万人,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到2016年,全省完成3000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创建300个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90条以上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

完成福厦、温福、厦深铁路沿线景观整治,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15万户、60万人,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到2018年,完成5000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创建500个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150条以上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完整版精编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完整版精编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1 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64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30600 高保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201 防洪标准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T 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建标 109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美丽乡村 beautiful village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

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

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试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2014年9月目录1 村庄规划 (3)1.1 基本要求 (3)1.2 村民参与 (3)1.3 编制框架 (3)1.4 整治规划 (4)1.5 成果要求 (4)2 建筑风貌 (4)2.1 基本要求 (4)2.2 一般性整治 (5)2.3 提升性整治 (5)3 环境卫生 (5)3.1 基本要求 (5)3.2 垃圾处理 (6)3.3 排雨水与污水处理 (6)3.4 村容有序 (7)3.5 禽畜粪便处置 (7)3.6 厕所改造 (8)4 配套设施 (8)4.1 基本要求 (8)4.2 村庄道路 (8)4.3 交通设施 (8)4.4 活动场所 (9)4.5 农贸市场 (9)4.6 饮水安全 (10)4.7 通讯信息 (10)5 绿化和自然生态 (10)5.1 基本要求 (10)5.2 路旁绿化 (10)5.3 水旁绿化 (10)5.4 宅旁绿化 (11)5.5 村旁绿化 (11)5.6 休闲绿地 (11)6 管理和治理机制 (11)6.1 治理机制 (12)6.2 常态化管理 (12)6.3 公众参与 (12)1 村庄规划[l1]1.1 基本要求1.1.1 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突出特色;要体现村民意愿,形成村规民约,使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1.2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要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

[a2]1.2 村民参与1.2.1 编制单位要深入住户,充分了解村民对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建设、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需求,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编制有用的规划。

1.2.2 村庄规划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要大,要在村庄显著位置公示;编制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村民宣讲规划意图和规划内容,让村民充分理解规划,看懂村地形上各个位置是干什么的。

1.3 编制框架1.3.1 村庄规划分为村域规划、村主要居民点规划两个层次。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1 村庄规划 (3)1.1内容 (3)1.2 要求 (3)2 村庄建设 (3)2.1 房屋建造 (3)2.2 生活设施 (3)2.3 生产设施 (4)3 产业发展 (4)3.1 经济指标 (5)3.2 产业经营 (5)3.3 就业服务 (5)4 公共服务 (6)4.1 医疗卫生 (6)4.2 农村教育 (6)4.3 社会保障 (6)4.4 公共安全 (6)4.5 便民服务 (6)5 文体建设 (6)5.1 文体设施 (6)5.2 文体活动 (7)5.3 文化传承 (7)6 乡风文明 (7)6.1 宏扬文明风尚 (7)6.2 开展文明创建 (7)6.3 提升文明素质 (7)7 生态环境 (7)7.1 环境整治 (7)7.2 生态管理 (8)7.3 资源利用 (8)8 基层组织 (9)9 长效管理 (9)9.1 制定标准体系 (9)9.2 拓宽村级财源 (9)9.3 强化公众参预 (9)9.4 建立管护机制 (9)10 术语和定义 (9)10.1 (9)漂亮乡村beautiful rural (10)10.2 (10)农村污水rural sewage (10)10.3 (10)乡土树种native tree (10)10.4 (10)常规能源conventional source of energy (10)10.5 (10)清洁能源clean energy (10)11 基本要求 (10)1 村庄规划1.1 内容根据乡村的不同类型,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漂亮乡村建设规划。

内容基本涵盖:村庄基本情况、建设概况、规划总则、总体目标与布局、村庄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文体建设、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实施规划保障措施。

1.2 要求1.2.1 编制规划应深入实地调查,保障农民参预、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同时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维护乡村风貌,突出地域特色。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下面是对该指南的详细解读:1. 标准的目的和范围: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推动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乡村建设项目,包括乡村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等方面。

2. 术语和定义:该指南对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解释,以便统一理解和使用。

3. 美丽乡村建设的原则:该指南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原则,包括生态优先、文化传承、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护和提升乡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4. 乡村规划和设计:该指南对乡村规划和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乡村布局、建筑风格、绿化设计等方面。

它强调了乡村规划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

5.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该指南强调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等具体要求。

它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倡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6. 农村经济发展:该指南关注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提出了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具体措施。

它鼓励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7. 社区参与和管理:该指南强调了社区参与和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推动社区自治等具体要求。

它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是一份全面指导和规范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它涵盖了乡村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

通过遵循该指南,可以推动乡村建设,提升乡村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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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试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2014年9月1目录1 村庄规划.......................... 3 1.1 基本要求..................31.2 村民参与 (3)1.3 编制框架 (3)1.4 整治规划 (4)1.5 成果要求 (4)2 建筑风貌.......................... 4 2.1 基本要求..................42.2 一般性整治 (5)2.3 提升性整治 (5)3 环境卫生.......................... 5 3.1 基本要求..................53.2 垃圾处理 (6)3.3 排雨水与污水处理 (6)3.4 村容有序 (7)3.5 禽畜粪便处置 (7)3.6 厕所改造 (8)4 配套设施.......................... 8 4.1 基本要求..................84.2 村庄道路 (8)4.3 交通设施 (8)4.4 活动场所 (9)4.5 农贸市场............................ 9 4.6 饮水安全........................... 10 4.7 通讯信息...........................10 5 绿化和自然生态.............................. 10 5.1 基本要求........................... 10 5.2 路旁绿化...........................10 5.3 水旁绿化............................ 10 5.4 宅旁绿化............................ 11 5.5 村旁绿化............................ 11 5.6 休闲绿地...........................11 6 管理和治理机制............................... 11 6.1 治理机制........................... 12 6.2 常态化管理........................... 12 6.3 公众参与...........................1221 村庄规划[l1]1.1 基本要求1.1.1 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突出特色;要体现村民意愿,形成村规民约,使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1.2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要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

[a2]1.2 村民参与1.2.1 编制单位要深入住户,充分了解村民对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建设、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需求,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编制有用的规划。

1.2.2 村庄规划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要大,要在村庄显著位置公示;编制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村民宣讲规划意图和规划内容,让村民充分理解规划,看懂村地形上各个位置是干什么的。

1.3 编制框架1.3.1 村庄规划分为村域规划、村主要居民点规划两个层次。

1.3.2 村域规划以村行政地域为规划范围。

其主要任务是对村庄居民点的布局及规模、产业及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耕地、林地、菜地、河道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等提出规划要求,村域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在村域规划指导下进行。

要点是以产业策划为纽带的发展引导和与土地利用规划接轨的建设控制。

1.3.3 村主要居民点规划一般指村部所在地规划。

主要任务是合理确3定村庄的规划区范围、规模和建设用地界限,统筹进行村民建房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对近期集中建设区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近期村庄整治改造措施,进行村庄农房整治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要点是用地布局、设施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含修建规划或整治规划)。

1.4 整治规划1.4.1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居民点旧设施和旧面貌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当村庄规模较大、需整治项目较多、情况较复杂时,宜编制村庄整治专项规划。

1.4.2 整治规划应注重因地制宜,根据改造型、保护型和城郊型等不同村庄类型进行规划。

应注重村庄经济可承受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1.5 成果要求1.5.1 规划设计成果的图文表达应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力求简明扼要、平实直观,基本要求为“五图二书三表”。

1.5.2 五图:包括村域规划图,村主要居民点现状分析图、布局规划图、设施规划图,以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整治规划图或近期集中建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或近期农房整治规划设计图纸中的一种。

1.5.3 二书:包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文本。

1.5.4 三表:包括村庄用地汇总表、村主要居民点建设用地平衡表和近期整治行动计划表。

42 建筑风貌2.1 基本要求2.1.1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治旧房,统一外观形态,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做到人畜分离,形成比较好的整体建筑风貌。

新建住房要引导集中建设“三统一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特色明显)的村镇住宅小区;符合规划要求,经审批的零星建房,应套用省市县颁布的通用图集或进行专项设计。

住房卫生间(宅内户厕)应有户外地下化粪池。

2.1.2 建筑整治要注重与环境的协调,就地取材,采用适用且易实施的技术手段。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建筑整治,要符合保护规划要求。

2.1.3 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及加固要请专业单位负责实施;在进行屋顶、外墙等外围结构改造时也要请专业单位进行安全性验算;不使用幕墙。

2.2 一般性整治2.2.1 一般性建筑整治不做大拆大建,原则上用本土材料,由本地工匠施工。

2.2.2 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另行认定公布),应专项设计,按设计要求进行重点保护,保留原始结构与风貌,适当清洁、修复,做到修旧如旧。

2.2.3 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且品质较好、与环境较协调的新近建设的建筑,应对外立面进行必须的清理、修整,大体上保留原貌。

52.2.4 整体品质一般且与环境没有明显不协调的建筑,可基本维持现状,对节点细部适当调整,修饰更新。

2.2.5 色彩、外观与环境不太协调的建筑,外立面应进行改造或重新修饰,也可适当增加装饰构件。

2.2.6 对于整体品质差、与环境不协调、存在安全隐患、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应结合村庄规划分期拆除、治理。

2.3 提升性整治2.3.1 在一般性整治基础上,对村庄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公共建筑等,不要拆建,通过具体设计采取相应的提升性建筑整治,提升村庄风貌。

2.3.2 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按照保护规划进行保护和整治提升。

3 环境卫生3.1 基本要求新建社区或零星住宅要实施雨水污水分别排放,已建的要逐步通过改造实现雨水污水分别排放。

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养殖业污水应处理后再排放。

提倡垃圾分类收集。

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或改造完善旧公厕。

梳理、规范村庄各种缆线。

村容村貌做到“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

3.2 垃圾处理3.2.1 生活垃圾应每日清扫、收集,无暴露和积存垃圾。

生活垃圾应直接清运,清运过程中尽量减少垃圾落地,带来二次污染。

3.2.2 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对金属、6瓶罐、纸张、塑料等可再生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对瓜果蔬菜、易腐垃圾等进行作肥农用;对其余垃圾进行集中转运,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处理。

3.2.3 垃圾收集点应硬化低围挡并明显标识,放置垃圾桶(箱)或设置垃圾收集池(屋),垃圾桶(箱)或垃圾收集池(屋)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购买、自行制作设置。

3.2.4 每个村庄应不少于一个垃圾收集点;每百户不低于一个垃圾池、每两百米不低于一个垃圾桶(箱)。

3.2.5 市场、车站及其它产生生活垃圾较多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3.2.6 垃圾桶(箱)、收集池(屋)、垃圾转运站应做到防渗、防漏,并要定期定点清洗,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

3.2.7 按1000人配备2名保洁员,人流量大的区域应增加保洁人员。

3.3 排雨水与污水处理3.3.1 雨污管沟要定期进行清理,新建雨污管沟要按规划实现雨水污水分开排放,已建的要逐步改造分开排放。

雨污合流沟渠应全部加设钢筋混凝土盖板。

按照“旱季存在化粪池下排放、中雨小雨从化粪池排出后沟渠小溢流排放、大雨暴雨冲着走”原则,改造现有沟渠用于污水收集。

3.3.2 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建设外围截洪沟,使外部雨洪不从村庄内部通过。

已有的村内部排洪沟应按自然形成的断面进行疏通整治,保证行洪断面。

73.3.3 疏通整治村内或村边河道溪流,清除阻水障碍物,打通断头河,提高排除洪水和水质自净能力。

3.3.4 村庄污水处理,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周边村庄,通过延伸管网集中收集,纳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较大、有条件的村庄可通过地下管沟收集,建一个设施集中处理;其他村庄可采取几户合并或单户分散处理。

3.3.5 村庄生活污水一般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氧化塘等简易处理技术;对排放水质要求更高的区域,可采用化粪池加人工湿地、或微动力生态处理、或生物滤池等处理模式。

3.4 村容有序3.4.1 村民房前屋后(包括农家乐)杂物,要各自清理、统一整齐堆放屋后,晒衣架统一制定、规范排列,秸秆按指定地点集中堆肥或堆放,不应随意焚烧秸秆。

建材、柴火等杂物在指定场所或农户院中存放,整齐有序。

引导村民使用安全洁净燃料。

3.4.2 不私拉乱接杆线,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集中到一条杆线,杆线上分层架设、排列整齐,有条件的可实施弱电缆线下地。

3.4.3 村委会要依规划研究划定公共通道两侧一定范围的公用空间红线,治理违章占道和占用红线、以及出店经营。

及时清除有碍景观的广告、标牌。

3.5 禽畜粪便处置3.5.1 根据村庄不通过河道排放,可就地处理禽畜粪便的能力,村委会要集体研究明确禽、畜家养控制总量,实施家禽家畜圈养,依照规8划合理规定禽畜圈养区域,人畜分离,并设置水冲式设施,保持圈养场所干净卫生。

3.5.2 确需宅旁圈养的,宅旁圈舍应实现硬化、水冲,保持圈舍卫生。

禽畜粪便应排入沼气池或化粪池一并处理。

3.5.3 规模化养殖项目要上报审批,禽畜粪便应按设计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和生活需要,进行集中处理,就地利用。

3.6 厕所改造3.6.1 拆除村内露天粪坑和户外简易茅厕。

3.6.2 对农村户内厕所进行改造,并在住宅边批准的占地范围内配建三格式标准化粪池。

3.6.3 建有水冲式卫生公厕,公厕服务半径不小于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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