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以下简称核查人员)的培训、注册、换证、晋级和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于从事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工作的核查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核查人员指具备一定资质,从事审查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生产条件的人员。

核查人员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高级审查员(以下简称高级审查员)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技术专家(以下简称技术专家)。

第四条核查人员实行资质管理,按本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和注册取得核查人员资质后,方可从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第五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对核查人员实施统一管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负责核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承担核查人员的培训实施、注册、晋级、换证的资格申报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六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员培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提出参加审查员培训的申请:

(一)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从事质量工作满5年。

第七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应当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出审查员培训计划,并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班申请书》(见附件1),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展审查员培训工作。

第八条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考试规则》(见附件2)的要求,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对申请人组织培训,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组织考试。考试结束,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应及时将试卷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考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九条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条申请注册人员应当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申请书》(见附件6);

(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证明。

第十一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7)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十二条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并予以注册,颁发审查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三条审查员可申请晋升高级审查员,晋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

(二)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10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包括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地核查以及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组织的监督检查),并担任审查组长6次以上;

(三)每年至少参加20小时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培训;

(四)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符合晋级条件的审查员,可向省级许可办公室或审查部申请晋级,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申请书》(见附件8);

(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企业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

(三)审查员证书复印件。

第十五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将符合晋级条件审查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9)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十六条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晋级,换发高级审查员证书。

第十七条审查员注册证书期满换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

(二)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6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包括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地核查以及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组织的监督检查);

(三)每年至少参加15小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

(四)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符合换证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申请换证,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见附件10);

(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企业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

(三)审查员证书复印件。

第十九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将符合条件的审查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11)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二十条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并予以换证,换发审查员证书。

第二十一条高级审查员在证书有效期内,除满足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外,并每年至少担任审查组长3次的,方可按规定换发

高级审查员注册证书;仅满足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换发审查员证书。

第二十二条申请技术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三)精通专业知识并属于相关领域的技术权威。

第二十三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可根据需要,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出技术专家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资格申请书》(见附件12);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从事相关专家工作年限证明。

第二十四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13)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二十五条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并予以备案,颁发技术专家胸卡。

第二十六条参加审查员教师培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质量工作满五年;

(三)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资质。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注册申请书》(见附件14);

(二)高级审查员证书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证明。

第二十八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面试推荐表》(含电子版,见附件15)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二十九条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申请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并予以注册,颁发审查员教师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三十条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64小时审查员培训班的授课工作(包括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批准的审查员培训班、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的实施细则宣贯会和培训学习班);

(二)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48小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

(三)高级审查员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符合换证条件的审查员教师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申请换证,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申请书》(见附件16);

(二)审查员教师证书;

(三)高级审查员证书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应将符合条件的审查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17)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三十三条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并予以换证,换发审查员教师证书。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审查员按本规定取得审查员资质后,方可从事企业核查工作。

技术专家按本规定取得技术专家资质后,方可为审查组提供技术咨询。

审查员教师按本规定取得审查员教师资质后,方可从事审查员的培训授课工作。

第三十五条注册证书持有者应当妥善保管证书,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应当及时申请补领。

第三十六条核查人员应当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企业实地核查。进行核查时,需向被核查企业出示相关证件。

第三十七条核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不得刁难企业,不得索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向企业推销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不得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第三十八条审查员不得从事生产许可有偿咨询服务。

第三十九条技术专家参加企业实地核查时,不作为审查组成员,不参与做出审查结论。

第四十条审查员教师应当严格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无故不服从培训单位或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选派授课,不得泄露考题或协助考生舞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负责对其推荐注册的审查员工作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应对其推荐注册的审查员建立实地核查工作评价制度。

第四十三条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织单位对审查组成员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并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评价表》(见附件18)。

第四十四条审查组织单位不是该审查员推荐注册单位时,应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评价表》抄报审查员

注册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为每名审查员建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评价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9)并存档。

第四十五条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于每年一月底将其推荐注册审查员的上一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评价意见汇总表》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四十六条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应对其推荐注册的审查员建立审查员年度考核机制。各单位应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20)的基础上,具体细化和补充本单位的考核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并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四十七条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应当依据本单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其推荐注册的审查员进行年度考核,并于次年一月底前汇总考核情况,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1),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四十八条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组织对核查人员和审查员教师进行补充培训。

第五章证书管理

第四十九条未在证书有效期内将期满换证材料报送至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的,不得按换证程序办理,需重新培训注册。

第五十条注册证书持有者应当妥善保管证书,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应当及时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提出补领申请,并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审查员教师证书补领申请表》(见附件22)。

第五十一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签署意见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遗失补证申请表》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补发证书。

第五十二条审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暂停一年处置: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从事企业实地核查的,且情节较轻的;

(二)核查时未向被核查企业出示相关证件的;

(三)无故不服从派遣的;

(四)本年度内参加生产许可证相关培训不满十五小时的;

(五)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综合评价出现“差”的。

第五十三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作出给予暂停一年处理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五十四条受到暂停处理的审查员,在暂停期间对其过错行为认识深刻、认真改正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暂停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批准后,予以恢复使用,并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五十五条暂停期间不受理其换证或晋级申请,暂停期满后如证书过期,须重新培训注册。

第五十六条审查员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审查员资格,注销其审查员证书: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从事企业实地核查的,且情节较重的;

(二)核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有刁难企业,索取、收受企业的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行为的;

(三)以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格证书的;

(四)从事生产许可有偿咨询的;

(五)出租出借证书供他人使用的;

(六)虚假宣传证书作用误导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证书有效期内受到二次(含两次)以上暂停处理的;

(八)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

(九)未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参加补充培训的;

(十)因本人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许可证工作的;

(十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七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提出注销申请,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注销。或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出注销申请,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予以注销。

第五十八条被注销审查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审查员。

第五十九条审查员教师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注销其审查员教师资格:

(一)不履行教师职责,未按规定完成授课内容的;

(二)无故不服从使用单位或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选派授课的;

(三)泄露考题或协助考生舞弊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参加补充培训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六)因本人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许可证工作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班申请书》

附件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考试规则》

附件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

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

附件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考场情况记录表》

附件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申请书》

附件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汇总表》

附件8《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申请书》

附件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汇总表》

附件1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

附件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汇总表》

附件1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资格申请书》

附件1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

附件1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注册申请书》

附件1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面试推荐表》

附件1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申请书》附件1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汇总表》附件18《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评价表》

附件1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评价意见汇总表》

附件2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附件2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2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审查员教师证书补领申请表》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培训班申请书

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注: 1) 请务必在开班一周前递交此表;

2) 递交此表的同时附本期培训班安排(含课程表)。

附件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考试规则

一、培训的组织

1、按要求做好报名人员的初审工作,严格控制培训班人数,每期培训班一般不超过60人。如有特殊情况须增加人数时,在满足培训质量和考场设置要求的情况下,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交书面报告,同意后方可增加。

2、授课统一使用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编著的有关教材和辅导材料。

3、合理分配学习时间,课程时间安排应以集中授课为主,授课、解题、答疑、复习等,总计不少于32课时。

4、审查员培训班授课教师由培训承办单位聘请具备审查员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申请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派遣。

二、考试要求

1、考试统一使用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印制的试卷,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考场设置要合理,每人间距不得小于50厘米。

3、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视需要派出监考巡视员赴考试现场监督指导考试工作。培训承办单位派出监考员,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监考工作。

监考员应由本系统的人事或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本期培训班工作人员和审查员教师不得担任监考人员。

4、考试开始前,由监考巡视员宣读考场纪律,并现场拆封、发放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6、考试完毕由监考人员使用试卷专用封条当场密封试卷,监考巡视员、监考员分别在封条骑缝处签字后及时将试卷返回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统一组织审查员教师阅卷,考试合格者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考试合格证书》。成绩评定:100分为满分,70分以上为合格。

6、为维护考场秩序,除监考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场纪律

1、考试前二十分钟入场,按顺序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宣布考试开始后,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

3、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除规定的考试资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和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与考题内容有关的资料入场考试;

5、进入考场后关闭所有通讯工具,考试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6、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他人的答案或非考场提供的资料;

7、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吸烟、喧哗及走动;

8、交卷前,未经监考人员准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因故暂时离开时(在同一时间内不允许有二人以上离开考场),须由监考人员监管;

9、考试结束时间到,按监考人员的口令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放在桌上,依次离开考场;

10、考生不得将考卷带出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考试成绩。

四、违纪处理

1、违反考场纪律一次,提出警告,扣成绩20分;警告无效,违反考场纪律二次以上者,予以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准参加任何审查员培训班培训或补考。对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给予三年以上或永久不得参加审查员培训、补考或推荐注册处理。

2、对不服从规劝和其他严重违纪者,可当场没收其考卷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事后通知其工作单位。

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一律在《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登记,返回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五、取消本次培训班资格的情形

1、如考场秩序发生混乱,考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

2、发现多数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监考人员警告无效时;

3、提前泄露考题时;

4、工作人员协同考生集体作弊时;

5、发生其它意外情况时。

凡出现以上情形,监考巡视员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取消本次考试。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专供桁架楼承板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供桁架楼承板,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 a)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 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b)原料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c)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1 由生产部下达《一捆流》给桁架岗位,桁架岗位及各后续生产岗位均以流转的《一捆流》作为该批产品标识的依据。当《一捆流》流转到最后一道生产岗位时由生产部回收并归档保存,以便 于追溯。 4.1.2 操作工人应在桁架工序产品的端头挂牌的办法进行工序产品的标识。 4.1.3 在挂牌上标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日期、检验状态等。 4.2 成品标识 4.2.1 模板点焊岗位把成品标签贴在相应的包装上。 4.2.2 已贴标的楼承板应有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包装规格等。 4.2.3 包装好的产品交由成品仓库核对标识后分类存放。 4.3 标识方法 4.3.1 标识种类 凡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料规定如下(用透明胶粘贴标签)标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编号:XK17-00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审定稿) 201×-××-××公布 2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1) 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差不多条件和资料 (4) 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13) 第五章产品检验 (14) 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21) 第七章附则.......................................................... ............................................................ (22) 附件1-1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 (23) 附件1-2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24 附件1-3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设备、工艺装

备表 (25) 附件1-4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检验设备表 (26) 附件1-5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关键件明细表.. 27 附件1-6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28) 附件1-7产品技术与工艺文件清单 (29) 附件2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方法 (30) 附件3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53) 附件4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54) 附件5 检验报告格式 (55) 附件6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要紧内容对比表 (59) 附件7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单元及讲明 (60) 附件8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必备检验设备汇总表 (61)

办公室行为规范

办公室安全规范火警 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安全用电 1. 使用公共设备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插座、开关、电线等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保持清洁,不得被任何物体所覆盖。 3. 所有电器电源线应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物品、金属管路等,牢固固定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有故障、带病及超期的设备。 4. 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检查,防范于未然。 5. 下班离开时,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应关闭办公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各类充电器不得在办公室无人情况下使用。 6. 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破损的插座,如外壳破裂和插脚弯曲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设备在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等存在不安全因为的地方使用以及过热。③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并且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④接线板不要平放在地面上。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防火防盗 1. 禁止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等任何可燃性物品,不准乱接电源、使用电炉,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2. 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吸烟时请到走廊。 3. 禁止随意丢弃未燃尽的烟头、火柴,应该将火柴、烟头、烟灰等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做好对外来吸烟人员的提醒工作。 4. 不允许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5. 室内消防拴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6. 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7.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8.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开时注意关锁门窗。 其他安全行为准则 1. 办公室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公司发文管理办法发文管理办法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发文管理办法发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保证文书的安全、及时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文书的呈批和发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三条公文的种类 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批复、函、会议纪要、总结、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 第四条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部门(领导)、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单位公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 1.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部门、事由和公文种类。 2.主送部门:指公文主要送达的单位(领导)或部门,凡是向上级报送均为主送部门;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不得多头主送。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3.正式公文的主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 4.发文单位:写在公文下面偏右,要写全称,如以领导个人名义行文,应冠以职务身份。 5.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从何时开始下文。发文日期在发文部门下面向右错开,要写全年月日。发文日期一般以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

6.抄报、抄送单位:属上级的列入抄报,平行或下级列入抄送。 7.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版头以红色大写印上“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下面加一道红线,通常称为红头文件。所有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一律用红头文件形式。 8.公文编号:一般包括编字、年号、顺序号。 9.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当根据机密程度划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字样。 10.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部门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11.其它:公文排版要求详见附件。 第五条行文要求 1.行文须严格区分公文类别,并严格按相应格式书写、排版; 2.明确发文权限。属于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以公司名义行文。属于限定方针范围内的日常业务工作问题,以有关部门名义行文。 3.公文由主办部门经办人拟稿,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送呈有关领导签发。发文涉及几个部门的,经办单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后,再上交办公室。 第六条关于公司的公文编字 为便于公司公文的使用、保管、立卷、归档和查阅,将公司公文编字明确为: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1.什么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涉及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的产品、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依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确认其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允许其生产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该制度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每年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企业自查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目前,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国家质检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范围? 根据《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2)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3)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已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申请的产品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3.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产品实施细则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条件。 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的生产活动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省级委托的下一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5.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等类别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 申请类别 2.1发证包括:企业首次申请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申请生产许可的情形。 2.2延续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界满前6个月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2.3许可范围变更包括: 2.3.1迁址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生产场所搬迁后提出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的申请。 2.3.2增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增加许可产品范围及增加生产线、生产厂点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3.3减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减少许可产品范围及生产厂点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3.4 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后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 2.4名称变更指证书有效期内因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而提出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2.5补领指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提出申请补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6其他是指上述情况之外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7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点(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 2.8申请书必须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正确、完整、真实。需要修改的,在修改处对原内容划双线删除、增加修改内容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封面 3.1 产品类别:填写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所列的产品名称。

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区委办公室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上:3.7cm 下:3.5cm 左:2.8cm 下:2.6cm (二)板式中的页脚为25mm。同时,勾选“奇偶页不同”。 二、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22行,每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三、公文排版要素要求 (一)密级。 如需标注密级一般用三号黑体。定格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标题。 一般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通常不超过3行,行距为35磅。 (三)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扔顶格,最后 -1-

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四)正文。 一般用3号仿宋,编排于主送机关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行距推荐为28.9磅。 正文结构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第一层为“一、”,后面跟的是顿号,用黑体。 (2)第二层为“(一)”,后面不跟标点符号,用楷体。 (3)第三层为“1.”,后面跟的是小圆点,且是全角小圆点,不是顿号,用仿宋体。 (4)第四层为“(1)”,后面不跟标点符号,用仿宋体。 (五)附件说明 1.编排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编排“附件”2字而不是“附”,后标全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件,附件名称前面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顺序号,顺序号后面跟全角小圆点。 2.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是,应与上行附件名称首字对齐。 3.附件后名称不标注标点符号。 4.附件说明处的标注内容及附件标注内容前后要一致。 (六)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一般有空4字,用3号仿宋体,用阿拉伯数字,不使用汉字。与正文间隔4行。(如需加盖印章需调整行距使所盖-2-

2016行文规范及收发文件管理办法

公司行文规范及收发文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和签发,提高公文质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拟写方法、存档工作奠定基础,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文件种类: (一)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四)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五)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六)决定: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七)函:平行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九)简报:上下左右之间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主要限于内部使用的,用“简报”。 (十)调查报告: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客观规律,进行

调查,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认识,用“调查报告”。 第三条公司行政文件编号: (一)公司文件编号:川富航+年份+流水号 (二)公司以综合管理部名义发文:川富航综字+年份+流水号 (三)公司部门发文编号:川富航(部门简称)字+年份+流水号 第四条文件格式: (一)文件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等。 (二)文件纸一般用A4纸。 (三)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四)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人(除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五条公文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保证及时、准确地处理公文,反对积压和紊乱,注意文件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是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一般公文的处理以不超过一周为限,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二)收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2005年8月3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3月27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第三条. 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四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产品发证实施细则,审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指定承担发证检验任务的产品检验机构,统一管理核查人员资质以及审批发证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负责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承担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

新1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办法

1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签发和提高公文质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收发、存档工作奠定基础;确定公司重要信息披露载体的格式、样式,树立公司管理形象。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此办法的实施,达到各种文件可追溯,各级文件有保管,全部文件受控的目的。 一、纸型、纸质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 厚度定量60—80g/㎡。 二、封面 文件材料10页以内的一般不加封面,确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规划、纲领性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汇编等。封面可使用必要公司的统一VI形象(文字和徽标),但不宜用花边和图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时应加封底。 三、书写要求 (一)标题使用2号宋体加黑,顶行。 (二)副标题居中排列,使用3号宋、仿宋或楷体,但不与正文字体重复,破折号占2格。标题单独成行时,均无需标点。 (三)正文使用4号仿宋。每段文字前空两格,第2行起均顶格。不提倡正文内标题使用加粗或艺术字体,如行书、隶书、魏书、细圆体、综艺体、琥珀体、瘦金体等,以保持文面严肃、整洁。 (四)章节的排序为第一层“一”,第二层“(一)”,第三层“1、”,

第四层“(1)”,第五层“1)”。 (五)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后。小于文面半幅的,可随文就位,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六)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落款、盖印 在正文后空两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号里的几何图形,不能用阿拉伯数“0”。最后一个字离右边沿四格。盖印跨年月日,上2/3,下1/3,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五、页面设置 上 2.0cm,下2.0 cm,左2.0 cm,右2.0 cm,页脚1.0 cm,行距28磅, 或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为避免最后一页只是几行占一页的现象,可适当收缩行距,使文件成为几张整页, 但收缩行距不宜小于20磅。双面印刷页码居外侧,单面印刷页码居右侧。 六、装订 一律左侧装订。钉离左侧边沿0.5cm,2个钉在上下各1/4处,钉垂直。 七、分类与编号 (一)文件分类 公司常用文件格式分为会议纪要、通知、通报、任命、其他管理制度、工作提案等,其中会议纪要不用文件编号,提取或说明时以某年某月某日(会议召开时间)及某领导(公司领导)主持的某某会(会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1.0目的 通过标识系统和原材料、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向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客户说明公司内外关于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产品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安全操作、消防及应急措施、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危险信息。 无论何时工作环境和标准发生变化,或处理新的化学品和危险品时,进行评审和更新相关信息及制定标识标签的措施。 保证从事特殊任务或处理危险品的新员工或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得到有关的指导并在工作中得到强化培训。 符合国内或国际关于标识标签的标准、法律法规。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锦泰实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及与客户之间的危险信息交流。 3.0职责 总经理:批准此程序,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负责人 评估进行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的需要,制定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计划,当标准和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负责更新MSDS及标识标签; 负责收集所需要的MSDS,控制其拷贝件发放至适宜的部门或岗位; 更新MSDS清单和标识标签清单; 保证公司的员工明白理解标识标签的内容。 采购物流部负责人 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原材料的MSDS,拷贝后送交EHS负责人; 负责采购回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销售部负责人

负责把公司产品的MSDS传递给顾客或销售代理; 负责将公司产品销售国内或出口时,装载产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当地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生产部负责人 负责保证公司在工程设计、库房储藏和生产活动中遵守和正确使用标识标签。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保管本科使用的MSDS文件,同时将每一岗位涉及的产品、中间产品、原料的MSDS发放至此岗位并培训下属,使岗位人员明确掌握和正确使用MSDS;负责要求本科室的员工按照MSDS里的建议操作和自我防护,保证本区域使用合适的标识标签。 程序 公司的危险交流体系 MSDS和标识标签(标识包括运输标识和工作现场安全标识、产品标签)是公司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两种工具。 负责人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通过查找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要求或集团公司和化工事业部标准,评估公司内需要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原材料和产品,并完成MSDS清单、标识标签清单。当公司购进新的危险化学品时,要随时更新,通知相关人员了解健康危险、工业卫生危险和危险品的信息;产品的MSDS,由企业的MSDS负责人审核批准。 关于危险品的总体信息 下面是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分类,按照联合国危险等级分类: 1类:爆炸品 2类:毒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类:可燃性和易燃性液体 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规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行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条例实施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对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许可证检验机构)的申请、审查、指定及监督治理。 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及许可证检验机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发证检验是指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核查人员对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样品抽取和封存、许可证检验机构对企业样品进行检验,验证企业申请许可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活动。 许可证检验机构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并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许可证检验机构的统一治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许可证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托付,负责许可证检验机构治理的日常工作。 深圳节约能源治理培训 【课程描述】

节能是经济和社会进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企业进展过程中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本课程增强全员的节能意识,使大伙儿认识节约能源的重要性;企业亦可依照培训内容,对所管项目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科学调整,进而减少能源使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设施设备运行成本,从而提升企业利润率,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课程关心】 假如你想对本课程有更深入的了解,请参考 >>> 德信诚节约能源治理资料手册 【课程对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文件 全许办(2002)86号 关于印发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 为了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19号局长令),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见附件),现予公布。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真执行。 附: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

目录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规定 0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部管理规定 (8)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1)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规定 (32) 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 (52) 六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61)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质量,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9号局长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行政区内生产许可证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宣贯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根据以下规定做好宣贯工作: (一)《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在批准后2个半月内完成宣贯工作。 (二)《实施细则》宣贯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宣讲,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不得违背《实施细则》的要求,另行增加任何其他考核条件。 (三)宣贯《实施细则》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会议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材料汇总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第四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申请:

上行文标准格式

(上行文格式) 中共×××委办公室(请示) (居右空1字,联署单位签发人姓名按 先上下后左右标注,用4号仿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左空1字,用4号仿宋体字)×××××× ××报…20××?×号签发人:××××××————————————————★———————————————— 中共×××委办公室 关于××××××的请示(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中 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 ×××××××××××××××××××××××××

×××××××××××××××××××××××××××××××××……。 ××××××××××××××××××××××××××××××××××××××××××××××××××××××××××……。 当否,请批复 (发文机关署名在正文末行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 ××××××××× 20××年×月×日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低 2个字,且“日”字右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凡标明主 送机关的公文需加盖印章) (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主题词(居左顶格,用3号黑体字):×××××××××请示 ××××××办公室20××年×月×日印 (共印××份) (印制版记位于公文末页,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左右各空半个4号字,上行文印发日期后面标“印”字,印制份数在底线下右空两个4号字,印制份数位于末行,均使用4号仿宋体字) —2—

行政公文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文种类 (2) 第三章公文格式 (3) 第四章各类公文编制格式要求 (4) 第四章行文规则 (11) 第五章发文办理 (12) 第六章收文办理 (14) 第七章公文归档 (15) 第八章公文管理 (15) 第九章附则 (16) 附件 文件会签表 (17) 发文审批表 (18) 文件签收表 (19) 收文处理表 (20) 文件销毁申请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规范管理和进行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文件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文件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以及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 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对外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含分公司,以下同)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文件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公司文件”)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部门文件”)。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公文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10种类型: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任免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 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议案:适用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

四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EPC项目部 2011年12月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1 目的与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产品和材料的标识管理。 2 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的管理提出要求,以保证施工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能满足产品识别和追溯的要求,以及满足施工的要求。 2.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分承包商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管理。2.3在材料的接收、搬运、贮存和交付安装中,各岗位都应负责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保护。 2.4施工分承包商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材料及产品标识的保护和对标识的管理。 2.5试运行经理应在调试试运行、考核和验收(交付)的各个阶段,负责检查材料及产品。 3 管理规定 3.1 材料验收入库 3.1.1 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或按合同约定送货到我方施工现场时,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告之供货商我公司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可采用做标语牌的形式,悬挂于施工现场的进口醒目之处,以方便供货商阅知。 3.1.2 材料验收入库应按采购(订货)计划(合同)、材料入库验收单、发票、质量证明书等要求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1.3 材料的数量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可采取过磅、理论换算、量尺、量方、过目点数等方法进行。材料的验收数量与发票数量有差额时,如其差额在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按发票数量验收;其差额超出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应查对核实,做出处理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3.1.4 材料的质量验收按《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程序》规定办理。凡出现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仓库保管人员对该批材料应拒绝验收入库,并做好质量记录,如该批材料暂存放在仓库中的,仓库保管人员应分开存放,并标注“不合格品”。对验收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保管人员应及时通知材料主管领导和质量部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发通知单、评审、处置。 3.1.5 仓库保管人员在进行材料入库验收时,应凭采购人员的入库验收单、核对发票、合同、质量证明书、材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验明数量、质量后签字认可。 3.1.6 仓库保管人员应向采购人员索取相关验收资料,经核对无误后,作为材料入库、发放、使用的依据。 3.1.7 凡需要证实的质量状况的技术资料不齐全时,应由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索取,仓库保管人员应将该材料作为待验收货物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直至技术资料齐全后,补办正式验收手续。 3.1.8 未经仓库保管人员签字验证的材料入库单,财务不得办理材料报销或付款手续。 3.1.9 仓库保管人员应建立《材料收发存明细卡片》、《材料收发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18- XX-XX公布2018-XX-XX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四章证书与标志 第五章后置现场审查 第六章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厂(场)点等单位取证第七章附则 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附件2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附件4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 附件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 附件6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 附件7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后置现场审查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

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和后置现场审查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办公室行为规范

办公室行为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非全日制用工及实习生可参照执行)。 3主要职责 3.1本规定与《员工手册》处罚措施共同执行。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与修改。 4工作程序 4.1考勤规范(具体见考勤休假制度) 4.1.1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4.1.2因事、因病不能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4.1.3正常工作期间,如需外出办公要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离开前应将预计及可能发生的事情准备妥当或委托同事代办。 4.2日常行为规范 4.2.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物要迅速处理,并及 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2.2按公司规定着装。男士应着西装、衬衫、T恤衫、休闲裤等,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士应着职业装等,不得穿无袖衫、超短裙、怪异的服饰及皮鞋等。 4.2.3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头发常理,指甲常修。男士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 士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发型。 4.2.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4.2.5尊敬领导和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 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2.6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 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4.2.7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4.2.8要“懂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 有规矩,不能破规矩。 4.2.9节约能源,确保安全。下班后关闭所有电源设备及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办公室。 4.2.10发现办公设备和工程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人事行 政部和工程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3卫生管理 4.3.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每周五根据公司的卫生责任分担区划分,积极参与大扫除工作。 4.3.2文件、印章、支票等重要物品不宜放在桌面,应整齐地放在抽屉里。放置 重要物品的抽屉要随时上锁,保持桌面清洁。 4.3.3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保养,公司公共设备由财务信息分部负责定期清洁清洁、保养。 4.4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使用 4.4.1非本单位人员禁用办公室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如果特殊情况需 要使用,必须得到各部门负责人的许可。 4.4.2不得擅自删改计算机程序。 4.4.3不得随意安装外来软件。如工作需要,须通过人事行政部请示领导后,由 IT 人员操作。 4.4.4工作时间不准占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看光碟等。一 经发现,严肃处理。 4.4.5使用复印机需通知人事行政部。 4.4.6节约成本,文件传输尽量使用电子版进行,如需打印或复印文件时应使用正反面印制,避免纸张浪费。 4.5电话礼仪 4.5.1电话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接听电话。 4.5.2接听电话首先要问“你好”,结束通话时礼貌道别。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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