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0•【字号】黄政办发〔2015〕58号•【施行日期】2015.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黄冈突出“双强双兴”发展重点、全面建成“四个大别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以建立“四个清单”为抓手,严格规范政府权力运行1.清理规范政府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号)精神,按照依法设立、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开展新一轮行政权力清理调整,重新划分权力类别,更加完整准确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权力清理不错不漏,权力确定依法依规,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2015年按要求开展市县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
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1、五年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明显增强2、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2感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主要内容:一、我国“放管服”改革的进程、经验与发展趋势(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发展过程1、面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放管服”改革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1)1982年:重点向地方下放权力,推进政企分开,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
(2)1988年: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把机构改革拓展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个领域。
(3)1993年: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4)1998年:重点是精简和撤销专业经济管理的部门,结束了按照产品来设立政府机构的历史,深入拓展政企分开进程。
2、市场经济体系制完善时期的“放管服”改革阶段(从21世纪初期至2012年)3、市场决定性作用”时期的“放管服”改革阶段(2012年底以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答记者问: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二)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基本经验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准确定位“放管服”改革的目标及其重点任务1978年:向地方下放权力,推进政企分开1993年: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改革1998年:撤销或合并按照产品行业设置的工业部门2003年:完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2008年: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2013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权给市场、放权给社会、放权给地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统筹改革,提升党政机构的协同性和整体效能1、牢牢把握政府职能改变这个核心,积极有为地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2、牢牢把握“市场决定性作用”这一市场经济标准,不断拓展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政府服务与公共服务的视野与领域3、打好放权、严管、优服组合拳,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监管制度与政务服务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4、勇于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不断推进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改革5、在智慧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提升“放管服”的技术水平,不断推动互联网+“放管服”改革6、坚持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出台“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地方政府在“放管服”改革中先行探索,不断积累经验(三)新时代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发展趋势1、适应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要求,根据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放管服”改革2、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时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3、适应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要求,为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而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一)国际竞争加剧的新形势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国内地方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地方竞争新优势1、2012年10月,广东省出台《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 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6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6篇第1篇示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下面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简政放权,精减审批事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大力简政放权,将原来需要审批的事项逐步转化为备案、告知等方式,让企业和个人办事更便利。
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社会公正等领域的审批事项,采取取消、下放等方式,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优化服务,提升办事体验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增设线上审批等方式,大幅提升了服务效率,减少了群众和企业排队等待的时间,极大地提升了办事体验。
配套建设了一批“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等服务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推动了政务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
三、强化监管,防止腐败行为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监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建设“信用中国”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展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了对审批事项的全程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督。
通过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面覆盖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四、推动法治化进程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国将法治化作为核心要义之一,大力推动审批事项的依法依规办理。
建立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审批标准、程序和流程,准确划定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保障了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形成。
五、促进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国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了对审批事项的限制和垄断,促进了资源向效益较高和市场需求旺盛的领域集中,推动了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降低了行政审批的成本,鼓励了创新创业,激发了市场活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
“放管服”改革被认为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放管服改革是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本文将探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与方向。
一、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路径,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简政放权的本质是通过减少政府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未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要继续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市场潜力。
二、优化服务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优化服务是指政府经济职能向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提供更好、更高效、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未来,“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要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强化监管强化监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强化监管是指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未来,“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要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政府治理的根本目的。
未来,“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执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公正性。
地方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困境与突破

地方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困境与突破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就地方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困境和突破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困境1. 利益分配不均:在简政放权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权力过分集中、权责不清、利益不均等问题。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情况,一些企业和群众更难以感受到简政放权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2. 执行不力:一些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后,并没有积极主动地改进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导致简政放权政策的实施难以落地生根。
由于一些相关部门对于简政放权的政策不够理解,执行不力,导致简政放权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3. 以权谋私:地方政府和部门在简政放权过程中不能摆脱权力寻租的倾向,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将简政放权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不顾及公平公正,玩弄政策游戏,让企业和群众感到困扰。
4. 治理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治理机制来保障政策的执行和监督。
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机制不够顺畅,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摩擦和冲突多多。
二、突破1.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地方政府需要在权力配置上进行合理的规划,明确部门间的职责、权限和利益的分配,建立权力运行机制。
地方政府还需落实好“一事一议”、“一垄断者”等改革要求,让各个部门和企业能够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
2. 优化监管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时,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权力下放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各部门的透明度和责任,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宣传和培训: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简政放权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深入了解简政放权的政策意图和具体举措,增强简政放权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通过岗前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相关部门对于简政放权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2024年“放管服”背景下内蒙古营商环境评价研究》范文

《“放管服”背景下内蒙古营商环境评价研究》篇一一、引言“放管服”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其核心思想是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旨在通过改革创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作为我国的重要省份,其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本文将对“放管服”背景下内蒙古营商环境进行评价研究,以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
二、内蒙古营商环境的现状(一)政策环境内蒙古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不断优化政策环境,简化了审批流程,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基础设施内蒙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
同时,电力、水力等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三)市场环境内蒙古市场环境日益规范,政府加强了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放管服”改革对内蒙古营商环境的影响(一)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放管服”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
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流程得到了优化,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强化监管,保障公平“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强化了市场监管,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政府加强了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服务,促进发展“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
政府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与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四、内蒙古营商环境的评价及问题(一)评价总体来看,内蒙古营商环境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得到了明显改善。
政策环境日益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环境日益规范。
“放管服”改革进程中创新监管方式的研究——以福建省为例

“放管服”改革进程中创新监管方式的研究——以福建省为例●曾飞凡[内容提要] 创新监管方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
福建省是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在创新监管方式中也涌现了不少亮点,诸如首创“四维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推进基层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积极举措。
但是当前政府的监管体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对新兴产业的监管方式需加强探索,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缺失,“互联网+监管”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新时代,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从责任体系、监管模式,技术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入手,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打造福建省竞争新优势,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关键词] “放管服”改革 创新监管方式 福建省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19)6-0060-06“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可见,未来“放管服”改革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补短板,抓落实,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其中,创新监管方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一场凸显政府智慧和能力的“加法”革命,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传统型管理模式,多为“重审轻管”“以审代管”,政府独大,市场、社会功能发挥不足,成本高,效率相对低下。
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以更加公平、有序为方向加强和创新监管,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责任边界,加快完善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使市场活而不乱,实现福建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一)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
深入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学位授权初审。
稳妥推进部分高校自主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加强授权监管,完善学位授权准入标准,强化专家评审环节,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对于不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不能保证质量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二)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
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强化监
管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政府加快推进简政放
权改革,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不良、创新发展不足等问题。
本文将从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发展和监管机制三个角度,探讨如何在简政放权改革过程中强化监管,以达到改革创新的效果。
一、简政放权改革
简政放权是指政府把权力下放到市场和社会,减少政府部门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
简政放权改革在2013年推出,到现在已经超过了八个年头。
这项改革旨在减
少行政审批和证照,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其中,市场准入扩大以及实行“证照分离”政策,对
于营商环境的改善尤其重要,有效减少了企业的审批时间和审批环节,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创新发展。
二、创新发展
创新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走向世界舞台的必由之路。
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当前,我国创新环境虽
不断优化,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
针对这些问题,简政放权改革大有作为。
首先,简政放权改革减少了行政许可、审批、证照等程序,降低了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成本,减轻了企业的压力。
其次,简政放权改革推动了政府与企业更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创新合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助力我国创新力发展。
三、强化监管机制
在简政放权改革过程中,要注意保障公共利益,加强监管机制,防止出现不健康的市场竞争现象和失信企业的存在。
政策的放宽越宽,监管就要越严。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在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企业之间,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营造信息公开、透明、公正的监管环境,防止作风惰懒、甚至腐败的现象。
同时,要规范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形成信用审批机制,修复市场信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为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
2、鼓励社会和群众监督
政府部门应依托现代通信技术,建立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组织、群众的对接和互动,真正做到“容易公开、有重点、不隐瞒、不瞒报、不瞒事”。
这样,就可以引导广大市民
积极监督监管部门的工作,监督企业的行为,促进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各方遵纪守法,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
3、加强内部监管机制建设
政府部门,特别是企业绩效评估和激励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是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内部监管机制建设,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考核绩效指标,避免内部繁文缛节,深化市场化管理,加快政府治理现代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总之,简政放权改革必然伴随着监管减少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监管机制和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批评和及时奖励,形成鲜明的正向激励机制和有效的惩戒机制。
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民、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构建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全面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简政放权改革的良好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