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V1[1][1].0
妇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及对策

窒息 、 颅内出血引起脑损伤综合征的医疗纠纷 ; 有子宫 切除手 术 时不慎 将 输尿 管 缝扎 , 造成 输尿 管下 段 堵 塞 、
肾积水 、 胱 阴道瘘 所 引起 的医疗 纠纷 ; 膀 有处 理 肩难 产 不 当结 果造 成新 生 儿 臂丛 神经 损伤 、肱 骨 骨折 的 医疗 纠纷 ; 有初 产妇 吸 引器 助 产不行 会 阴侧切 , 果 导致 会 结
上 述情 况也并 不 鲜见 。 13应 对措 施处 置不 当 .
查软产道和缝合软产道引起产后大 出血的医疗 纠纷 ;
有 因没 有仔 细观 察 产后 阴道 流血 量 导致 产 妇大 出血 以 致 弥散 性血 管 内凝 血 、急性 肾衰竭 甚 至死 亡 的 医疗 纠 纷 ;有 会 阴缝合 后 未清 点手 术器 械 造成 缝合 针 等 留在 体 内多 年 的医疗 纠纷 ;有 在 医疗 单 位 产程 观察 不 仔 细 致 胎儿 分娩 在 待产 区 等处 ,甚 至造 成新 生 儿颅 内 出血 或 肱骨 骨折 的 医疗 纠纷 ;有 因产后 未仔 细 检查 新 生儿 发 育情 况 以致未 及 时发 现产 伤锁 骨 骨 折导 致锁 骨 骨 折
1 妇 产 科 医疗 纠 纷 原 因 分 析
11 医护 人员 责任心 不 强 .
有人院时没有充分了解患者病史 和查体 ,认真分
析 检查 和化 验结 果 ,治疗 或 手术 过程 中造成 产 妇并 发
症所引起 的医疗纠纷 ; 有未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 , 致使 胎儿估重不准确 , 结果巨大儿头盆不称 , 造成肩难产引 起新 生 儿肱 骨骨 折 或臂丛 神 经损 伤 的 医疗 纠纷 ;有 因 催产素使用过程 中未仔细观察宫缩情况引起强直性子 宫 收缩 、 急产 而 发生 软产 道撕 裂 , 生儿 颅 内 出血 或 引 新
产科医疗纠纷相关因素分析及防范

期 望。这更加的坚定 了他们对 医务 人员的T作要求 , 不允许分毫差
池 。他们不 了解分娩实际上是一个综合的过程 , 存 在着风 险, 母婴并
发 症和不 良的妊娠结局 的可 能性 。能否正常的生产 , 是 集多因素综 合 的结果 。 1 . 3 . 2医疗单位之 间的恶意竞争 医疗单位之间的病员的竞争 ,故意 挑唆 医患关 系造 成医疗纠纷 , 这些纠纷 的发生 与医务人员 的职业道 德素养有很大关系 , 应加强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
摘要 : 产科 的 医 疗 纠 纷 是 当今 社会 的 热 点 话 题之 一 , 如 何提 高 产科 的 医 疗 质 量 , 减 少 医 疗 纠 纷是 产 科 医务 X - 作 者 的 工作 重 点 之 一 本 文 从 医院
方 面、 孕 产妇 本 身及 社 会 因 素 三 方 面 论 述 出现 产 科 医 疗 纠 纷 的 相 关 因 素 并提 出了 相 应 的 防 范措 施 。
2 . 1 . 1 完 善各项规章制 度 ,强化产科 质量管理_ 【 = = _ 作 ,狠抓 薄弱环节 实践证明 , 狠抓薄弱环 节是 预防和有效控制医疗 纠纷 的一个重要措 施[ 6 1 , 重视知情 同意权, 落实告知义务 。在长期 的临床实 践中, 不断总 结 经验和教训 。 2 . 1 . 2 提 高医务T作者 的业务水平 针对产科 的T作特点 ,不断强化 业 务学习 , 扎 实基本功 , 充分认识产科 的高风险及产程复杂性 。掌握 各种产科 手术的指征和手术方法 , 产 前诊 断尽可能做全 、 做细, 产后 对新生儿及产妇 的情况严密观察 。 2 . 1 3 加强有效沟通 ,做 到人性化服务 和谐 医患关系表现在孕产妇 服务 过程 中使用婉 转修饰 的语言 , 耐心解释 、 交流 、 沟通 , 增加 彼此 相互理解 , 尊重对方, 注意言行举止 。坚持” 以人为本” 、 ” 以患者为中 心” 的原则 , 从 孕产妇 的角度考虑 问题 , 人性化管理 。 2 . 1 . 4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强化医疗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 随着 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实施 , 医疗 护理所 承担 的风险越来越大[ 8 1 。各个 医疗机构要组织 医务人 员对医疗卫生相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 各 项T作职 责进行学 习和培训 , 树立 依法行 医的意识 , 从 思想上始终 以医疗安全为重 , 掌握 医患 纠纷处 理的基本原则 , 做好 医 、 护之 间的 配合 协调 作 , 并 能用法律 的武器保护 自己。 2 . 1 . 5仪器与药品 的规范 产科的常用仪器设备 , 要熟悉其结构原理 、 参数及其性 能指标 , 熟练掌握其 操作使 用流程及保 养方法 , 如产前 产时监 护系统 等 , 常规药 品使用 时要注意其适应症和禁忌症 。 2 . 2 孕妇 方面 做好产前 的宣传保 健丁作 ,让产妇了解妊娠的过程 , 分娩经 过 , 减少其恐惧焦虑 的情绪 , 以” 移情” 之心度人 , 尽 可能的让 其保持愉悦 的心情 。 2 _ 3 社会方 面 在全社会呼 吁正确 的社会 舆论 导向 , 树立正能量的作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妇产科医疗纠纷是指在妇产科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过失、不当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引发纠纷的案件。
以下将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
本案例涉及李女士在一家妇产科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所引发的医疗纠纷。
李女士在手术后出现发热、腹痛等症状,并且伤口处感染。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李女士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是她对医院和医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首先,该案件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的原因可能涉及医疗过失。
剖腹产手术是一种常见的妇产科手术,但手术需要非常精细的操作和严格的无菌环境。
如果医生在手术中没有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或者没有及时进行感染防治措施,就有可能导致伤口感染和并发症的发生。
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需要对医生是否违背了医疗操作规范进行调查和判断。
其次,该案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方面,医疗机构可能会因为涉嫌医疗过失而面临患者的诉讼和索赔,由于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自己的无过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医生的职业声誉和信任度也会受到影响。
一旦医生被指控有医疗过失,尽管最终判定结果可能不同,但之前的争议和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很难挽回。
最后,为了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其次,医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加强诊疗技能和沟通能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再次,加强对患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建立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提供公正的解决方式,让患者和医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抚。
综上所述,妇产科医疗纠纷是一个普遍存在且影响深远的问题。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医疗过失是导致妇产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培训,患者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建立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为双方提供公正的解决渠道。
妇产科常见医疗纠纷原因及防范对策

妇产科常见医疗纠纷原因及防范对策妇产科尤其是产科的医疗纠纷与其他科室的医疗纠纷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产妇的医疗和处理都涉及到胎儿安全,甚至关系到胎儿的生命,责任重大。
二是到医院生小孩是一个高兴的事,一旦出现意外,本人和家属的情绪波动大,不容易调解。
所以认清妇产科的医疗纠纷的严重性及预防妇产科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尤为重要。
作者在综合性医院及妇产科专科医院医务科工作多年,现将处理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心得和体会拿出来与同行探讨,以利于预防和处理好妇产科的医疗纠纷。
据统计,医疗纠纷中妇产科近几年一直排在第一位。
妇产科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为随着妊娠周数的增加,有些合并症及并发症出现是不可避免,因而医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
总体来说,医疗纠纷日益增多(1),与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和医疗质量相对落后、病人维权意识增强和医务人员法制意识滞后以及前一阶段媒体的恶意炒作等有关。
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服务观念滞后:医护人员还没有完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气生硬等,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以前患者与医护人员的关系是需要帮助和给与帮助的关系,患者对医护人员心存感激,医护人员在心里也接受了这种感谢。
而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医护人员全方位服务而且要服好务,如果医务人员思想跟不上时代的需求,不能适应这种比较大的反差,就容易造成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或误解,进而诱发纠纷。
体现在对病人服务不周到,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能热心、细心、耐心进行解答和帮助上。
二.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而病人及家属法律意识增强,要求医护人员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有些医护人员,对未婚先孕、性病病人等带有歧视心理,言语中不自觉流露出来,病人难以接受,进而转化为对医生、护士服务方面的不满意,产生纠纷。
比如,在采集孕妇病史时,有一产妇生过小孩,但她不想让丈夫知道。
妇产科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妇产科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在医疗领域中,妇产科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可能会面临一些医疗纠纷。
及时、妥善地处理这些纠纷,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以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
一、纠纷发生后的及时响应当妇产科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迅速做出反应。
相关医护人员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则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同时,应安排专人安抚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在这个阶段,医护人员要保持冷静,客观地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当时的医疗情况,但不要急于对纠纷的责任做出判断或承诺。
重要的是让患者和家属感受到医院对他们的关注和重视。
二、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院应立即组织人员收集与纠纷有关的各种资料,包括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护理记录、医嘱单等医疗文件。
这些文件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存和管理。
此外,对于可能涉及纠纷的现场情况,如医疗设备、药品等,也要进行拍照、录像或封存,以备后续调查和鉴定使用。
同时,医院还应当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的经过,并形成书面记录。
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在收集完证据后,医院应尽快安排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正式的沟通和协商。
沟通时,要有医院的管理人员、医疗纠纷处理专员以及涉事的医护人员共同参与。
首先,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介绍医院对纠纷的调查情况,解释医疗行为的依据和目的。
对于患者或家属提出的疑问和诉求,要认真倾听,并给予耐心、诚恳的回答。
如果患者或家属要求赔偿,医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正当权益。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患者或家属对医院的解释和处理不满意,可能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
妇产科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妇产科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一、案例背景妇产科医疗纠纷是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一类,涉及到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本案例是一起涉及到孕产妇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疗纠纷案件。
二、案例经过1. 病人信息张女士,32岁,家住某市区。
2. 就诊情况2019年1月5日,张女士来到某市人民医院产科就诊,因为孕期高血压已经37周,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
手术由该医院主任医师李某主刀,麻醉由该院麻醉科主任王某负责。
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测的并发症:张女士子宫大出血。
李某立即采取了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经过3天紧急治疗后,张女士终于脱离危险。
3. 医患争议张女士认为,在手术前未被告知可能存在子宫大出血的风险,并且手术后医生未能及时治疗,导致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因此,她提起了医疗纠纷诉讼。
4. 法院判决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1)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承担相应责任;(2)李某在手术中采取了正确的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履行了医生应尽的义务;(3)王某在麻醉过程中表现出色,无责任;(4)张女士因为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治疗,但治疗费用不应由医院全部承担。
三、案例分析1. 医学分析剖腹产是一种常见的孕产妇分娩方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子宫大出血是剖腹产中比较常见的并发症之一。
在手术前,医生应该向患者详细介绍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在本案中,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在手术中李某采取了正确的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履行了医生应尽的义务。
2.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先不伤害”的原则,尽量减少患者的损伤。
同时,医生也应该在手术前向患者介绍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如果医生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应承担相应责任。
试析产科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与防范措施

一
护患纠纷不仅影响了护患关系的和谐 ,也给护理工作人员带来 了心理上 的压力和工作上的不愉快 : 医院的发展不可避免 的受到 对 定程度 的制约 , 因此护理 纠纷 的及时预防与解决有助于提高护理 服务质量 、 高患者的满意率 , 提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医院的经济效益与
社 会 效 益 的发 展 : 立 良好 的 品牌 形 象 。 树 编 辑/ 兰 雅
技术操作制度 , 防止差错事故 的发生。
21 严 格护 理 文书 书写 制 度 , 照《 .. 3 遵 护理 文 书书 写 规 范 》 施 , 到 实 做
试析产科护理工作 中的法律问题与防范措施
李 娜
1当前 产 科 护理 工 作 中 的法 律 问题
术操作严格进行 。要严格按 照常规处理各种传染病病菌的携带者用 品, 包括污染 的水和排泄物 ; 要及时回收并彻底销毁一次性使用过的
医疗 用 品 ; 严 格 对 病 区 的空 气 环境 、 体 表 面 和 医疗 用 品 等进 行 消 要 物
11 .玩忽职守的法律问题
我 的根 本 措施 。
23 .管理者实行 ” 人性化 ” 管理 ,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 提高管理水平 。 重视护理工作 , 关心护士 , 对优 秀事迹及优秀个人加以适当奖励 , 以 提高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对有可能发生纠纷的病人有预见性 , 加强 与患者及 家属的沟通 , 尽可能满足其需求 , 以尽 可能化解医疗纠纷的
( 西贵 港 市人 民 医院产 科 , 西 责 港 广 广 5 70 3 1 0)
摘 要 :由于 产科 工作 自身的 特 殊 性 , 致 常常 发 生 医疗 纠 纷 和 涉及 法律 的 事 件 。 加 强培 养 产科 护 理 工 作 者 的 法律 意 识 , 高其 自身 的职 业 素 以 提
妇产科纠纷的常见原因

妇产科纠纷的常见原因妇产科纠纷是指妇女在接受妇产科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争议或产生纠纷的情况。
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医疗事故、医疗责任、医疗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其常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技术问题:1. 医生操作不当:在妇产科手术或治疗过程中,医生可能因为技术不熟练、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手术失败,患者身体出现严重并发症或伤害。
2. 诊断错误:医生可能在妇产科疾病的诊断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或接受了错误的治疗。
二、医疗管理问题:1. 病房管理不善:医院病房管理存在问题,患者可能因感染、封闭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并发症或伤害。
2. 护理不周:医院护士在妇产科护理过程中存在不专业或不认真等问题,导致患者治疗效果不佳,出现医疗纠纷。
三、沟通不畅问题:1. 医患沟通不畅:医生在与患者沟通时表达不清楚,无法准确了解患者的需求,导致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或出现误解。
2. 医患意见不一致:患者对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等意见不一致,双方难以达成共识,产生纠纷。
四、医疗责任问题:1. 患者知情权受限:医生未能详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后遗症等情况,导致患者没有充分知情,出现医疗纠纷。
2. 过度治疗:医生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过度推荐患者接受一些无必要的手术或检查,导致患者健康受到损害。
五、医疗纠纷处理问题:1. 协商方式不当:医患双方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缺乏积极的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纠纷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2. 医疗赔偿不公正: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可能存在不公正的赔偿方式,导致患者感到不满,纠纷无法解决。
针对以上常见原因,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妇产科纠纷的发生:一、医院加强管理:1. 提高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医生的操作技能和诊疗水平达到要求。
2. 完善医疗设备和手术室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手术室环境符合卫生条件。
3. 加强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护理技巧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沟通与关怀:1. 医生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详细解释病情、诊断及治疗方案,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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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产时保健纠纷 产后出血致产妇死亡 Ⅰ级医疗事故 生产致胎儿(新生儿)死亡纠纷 巨大儿试产失败 出生后1天因羊水吸入 窒息死亡 Ⅰ级甲等医疗事故
产前保健纠纷 B超胎儿畸形筛查
明确了妇产科医务人员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中几个应当引起重视的法律问题 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 前诊断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规定: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 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 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超检查的局限性和误诊率
技术的局限性
院方提供的仅为建议
如何防范产前保健纠纷
漏查、漏诊 可能 最终决定权在患者
履行告知义务是关键
有充分的预见能力
与医嘱、护理记录保持一致
有相关风险的预防措施
如何防范产时 医疗纠纷
履行签字告知
详细记录病情
病历上有严格而详细的产程监护记录 新生儿接生记录应当尽可能详细具体 需要剖宫产/试产失败的也要有详细记录 患方不同意签字的 应当由2名以上医务人员记录并签名 正确填写新生儿出生时的基本情况 新生儿发生疾病或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 医务人员处理情况、风险和不良后果告知 尸体的处理最好事先履行告知手续
进行产前诊断应该取得必要的资质
重视证据作用,培养证据意识
要正视病历 1 的举证作用 1.医务人员应牢 固树立证据意识 2.及时记录病人 的病情发生、发 展及治疗经过
病历记录及时 2 准确、完整
1.拒绝住院者需签 字,妥善保管签字 病历;2.抢救后6 小时内据实补充病 历并加以注明;3. 病历书写应尊重患 者的知情权和签名 要求.
产时医疗纠纷(案例)
初产妇,足月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会阴侧 切、胎头吸引术下分娩。 发生产后出血、休克,DIC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 最终导致产妇死亡。
该医疗纠纷被定为一级医疗技术事故。
生产致胎儿(新生儿)死亡纠纷(案例)
足月妊娠,胎盘功能减退,羊水偏少,巨大儿, 试产失败行剖宫产分娩一活女婴。 新生儿1天后因双肺重度羊水吸入导致窒息而死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该案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医方负主要责任。
病历书写不规范(案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2:张女士接受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手术取出 钢板时发现钢板已经断裂,张女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此案中,医院对病人只是口头嘱咐“要绝对卧床休息”, 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同时对张女士的几次复查结果,也 没有详细的病情记录,所以没有办法证实其医疗行为不存 在过错。 由此看来,病历在医疗活动中的作用不可小视。医生要求 病人遵守医嘱,就应该让医嘱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最 好能让病人签字确认,这样可避免发生纠纷后,出现医院 举证不能的现象。
了解病情 1 充分防范
如何防范妇科纠纷
5 告知冰冻病理检查风险 术后组织常规病理检查 切除女性器官 6 征得患者同意
规范记录病程 7 及时请上级及 其它科室会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中几个应当引起重视的法律问题
第二十条规定:
• • • • •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1.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2.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3.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4.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5.有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
总结:如何在应对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 庭的举证要求上做到 游刃有余,最终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妥善保管病历 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
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 具有证据意识和法律常识
医疗机构防范妇产科医疗纠纷工作的主要环节在于对病人的诊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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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
1 3 2
3 4 5 3 6 7 3 8
国内外现状 妇产科医疗纠纷分类 典型案例 纠纷产生原因简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法》中几个应当引起重视的法律问题
重视证据作用,培养证据意识
关于培养证据意识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医疗纠纷定义
子宫全切术后患者出现“膀胱阴道瘘” 。 最终鉴定结果为医方术中缝合阴道残端时可能缝 合膀胱壁,炎症所致引起膀胱阴道瘘。 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有一 定的因果关系,但属于手术并发症,患者出现手 术并发症后经医方积极治疗,目前膀胱阴道瘘已 痊愈,无功能障碍。 不构成医疗事故。
纠纷产生原因简析
产后新生儿残疾纠纷
一般发生在新生儿出生后一段时间,但是争议 的医疗行为还是接生前后的医疗行为,尤其是 早产儿。
新生儿发生的功能障碍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 甚至有可能和医疗因素没有关系 脑瘫、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引发的医疗纠纷最 多且最难处理
妇科纠纷
种类繁多,涉及病人隐私及论理道德等。
医疗纠纷指由于医患之间对于双方 合同内容、履约状况以及是否发生侵权 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客观事实,发生于医 方为患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中。
我国各省市发生的妇产科医疗纠纷均位于 临床各科室前列,且以产科为多。
美国已经出现了30年 来第三次医疗责任危机
国外现状
以美国为例
1999
美国妇产科医生学会
常见纠纷: 产伤引起的医疗纠纷 并发症引起的医疗纠纷 孕产妇死亡引起的医疗纠纷
在生产过程中或者生产之后产妇发生死亡而引发的 纠纷处理比较棘手。
生产致胎儿(新生儿)死亡纠纷
指在生产过程中,胎儿发生了窒息,或者是在 生产过程中发生了难产致胎儿死亡,或者是在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
常见因素: 妊娠的因素 难产的因素 出生后新生儿疾病的因素
1985
美国国内统计
每10位医师中就有一位 因医疗纠纷被告 妇产科医师的比例更高 •每4位妇产科医师即有1 人受医疗纠纷之苦!
针对妇产科医生提出的诉 讼中,妇产科医生胜诉的 比例为70% 赔偿额往往惊人!
妇产科医疗纠纷分类
产时医疗纠纷 生产致胎儿(新生儿)死亡纠纷 产前保健纠纷
分类
妇科纠纷
产后新生儿残疾纠纷
如何防范生产致 胎儿(新生儿) 死亡纠纷
必需对早产儿实施有风险和损害 的救治时,履行告知及签字 4
对新生儿应尽早 实施专科体检 5
严格而详细的 1 产程监护记录
接生记录 2 详细具体
没有检查条件的医疗机构 3 应当议家属尽早送新生儿到 专科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如何防范产后新生儿残疾纠纷
手术告知详细 3 手术记录全面 如改变术式需 4 补签手术同意书
1.病情观察不仔细 缺乏详细的病史询问 缺乏详细的体格检查 漏诊、误诊疾病
2.违反各项医疗诊疗 常规,延误病情 3.医患双方沟通欠佳 违反高危妊娠转诊 及会诊常规 5.病历书写不规范 记录错误等
4.手术副损伤
6.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无证行医
注意告知
产前保健在发现 胎儿发育畸形上 的意义和作用
产前保健纠纷
目的:对主要影响生存或生活质量的遗传性疾 病和先天性畸形,主要是通过产前检查发现。
纠纷常见于以下两种情况: 产检确认胎儿发育正常 产检确认胎儿发育异常
出生有缺陷儿 分娩正常胎儿
原因:患者及家属误解产前保健的意义和作用 期望值过高
产时医疗纠纷
大部分的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于此期。
产后新生儿残疾纠纷(案例)
足月妊娠,自然临产,待产过程中发现胎儿宫内 窘迫,宫口开大3cm时人工破膜发现羊水Ⅱ度污 染,未做特殊处理。 新生儿重度窒息,apgar评分1分,脑瘫。 最重要的谈话告知记录被遗失,医院用来证明自 己无过失的客观证据不存在。 被鉴定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妇科纠纷(案例)
分类
产后新生儿残疾纠纷 分娩过程中胎儿窒息 导致新生儿脑瘫 谈话告知遗失 Ⅱ级乙等医疗事故
妇科纠纷 子宫全切术后 膀胱阴道瘘
产前保健纠纷(案例)
文女士怀孕后一直在当地医院定期产前检查。 主要手段是B超,共进行5次。 医院的B超检查报告除第1次显示“胎儿结构未见异常”外, 其余4次均显示“胎儿肢体显示不满意”或“胎儿结构无 法完整显示”。诊治医生在《妇幼保健服务手册》上注明 “B超显示正常”。 孕妇因过期妊娠在该院行剖宫产分娩一残缺左上肢的女婴, 医患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并诉诸法律。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上 诉人文女士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女婴残疾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费、鉴定费及残疾用具评估费合计552783.36 元。
医疗机构应积极 3 应对“举证倒置”
1.提高医务人员法 律认识;2.严格按 规定认真书写病历 ;3.加强病案质量 监控工作;4.尊重 患者知情同意权; 5.依法保护自己的 正当权益。
关于培养证据意识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第六十三条中规定
的“书证”,我们总结了几个常见的问题,与大家探讨:
1.对需要定期随访 的具体时间不注明 2.对一些必须早期 发现的并发症不做 明确交待 3.对必须继续治疗 的疾病不做明确交 待
关于护理文书
医嘱单
需要注意点
护理记录单
体温单
病历涂改
《病历书写规范》明确 规定:病历修改要在修 改字样上用双横线表示, 并保持原样。
主要问题
画蛇添足 因小失大 推卸责任 先入为主
病历书写不规范(案例)
案例1:医院存在以下问题: (1)病历记录及陈述均不能提供患者发生呼吸抑制的确 切原因,病因中也无科内关于该病人的病情讨论、分析、 研究等记录。 (2)特护记录中的生命体征改变与病程记录中有关‘呼 吸抑制’的情况不符,原因不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医院的病历书写存在严重缺陷,致使鉴 定部门无法确认该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同时,医 院也无法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 因果关系。所以,根据举证责任倒臵原则,法院判令医院 承担了一半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