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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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有一部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需要进一步帮助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扶贫资金,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合理规划和管理扶贫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扶贫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三、项目内容1. 资金筹集:- 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扶贫资金,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金融机构贷款等;- 确保筹集到的资金符合法律法规,来源合法可靠。

2. 资金管理:- 设立专门的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安全保管、使用和监督;-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规范,明确资金的用途、范围和流向;-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流转和使用过程透明、规范;- 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项目评估:- 设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定期对扶贫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估指标包括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效果、受益群体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方案,提高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信息化建设:- 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金的电子化管理和监控; -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跟踪和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5. 项目宣传:- 制定科学合理的宣传策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宣传和推广;-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扶贫工作的成果和影响,增强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度。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确立项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2.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和工作节点;3. 资金筹集:根据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积极争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与金融机构协商贷款;4. 资金管理:设立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5. 项目评估:设立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定期对扶贫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测;6. 信息化建设: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资金管理的电子化和智能化;7. 项目宣传:制定宣传策略和计划,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扶贫工作的成果和影响。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布日期】2008.11.04•【文号】财农[2008]340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务扶院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7月11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日)废止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8]340号)山西、河南、江西、陕西省财政厅、扶贫办: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以下简称“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扶贫政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是指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安排相关资金,支持中央专项公益金扶贫项目的开展。

第三条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组织落实。

第四条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二)与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整合使用;(三)项目择优遴选、公开透明、群众参与。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

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

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尊敬的财政部门:为了有效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向贵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希望得到您的审查批准。

本申报材料所列项目旨在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从而实现全面脱贫。

一、项目背景贫困地区是我国重点扶持的区域之一,针对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中央政府决定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支持各级政府开展扶贫项目。

本项目的扶贫范围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扶贫、就业扶贫等多个方面。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有效的财政资源配置和高效的项目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交通、供水、电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2. 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学校的办学和医疗水平;3. 推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投入;4. 强化对贫困群众的就业扶贫工作,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电力供应设施建设等;2. 教育医疗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建、升级或新建工作;3. 产业扶贫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厂的建设等;4. 就业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培训贫困群众的职业技能、提供就业岗位等。

四、项目计划和预算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拟定了以下项目计划和预算:1. 项目计划:详细列出了项目的整体时间表和里程碑节点,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2. 项目预算: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市场价格,详细列出了每个项目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我们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1. 项目组成员:指定了专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内容;2. 监督机制:建立了项目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扶贫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扶贫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扶贫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确保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扶贫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以期达到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目的。

一、资金使用范围。

扶贫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教育医疗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等项目。

二、资金使用原则。

1. 精准扶贫,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身上,杜绝虚假报销、挪用资金等行为。

2. 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过程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

3. 经济适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经济适用性,避免浪费。

三、资金使用程序。

1. 项目申报,各地贫困地区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资金使用项目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资金拨付,经过项目申报批准后,相关部门将按照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拨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项目实施,各地贫困地区需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4. 资金监管,相关部门需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资金使用效果评估。

1.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需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2. 效果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了解项目的实际影响和效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五、资金使用责任追究。

对于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扶贫帮扶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六、总结。

扶贫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扶贫工作,有效利用资金,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贫困地区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

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我国各级政府都积极出台了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对扶贫对象进行资金支持和帮扶,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首先,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需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

这些资金应当专门用于解决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如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

同时,资金使用范围也需要具体明确,避免滥用和浪费。

其次,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比例和标准。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偏向和失职现象。

另外,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需要强化资金使用效果评估。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跟踪和评估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最后,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培训和指导。

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还需要为扶贫对象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只有真正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扶贫效果。

综上所述,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是推动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扶贫资金方案,才能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研究和落实,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不断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确保项目安排精准、使用资金精准,根据《XX 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XX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现将XX年中央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使用制定如下方案。

一、编制依据1.XX省财政厅、XX省民宗委《关于下达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XX财农〔XX〕219号),XX财农〔XX〕51号);2.《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XX财农〔XX〕102号)3.《XX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二、主要目的对标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和贫困户脱贫“一超六有”标准,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安排实施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等项目,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完善XX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基本原则(一)聚焦重点,精准扶贫。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一”要求,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脱贫攻坚项目。

(二)科学规划,尊重意愿。

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县评审”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村调查摸底,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优先进行规划,确保贫困村退出与贫困户减贫同步完成。

(三)统筹兼顾,注重民生。

按照改善民生、加强配套、提升功能的思路,把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与有利于彝、汉群众生产活条件改善和脱贫致富、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有利于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相结合。

四、项目及投资计划(一)基础设施建设1.XX村:新建硬化通组公路(XX村道--XX房屋处;石碑岗—简太友房屋处)2.505公里,规划资金205万元。

2.XX村:新建产业公路3.42公里,规划资金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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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类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泗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承担单位:泗阳县城厢街道东风居委会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关于申报东风村为2012年度少数民族
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的请示
省民委:
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度少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申报城厢街道办东风村为2012年度少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风村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市泗阳县城厢街道东南,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方,该居委会位于众兴、卢集、李口三镇交界处,高松河西邻,徐淮盐高速公路从中而过,交通便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全村1234户,5016口人,其中少数民族378户,1649人,占全村人口的32.9%,可耕地面积4860亩,2001年3月被江苏省政府认定为少数民族聚居村。

回族群众世居于此,散居在全村。

村内有一座清真寺以
及一所回民小学--东风民族小学。

近年来,东风居委会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有关部门的帮扶下,蔬菜大棚种植,水产养殖等高效农业已初具规模。

该村人均年收入8735元,贫困户412户,人均年收入2356元,少数民族贫困人口56人,人均年收入2120元。

二、建设特色村寨和发展试点项目优势
一是县、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村工作。

近年来,泗阳县在全力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特别是以抓好东风村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建设以促进民族工作上台阶。

通过建立民族工作县、镇、村三级网络,落实民族工作二级责任制,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资金,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发挥了国家政策的放大效应,有力促进了该村经济和社会面貌的改进。

与此同时,还多方争取资金,为该村建成新村部,改造道路、桥、涵、闸、坝等
基础设施,增加了高效农业种植的保险系数,提高了东风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村级组织领导有力。

村干部整体素质高,人员配备齐全,工作积极,在村支书臧艺为首的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村干部脱贫致富奔小康。

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上得到县、街道两级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村里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村民活动室和维稳工作是,村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切实改善。

2006年该村人均收入1500多元,经多年发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东风村群众经济生活水平和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提高,2011年人均收入已达9350元。

近年来,该村加强设施的建设,满足群众对道路、供水、用电的需求。

全村均已完成农网改造工程,村民用上安全可靠的生产、生活用电,吃上流动洁净的自来水。

四是资源优势得到有效开发。

近年来,在泗阳、城厢两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民委的大力支持下,该村为尽快改变东风村落后的状况,依靠当地交通便利和水系发达以及耕地肥沃的优势条件,确立了“发展蔬菜大棚种植富民、大力兴办工业经济壮村”的发展思路,积极将本地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发展,利用招商引资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

东风村境内蔬菜大棚林立,面积达300多亩,种植青椒、西瓜、莴苣、豆角、黄瓜、西红柿、黄秋葵等农作物,年产500多吨,销往南京、苏州、上海等大中城市。

目前,东风村有蔬菜合作社4个,大棚种植户60多户,亩均纯收入达6000多元,大棚种植已成为该村的支柱产业,有力的带动了部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几年来,通过上级的帮助和自身的努力,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得到极大的发展和改善,但是仍然和其他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得到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
更多、更大的扶持和照顾,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特向上级部门申请将东风村列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发展项目试点村。

并申请实施如下项目:
三、主要申报内容和实施项目
为彰显和恢复东风村伊斯兰回族村,方便回族群众过宗教生活,对现有村落进行康居示范小区建设。

争取用3年时间规划建设东风康居示范小区,建成有民族特色的新式集中居住区。

同时,进一步扩大蔬菜大棚种植,加快村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努力把东风村建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浓厚伊斯兰特色的新农村。

2012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新建社居民集中点1个:占地面积10亩,需要资金300万元;
2、恢复建设清真寺1座,需要资金50万元;
3、新增开发蔬菜大棚200亩,需要资金250万元。

2013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吸收、新增集中区扩大建设,需要资金350万元;
2、新增开发蔬菜大棚200亩,需要资金250万元。

2014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吸收、新增集中区扩大建设,需要资金300万元;
2、全体小区绿化、道路、电网、光缆、用水等加以完善,需要资金75万元;
3、新增开发蔬菜大棚100亩,需要资金125万元。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附:1、东风村原排放图片
2、东风村原清真寺图片
3、东风村待改造小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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