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运维经验反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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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通过制定并执行本细则,可以提高发电厂的效益,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

2. 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发电厂管理人员和运维人员必须始终将安全置于首位,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环保优先:发电厂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

•资源合理利用:发电厂应合理规划和使用电力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浪费。

•合规运营:发电厂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行管理制度,规范运营行为,保持合规运营状态。

•持续改进:发电厂应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提高发电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3. 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3.1 管理组织•发电厂应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发电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运行管理部门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发电厂应定期对运行管理部门进行评估,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设备维护和检修•发电厂应制定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发电厂应建立设备维护和检修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3.3 安全管理•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发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发电厂应建立事故和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故障。

3.4 环境保护•发电厂应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发电厂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发电厂应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3.5 能源管理•发电厂应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利用电力资源。

•发电厂应加强能源管理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消耗过高的问题。

电站运行维护实践与经验交流

电站运行维护实践与经验交流

电站运行维护实践与经验交流作为一名幼儿工作者,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电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希望通过这次经验交流,与大家分享并共同进步。

一、电站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1.熟悉电站的基本情况:了解电站的设备、系统及其运行原理,掌握电站的各项指标和参数。

2.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遵守电站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不擅自改变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3.注意观察和记录:运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运行数据和异常情况。

4.定期检查和维护:按照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应急处理能力:遇到突发事件和故障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二、实践经验与教训1.熟悉并掌握电站的基本情况是运行维护工作的基础。

在实践中,我曾因为对电站设备的不熟悉,导致在处理问题时手忙脚乱,甚至影响了电站的正常运行。

因此,我深刻体会到,熟悉电站的设备、系统及其运行原理是至关重要的。

2.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是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的关键。

在实践中,我曾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按照规定操作,结果导致了设备的故障。

这次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规程和安全规定不是束缚,而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武器。

3.定期检查和维护是预防设备故障的有效手段。

在实践中,我曾因为忽视了设备的定期检查,结果导致了设备的损坏。

这次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预防胜于治疗,定期检查和维护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4.应急处理能力是在突发事件和故障中挽救电站的关键。

在实践中,我曾因为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导致电站的正常运行受到了影响。

这次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应急处理能力是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必备的素质。

三、经验交流与共享在此,我希望能够通过这次经验交流,与大家分享我的经验和教训,也希望能够从大家的经验和教训中学习,共同提高我们的电站运行维护水平。

同时,我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这次经验交流,共同为电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出谋划策。

电站运行维护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无删减范文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无删减范文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引言发电厂是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发电厂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制定和执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发电厂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2. 责任与授权2.1 发电厂经营者应明确运行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和职责。

2.2 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并上报经营者审核和批准。

2.3 经营者应向相关部门授权执行运行管理制度。

3. 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3.1 发电厂设备管理3.1.1 确保发电厂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

3.1.2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确保备品备件的及时补充和储存。

3.1.3 设备故障的处理流程,包括设备故障的报修、维修流程和记录。

3.2 发电厂安全管理3.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2.2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3.2.3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确保安全事故的及时应对和处理。

3.3 发电厂运行监测管理3.3.1 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确保对发电厂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

3.3.2 运行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问题。

3.3.3 运行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经营者提交运行报告。

4. 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4.1 内部审核4.1.1 组织内部审核人员对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核。

4.1.2 审核结果的记录和整改,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

4.2 外部监督4.2.1 由相关监管部门对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2 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处理和整改。

5. 运行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为了不断提高发电厂运行管理的水平,经营者应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优化运行管理制度。

6.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运行管理制度的责任与授权、内容、执行以及优化与改进等要点。

电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电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电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电厂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对发电设备、热力设备、电气设备等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电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电厂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四条电厂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电厂应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电厂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运行效率。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七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运行班组的设立、交接班制度、运行日志记录等。

第八条运行班组应按照班组长、操作员、维修员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运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运行班组应在每班交接班时,认真记录交接班事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并交接给下一班。

第十条运行班组负责设备的启停、调整、监控等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运行班组应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故障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计划的编制、设备维护记录的填写、设备维修的安排等。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计划应根据设备的使用状态和维护周期进行编制,明确维护内容、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记录应及时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项目、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等,确保维护工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设备维修应根据设备的故障情况和维修要求进行安排,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避免影响电厂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安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邢台供电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邢台供电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邢台供电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大检修”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和规范邢台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确保变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河北省电力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有人值班、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包括变电站的管理职责、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班组建设及文明生产、培训工作、检查和考核等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运维管理。

第五条各运维班应根据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针对管辖变电设备的特点,制定本班变电运行管理制度和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并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确保与现场实际相符。

规程编审管理工作流程参照附件4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所辖范围内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运维管理。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标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并制定实施细则。

(二)监督检查变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专业中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设备缺陷管理,做好缺陷处理。

(四)开展基建工程验收启动和生产准备工作。

(五)组织开展变电运维专业安全性大检查活动。

(六)组织开展变电运维专业技能竞赛、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

(七)做好生产管理系统变电运维专业功能应用管理工作。

(八)审核上报各类运维专业报表。

第七条公司调度控制中心职责(一)负责全省220千伏、110千伏(66千伏)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态信息的收集、确认、监视工作,依照有关单位及部门下达的监视参数进行运行限额监视。

(二)负责接受、转发、执行所辖变电站的上级调度的调度指令,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遥控、遥调等操作。

(三)负责所辖变电站无功电压调整工作,按照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指令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范文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厂的运维管理工作,提高运维管理水平,保证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发电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运维人员等。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发电厂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运维管理,同时也可以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审核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运维组织管理第五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发电厂应设立专门的运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发电厂的运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七条发电厂运维管理部门应根据发电设备的特点和运行情况,合理确定运维人员的数量和配置。

第八条发电厂应加强对运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知识库,提供及时可靠的运维信息。

第十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人员考核制度,对运维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人员进行奖励,对低效人员进行约束和培训。

第十一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发电厂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管理的资料档案制度,对各类运维记录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后期检索和管理。

第十三条发电厂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确保运维管理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运维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维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运维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设备巡检制度,对发电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备品备件的供应和使用。

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

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

附件1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核安全局制定并发布的《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管理办法》(国核安发〔2012〕6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工作流程,指导经验反馈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条国家核安全局开展的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和管理,环境保护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地区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电厂营运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内容包括收集、筛选、分析、评价国内外核电厂运行经验信息,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上述单位之间共享和应用;同时也包含了运行核电厂事件调查和安全状态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是进行经验反馈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中各单位共享交流信息等工作的必要工具和手段。

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包括运行核电厂事件数据库系统、经验反馈信息数据库系统、运行事件纠正行动跟踪系统、核电厂异常的重要性判定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管理系统以及运行安全性能指标系统—3—等。

经验反馈平台由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地区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电厂营运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经验反馈信息的来源与收集第五条运行核电厂按照《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HAF001/02/01)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定期报告(如月报、年报等)、运行事件通告及运行事件报告(含运行事件补充报告)等相关报告的纸质版本,并将相应电子文档按类别上传至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以下简称经验反馈平台)。

第六条运行核电厂于每个月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发生的与核安全相关的内部事件清单和摘要上传至经验反馈平台,经国家核安全局筛选,核电厂再将相应的内部事件报告电子文档上传至经验反馈平台。

第七条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将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报告、国家核安全局年报按类别上传至经验反馈平台。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

发电厂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厂运维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发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运维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发电厂运维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发电厂运维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利用资源,保证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发电厂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运维管理组织第六条发电厂应成立专门的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发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运维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维护和操作资质。

第八条运维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运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运维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发电厂应设立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发电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三章日常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发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包括润滑、清洁、检查等内容。

第十二条发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严禁无关人员擅自拆卸和调试设备。

第十三条发电设备维护工作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发电设备维护工作中应认真填写维护记录,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

第十五条发电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维护方案和作业程序。

第四章故障处理第十六条发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运维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运维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保证设备尽快恢复运行。

第十八条发电设备故障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第十九条发电设备故障处理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故障处理方案,提高故障处理效率。

第二十条对于频繁故障的设备,应加强定期检查和维护,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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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重大/重要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外发至集团;
6.4.2
(1)EPC阶段或外部涉及电站运维的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接受和收集。
6பைடு நூலகம்4.3
(1)一般经验反馈由各部门负责制定纠正行动计划;
(2)重要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制定纠正计划;
(3)重大经验反馈由总经理部和运维中心制定纠正计划;
(4)EPC阶段转发或外部收集的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制定纠正计划。
5.2.5督促承包商建立完整的适用于公司管理要求的经验反馈体系;
5.2.6负责组织经验反馈日常考评、会议材料等。
5.3
5.3.1负责一般经验反馈的调查分析、报告编审批、落实纠正行动等;
5.3.2负责落实重大、重要级经验反馈的纠正行动;
5.3.3负责收集整理经验反馈材料,按时参加经验反馈会议;
5.3.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经验反馈考核工作。
6
6.1.
经验反馈工作的基本原则: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2.
6.2.1
规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检查经验反馈工作进展和统计考评,确定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和关注事项等。
6.2.2
根据公司考核经验反馈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主要是:事件重发次数;经验反馈报告及时性;经验反馈落实情况、事件透明度等。
5.1.3确保经验反馈资源的投入;
5.1.4负责主持经验反馈会议。
5.2
5.2.1编写、更新本细则;
5.2.2监管经验反馈日常运作,负责经验反馈信息系统后台管理;
5.2.3负责重大级经验反馈的调查分析、报告审批、推动纠正行动落实;
5.2.4负责制定集团内跨公司、跨部门及集团外部的经验反馈纠正行动及流转;
经验反馈抽查表
抽查内容:
被抽查人: 岗位: 部门:
时间:年月日:至:
记录
序号
提问内容
回答情况
评价
1
2
3
总体评价:
被抽查人签字: 抽查人签字:
6.4.4
(1)经验反馈闭环管理遵循谁发起纠正行动落实,谁负责关闭的原则;
(2)一般经验反馈,由部门经理依据纠正行动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并申请关闭;部门经理审查后批准关闭;
(3)重大重要经验反馈,由责任部门经理发起落实;依据纠正行动计划,指定部门副经理负责落实,并申请关闭;运维中心审查后批准关闭;
(4)EPC阶段转发或外部收集的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与相关部门协商落实纠正计划,由部门申请关闭,运维中心审查后批准关闭。
(5)落实行动应有相关记录,主要记录纠正行动、计划时间、实际情况、申请关闭时间、验证信息、申请人审核人、验证人批准人等。
7
附件1:《经验反馈抽查表》模板
附件1:《经验反馈抽查表》模板
1目的4
2使用范围4
3上游和参考程序文件4
4定义4
5职责4
5.1.总经理部4
5.2.运维中心4
5.3.电站5
6规定5
6.1.基本原则5
6.2.经验反馈制度5
6.3.经验反馈的录入和审核6
6.4.经验反馈应用落实6
7附件7
1
为了使光伏电站日常生产过程发现的良好实践和内、外部事件得到及时反馈,避免重发事件,特制定本程序。
6.2.3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反馈培训资料供学习,并做好记录。
6.2.4
运维中心抽查各部门及电站的经验反馈应用落实和经验反馈培训的效果,并填写《经验反馈抽查表》(附件1)。
6.3.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4.
6.4.1
(1)涉及集团内其他公司或部门的经验反馈由运维中心负责外发;
2
本细则适用于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的电站经验反馈管理工作。
3

4
经验反馈:指在活动过程中涉及安全、 质量、 环保、交通等方面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对有关信息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并进行总结的要求,其目的是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事件重复发生。
5
5.1
5.1.1批准本管理细则;
5.1.2统一领导、协调经验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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