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钢法兰力学性能检验及试样管理的规定
Q3-29锻造法兰检验规范

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版次A/1Jiangyin Zenkung Forging Co., Ltd.文件号作业文件汇编ZH/Q3-29锻造法兰检验规范ZH/Q3-29受控本□非受控本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号:2015年01月31日发布2015年02月01日实施1.目的:规定了法兰的检验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锻造法兰的检验3.职责3.1 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编制本规程,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3.2 质量部检验员负责按本规程实施检验和试验,检验责任人确认,质保工程师批准质保书;4.程序4.1法兰材质/材料要求:法兰材质/材料应符合顾客合同或订单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的不同级别的钢锻件,钢锻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其检验要求详见《锻件检验规范》。
4.2检验项目和要求4.2.1 法兰外观质量a.锻造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锻造伤痕、裂纹等缺陷;b.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有害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缺陷;c.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全部逐项检查,槽的两个侧面不得有机加工而引起的裂纹、划痕或撞伤等表面缺陷;4.2.2法兰加工质量和标记a.法兰尺寸、公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顾客或工艺图纸的要求;b.法兰标记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顾客或工艺图纸之要求;4.2.3法兰的无损探伤a.无损检测项目以与顾客签订的合同以及产品标准要求为准;b.如法兰用锻件已通过无损检测,则法兰成品则免于此项检测4.3其它检验项目如顾客在合同或订单中存在附加要求:如高温拉伸试验、磁粉或渗漏检测、晶粒度的测定和非金属夹杂物的检验等。
需在合同签订前,物色具有能力的检验供方,由该供方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4 检验方案注:①总检不合格时,整批产品退回成品工序作100%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再交付总检;②总检的检验数量顾客有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4.4 质量证明书等资料管理a.出货前,质量部根据检验历史记录填写“质量证明书”,b.“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质保书”、“锻坯质量证明书”、“锻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如有)以及其它生产检验记录(热处理、机械性能、无损检测等)一起交付顾客。
《锻件外协质量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锻件外协质量管理规定”的
通知
运质内字[2005]第 13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2005年质量工作部署和目前集团公司外协锻件质量管理现状,为了加强外协锻件供方和外协锻件质量管理,特别是锻件锻后热处理质量控制,特制定《锻件外协质量管理规定》。
现将规定发给你们。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质量管理处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附件一:锻件锻后热处理有关规定
附件二:锻件订货合同内容
附件三:锻件检查验收内容
附件四:锻件类别与试验项目
附件五:各种典型锻件锻造比
附件六:锻件合格供方自由锻锤生产范围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运行保证部质量管理处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送:各经营单位、生产管理处、计财部、审计监察部、营销部、国贸公司、成套公司、集团公司办
抄送:宋甲晶总经理,朱德康书记,副书记:梁景义、丛红,贾祎晶主席副总经理:刘国栋、邹胜、孙家范、薛殿晔、杜青山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运行保证部质量管理处 2005年3月22日印
附件一
锻件锻后热处理有关规定
一、工艺人员需将锻件锻后热处理(正火)工序排入零件工艺运行路
线中。
二、所有锻件锻后必须正火处理,锻后热处理工序必须到公司热处理
厂进行。
Ⅳ、V类锻件必须在公司确认的国营大、中型企业生产,并完成正火工序,提供锻件合格证及热处理曲线报告。
三、设计人员在选用中碳钢作为传动、受力件时,需提出硬度要求。
附件二锻件毛坯订货合同内容
锻件毛坯订货合同内容
附件三
锻件检查验收内容
锻件类别与试验项目
各种典型锻件锻造比。
法兰检验标准

法兰检验标准法兰是连接管道、阀门和设备的重要组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管道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为了确保法兰的质量符合要求,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本文将介绍法兰的检验标准,以便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首先,法兰的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在我国,法兰的检验标准主要包括《钢制对焊法兰》(GB/T 9115.1-2000)、《法兰和法兰连接的螺纹孔》(GB/T 9115.2-2000)、《法兰和法兰连接的焊接面》(GB/T 9115.3-2000)等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法兰的材质、尺寸、外观质量、允许偏差等方面的要求,对法兰的检验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其次,法兰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验、材质分析等内容。
外观检查主要包括对法兰表面的平整度、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的检查,以及法兰的标志、标牌等是否清晰完整。
尺寸检验主要包括对法兰的直径、厚度、孔径等尺寸的测量,以及法兰连接面的平行度、圆度等几何形状的检验。
材质分析主要包括对法兰材质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法兰的材质符合要求。
最后,法兰的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并应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和程序。
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资质,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
检验方案应根据具体的法兰类型和用途制定,确保对法兰各项性能的全面检验。
检验程序应包括对法兰的取样、标识、检测、记录、评定等环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法兰的检验标准是保证法兰质量的重要保障,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法兰的质量符合要求,为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4.不封闭的箱形结构内表面, 在组焊前必须涂厚度60-80μm防锈漆, 封闭的箱体结构件内表面
不涂漆 .
5.溜槽、漏斗、裙板内表面、平衡的重箱内表面、安全罩内表面、封闭箱且在运输过程中是敞开
的内表面等,必须涂厚度60-80μm防锈漆.
6.涂层的检查项目及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2-86)
四、锻件组别:Ⅳ
1.组别的基本标志
1)检验特性:
测定每一锻件的硬度和每一批中的力学性能.
2)组成批的条件:
共同进行热处理的同一炉号的锻件.
2.验收时的必要力学性能指标:
σs或σb, δ5, ψ, αk
3.试验方法
1)力学性能: 试验数量.
a.锻件重量在10kg以下,每批在300件以下者,试验2件;每批超过300件者,试验0.5%,但不少于2件.
±6
±8
圆角半径、倒角高度未注公差 mm
公称尺寸
加工方法
切削加工
冷作成形
0.5-3(≤)
±0.2
±0.2
3-6
±0.5
±1
6-30
±1
±2
30-120
±2
±4
120-400
±4
±8
角度未注公差 mm
短边公称尺寸
加 工 方 法
切削加工
正切值
冷作成形
正切值
10(≤)
±1°
0.0175
±1°30′
0.0262
率在齿长和齿高方向上均不得低于50%,研合时可用0.05mm的塞尺检查齿侧隙,塞尺不得插入全齿长.
8.锥轴伸与轴孔配合表面接触应均匀, 着色研合检验时其接触率不得低于70%.
法兰检验标准

法兰检验标准法兰是连接管道、阀门、设备等的重要零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
因此,对法兰的质量进行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法兰的检验标准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材质检验、连接螺栓孔检查等内容。
本文将对法兰的检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法兰的质量检验方法。
首先,外观检查是对法兰外表面的质量进行检验。
在外观检查中,应该注意检查法兰的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氧化等缺陷,是否有明显的划痕和变形。
同时,还应该检查法兰的表面光洁度和平整度,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其次,尺寸检查是对法兰的尺寸进行检验。
在尺寸检查中,应该对法兰的外径、内径、法兰螺孔中心距离等尺寸进行精确测量,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此外,还应该检查法兰的平行度、垂直度和圆度等几何形状公差,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材质检验是对法兰的材质进行检验。
在材质检验中,应该对法兰的材质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测试,以确保其材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还应该对法兰的热处理状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热处理工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连接螺栓孔检查是对法兰连接螺栓孔的质量进行检验。
在连接螺栓孔检查中,应该对法兰的螺栓孔直径、螺纹规格、孔距等进行精确测量,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还应该检查法兰的螺栓孔的表面质量和螺纹形状,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法兰的质量检验是非常重要的,其检验标准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材质检验、连接螺栓孔检查等内容。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才能确保法兰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而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
希望本文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法兰的质量检验方法。
各种法兰的检验

法兰检验规程一、常规法兰检验规程1、目的为了加强锻制法兰的质量管理,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移至出厂之前,特制定本要求,作为锻制法兰除执行合同技术附件及合同规定的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标准以外还应符合的要求,并作为出厂检验的依据。
如技术附件、合同规定的设计、制造与试验标准、本要求之间有冲突,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2、适用范围本要求适用于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锻制法兰。
3、原材料的采购及复检3.1、所有用于制造锻制法兰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必须为需方确定的供应商。
3.2、原材料购进后必须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复检项目不少于下述内容: 3.2.1、原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书上必须按相应制造标准要求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3.2.2、质量合格证明书必须与原材料实物一一对应。
3.2.3、每批原材料(同规格、同材质、同炉号、同时到货)应抽不少于1 根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和机械性能检验。
材质为合金钢或低温钢时,除抽不少于1 根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和机械性能检验外,余下部分逐根进行光谱分析。
检验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4、过程控制。
4.1、标记的移植。
工件在各工序之间的转移(从下料开始)必须严格执行标记移植制度:即工件转入下一道工序前,本工序操作者必须将加工前的标记完整无误地移植到加工后的工件表面,标记内容至少包括材质、原材料炉号。
对标记内容不清的工件下一道工序不应接受。
4.2、锻制法兰毛坯热处理操作后必须出具热处理报告,并随锻制法兰到货提供给买方。
各种材质的锻制法兰的热处理工艺必须不低于相应制造标准的要求,热处理后的法兰不许再进行冷加工。
5、检验与试验。
锻制法兰出厂发货前应按相关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完成所有检验与试验,检验与试验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
5.1、法兰的成品几何尺寸、外观逐件检测。
5.2、硬度检验:所有锻制法兰逐件进行硬度检验,硬度应符合JB4726~JB4728-2000 的标准要求。
5.3、对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Ⅱ、Ⅲ、Ⅳ级锻件法兰的其它性能的检测,按JB4726~JB4728-2000 标准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锻纲件认可检验指南

锻纲件认可检验指南中国船级社船用锻钢件认可/检验指南锻钢件认可/检验指南1 适用范围1.1本指南适用于船体、机械、受压容器及管系用的锻钢件。
采用CCS规范规定以外的碳钢、碳锰钢或合金钢时,应将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热处理规程等资料提交本社认可,经同意后,可按本社接受的有关标准验收。
1.2 本指南也适用于代替锻钢件的轧制扁坯和方坯,以及用于机加工制造轴类、螺栓、螺柱及形状类似的其他部件的轧制圆钢。
1.3锻钢件应由本社认可的工厂制造,用于锻件制造的坯料应由本社认可的工厂制造。
2 认可和检验依据2.1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2 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3材料牌号对应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2.4本社批准的产品图纸的要求,及产品订货技术条件、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设计和技术要求3.1拉伸,冲击,冷弯试验方法应符合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第一篇第二章的有关要求。
3.2低倍组织,硫印,高倍金相并应符合公认的有关标准。
3.3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或着色检测,并符合公认的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
4 认可资料审查4.1 拟取得CCS工厂认可的单位,应向CCS提交工厂认可申请。
4.2 申请单位应向CCS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4.2.1申请认可产品明细锻钢件产品类别及用途(如船体结构用、轴系和机械用、曲轴用等),材料种类(如碳钢和碳锰钢、低合金钢等),申请认可最大锻件重量及相关尺寸,锻造方式(自由锻、模锻、连续纤维锻等),坯料种类(如钢锭、方坯),热处理方法(正火,正火+回火,调质等)和表面交货状态等;4.2.2工厂概况工厂历史及现状生产品种及生产规模,申请认可产品的生产/开发历史、注册商标和取得其它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情况等;4.2.3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包括下列设备相关的技术参数;1)冶炼炉外精炼及真空处理设备:EAF,LF,VD (如有时);2)锻造设备的最大锻造能力;3)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型式(如容量、燃料种类、温度控制方法、测温点的布置以及热处理采用的冷却装置);4)锻件表面强化处理方式和设备(如有时);5)起重设备4.2.4测试试验设备清单,包括下列设备相关的技术参数1)化学成份分析方法(如化学分析、光谱)及分析元素;2)力学性能(包括硬度);3)金相(必要时);注:当生产厂家不具备上述设备时,可在本社认可的试验室和本社认可的工厂进行试验4)无损检测设备和无损检测人员持证情况及适任的级别;5)上述设备法定检验单位和鉴定有效期。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4、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
1.涂装前对物体的表面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除锈后的金属表面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大于 6h,酸洗处理表面与第一次涂底漆时间不少
于 48h,但无论间隔时间多少,涂漆前表面不得有锈蚀或污染.
3.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 在联接前必须涂厚度30-40μm防锈漆.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
4.由平炉钢制造的低碳钢结构件, 可在任何温度下进行焊接.但为了避免焊接过程产生裂纹及脆性断裂, 厚度较大的焊
接件,焊削必须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和缓冷. 板厚超过30mm的重要焊接结构,焊后应立即消除内应力,消除内应力
采用550-600℃回火,或200℃局部低温回火.
5.普通低合金结构钢制造的焊接件,必须按照焊接零件的碳当量和合金元素含量、零件的厚度、 钢结构件的用途和要求
2)组成批的条Leabharlann :?共同进行热处理的同一钢号的锻件.
2.验收时必要力学性能指标: HB
3.试验方法:
1)力学性能: -
2)硬度: 每一锻件均受试验.
四、锻件组别:Ⅳ
1.组别的基本标志
1)检验特性:?
测定每一锻件的硬度和每一批中的力学性能.
2)组成批的条件:
共同进行热处理的同一炉号的锻件.
2.验收时的必要力学性能指标:?
率在齿长和齿高方向上均不得低于50%,研合时可用0.05mm的塞尺检查齿侧隙,塞尺不得插入全齿长.
8.锥轴伸与轴孔配合表面接触应均匀, 着色研合检验时其接触率不得低于70%.
9.各类联轴器技术要求及轴向(△X)、径向(△Y)与角向(△α)的许用补偿量,应符合有关联轴器标准的规定.
10.轴承外圈与开式箱体或轴承座的各半圆孔间不准有"夹帮"现象,各半圆孔的"修帮"尺寸,不准超过下表规定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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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钢法兰力学性能检验及试样管理的规定
1.力学性能检验的确定
凡法兰产品有下列一项要求者,就应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①用户在订货合同内要求力学性能检验。
②用户按某标准订货,而该标准要求力学性能检验。
③技术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④法兰按批检验的力学性能试验。
2力学性能检验项目的确定
2.1碳钢法兰应作下列项目的力学性能检验:
①抗拉强度②屈服极限③伸长率④断面收缩率⑤冲击吸收功⑥硬度
2.2奥氏体不锈钢法兰应作的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与碳钢法兰应作力学性能检验项目相同,除此之外,还应作“晶间腐蚀”检验。
2.3按照用户特殊要求的力学性能及高倍组织的检验项目。
3.按炉、批检验的确定
3.1锻造状态的法兰,每炉钢或每一热处理批次应作一组力学性能检验,即一个拉伸试验和一组三个冲击试验(一拉三冲)。
3.2在下述情况下,只需每炉钢只作一组试验,代替每一热处理批中每炉钢均作试验的办法,即每次热处理的温度相同,热处理炉温控制在15ºC以内,且有温度记录仪可得到完整的热处理记录。
4.力学性能试样的生产安排
4.1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及采样的指令由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文件形式下达,生产单位和检验部门按文件执行。
4.2技术部门在下达“产品要素通知书”时,在特殊要求栏中详细填写有关要求,并附带必要的图样,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通知单”时,按生产任务指令列入。
5.试样的形式,尺寸和采样
5.1检验力学性能的试样采集,是在锻造后经热处理的法兰毛坯中随机抽取,在抽取的整体法兰毛坯上的适当部位切取试样,或者随法兰锻件单锻成试样毛坯。
采用何种形式由技术部门确定。
一般情况采取锻成毛坯的形式。
5.2在整体法兰上切取试样的部位及尺寸由技术部门参照国标《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并依据用户要求及具体情况确定。
5.3试样种类和锻造试样毛坯的尺寸。
5.3.1每试验批需拉伸试样一件,冲击试样三件,不锈钢晶间腐蚀一件。
5.3.2试样毛坯尺寸及数量
①拉伸试样锻坯30x30方钢或Ф30圆钢,长250MM一件。
②冲击试样锻坯25X25X250(MM)一件。
③晶间腐蚀试样锻坯30X25X200(MM)一件。
5.3.3用户特殊要求的力学性能试验项目的试样,由技术部门按要求和标准提供锻件图和技术要求。
6.试验及试样标准
6.1试样成品由受委试验单位根据有关中国国家标准机加成标准试样,试验前必须严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试验。
6.2试验根据有关中国国家标准。
如有特殊要求应在试验委托单中特别提出。
7.试样的流转程序及质量控制
7.1试样的流转程序
试样锻造切割热处理机加工试样检测试验填结果报告试样收存
7.2试样流转说明
7.2.1试样与同炉号材质的同批锻件锻造完毕,经自检、打印记后,交专职检验员核对材质、锻造核对材质、锻造批、炉号、标记等无误,检查尺寸合格、外观无缺陷,而后填写“试样随件流动卡”,“试样随件流动卡”与同批锻件转至热处理。
7.2.2热处理车间应核对物卡并确定锻件组批同炉进行热处理后,经检验核查印记标志无误后转至原材料检验室。
7.2.3原材料检验室,根据物、卡进行登记,必要时用油漆重写标志,并填写一式二联的“理化试验委托单”,一联存查,一联随试样送往指定的委托试验单位,或存本厂试验室。
7.2.4试验完毕,由委托试验单位出具的报告单返回,由原材料检验9技术)室按标准要求验证结果,作出结论并进行登记。
若验证合格,可放行锻件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若不合格可在锻件中加倍抽样复试,委托及登记手续同前述,等待结果,决定处理,将合格报表报综合判定员一份。
最后整理文件及表据并归档,编号(与登记表一致)备查,收存在试验室及办公室存档。
7.2.5“理化试样收发处理登记表”的内容包括:编号、日期、产品批次、订单号、材质、冶炼炉号(或整编炉号)、试验项目及要求、试样形式及数量、送检日期、送检人、委托试验单位、报告返回日期、试验结果、验证结论、处量、当事人签字等项。
试验外委时,填“理化试验委托单”,其内容包括:材质、冶炼炉号、试验项目、送检日期等主要项目,留存联还应包括:报告还回时间,试验结果及验证结论、主管人签字等主要项目。
7.2.6归档表据文件:“试样随件流动卡”、“理化试验委托单存根”、“试验报告”、及“热处理记录”。
8.试样的锻造
8.1锻造单位按“生产任务通知单”、“产品要素通知书”和试样的标准尺寸及其要求进行锻制。
8.2锻造试样必须遵守的事项:
①必须用所随锻件同材质、同炉号的材料锻造。
②不得用不合格的料头、冲芯及有缺陷
的材料锻制。
③必须与所随锻件同批锻制,即应与相应的锻造条件一致(温度锻造比)。
④注意锻造时加热温度的控制,不允许有过热现象,更不得过烧。
⑤试样锻造完毕,必
须经过自检,材质、炉号、同批锻件等核实无误。
自检尺寸合格、内部无缺陷。
⑥试样锻件冷却后必须及时在试样上打钢印。
⑦必须负责地将试样随锻件转热处理式段。
9.试样标志的规定
9.1试样标志的内容:
生产批号、冶炼炉号、日期。
9.2试样标志办法及要求:
用铁丝拴挂铁皮,在铁皮上打钢印记标志,或者直接在试样上打钢印记标志两种方法任选,但必须清晰易辩识,且不易脱落、失真、混淆。
10.试样的热处理
10.1实验室对随同批锻件转来的试样,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热处理。
10.2必须将试样与同批锻件同炉热处理,并进行登记。
10.3装炉时试样与同批锻件靠近,将试样安置在适当位置,大致在炉膛近中部位,不可随意放置。
10.4如果是同材质不同炉号的几批锻件组批热处理,特别应注意不得混淆。
10.5待冷却后,应先检查试样标志,如标志已不清晰,应根据登记和确切的位置情况及时重新作标志。
并必须进行自检核对。
11.试样的检验
11.1锻制试样工艺流转的各个工序,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自检,若经检验人查出差错,要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理,还应承担由此而引起不良后果的责任。
12.硬度试验
12.1在一组力学性能试样的试验中应包括硬度试验。
12.2如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法兰成品进行硬度试验,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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