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十不规范
八大危险作业的定义及其操作规程

八大危险作业的定义及其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是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减少甚至是杜绝安全事故是每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学习安全知识,熟知安全生产规则,这是每个安全管理员的任务,同时也是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必修课。
八大危险作业分别是哪些?八大危险作业分别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
一、动火作业1、什么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系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晰、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项特殊作业审批手续。
(3)做好动火安全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动火作业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
(5)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并合格。
(6)动火前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7)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规定而又不听劝阻时,安全监护人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八大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
(«动火分类及审批动火权限管理规定»四月份下发,按此规定执行)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动土管理,确保动土作业的绝对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没有《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准动土作业。
2、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臵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安全保卫部,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臵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化工生产十大禁令,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保障十条

第一篇:化工生产十大禁令,八大危(wei)险作业,安全生产保障十条《化工(危(wei)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5 个必须: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必须按照《危(wei)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管理隐患;5 个严禁: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暂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八大危(wei)险作业1、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暂时用电作业4、高处作业;5、断路作业;6、破土作业;7、吊装作业8、盲板抽堵作业化工生产十大禁令一、严禁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域,在生产区接打电话。
二、严禁饮酒、酒后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着装、未按规定做好防护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五、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六、严禁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检修作业七、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暂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八、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九、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严禁厂内违规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不戴阻火器。
第二篇:化工生产十大禁令化工生产十大禁令一、严禁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域,在生产区接打电话。
二、严禁饮酒、酒后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着装、未按规定做好防护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五、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六、严禁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检修作业七、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暂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八大危险作业

八大危险作业
八大危险作业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的空间有限),在受限
空间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3、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和空间变化的作业过程。
4、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
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5、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 0. 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
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6、断路作业: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7、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8、设备检维修作业。
八大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告知牌

动火作业风险告知牌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工作票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焊接和切防护措施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具灭火器,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
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
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
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7、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告知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大全

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大全起重作业操作规程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佩戴明显标志,所发信号按照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末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
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少服从上信号指挥。
4.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位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5.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非作业人员进入进入现场。
6.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
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7.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
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
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9.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
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10.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1m的距离。
11.吊物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12.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
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八大危险作业的安全培训

• 3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 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 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 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 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 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 9、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 10、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
规定:
•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 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 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 8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 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 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 9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 络信号进行指挥。
•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
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
物体冻结在一起;
•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八大危险作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八大危险作业)课程简介: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是对生产企业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八项特殊作业的总称。
它虽然以《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为制定依据,但其内容适用于所有企业和行业的安全管理。
本课程通过案例警示、事故分析等方式,重点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要领、特殊作业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深入浅出地详细解读,旨在提升参培人员对特殊作业的规范管理水平。
通过对企业风险管理隐患排查专题培训,进一步解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要点、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理论知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本次培训,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对减少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课程大纲:第零章:课程简介——前言——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案例第一章:动火作业第一节:动火计划的制定和批准——动火作业名词解释——动火作业相关程序——动火作业安全职责——工业动火安全管理标准——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原则——工业动火等级划分——动火计划的制定和批准——审批程序及权限——工业动火机具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隔离要求——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受限空间动火作业要求——高处动火作业要求——动火作业要求——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第二节:动火作业安全职责——设备及人员的要求和检查——电焊机要求——氧气瓶使用方法——乙炔瓶使用方法第三节:现场标准化管理——隔离管理——应急管理第四节:动火作业和工具离场——动火作业和工具离场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第一节:背景案例介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第二节:相关情况介绍——什么是有限空间?——常见的有限空间有哪些?——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有哪些?——有限空间有哪些危害?——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第三节:有限空间管理——企业应该怎么做?——制度管理——作业管理——审批与检查——施救程序——培训管理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第一节: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第二节:盲板的选用要求——选材合适——精准计算——便于操作——盲板垫片要求第三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按要求标明盲板位置——盲板抽堵作业应特别注意的问题第四节:《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内容及管理要求——《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内容包括——《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管理要求第五节:各岗位职责要求——生产车间负责人——监护人——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审批人第六节:盲板抽堵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风险管控——盲板本身给系统带来的影响——盲板拆装作业的危害因素——盲板抽堵作业的风险管控第四章:高处作业第一节:课程导入——问题思考第二节:高处作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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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贸和建筑施工领域
八大危险作业十不规范
高处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登高作业。
2、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恐高、深度近视眼等疾病的,不准登高作业。
3、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的,不准登高作业。
4、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扎紧裤管等个体劳动防护不到位的,不准登高作业。
5、作业现场出现有五级以上强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的,不准登高作业。
6、吊笼、梯子、挡脚板、脚手架、跳板等作业设施不防滑不牢固的,不准登高作业。
7、登高作业时,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不准携带笨重物件。
8、登高作业时,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准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放空管或烟囱旁无防护的,不准登高作业。
10、光线不足、能见度差的,不准登高作业。
吊装作业十不吊
1、吊装作业未经审批同意或者三级以上吊装作业未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的不吊。
2、吊装现场无安全警戒标志或无专人监护时不吊。
3、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4、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6、超载,被吊物质量不明、埋在地下、与其他重物相连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时不吊。
7、捆绑、吊挂不牢固不平衡,歪拉斜吊重物,吊篮、吊斗等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8、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9、作业现场出现有六级以上强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吊。
10、靠近输电线路或含有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作业时,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吊。
动火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动火作业。
2、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的,不准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人员无资质的,不准动火作业。
4、作业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火措施不到位的,不准动火作业。
5、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品和容易集聚易燃物品的场所,或与易燃物品安全间距不足的,不准动火作业。
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不准露天动火作业。
7、在易燃易爆生产设备上或者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时,未进行清洗、置换的,不准动火作业。
8、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动火作业时,未采取防火隔绝措施的,不准动火作业。
9、未进行动火分析或者动火分析不合格的,不准动火作业。
10、未在动火前30分钟内进行动火分析,或动火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未重新动火分析,或动火证有效期超期的,不准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入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时不入。
2、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时不入。
3、作业现场无应急救援器材和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到位时不入。
4、有限空间未进行有效安全隔绝时不入。
5、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通风时不入。
6、使用纯氧在有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强制通风时不入。
7、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检测时不入。
8、气体分析时间不在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时不入。
9、有限空间作业期间每2小时未进行监测分析,或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未重新分析时不入。
10、有限空间作业时限超过24小时时不入。
临时用电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3、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临时电源、元器件和线路不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5、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未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志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6、临时用电设施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或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7、临时用电线路绝缘性能、架设高度、埋地深度、套管防护等
敷设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8、行灯电压超过36伏,或特别潮湿环境下临时照明行灯电压超过12伏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9、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未有防雨措施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10、临时用电作业时间超过15天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2、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3、高压盲板使用前未经超声波探伤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未设置标牌或设置的标牌编号与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不一致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5、盲板抽堵作业点压力未降为常压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6、盲板抽堵作业人员未根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特点选择防静电、防中毒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7、在存在强腐蚀性或高温介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未采取防酸碱灼伤或防烫伤措施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8、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不符合作业环境要求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9、易燃易爆场所,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米内有动火作业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10、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的,不准盲板抽堵作业。
动土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动土作业。
2、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的,不准动土作业。
3、作业工具有缺陷、现场支撑不牢固的,不准动土作业。
4、作业现场未设置防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的,不准动土作业。
5、未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未采取防止地面水下渗措施的,不准动土作业。
6、地下电力电缆、通信线路、给排水管等各类管线未落实保护措施的,不准动土作业。
7、作业人员个体防护器具佩戴不到位的,不准动土作业。
8、动土作业场所未落实安全撤离措施的,不准动土作业。
9、作业现场出现有六级以上强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动土作业。
10、未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不准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审批同意,不准断路作业。
2、无现场作业监护人员的,不准断路作业。
3、未制定作业方案的,不准断路作业。
4、作业方案未能保证消防车等重要车辆通行的,不准断路作业。
5、作业方案未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不准断路作业。
6、未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不准断路作业。
7、未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安全警示设施的,不准断路作业。
8、夜间作业未设置警示红灯的,不准断路作业。
9、道路作业警示灯不符合作业环境要求的,不准断路作业。
10、存在其他特殊作业时未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准断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