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与设施安全距离
建筑、装置、设施安全距离要求

建筑、装置、设施安全距离要求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M,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M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 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国家标准GB50160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

内容摘抄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 100 120 100 25 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120 70 120 50 70厂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 45 80 3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 35 80 30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55 45 80 35 25厂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35 30 80 30 —其他公路(路边)25 20 60 20 —变配电站(围墙)80 50 120 40 25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1.5倍塔杆高度80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 40 80 40 —通航江、河、海岸边25 25 80 20 —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与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①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规定:储量≤5吨和>5吨的甲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分别为30米和40米;储气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间的距离为25米~40米;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距离为25米等。
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液化烃罐组120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100米。
③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规定:石油库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一级油库100米;二级油库90米;三级油库80米;四级油库70米;五级油库50米。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①以上公共设施均可归类为民用建筑居住区,对于民用建筑与危化品储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均可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②国家对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定的防护距离仍可适用以上公共设施;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2002)第4、14条规定:“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第4、1、5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严禁在饮用水源的上游建厂”;②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发布)。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①以上建筑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列为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均有不同的距离要求。
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包括居住区、国家铁路线、厂外企业铁路线、厂外公路、通航江、河、海岸边等,均列出了距离规定。
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加气站站内设施与附近民用建筑距离国家标准是35米,且加气站宜选用安全可靠的地下储气井技术,确保加气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规定;站址选择4.0.1 在进行城市加油加气站网点布局和选址定点时,首先应符合当地的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同时,应处理好方便加油、加气和不影响交通这样一个关系。
4.0.2 因为一级站储罐容积大,加油、加气量大,对周围建、构筑物及人群的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有害影响也较大,还易因站前车流大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
所以本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4.0.3 加油加气建在交叉路口附近,容易造成车辆堵塞,会减少路口的通行能力,因而做出本条规定。
4.0.4 本规范6.1.2条明确规定“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
据我们调查起地下油罐着火的事故证明,地下油罐一旦着火.火势较小,容易扑灭,对周围影响较小,比较安全。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版)等现行国家标准,制定了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现分述如下:1 站外建筑物分为:重要公共建筑物、民用建筑物及甲乙类物品的生产厂房。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重要公共建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已做定义,本规范不再定义。
重要公共建筑物性质最为重要,加油加气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远小于其它建筑物。
本条规定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和加油机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论级别均为50m,基本上在加油站事故影响范围之外。
本规范按照民用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程度和人员密集的程度,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规范,将民用建筑物划分为三个保护类别,并分别确定了加油加气站与各类民用筑物的防火距离。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修订版)第4.4.2条中规定的甲、乙类液体总储量51-100m3与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15m、20m、5m,浮顶储罐在此基础上还可减少25%。
建筑施工中各种安全距离

施工中的各式各样安全距离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塔基与建筑物距离确定

塔基与建筑物距离确定
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第10.3的规定: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
第10.5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对一般塔吊而言,爬升架单侧宽1.7米,外架范围一般为:离墙200+架宽1000+外露水平杆100=1.3米,合计3.0米,若操作机房在建筑物侧则再加0.6米,合计3.6米,再考虑点安全范围200,则为3.8米。
具体需根据塔机的型号而定。
若需减短距墙长度,在满足附墙的条件下,可减少外架宽度、布置塔吊时将操作司机房移到非墙体一侧等,应可缩短至3.0,这时塔吊基础恐需与结构基础作为一个整体了。
安全距离规定知多少

安全距离是多少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其实,在生产生活中,适当的距离还可以保障安全。
人们在生产厂房、民用建筑、仓储场所、铁路、公路的设计施工中,都要留足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
在作业环节,操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安全距离规定。
【关键词】民用建筑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何点到最近疏散门或紧急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30m。
2.住宅建筑的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公共建筑中疏散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4.拥挤公共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得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相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工厂仓库1.a级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2.当两个工厂相邻较高一侧的外墙是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
3.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在仓库内堆放物品,堆放上部和地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4.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物品堆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5.室外存放物品垛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4m,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堆垛高度的2倍,且不应小于10m。
6.储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至少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建筑物与设施安全距离

建筑物与设施安全距离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建筑物与相关设施的安全距离1、变电站:按照相关规定,变电站原则上应建在独立的建筑内,主变压器方向与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保持在12米以上。
2、高压线:《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
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
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3、高压电塔: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6.0.4条500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9.0米;500kV送电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8.5米(注: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
4、加油站(油库):加油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达到50米,一般营业场所、办公楼、商住两用楼、高层民用建筑物等则归类为仅次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一类保护物。
其与二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20米,与三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16米。
5、加气站(天然气库):《GB5015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安全距离为:铁路30米,与城市道路的快速路、主干路为12米,与城市道路的次干路、支路为10米。
配气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公共建筑不应小于50米。
6、化工厂(军工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居民区附近1000米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厂,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的距离(具体咨询相关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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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与相关设施的安全距离
1、变电站:按照相关规定,变电站原则上应建在独立的建筑内,主变压器方向与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保持在12米以上。
2、高压线:《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
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
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3、高压电塔: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6.0.4条500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9.0米;500kV送电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8.5米(注: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
4、加油站(油库):加油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达到50米,一般营业场所、办公楼、商住两用楼、高层民用建筑物等则归类为仅次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一类保护物。
其与二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20米,与三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16米。
5、加气站(天然气库):《GB5015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安全距离为:铁路30米,与城市道路的快速路、主干路为12米,与城市道路的次干路、支路为10米。
配气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公共建筑不应小于50米。
6、化工厂(军工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居民区附近1000米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厂,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的距离(具体咨询相关环保部门)。
7、核热电厂:核热电厂用于城市居民供热时,距1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发
展边界应不小于10km,距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发展边界应不小于25km。
8、高架桥:根据《城市规划细则》规定,主干道距离住宅楼最近不能小于15米,高架桥不能小于5米。
9、污水处理厂: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即约420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
10、铁路线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11、信号发射塔:参考环保标准:基站建设时,天线必须高于天线主射线方向距离天线22米以内建筑物1.2米以上。
12、电视塔:电视塔电磁辐射的卫生防护距离,按电视塔发射机总功率及天线架设高度规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