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活动安全承诺书

健身活动安全承诺书
健身活动安全承诺书

健身活动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管理,确保健身活动、学校财产的安全,本人承诺: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安排。

2.本人身体健康,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不患有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及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疾病。

3.健身活动期间,不利用学校场地从事违法的、不健康的、伪科学的、危险的活动。

4.爱护体育活动场地、活动设施及绿化,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照价赔偿,并取消活动资格。

5.进入场地,必须穿运动胶鞋、橡胶帆布鞋或软橡胶鞋。不穿皮鞋、高跟鞋或足球鞋入内。

6.不携带可能损坏塑胶面层的物品,如宠物、碳酸饮料、有机溶剂、化学物品及锋利物品等。

7.不推拉和挪动场内的任何设施;不攀爬篮架,扣、拉篮圈;不攀爬、推拉或用任何物体冲击围栏;不骑摩托车、自行车、直排轮、滑板车及其它一切车辆进入场内;不在场内乱刻乱画、张贴广告。

8.文明锻炼,不在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公共厕所在校外小公园内)。

9.参加或观看体育活动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

10.在场地内进行比赛或活动,要发扬体育道德精神,不嬉戏打闹或滋事。

11.未经学校同意,不携带其它体育器械(足球、篮球、羽毛球活动所需的除外)进场活动,不擅自占用场地进行个体或商业行为。

12.活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外合法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13.活动时不进入教学区域,不携带学校物品出校,一旦发现,取消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4.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定,如有违反,接受校方的说服教育,情节严重的听从校方劝告离开学校场地,并取消办卡资格。

15.开放场地活动中,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意外伤害赔偿应由受伤害者个人负责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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