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四川地震应急预案1. 简介地震是地球上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如果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减少地震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每个地区都应该编制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
本文将以四川地震应急预案为例,介绍其基本内容和应急措施。
2. 预案编制依据四川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地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地震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 四川省地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3. 预案编制目的四川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是:- 提高各级政府、地震防灾减灾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能力;- 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加强对地震灾害风险的评估和监测,提前预警,减少灾害损失;- 加强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地震应对能力。
4. 预案内容四川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预案组织预案组织是指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审核和实施等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的部门。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的预案组织包括预案编制单位、预案审核单位、预案实施单位和预案培训单位等。
4.2 预案应急组织机构预案应急组织机构是指在发生地震灾害时,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等。
4.3 预案的预警与监测预案的预警与监测是指通过地震监测设备对地震灾害进行预警和监测,及时掌握地震发生的信息并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包括地震监测机构的组织和协调以及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的建立。
4.4 预案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救援是指在地震发生后,组织和调动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相关救援工作、安置受灾人员和提供救援物资等。
四川地震应急预案包括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救援区域划分和救援工作流程等方面内容。
4.5 预案的宣传与教育预案的宣传与教育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地震灾害的知识、应急响应措施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高公众的地震应对能力。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具有巨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成都市制定了全面、科学、有效的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明确制定本应急预案的核心目标,即提高成都市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国内外地震应急救援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为预案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供保障。
(三)适用范围界定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成都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设立成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作为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
明确其组成成员,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地震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蓉部队、武警部队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详细阐述各成员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抢修和运输保障等。
三、预防与预警(一)地震监测预报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地震监测数据。
(二)地震灾害预防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地震预警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制定地震预警响应措施,指导公众采取有效的避险行动。
四、应急响应(一)地震灾害分级根据地震的震级、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因素,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四川地震应急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四川地震应急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一、灾情初报及应急响应等级划定
根据地震初报情况和灾情快速评估,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等级。
二、指挥体系
1.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2.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信息收集、指挥调度等工作。
三、救援和抢险力量调动
1.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动专业救援队伍和相关抢险力量。
2.协调军地力量,加强抢险救援的组织和协同作战。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1.加强地震灾区通信网络建设与改造,确保通信畅通。
2.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做好舆情宣传工作,防止传言和谣言的扩散。
五、伤员救治和生命救援
1.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做好医疗救援和紧急转运工作。
2.组织生命救援行动,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救出。
六、灾区安全防护
1.加强对灾区险情的排查和监测,确保人员安全。
2.组织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七、灾后恢复重建
1.做好灾区清理和废墟排查工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工作。
八、社会捐助与支持
1.开展社会捐助和援助行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2.建立灾民救助和援助基金,科学合理运用善款善物。
四川省地震风险应急预案

四川省地震风险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具有极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原则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强化抗震设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指挥:在地震应急救援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4、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四川省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指挥部设指挥长一名,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单位包括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军队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等多支救援力量,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三、地震监测与预报(一)地震监测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监测精度和覆盖面,实现对全省地震活动的实时监测。
(二)地震预报建立健全地震预报制度,加强地震预报研究,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地震预警与信息发布(一)地震预警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为公众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提供时间。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成办发〔2012〕4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12日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地震事件的分类2.1地震灾害事件的划分2.2其它地震事件的划分3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1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领导机构及职责4.2指挥机构及职责4.3综合协调机构4.4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5 应急响应机制5.1分级响应机制5.2自行启动机制5.3指挥协调机制5.4信息共享与保密机制5.5社会动员机制6 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Ⅰ级响应)6.1应急处置6.2应急结束7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Ⅱ级响应)7.1应急处置7.2应急结束8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Ⅲ级响应)9 其它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9.1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9.2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响应9.3外地特大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10 临震应急响应10.1临震应急管理10.2临震应急处置措施11 地震应急保障11.1组织保障体系11.2预案保障体系11.3技术保障体系11.4队伍保障体系11.5备灾保障体系12 附则12.1预案管理12.2预案修订12.3预案解释12.4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四川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川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四川产生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能力。
二、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一)四川地区地震活动概况四川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地处地震多发带,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
(二)可能造成的灾害类型地震可能导致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道路桥梁损毁、通信电力中断、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根据地震活动规律和地质构造特点,确定重点防范的城市、乡镇和重要基础设施。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四川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二)各部门职责1、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信息发布,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3、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4、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5、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6、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7、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四川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地震应急救援机构。
第二章预警与预测根据地震预警与预测机构发布的信息,当接收到地震预警时,应急响应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迅速将预警信息传达给相关单位和群众。
第三章紧急救援1. 人员疏散在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灾情初步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疏散方案。
疏散工作应有序进行,保证人员安全有序地离开危险区域。
2. 救援力量调配各级政府应及时调配救援力量,包括消防队、医疗救援队、抢险救援队等,并确保其按照预案有序展开救援行动。
同时,各级政府还应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帮助。
3. 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应提前储备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包括医疗器械、食品、水源等。
并在地震发生后,及时调配和运送这些物资到灾区,以满足被灾民众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伤员救治1. 伤员集中安置应急救援机构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置点进行救治。
安置点应满足基本医疗条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有医务人员提供紧急治疗。
2. 伤员转运当安置点条件不足以满足救治需求时,应及时将伤员转运至医疗机构。
转运过程中,应注意伤员的稳定和安全,并在运输工具上做好相应的医疗保障工作。
第五章灾后重建1. 灾情评估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立即展开灾情评估工作,包括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情况等。
评估结果应作为灾后重建的依据。
2. 重建规划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重建规划。
规划应考虑到地震防灾减灾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再次发生,并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及时安排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并确保其合理使用。
同时,各级政府还应积极争取国家和其他支持机构的资金援助,共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其突发性和破坏力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地震应急预案。
本文将从地震防范、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等方面,讨论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1.预案背景成都市地处四川盆地地震带,地震频繁。
为了提高地震应对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影响,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至关重要。
2.地震防范(1)完善地震监测网:建设密集的地震监测站点,强化地震预警系统,提前掌握地震信息,为应急响应提供准确依据。
(2)控制地震安全性:对新建工程进行地震安全评估和设计,加强老旧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地震加固和维护工作,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和社区宣传活动,普及地震知识和预防技能,提高公众地震防范意识。
3.应急响应(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分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建立指挥体系:成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指挥体系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流畅和指挥有效。
(3)组织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4.灾后恢复(1)迅速评估灾情:地震发生后,立即派出评估人员,全面了解灾情和受灾范围,为后续救援和恢复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启动紧急救援: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快速救援队伍,展开救援行动,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3)恢复重建工作:安排专业力量进行受灾地区的清理和重建工作,补救损失,帮助灾区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地震应急预案是成都市防灾减灾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它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在加强地震预防、完善应急响应、高效果救援和科学恢复重建的基础上,方能更好地应对地震带来的挑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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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畴1.4 工作原则2.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2.2 四川省地震局3. 预警和推测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3.3 地震预警级不及公布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扩大应急4.3 信息报送和处理4.4 指挥与和谐4.5 紧急处置4.6 信息公布4.7 应急终止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社会救援5.3 保险5.4 调查和总结6.保证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证6.2 应急支援保证6.3 宣传、培训和演习6.4 监督检查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7.1 有感地震应急7.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7.3 应对邻省震灾8.附则8.1 定义与讲明8.2 预案治理与更新8.3 奖励与责任8.4 预案实施时刻1 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大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和谐、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缺失和社会阻碍。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畴适用于发生在我省或发生在邻区波及我省的地震及与之有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1.4 工作原则1.4.1 自行启动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政府、有关机构赶忙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事件。
1.4.2 分级响应、统一领导省人民政府是处置我省境内专门重大、重大地震灾难事件的主体;市(州)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辖区较大地震灾难事件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辖区一样地震灾难事件的主体。
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需求,按照顾急响应级不,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负责组织、和谐,对灾区给予必要的支持。
1.4.3 社会参与、协同行动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必须依靠宽敞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与救助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难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2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生专门重大、重大地震灾难,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和谐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副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地震局要紧负责同志省军区副参谋长省政府救灾办要紧负责同志省进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省民政厅负责同志成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紧职责是: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和谐省军区、武警四川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进展趋势,视灾情提出要求国务院支援和呼吁国际援助的建议;必要时,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资、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的建议;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要紧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视情形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公布、港澳台和国际联络、条件保证等组。
办公室要紧职责是:聚拢、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形;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和谐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把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形,分析、判定地震趋势;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公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预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四川省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聚拢地震灾情速报,治理地震灾难紧急救援工作,治理地震缺失评估与灾难调查工作。
3 预警和推测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储备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专门并及时上报。
省地震局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储备、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 预警预防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情形,省人民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提出短期地震推测意见,报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决策公布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预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提出临震推测意见,报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决策公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
预报区所在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备措施,要紧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大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按照震情进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形,公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储存应急物资;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难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预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预警预防机制如下图所示:3.3 地震预警级不及公布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以后1年或稍长时刻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刻、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刻、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峻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省内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差不多公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觉明显临震专门,在紧急情形下,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能够公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人民政府、中国地震局及省地震局报告。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1.1 地震灾难事件分级专门重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发生在成都市区、市(州)首府市区6.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其他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专门重大地震灾难。
重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缺失的地震。
发生在成都市区、市(州)首府市区5.0—5.9级地震,发生在其他地区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难。
较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缺失的地震。
发生在成都市区4.0—4.9级地震,发生在市(州)首府市区4. 5—4.9级地震,发生在其他地区6.0—6.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难。
一样地震灾难,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缺失的地震。
发生在成都市区、市(州)首府市区以外地区5.0—5.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样地震灾难。
地震灾难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应对专门重大和重大地震灾难,启动I级响应。
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启动省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启动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和谐全省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应对较大地震灾难,启动Ⅱ级响应。
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启动市(州)和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形启动省级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省地震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谐全省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负责同志。
应对一样地震灾难,启动Ⅲ级响应。
在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启动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形启动有关市(州)级地震应急预案。
省地震局组织、和谐全省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负责同志。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不的权限:Ⅲ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决定。
省地震局对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不进行核准并考虑有关因素,确定相应的全省地震应急响应级不;当需要启动I级响应时,省地震局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决定。
Ⅲ级响应、Ⅱ级响应、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中国地震局。
4.2 扩大应急如果地震灾难使灾区丧失自我复原能力、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支援,可相应提升响应级不。
地震应急期间,在受灾区域发生相同或更大等级的地震灾难事件,产生更严峻的阻碍或破坏,已有应急力量不足,可相应提升响应级不,同时迅速将情形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并提出应对建议。
如果发生造成其他严峻社会阻碍的地震,例如造成严峻次生灾难,或造成灾区社会动荡,可相应提升响应级不,同时迅速将情形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4.3.1 省地震局系统的震情速报四川省地震台网在震后1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测定,上报中国地震局。
5级以上地震参数以中国地震局公布的参数为准。
四川省地震局获得最终地震参数后30分钟内报省人民政府,并通知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地震工作机构。
4.3.2 省地震局系统的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畴、人员伤亡、经济阻碍和社会阻碍等。
震区各级地震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缺失的地区收集震灾信息,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灾难缺失情形,汇总上报市(州)地震部门,专门情形下可直截了当上报省地震局。
市(州)地震部门尽快了解震区地震阻碍和大致破坏情形,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形报省地震局;要与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把握灾情进展动态,按1、2、6、6、6……小时刻隔向省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直至应急终止,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震区各级地震部门、地震台站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4.3.3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区地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省地震局。
省级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省救灾办和省民政厅。
省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阻碍等情形,报省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形。
发觉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省港澳办、省台办或省外办,并抄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省救灾办和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