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方案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其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成才。
因此,对教师的增值性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教师增值性评价是指通过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教学评价、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多方面的评价,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从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为了有效实施教师增值性评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必要。
一、明确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第一步是要明确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评价标准应当包括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评价、学科竞赛成绩等方面,指标体系应当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二、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手段。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第二步是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手段。
评价手段可以包括定期的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观摩、学生问卷调查、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第三步是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应当包括评价程序、评价周期、评价结果反馈等多个环节,以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四、重视评价结果的运用。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第四步是重视评价结果的运用。
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应当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参考,以确保评价的实效性和指导性。
五、加强评价结果的宣传和应用。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最后一步是加强评价结果的宣传和应用。
学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教师的评价结果,同时也应当通过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以确保评价的透明性和促进性。
总之,教师增值性评价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学校、教师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多元化的评价手段、健全的评价机制、实效性的评价结果和促进性的评价应用,才能真正实现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泰安市小学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评估方案

查阅材料问卷调查
1.学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规定。
2.本学年各教学管理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3.有关小区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状况旳资料。
4.教学管理档案。
3
教学管理工作能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管理手段现代化;具有高效旳决策执行、指导检查、诊断评价、反馈矫正等功能;能做到工作有程序、措施有贯彻、检查有原则、成果有反馈, 形成了分工合作、友好高效旳工作气氛。多种教学管理档案健全完善。
10
查阅材料访谈理解问卷调查
1.课堂教学评价方案。
2.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成果。
35
建立适应新课程旳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目旳既体现课程原则规定, 又符合学生实际。教师关注每一种学生旳健康成长。
10
A级指标
B级指标
评 估 要 点
分值
评估方式
备查材料
A2 教学管理350分
B9
教学创新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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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已逐渐形成较有效旳教学措施和教学模式, 或推广先进旳教学措施和教学模式已初见成效。教师旳教学理念、教学方式, 学生旳学习方式、措施得到转变。教学目旳既体现课程原则规定, 又符合学生实际;教学过程思绪清晰, 重视师生互动;教学内容科学、严谨、完整, 体现思想性和时代性, 重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适应学生旳接受能力;根据教学实际, 恰当地选用不一样旳教学措施, 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根据教学实际, 恰当选用不一样旳教学手段, 充足发挥多种媒体在教学中旳辅助作用。学生旳学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以及良好学习习惯得到培养与发展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充足发挥多种媒体在教学中旳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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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材料访谈理解问卷调查
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操作细则(试行)

附件2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试行)为了构建以“幸福教育”为主题,以“幸福学习、幸福教学、幸福管理”为目标的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幸福校园,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方案(试行)》,特拟定《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意义1.“评价是所有成功教学的基础”(格兰朗德·美国)。
科学的评价制度,是学校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
建立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旨在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对自身教学质量的理念与目标、制度与行为、水平与趋势、组织与领导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
以保证学校自主发展,不断迈向成功。
2. 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是学校自我设计与实践、自我监控与调整、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是学校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的重要方式,是学校自主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斯塔费尔比姆·美国)。
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是为了保证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校,都能在各自原有基础上不断自我监控、自我修正、自我发展。
亦即“由起点看发展”的自我评价发展机制。
二、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4.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之一是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课程标准。
学校发展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加强教学质量发展研究,选择科学的教学质量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
5.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之二是自我发展。
要把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看作是一个以自我发展、自我监控为主、外部推动为辅的动态发展过程,要把评价和日常教学、管理结合起来,要将下一周期的自评结果与上一周期进行对比,衡量其进步程度,不断反省并采取修正措施,以使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教师增值性评价是指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对学生的影响以及对学校的贡献进行科学、客观、全面评价的一种制度。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教师增值性评价体系,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评价指标的确定。
1.学生成绩提升情况。
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提升情况是教师增值性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成绩的提升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目标,因此评价指标中应包括学生的平均成绩、及格率、优秀率等数据,以及学生在学科竞赛、科研活动中的表现等。
2.教学质量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是评价教师增值性的关键指标之一。
包括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等。
3.教师专业成长。
评价教师专业成长是评价教师增值性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二、评价方式的确定。
1.定期考核评价。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学生成绩提升情况、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2.学生评价。
学生是教师工作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有着直接的感受和评价。
因此,学生的评价是教师增值性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3.同行评价。
教师之间可以相互进行教学观摩、课堂评课等活动,以此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并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
1.奖惩分明。
根据教师的评价结果,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将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努力;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将给予处罚,促使其改进教学工作。
2.个性化发展。
根据教师的评价结果,学校将为教师制定个性化的教学发展计划,帮助教师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激励机制。
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将给予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支持,鼓励其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更多的成果。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估方案》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和发展而制定的,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和监督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该方案的实施细则,用以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评估目标和内容(一)评估目标:从整体上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教育教学持续优化。
(二)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执行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学生成绩和发展等多个方面。
二、评估方法和步骤(一)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量量化评价和专家评议。
(二)评估步骤:1.制定评估计划:根据学校特点和评估目标,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时间、内容和方法。
2.数据收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观察等方法,收集评估所需的各种数据和信息。
3.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4.评议活动: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议团队,对评估报告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5.反馈和总结: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校,共同讨论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总结和归纳,为下一轮评估做好准备。
三、评估依据和指标体系(一)评估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学校自身的特点制定评估依据。
(二)指标体系: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资源配置、课堂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四、评估结果和使用(一)评估结果反馈:将评估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学校,包括评估总结、问题发现、改进建议等内容。
(二)评估结果使用:学校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并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落地。
五、评估周期和频率(一)评估周期:一般按年度为评估周期,学校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周期。
(二)评估频率:每个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评估,确保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监督和改进。
六、评估组织和管理(一)评估组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估工作。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教师增值性评价是指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进行客观评价的一种制度。
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阐述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指标。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指标应该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等方面。
学生学业成绩是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教师教学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教学业绩主要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
二、评价方法。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评价可以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来进行评价;定性评价可以通过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案例等来进行评价。
同时,也可以采用360度评价的方式,包括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来进行评价。
三、评价程序。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程序应该包括评价前准备、评价实施和评价结果运用三个环节。
评价前准备主要包括明确评价目标、确定评价指标、建立评价标准等;评价实施主要包括收集评价数据、分析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等;评价结果运用主要包括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激励优秀教师、对不足教师进行指导等。
四、评价结果运用。
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结果应该用于激励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对于评价结果优秀的教师可以给予奖励、提拔等激励措施;对于评价结果不足的教师可以给予指导、培训等提高措施。
综上所述,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教师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能够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朱良渠: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操作细则(试行)

附件2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试行)为了构建以“幸福教育”为主题,以“幸福学习、幸福教学、幸福管理”为目标的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幸福校园,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方案(试行)》,特拟定《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意义1.“评价是所有成功教学的基础”(格兰朗德·美国)。
科学的评价制度,是学校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
建立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旨在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对自身教学质量的理念与目标、制度与行为、水平与趋势、组织与领导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
以保证学校自主发展,不断迈向成功。
2. 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是学校自我设计与实践、自我监控与调整、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是学校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的重要方式,是学校自主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斯塔费尔比姆·美国)。
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是为了保证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校,都能在各自原有基础上不断自我监控、自我修正、自我发展。
亦即“由起点看发展”的自我评价发展机制。
二、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4.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之一是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课程标准。
学校发展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加强教学质量发展研究,选择科学的教学质量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
5.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视角之二是自我发展。
要把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看作是一个以自我发展、自我监控为主、外部推动为辅的动态发展过程,要把评价和日常教学、管理结合起来,要将下一周期的自评结果与上一周期进行对比,衡量其进步程度,不断反省并采取修正措施,以使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泰安市中小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

泰安市中小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打造理念先进、质量一流、改革创新、富有影响力的幸福学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15]21号),制定泰安市中小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
一、背景分析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永恒主题。
《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随着全市幸福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深度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重视课程和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学校教学常规逐步规范,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涌现了如泰安市实验学校"思维碰撞课堂"、泰山区省庄二中"精彩主持"课堂、肥城市学校教研发展共同体、宁阳金桥学校课程统整改革等在省内外享有广泛声誉的课改典型,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尤其是全市适时建成了泰安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带动了全市中学小学教育的全新变革,课堂改革优化转型,教学教研深度推进,教育管理优化升级,教育信息化改革初见成效。
但整体上看,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学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质量观和教学观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重视知识与技能的教学、忽视学生核心素养和创新能力发展等现象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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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新课程理念,有效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泰安教育品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有关教学质量评价的精神、按照全市实施“幸福教育”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针,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为依据,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按照幸福教育“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强教学的管理与研究,促进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发展。
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的管
理水平;努力提升学生品质、教师品质和学校品质,全面推进“幸福学校”、“幸福课堂”、“幸福班级”建设,培植泰安教育教学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评价目的
1、明确基础教育改革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明晰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的基本要素,促使学校端正教育思想,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
2、了解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现状,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动态增值程度,为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也为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提供依据。
3、通过评价结果和获得的信息,调动学校和师生的积极性,并使学校、教师、教研员对教学情况进行有效调节和控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教育教学管理策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逐步形成符合泰安市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体现不同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初步构建泰安市幸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三、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根据高中、初中、小学和幼教的教育目标、教学任务设置评价指标。
高中着眼于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
初中着眼于综合素质培养,为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奠定基础;小学着眼于良好习惯养成,注重学生素质的多元开发;幼教着眼于良好行为和习惯的启蒙教育。
2、增值性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学校的基础水平,遵循“从起点看发展”这一宗旨,以教学质量的纵向增值程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高低,使不同层次学校在原有水平上加快发展,提高质量。
3、综合性原则。
教育教学是一个复杂、多因素的综合系统,评价教育教学效果要与其过程评价相结合,使评价结果真实反映由教育教学活动引起学生的变化。
4、客观性原则。
确定评价标准要从实际出发,评价结果尽可能量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减少主观性,力求公平公正,便于操作。
5、全面性原则。
评价指标设置尽可能涵盖学校的教学活动,主要对教学管理理念、教学常规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学校特色发展、学生质量提升、特长培养等内容进行评价。
四、评价的主要内容与标准
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主要内容与标准,由教学管理的科学性、教师教学的有效性、学生发展的增值性三个方面构成。
教学管理的科学性主要是在学校层面,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理念、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策略;教师教学的有效性主要是在教师层面,评价教师的专业情意、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研究水平和优质教师增量;学生发展的增值性主要是在学生层面,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发展、学业成绩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
五、评价程序
1、基础诊断。
学校在参加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周期初,根据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标准,对本校的教学质量现状作出评价,经教学研究部门认定后,作为评价周期期满后教学质量是否增值与增值多少的主要依据。
2、自我评价。
以基础诊断为基础,学校在每年的八月底,做好学年自我评价工作,撰写“××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报告”,并以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市、县(市、区)教研室备案。
3、教学评优区互评。
市教研室按照“分层管理,分类推进”的策略划分全市高中学校“教学评优区”,各县(市、区)教研室也要对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划分若干“教学评优区”。
在基础诊断、期满综合评价阶段,以教学评优区为单位,教学评
优区学校之间进行互评,验证学校的基础诊断、自我评价水平,并将互评结果报市、县(市、区)教研室审核。
4、组织审核。
根据教学评优区的互评结果,市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同类学校教学质量增值程度高的前五名、增值程度低的后三名学校,进行复查与审核。
5、激励推介。
对于在教学质量增值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授予“泰安市中小学(年度)教学质量优质品牌学校”称号,所在学校校长授予“泰安市中小学(年度)教学质量增值突出贡献奖”,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召开不同级别的教学质量管理经验推介会。
六、实施办法
1、评价期限: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初定各学段的综合评价(初评)时间:高中为2013学年末,初中为2014学年末,小学与幼儿园为2015学年末。
今后以此类推。
县(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增值评价时间由县(市、区)教研室自行确定。
2、评价方式。
采用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等级区间评定法的要求,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等级系数(见下表)。
3、评价权限:高中学校、市直初中、市直小学(幼儿园),由泰安市基础教研室统一组织评价;其他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由县(市、区)教研室组织评价。
各县(市、区)拟推荐的“泰安市中小学(年度)教学质量优质品牌学校”,由泰安市基础教研室根据上报的结果进行抽查评价。
4、评价依据: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标准、评价操作细则、自评申报表见附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