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品牌年度代理框架合同(示范文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品牌年度代理框架合同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乙方:

年月日于广州签订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龙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共同签订的《广告宣传类供应商通用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通用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品牌及其下属产品线在广东省内的品牌

管理和传播代理工作。

1.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为:附件1《品牌年度代理服务项

目》。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支付

2.1本合同金额上限为元整(¥),超出上限的,双方应另行

签订补充合同加以约定。具体费用包括:

2.1.1服务月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服务费为元整(¥)。

2.1.2杂费:杂费分12期支付,第一个月为元整,从第二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每月为元整,全年杂费为元整(¥)。

费的内容包括:打样输出、光盘复制、快递、拍摄、图和模特费用等详细见附件3《杂费项目明细表》。

2.2杂费与当月服务月费一同支付。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之总费用为:首月

元整,从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每月为元整。

2.3服务质量保证金:

2.3.1合同有效期内设立服务质量保证金。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

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等级分两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质

量保证金。(评估标准见附件2《品牌代理服务考核评估表》)

2.3.2自半年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乙方提供的发票、请款通知书,

甲方分两次即第七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内及第十二个月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需要扣减服务费的,由甲方从应付费

用中扣除:

评定标准金额/人民币

很满意每次支付元整

满意每次支付元整

一般每次支付元整

差每次扣减元整

2.4第三方及其它费用:

2.4.1除服务月费外以及双方已经确定的收费项目外,凡所涉及其他发生

之第三单位费用、成本(含差旅费、邮寄费等非乙方直接人员成本),

按第三单位实际发生之成本数据实收取。乙方不再另收服务佣金。

但,如需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则甲方应在第三方成本基础上

另支付乙方%营业税金。

2.4.2媒介投放费用,甲方统购媒体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媒体,非甲方统购

媒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媒体费用;

2.4.3第三方及服务月费以外之费用的支付:第三方及服务月费以外产生

的费用,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单项合同,甲方根据单项合同的标准

和约定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5以上费用已包含了与本合同及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乙方应支付的全部税

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6全部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支付,甲方每月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付款资

料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应付费用:

(1)付款申请书(乙方在电信维基网申请付款后,打印的标准格式);

(2)申请付款金额对应之正式发票;

(3)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发生明细清单;

(4)其他资料:。

2.7上述费用,甲方以第种方式支付:

(1)支票;

(2)现金;

(3)转帐;

2.8双方的账户如下:

甲方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

公司乙方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导致甲方仍按原账户转账汇款的,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有权根据需求要求乙方进行具体传播项目创意,如果乙方提案

两次未通过,则甲方有权邀请其它广告公司参与比稿。

3.1.2甲方提供给乙方因业务所需文件及有关资料,应具备合法效力,并

不得损害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

方承担。

3.1.3甲方应根据乙方书面通知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用于乙方办理有关

的行政登记、备案和审批手续,乙方的通知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

提出并应列明所需文件明细。

3.1.4为免多头决策而导致效率下降,甲方指定为全权代表与乙方

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件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协助乙

方款项的结算,如有人员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1.5本合同终止之前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终止之时,甲方应

将乙方于解除前已发生的费用及为完成此工作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及相应佣金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将未完成工作交还甲方,甲方有权

完成并加以使用。

3.1.6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将其为甲方提供的全部工作移交给甲方或甲

方指定的广告代理公司执行,甲方未付清应付款之前,乙方有权拒

绝办理。

3.1.7在本合同解除情况下,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网络制

作物,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

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甲方指定的新广告代理商。乙方同意

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广告代理公司有效完成相关移交工作,甲方未

付请应付款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办理。

3.1.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费用。

3.2.2乙方保证为本合同合作项目配备职能完整、人员稳定的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人员构成详见附件四(《广东移动全球通品牌服务团队》)。

3.2.2.1乙方保证客户服务人员常驻广东,并确定24小时联络人员

(联络人员必须配备24小时开机的移动电话)、24小时

联系市话(固定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