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17.6.16
2017年重庆市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重庆市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綦江区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四区一城”建设,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综合201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2.13亿元(本公报数据均不含万盛经开区),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10.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29亿元,同比增长4.3%,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74.70亿元,同比增长11.1%,拉动经济增长5.5个百分点,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146.42亿元,同比增长10.9%,建筑业增加值28.28亿元,同比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138.14亿元,同比增长10.9%,拉动经济增长3.9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6:48.2:38.2。
地区生产总值近三年平均增长10.6%。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4140元,同比增长12.9%,近三年平均增长13.2%。
图1 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及增幅图2 近三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及增幅二、农业全区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73.59亿元,同比增长2.8%。
其中:农业50.44亿元,同比增长8.1%,林业2.84亿元,同比增长18.6%,牧业17.89亿元,同比下降11.8%,渔业1.76亿元,同比增长5.9%,农林牧渔服务业0.66亿元,同比增长13.1%。
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49.82亿元,可比增长4.3%。
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99.67万亩,同比下降0.9%。
其中:小春面积19.01万亩,同比减少6.2%;大春面积80.66万亩,同比增长0.5%。
油菜种植面积8.02万亩,同比增长49.6%,蔬菜种植面积39.01万亩,同比增长1.7%。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评估市场价格项目2017年下半年区段价

北至屏湾一路、东至前山河道、南至国防路、 SXZ038 商业 三级
西至竹仙洞水库所围区域;
9793
SXZ039 商业 一级
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
15694
北至珠海大道东、东至环屏南泉路、竹仙洞水
SXZ040 商业 四级 库及加林山、南至烧猪石山及蛇地坑水库、西 至洪湾涌所围区域;
7058
北至情侣北路延长线、东至情侣北路、南至情 SXZ041 商业 四级
SXZ031 商业 四级 道及情侣北路、南至红花山、西至蜈蚣山、小 7676
南山及软件园路所围区域;
北至中珠渠、东至科技创新海岸北围、南至唐
SXZ032 商业 四级 西路、金凤路及港湾大道、西至 268 省道所围 7253
区域;
SXZ033 商业 四级
淇澳岛;
5734
北至广昌涌、东至洪湾涌、南至马骝洲水道、 SXZ034 商业 五级
8027
北至烧猪石山、东至南琴路及保西路、南至马 SXZ050 商业 四级
骝洲水道、西至洪湾涌所围区域;
7041
北至米塔山及香洲区界、东至广澳高速路及
SXZ051 商业 五级 268 省道、南至凤凰山、西至米塔山、焦坑岭 5176
所围区域;
北至九州港路、东至海域、南至港珠澳大桥人
JXZ001 居住 一级 工岛、西至情侣南路、水湾路及国防公路所围 25840
10151
SXZ008 区域);
北至人民西路、东至迎宾北路及板樟山隧道、
SXZ021 商业 三级 南至金钟山及板樟山、西至三台石路、翠微东 8520
路及暨南大学北门以东所围区域;
北至人民西路、东至三台石路、翠微东路及暨
SXZ022 商业 三级 南大学北门、南至鞍莲路、逸仙路、梅花路及 10285
成都天府新区商业市场调研报告

2018年8月23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四川 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正式
区域/首 付
天府新区 高新南区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 金堂县、都江堰市、邛崃
牛区
市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 四川其它地
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 蒲江县、新津县、崇州市 州(除西昌市)
区
都区
2-4 成都土地市场小结
➢ 从成都土地量价来看,成都土地市场回归理性,开发商谨慎拿地。 ➢ 成交的商业地块以挂牌的纯商业性质为主,底价成交居多,拉低商业整体楼面地价。 ➢ 8月,成都土地供销基本持平,但楼面地价下降。天府新区为土地供应和成交的主力之一;受近郊及远
郊土地成交价影响,整体成交楼面价较低,天府新区8月成交楼面价均价2703元/㎡。
注:数据来源于锐理备案数据
3-3 成都各区域商业市场月度走势
近郊是商业供销主力市场,供应占整体市场近5成,销售占整体市场近4成。
➢ 供应主力区域为近郊,供应面积9.7万㎡,占整体供应量的48%;其次为主城区,供应面积4.3万㎡,占比21.5%。 ➢ 销售的主力区域为近郊:销售面积6.5万㎡,占比39%,其次为主城区,销售面积5.1万㎡,占比30.5%。
➢供应总量:725公顷 ✓2018年供应较2017年供应指标730公顷略有减少。 ➢供应结构: ✓商服用地85公顷(1275亩); ✓商品房用地180公顷(2700亩); ✓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含拆迁安置房)计划供应40公顷(600亩); ✓商服、工业仓储、住宅类土地供应量同比增长68%。 ➢供应布局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商品住宅销售周期较短或在合理区间的
三都汇朝外
双流区
申建地产于立方 龙泉驿区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部研究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请各地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8月8日发布 2010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https://img.taocdn.com/s3/m/d78e055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22.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自2007年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以来,各地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报批用地,保障了城市建设用地,但也存在用地从申报到实施周期偏长,不少城市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现就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事权和责任在总结分析各地实践情况、完善《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20号)规定要求的基础上,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
坚持明晰事权、分级负责的原则,部重点对城市申报用地符合规划计划、规划用途以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耕地总体情况进行审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具体用地落实规划用途、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审查把关,城市政府具体做好征地和供地工作。
从城市政府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城市政府实施征地供地等各环节入手,进一步改进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提高效率,缩短用地报批周期。
实行新申报用地与批准用地的征地供地等情况挂钩,促进城市土地及时开发利用。
二、改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申报工作(一)控制城市申报用地规模。
最新2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

2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T D /T1011-2000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前言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钱铭、贾中骥、郑凌志、严金明、巴特尔、胡长海、夏早发、范金梅。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基本规定4 准备工作5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6 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划定7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与要求8 规划方案拟定与可行性分析9 实施规划措施10 规划成果11 规划评审与修改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附表附录 B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条文说明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
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1.3 本标准所称的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88—1993 村镇建设规划标准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 基本规定3.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内容3.1.1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宁津县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宁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以建设幸福和谐新宁津为目标,合理安排宁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实现全县"十三五"发展新跨越逐步推进,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1、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存量土地盘活,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各用地单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
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4、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二、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0年第10号――2010年各省(区、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0年第10号――2010年各省(区、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15•【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0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0.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土资源部公告(2010年第1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汇总的2010年住房用地供地计划予以公告。
各地应将政府批准的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优先供应,确保三类房供地不低于70%。
要认真抓好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试点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住房供地计划执行的指导和监督。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供地计划的督察。
住房供地计划及落实情况,欢迎社会监督。
国土资源部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附件:2010年各省(区、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备注: 1.为统一统计口径,住房用地分为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改房用地、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大户高档房用地。
2.北京市的棚改用地为定向安置房用地。
3.用划拨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纳入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中。
4.2009年全国实际供应住房用地7646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095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