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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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XX镇下乡人员考核办法

XX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XX镇下乡人员考核办法

**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内容一、自身建设(30分)1、政治素质(1)严格遵守机关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他活动。

凡因公不能参加者,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并于事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将考勤情况登记在册。

每有1次无故迟到、早退扣5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参与其他违法乱纪活动,每发现1次扣2分。

(3)勤政爱岗,不谋私利,无吃、拿、卡、要现象。

如被举报,且情况属实的,视情一次扣5分。

(4)言行一致,讲文明礼貌,讲团结,讲大局,自觉维护机关干部形象,发现不利于团结的言行,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5分。

2、组织纪律(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擅离工作岗位。

无故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

(2)认真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凡不按时值班或脱岗的一次扣2分,空岗一次扣4分,因个人原因发生失盗事件的扣4分,并取消当事人的评优资格。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工作日期间一律禁酒,被举报查实后的每次扣5分。

(4)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外出及病、事假,要按管理权限逐级请假,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事后要及时销假。

不请假无故缺勤者一次扣5分。

(5)不按规定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信息,每次扣5分。

3、工作作风(1)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热情服务。

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的,每次扣4分;如有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不热情,推诿、扯皮等现象,每次扣2分。

(2)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扣4分,因个人原因使工作受到影响的扣3分。

(3)对因工作不力被投诉的,经查实每件次扣5分;办理投诉事项过程中推诿、故意隐瞒、歪曲事实,处理不当或办理结果不实等引起再次投诉的,每件次扣10分。

以上内容由党政办和考核办公室进行考核。

二、业务工作(60分)主要考核履行自身职能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1、所分管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不及时完成和汇报的,扣分管领导5分。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进展的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要紧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紧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能够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提早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与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通常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要紧包含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紧包含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与要求进行:(一)提早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要紧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

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

领导人员包括:(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第七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一、前言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团队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发展和壮大。

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是对其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升的过程。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以供参考和借鉴。

二、考核标准1. 责任心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很重,其是否有足够的责任心,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发展。

因此,考核时需要考虑其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承担的责任和热情等指标。

2. 协作能力团队合作是一个成功团队的必要条件之一。

领导班子成员的协作能力、与其他成员的交流与互动,直接影响到团队目标的实现。

因此,考核时需要考虑其是否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否与团队中其他成员协作默契等指标。

3. 工作能力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是评价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

其包括其组织、计划、执行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考核时需要考虑其工作成果质量、团队合作效率、工作质量、是否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等指标。

4. 创新能力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来推进团队的发展,因此其创新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具体包括其创新思维、创新观念、创新方法等方面。

三、考核方法1. 考核面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可反映出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具备良好的交流能力、责任心、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面试是一种较为全面的考核方式,可以帮助考核人员了解面试者的综合素质。

2. 现场观察法通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际工作,结合其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团队氛围等方面的评估,可反映出领导班子成员的实际工作情况。

现场观察法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考核方式,并能更好地反映出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实践能力。

3. 经验评估法采用这种方法,考核人员可参考过去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经历、能力发展以及其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点和不足等,来进行综合评估。

这种方法最大的优势是参与人员通常都是业内同行,更具有专业性。

4. 综合评估法以上考核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因此,采用多种的考核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估,将更有力地反映出领导班子成员的全面素质。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

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

领导人员包括:(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第七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

Xxx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讲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参照《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结合开发区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年度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

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

第三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科学发展,注重经营绩效原则;(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原则;(四)分层分类考核,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五)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原则。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要结合企业实际,引导企业加强结构优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领导班子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及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和程序第五条坚持德才素质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任职考核与年度考核(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主要考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任务情况。

定量指标主要指企业经营业绩,定性评价主要指政治素质、基础工作、团结协作、党风廉政建设等。

第六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4类12项指标。

具体是: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企业意识形态;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科学管理、持续发展;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各项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1。

各指标权重为:经营业绩占60%,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三项占40%。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契约化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契约化考核管理办法

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契约化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在契约化管理中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工作绩效与个人收入相挂钩,效益与收入平衡,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2.坚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3.绩效考核坚持“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原则;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理;成员:总工程师、生产副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风副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经理助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综合办、财务科、人事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督查科、经营管理科组成。

- 1 -2.日常业务工作辅助指标:产量由生产技术科牵头考核;进尺由地测科牵头考核。

经营指标:由经营管理科牵头考核,财务科配合。

否决指标:由安全督查科牵头考核,地测科、综合办配合。

管理指标:由各职能科室考核。

公司领导带、跟班入井津贴由调度室考核。

三、考核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

四、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1.实行百分制考核,与年度契约化奖金挂钩,按月分解考核、兑现。

2.考核项目由辅助指标、经营指标、否决指标、管理指标四项构成。

3.各项指标说明(1)辅助指标(30分):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产量计划(20分),评分标准:(实际产量/计划产量)*20;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进尺计划(10分)。

评分标准:(实际进尺/计划进尺)*10。

(2)经营指标(30分):公司计划成本112.42元/吨(20分),评分标准:(112.42/当月实际成本)*10;完成月度利润计划(10分),评分标准:- 2 -(实际利润/计划利润)*10;(3)否决指标(30分):公司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分管生产科队无重伤。

评分标准:公司、分管科队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本项不得分(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全督查科考核执行);环保工作杜绝大气、土壤、水体污染,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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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办法》一、考核项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具体见文件汇编)二、考核方法:实行自评、领导评和教职工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100-85分)、称职(85-70分)、基本称职(70-60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

四、综合得分计算:自评占35%,领导评占20%,教职工评占45%。

最后综合得分是靠发领导职责部分考绩奖的依据。

独山镇同兴寺学校xx年九月第二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运用考核这个导向,这个风向标,这个指挥棒来发现和检验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会不会科学发展,想不想科学发展,是不是科学发展,从而为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选准班子,建强队伍。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印发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股份公司所属(含托管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新提拔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考核。

第三条对有特殊情况的,其年度考核按以下原则执行:(一)年度内有职务异动的,分别按所任职务及其任职时间述职述廉。

(二)调入新单位的,参加调入单位年度考核。

(三)已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或退居二线的同志,不再参加年度考核。

(四)集团公司任前备案管理人员,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四条坚持德才素质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任职考核与年度考核(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主要考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具体内容见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表。

第五条年度考核分别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评。

(一)半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以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半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为基础进行考核,由企管业考部提供考核依据。

每项考核指标以100分为基数,每超考核指标1%加2分,每次考核指标1%减2分,各项指标得分加权后即为半年度考核得分。

原煤单位业绩考核指标为产量指标、利润指标、吨煤完全成本指标、重点工程、煤质管理(考核权重见附件);矿区实业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利润指标、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考核权重见附件);非煤企业业绩考核为利润指标、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管理费用(考核权重见附件)。

(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1、班子及个人总结。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总结本单位和个人年度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撰写xx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

董事会或经理班子成员同时担任党委书记的,除董事会或经理班子职务述职报告,还需专门提供党委书记职务的述职报告。

要求述职述廉报告于考核前一周内完成。

2、大会述职述廉。

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为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在述职述廉大会上,个人述职述廉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

述职述廉报告及参加会议人员情况应于会前报集团公司考核小组各成员。

3、民主测评。

大会述职述廉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以不记名方式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价表》(样表附后,由各单位负责印制)。

4、个别谈话。

根据《年度考核评价表》的统计结果,集团公司考核小组视情况与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具体评价和建议。

5、调查核实。

对民主测评中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小组要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就民主测评及调查核实的情况与被考核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6、综合评价。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小组考核后一周内,组织领导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附后),由本单位按其所任职务分别对被考核人员作出鉴定意见,上报集团公司。

《年度考核登记表》用16开纸两面打印填报2份并附电子文档。

第六条班子成员年度考评民主测评采取上级评、同级评、下级评“三评”方式进行。

(一)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单位)班子成员民主考评方式1、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单位)班子正职考评办法(1)有内设监事会的单位考评办法上级评由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评价。

上级评权重占3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单位)班子正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单位)高层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45%。

监事会评由集团公司派驻监事会进行评价。

监事会评占权重15%。

(2)无内设监事会的单位考评办法上级评由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评价。

上级评权重占4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单位)班子正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单位)高层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测评表一)。

下级评占权重50%。

2、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单位)班子副职考评办法(1)有内设监事会的单位考评办法上级评由本企业(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评价。

上级评权重占3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单位)班子副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45%。

监事会评由集团公司派驻监事会进行评价。

监事会评占权重15%。

(2)无内设监事会的单位考评办法上级评由本企业(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评价。

上级评权重占4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单位)班子副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50%。

(二)股份公司直属企业(含托管)班子成员民主考评办法1、股份公司直属原煤公司(含托管企业)班子正职考评办法:上级评由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和所辖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评价。

上级评权重占40%。

其中。

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占30%,所辖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占1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班子正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高层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50%。

2、股份公司所属原煤公司(含托管企业)班子副职考评办法上级评由所辖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本企业班子正职进行考评。

上级评权重占40%。

其中。

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评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职权重占15%,由本企业班子正职考评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职权重占25%;由本企业班子正职考评其他副职权重占40%。

同级评(含自评)本企业班子副职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50%。

3、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班子成员考评办法上级评由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和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进行考评。

上级评权重占40%。

其中。

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占30%,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占10%。

同级评(含自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班子成员互评。

同级评占权重10%。

下级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监管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职和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中层及其以下管理人员参评。

下级评占权重50%。

第七条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派驻监事会对考核对象的考评由考核工作组适时安排开展测评。

第八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所辖原煤公司的考评,由考核组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领导、部室负责人、驻原煤公司安全总监参加考评(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班子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会议后一并进行)。

第九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所属监管企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考评,由考核组组织监管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职参加测评(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班子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会议后一并进行)。

第十条其他考评安排在述职述廉会议后进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表由考核小组当场统一收回,会后统计结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报送考核材料前,要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第十三条年度考评与半年度考核所占年度考核权重分别为70%和30%计入年度考核汇总,半年度考核结果换算成分值后再按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汇总。

第三章考核等次评定第十四条根据被考核单位鉴定意见和集团公司考核小组反馈的年度考评、半年度考核等情况,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班子成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第十五条班子成员总数为7人以下(含7人)的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一名;班子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的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总数的15%。

第十六条评为优秀等次的,其年度考核得分应达到90分以上。

评为称职等次的,其年度考核得分应在75分以上。

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年度考核得分应在60分以上。

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其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等次经集团公司研究确定后反馈给被考核单位。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八条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领导人员个人档案。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年度优秀领导班子称号。

第二十一条班子成员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由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二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免,诫免期为一年,并扣除考核当年的年薪10%;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就地免职;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给予诫免,诫免期为一年,并扣除考核当年的年薪20%,连续二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就地免职。

第二十二条新提拔领导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的按期正式任职、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延长一年试用期、评定为不称职的取消试用期(试用期取消后不保留其相应待遇)。

第五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及新提拔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考核,由集团公司派出考核人员到各单位指导考核,各单位人事部门承担考核的有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工作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负责编制、修订和督导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学校领导干部各方面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民主监督作用,更好地加强学校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二、考核对象: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三、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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