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表、转口贸易核销表模板及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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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目录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简称“名录”)管理二、“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简称“黑名单”)管理三、预付货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①四、异地付汇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五、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进口付汇备案管理①六、境外工程使用物资付汇备案管理①七、不在名录企业进口付汇备案管理八、真实性审核付汇备案管理九、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①十、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十一、保税仓库进口货物项下付汇核销管理十二、深加工结转项下付汇核销管理十三、报关单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付汇核销管理十四、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付汇核销管理十五、贸易进口付汇项下退汇核销管理十六、转口贸易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十七、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项下付汇核销管理十八、异地付汇核销管理注①:有关内容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4号)修改。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简称“名录)管理返回二、“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简称“黑名单”)管理返回三、预付货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返回四、异地付汇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返回五、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返回六、境外工程使用物资付汇备案管理返回七、不在名录企业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返回八、真实性审核付汇备案管理返回九、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一、保税仓库进口货物项下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二、深加工结转项下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三、报关单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四、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五、贸易进口付汇项下退汇核销管理返回十六、转口贸易项下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七、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项下付汇核销管理返回十八、异地付汇核销管理返回。

进口付汇核销单

进口付汇核销单

单据名称:进口付汇核销单帮助:进口单位需要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各种单据内容相符无误后,填写核销单下方的内容,并加盖印章,将第二联退还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样式: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印单局代码:核销单编号:STICA000743单位代码00002883-8单位名称Gabralles TradingCompany, LLC所在地外汇局名称付汇银行名称THE CHARTERED BANK收汇人国别china交易编码0101收款人是否在保税区:是交易附言对外付汇币种USD对外付汇总额7700其中:购汇金额7700 现汇金额0其他方式金额人民币帐号0 外汇帐号0付汇性质天以上信用证天以上托收备案表编号预计到货日期11/30/2011进口批件号合同/发票号112233445567结算方式信用证9090承兑日期 0/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托收9090承兑日期 0/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汇款预付货款货到付汇(凭报关单付汇)付汇日期 0 / 0报关单号报关日期 0 / 0 / 0 报关单币种 金额报关单号报关日期 0 /0 / 0 报关单币种 金额报关单号报关日期 0 /0 / 0 报关单币种 金额报关单号 报关日期 0 / 0 / 0 报关单币种 金额报关单号 报关日期 0 /0 / 0 报关单币种 金额 (若报关单填写不完,可另附纸。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申请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中外资企业:1.中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工商营业执照或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企业不用提供);4.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4.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7.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备注:1.进口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更名登记申请书”、工商局《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全套申请材料2.申请之日超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签发日期30个工作日的,进口单位还须提供其在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其他相关部门被正式受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办理流程:1.企业提交申请资料2.外汇局审核后相应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办理期限:材料齐备,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列入“名录”。

二、进口付汇备案(凡申请办理进口付汇备案的进口单位须事先办理“名录”登记)(一)备案基本材料(除备案申请书外,其余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进口付汇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2.进口合同;3.实行进口配额或特定产品管理的货物,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进口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还须提供有关登记表(已在“名录”无须提供);4.属代理进口的,须提供正本代理进口协议;5.另外,还须区别不同的结算方式提供以下相应的单证资料:(1)货到汇款项下除需提交上述备案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口岸IC卡、商业发票、提单(已在“名录”无须提供)和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报关单金额与付汇金额不符情况下补缴税款,海关按差额补发报关单的,还须提供补征税费证明;此外,还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区别不同贸易方式的进口报关单提交相应的材料。

付汇核销表

付汇核销表

到货报关合计笔数: 至本月累计笔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盖章 注:本表一式二联,电脑制作,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保存三年备查。
况 与付汇 余额是否 备注 差额 留用
口单位盖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进口单位名称: 付 序 号 1 核销单号/ 申报号码 汇 情 况 付汇币种 金额 备案表号
月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组织机构代码: 报 付汇 日期 结算 方式 付汇银 行名称 最迟装 运日期 报关单号 关 金额 到 货 报关 日期 情 报关币种
付汇合计笔数: 笔 至本月累计笔数: 填表人:
付汇合计金额: 至本月累计金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进口核销表及填表说明

进口核销表及填表说明

年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单位名称(公章):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电话:外汇局初审:复审:
填表说明:
一、“付汇情况栏”根据银行返回给企业的“申报主体留存联”上信息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号码是由“付汇银行代码+付汇日期+业务编号”组成的22位数编号。

二、“报关到货情况”根据海关给企业的“付汇证明联”上信息填写。

三、付汇与报关金额相符的核销业务,“备注栏”中注明结案。

四、因合同尚未执行完毕造成报关金额大于付汇金额,报关单仍有余款尚未支付的,不能填写“与付汇差额”栏,需支付的尾款金额应该填在“余额是否留用”栏。

五、合同执行完毕后,报关金额与付汇金额仍不一致的,属于特殊业务,不能和正常业务混在一张表上填写,需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差额核销。

付汇与报关差额填在“与付汇差额”栏,差额核销必须提供专门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参见“现行适用法规”贴。

六、本核销表一式两份,附带“申报主体留存联”和“付汇证明联”原件提交外汇局审核。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规程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规程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规程一、进口付汇核销单的发放程序(一)外汇指定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进口付汇核销单外汇指定银行根据自身进口付汇业务量凭单位介绍信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在京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进口付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核销单原则上按需要量领取,每月领单量总和不得超过该行两个月的实际需要量,如业务量突增,可随时增领。

领取核销单后,应立即在核销单左上角填写本行行名,以免进口单位用单位混淆。

(二)进口单位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核销单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业务量凭单位介绍信按月向外汇指定银行领取核销单。

领单后,应将空白核销单按不同的领单行登记,严禁在不同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串用核销单。

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办理(一)进口单位填写核销单进口单位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在办理进口付汇手续时,除提供规定的凭证外,均应当填写一式两联的核销单,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由进口单位在其付汇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时,应按不同的结算方式采取不同的核销方式。

1.信用证、托收、货到付款的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采取逐笔同步核销方式(1)信用证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进口单位应当在开证时填写核销单并交开证行,付汇金额栏填写实际开证金额。

付汇时,外汇指定银行应在付汇日期栏进行逐笔登记。

核销完毕,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2)托收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对方银行和进口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进口货物到货提单与核销单所填内容无误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3)货到付款的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和进口货物报关单与核销单所填内容无误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2.预付货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采取到货逐笔核销方式外汇指定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预付货款项下付汇时,应按照《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核销单上填写付汇日期,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进出口业务实训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进出口业务实训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金额
(若报关单填写不完,可另附纸。)
其他
以下由付汇银行填写 申报号码:
付汇日期 10/05/05
业务编号:
审核日期: / /
(付汇银行签章)
进口单位签章
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 三、操作指南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下简称进口核 销单)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保管和发放,进口单位 和银行填写,银行凭以为进口单位办理贸易进口项下的进口 售付汇和核销的凭证。每份进口核销单只能凭以办理一笔售 付汇手续。
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 8、交易附言 是付款人对该笔对外付款用途的描述,可不填。
9、对外付汇币种、报关单币种 应按币种的英文缩写填写,如:USD。
10、对外付汇总额、购汇金额、现汇金额、其他方式金 额、汇款中报关单“金额”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1、人民币帐号、外汇帐号
应根据如下规定填报:如所付款项系从现汇帐户中 支出,则在“外汇帐号”栏填写该现汇帐户的帐号;如所 付款项系从银行购得的外汇,则在“人民币帐号”栏填写 其用于购汇的人民币帐户的帐号。
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 一、学习目标
• 能根据相关信息填制进口付汇核销单 • 掌握进口付汇核销单的含义; • 熟悉进口付汇核销的基本操作程序;
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操作项目12——进口付汇核销
二、案例示范
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印单局代码:
核销单编号:
单位代码 3300823888
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 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 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 5.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 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1(模版)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1(模版)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1(模版)第一篇: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1(模版)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进口付汇备案种类:下列进口付汇,企业需在付汇或开证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备案表,银行凭外汇局核发的《进口付汇备案表》及规定的有效单据办理开证或付汇:(1)进口企业已办理名录采集,尚未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2)进口单位有违规行为被暂停“名录”或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以下简称“真实性审查名单”);(3)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在2002年5月1日前,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征免性质为“免税”;(4)到异地银行付汇。

办理依据: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97〕汇国发字第01号);3.《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98〕汇国函字第199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3号);5.《关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软件升级和调整有关做法的通知》(汇发〔1999〕216号);6.《关于修改<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第八条、第十一条和<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第三条的通知》(汇发[1999]66号);7.《关于航空公司对外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1999]76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简化航空公司支付预付款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51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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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即09年第8份,可随意按公司编号编制)
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 2010年3月5日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签章)
注:1.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留存;
2.本表合计和累计栏金额为折扣美元金额;
3.累计栏为本年年初至本月的累计数;
4.一次到货多次付汇的,在“付汇情况”栏填写本次实际付汇情况,在“报关到货情况”栏只填写一次.
组织机构代码)(即09年第8份,可随意按公司编号编制)
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 2010年3月5日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签章)
注:1.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留存;
2.本表合计和累计栏金额为折扣美元金额;
3.累计栏为本年年初至本月的累计数;
4.一次到货多次付汇的,在“付汇情况”栏填写本次实际付汇情况,在“报关到货情况”栏只填写一次.
其它填写须知:
1.国内部分地区若已经以“国际贸易收支申报单”代替“进口付汇核销单”。

则在“核销单号”栏更改为“收支申报单号”;
2.“应到货期”为企业估计,注意该时间必须晚于付汇时间,否则就是货到付款了。

3.此表仅仅适用于预付款核销,因为货到再付汇,则在付汇同时并同关单由银行进行直接核销了。

4.此表可以有多页构成,不局限核销单的笔数。

5.括号中的红色内容为填写的说明,制表后务必删除。

6.此表适用于全国各地仍使用纸质核销(现场核销)的地区;国内试点地区已经无需核销。

7.此表格式并非固定,但内容全面。

8.此表适用于转口贸易核销。

转口贸易付汇核销表样本:
2009年 10月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第一联:送外管局)
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 2009 年11月18日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签章)
注:1.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留存;
2.本表合计和累计栏金额为折扣美元金额;
3.累计栏为本年年初至本月的累计数;
4.一次到货多次付汇的,在“付汇情况”栏填写本次实际付汇情况,在“报关到货情况”栏只填写一次.
2009年 10月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第二联:企业留存)
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 2009 年11月18日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签章)
注:1.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留存;
2.本表合计和累计栏金额为折扣美元金额;
3.累计栏为本年年初至本月的累计数;
4.一次到货多次付汇的,在“付汇情况”栏填写本次实际付汇情况,在“报关到货情况”栏只填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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